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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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之脈,出肘內側兩筋之間。
手陽明之脈,入肘外廉。
手少陽之脈上貫肘。
手太陰之脈,行心主之前,下肘中。
手少陰之脈下肘內。
手太陰之筋結肘中。
手太陰之筋,結於肘內銳骨之後,彈之應手,小指之上。
手少陰之筋上結肘內廉。
手少陽之筋結於肘。
手陽明之筋結於肘外。
手厥陰之筋,與太陰並行,結於肘內廉。
手太陽之別上走肘。
手陽明之本在肘骨中。
手陽明、少陽之大絡起於五指間,上合肘中(俱見經絡)。
臂:手太陽之脈循臂骨下廉。
手太陰之脈循臂內。
手少陰之脈循臂內後廉。
手少陽之脈出臂外兩筋之間。
手陽明之脈循臂上廉。
手厥陰之脈下臂,行兩筋之間。
手太陰之筋上循臂。
手陽明之筋上循臂上。
手陽明之別上循臂。
手太陽之筋上循臂內廉。
手少陽之筋循臂。
手少陰之筋循臂。
手厥陰之筋上臂陰,其支者結於臂。
手少陽之正,外繞臂(俱經絡)。
臑:手太陽之脈上循臑外後廉。
手陽明之脈上臑外前廉。
手少陽之脈循臑外。
手太陰之脈下循臑內。
手少陰之脈下循臑內後廉。
手厥陰之脈循臑內,行太陰、少陰之間。
手太陰之筋上臑內廉。
手陽明之筋上臑。
手少陽之筋上繞臑外廉(俱見經絡)。
足:陽氣從手上行至頭而下行至足。
陽氣起於足五指之表。
陰脈者集於足下,而聚於足心。
陰氣起於五指之裡,集於膝下而聚於膝上(疾病)。
足大指:足太陰之脈起於大指之端,循內側。
足陽明脈之支者,入大指出其端。
足少陽脈之支者,別跗上,入大指之間出其端,還貫爪甲,出三毛。
足厥陰之脈起大指叢毛之際。
足太陰之筋起於大指之端內側。
足厥陰之筋起於大指之上。
衝脈入足大指(俱見經絡)。
足中指:足陽明脈之支者,入中指內間口。
又者入外間。
足陽明之筋起於中三指(經絡)。
足名指:足少陽脈之直者,入小指次指之間。
足少陽之筋起於小指次指(經絡)。
足小指:足太陽脈之支者,循京骨至小指外側。
足少陰之脈起於小指之下,邪走足心。
足太陽之筋起於足小指。
足少陰之筋起於小指之下(經絡)。
足心:足少陰之脈邪走足心。
衝脈入足下(經絡)。
足本節:足太陰之別,名公孫,去本節後一寸,走陽明(經絡)。
足跗:足陽明脈之支者下足跗。
足少陽脈之直者循足跗上。
足厥陰之脈上循足跗上廉。
足陽明之筋結於跗上。
衝脈別者出跗屬上下(經絡)。
足少陽之別下絡足跗(經絡)。
足跟:足太陽之筋上循跟。
足少陰之脈循內踝之後,別入跟中。
(經絡。
)足少陰之別,當踝後繞跟,別走太陽(經絡)。
踵:足太陽之筋循足外踝,結於踵。
足少陰之筋並足太陰之筋,結於踵(經絡)。
內踝:足太陰之脈上內踝前廉。
足太陰之筋上結於內踝。
足厥陰之脈上踝八寸,交出太陰之後。
足厥陰之筋上結於內踝之前。
足少陰之筋並足太陰之筋,邪走內踝之下。
足少陰之別,名大鐘,當踝後,繞跟走太陽。
足厥陰之別,名蠡溝,去內踝五寸,走少陽。
衝脈並少陰之經,下入內踝之後。
蹺脈上內踝之上(經絡)。
外踝:足太陽脈之支者,出外踝之後。
足少陽脈之直者,下出外踝之前。
足太陽之筋上結於踝。
足少陽之筋上結外踝。
足太陽之別,名飛陽,去踝七寸,別走少陰。
足少陽之別,名光明,去踝五寸,走厥陰。
足陽明之別,名豐隆,去踝八寸,走太陰(俱見經絡)。
足脛:足陽明脈之支者,循脛外廉。
足太陰之脈循脛骨後。
足少陽之筋上循脛外廉。
足厥陰之別循脛。
足厥陰之筋上循脛。
足陽明之別循脛骨外廉。
足陽明之筋上循骭。
衝脈循脛骨內廉,溫足脛,脛氣有街。
(俱見經絡。
)衝脈下者伏行骭骨內(針刺)。
腨:足太陽脈之支者下貫腨內。
足少陰之脈上腨內。
足太陽之筋別者結於腨外。
三焦下腧,上踝五寸,別入貫腨腸(三焦下腧即足太陽之別絡)。
膝:足陽明脈之支者,下膝臏中。
足太陰之脈上膝股內前廉。
足少陽脈之直者,出膝外廉。
足太陽之筋,自外踝邪上結於膝。
足陽明之筋。
上結於膝外廉(俱見經絡)。
膝者筋之府。
(疾病。
) 輔骨:足少陽脈之直者,下外輔骨之前。
足陽明之筋,其支者結於外輔骨,合少陽。
足太陰之筋,直者結於膝內輔骨。
足少陰之筋與太陽之筋合,而上結於內輔之下。
足少陽之筋,支者別起外輔骨。
足厥陰之筋,上結內輔之下(經絡)。
膕中:足太陽脈之支者,從後廉下合膕中。
足少陰之脈出膕內廉。
足厥陰之脈上膕內廉。
足太陽之正,別入膕中。
足太陽之筋,結於膕。
三焦下腧,是足太陽之絡,出膕中外廉。
衝脈邪入膕中(俱見經絡)。
足少陰之正至膕中,別走太陽而合。
足太陽筋之別者,上膕中內廉與膕中並(經絡)。
上廉下廉:足陽明下三裡三寸,為巨虛上廉。
復下上廉三寸,為巨虛下廉。
大腸屬上。
小腸屬下。
足陽明胃脈也(經絡)。
大腸合於巨虛上廉。
小腸合於巨虛下廉(針刺)。
伏兔:足陽明之筋,直者上循伏兔。
足少陽之筋,前者結於伏兔之上(俱經絡)。
股:足少陰之脈,上股內後廉。
足厥陰之脈循股陰。
足太陰之筋上循陰股。
足少陰並太陰之筋,而上循陰股。
衝脈循陰股內廉(俱見經絡)。
髀:足太陽脈之支者,過髀樞,循髀外。
足少陽之支者,橫入髀厭中,直者下合髀厭中,以下循髀陽。
足陽明之正上至髀。
足少陽之正繞髀。
足少陽之筋,其支者上走髀。
足陽明之筋結於髀樞,其直者上結於髀。
足太陰之筋結於髀。
足太陰之正上至髀(經絡)。
節:諸筋者皆屬於節(經絡)。
身形支節者,臟腑之蓋也(臟象)。
所言節者,神氣之所遊行出入也(經絡)。
溪谷:肉之大會為谷,肉之小會為溪,肉分之間,溪谷之會,以行榮衛,以會大氣。
人有大骨十二分。
小溪三百五十四名(經絡)。
北方黑色,入通於腎,故病在溪(臟象)。
四肢八溪之朝夕也(經絡。
四肢謂兩手兩足;八溪謂手有肘、腋,足有胯、膕,乃四肢之關節,故稱為溪。
朝夕者,言人之諸脈髓筋血氣,無不由此入,而朝夕運行不離也)。
四關:(附十二原。
)十二原出於四關,主治五臟,五臟有疾,當取之十二原(經絡)。
十二原:肺之原出於太淵。
心之原出於大陵。
肝之原出於太衝。
脾之原出於太白。
腎之原出於太谿(俱各二)。
膏之原出於鳩尾。
肓之原出於脖胦(各一,經絡)。
四末:四末,陰陽之會者,此氣之大絡也(經絡)。
陽受氣於四末(針刺)。
四街:四街者,氣之徑路也。
左右: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經絡)。
能別左右,是謂大道(脈色)。
皮毛肌肉部 皮毛:西方生燥,在體為皮毛。
肺者,氣之本,其華在毛,其充在皮。
肺之合皮也,其榮毛也(臟象)。
審平之紀,其養皮毛(運氣)。
肺合大腸,大腸者,皮其應。
腎合三焦、膀胱,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應。
肺朝百脈,輸精於皮毛(臟象)。
皮者脈之部也。
發:腎者主蟄,封藏之本,其華在發。
腎之合骨也,其榮發也(臟象)。
皮膚堅而毛髮長(經絡)。
肌:三焦膀胱者,倉廩之本,其華在唇、四白,其充在肌(臟象)。
肉:脾之合肉也。
中央生濕,在體為肉(臟象)。
備化之紀,其養肉(運氣)。
脾合胃,胃者,肉其應(臟象)。
肉為牆(經絡)。
筋骨血脈部 筋爪:東方生風,在體為筋(臟象)。
敷和之紀,其養筋(運氣)。
足厥陰絡諸筋。
肝之合筋也,其榮爪也。
肝者,罷極之本,其華在爪,其充在筋。
肝合膽,膽者,筋其應(臟象)。
筋為剛(經絡)。
筋者,聚於陰器,而脈絡於舌本(疾病)。
骨:北方生寒,在體為骨。
腎者主蟄,封藏之本,其充在骨。
腎之合骨也(臟象)。
骨為幹(經絡)。
靜順之紀,其養在骨髓(運氣)。
骨者髓之府(疾病)。
血脈:心者生之本,其充在血脈,心之合脈也。
南方生熱,在體為脈(臟象)。
脈者,血之府也(脈色)。
升明之紀,其養血(運氣)。
心合小腸,小腸者,脈其應(臟象)。
血者,神氣也(經絡)。
脈氣流經(臟象)。
臟腑部 肺:審平從革,堅成之紀,其臟肺(運氣)。
手太陰經屬肺。
手陽明之脈絡肺。
手少陰脈之直者上肺。
足少陰脈之直者入肺中。
足厥陰脈之支者上注肺。
諸氣者皆屬於肺(經絡)。
肺者氣之本。
脾氣散精,上歸於肺(臟象)。
五臟之應天者肺,肺者五臟六腑之蓋也(經絡)。
大腸:手陽明經屬大腸。
手太陰之脈下絡大腸。
足太陰之別者入絡腸胃(經絡),大腸者傳道之腑。
胃:足陽明經屬胃。
足太陰之脈絡胃。
手太陽之脈抵胃。
足厥陰之脈挾胃。
手太陰之脈循胃口。
手太陰之筋,散貫賁。
大腸小腸皆屬於胃(經絡),足太陰脈貫胃屬脾(疾病)。
脾:備化卑堅,敦阜之紀,其臟脾(運氣)。
足太陰經屬脾。
足陽明脈之支者絡脾(經絡)。
心:升明伏明,赫曦之紀,其髒心(運氣)。
手少陰經起心中,出屬心系。
手太陽之脈絡心。
足太陰脈之支者注心中。
足少陰脈之支者絡心。
足太陽之正,循膂當心入散。
足少陽之正貫心。
足陽明之正,上通於心。
手心主之別,絡心系。
督脈上貫心。
諸血者皆屬於心(經絡)。
足太陽背俞注於心(疾病)。
小腸:手太陽經屬小腸。
手少陰脈之內行絡小腸。
足太陰之別者,入絡腸胃(經絡)。
膀胱:足太陽經屬膀胱。
足少陰脈之內行絡膀胱。
三焦下腧並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經絡)。
三焦合入於委陽(針刺)。
腎:靜順涸流,流衍之紀,其臟腎(運氣)。
足少陰經屬腎。
足太陽脈之內行絡腎。
足少陰之正,別走太陽而合,上至腎。
衝脈者,十二經之海也,與少陰之大絡起於腎下(經絡)。
腎合三焦、膀胱(臟象)。
衝脈下者注少陰之大絡(針刺)。
胞絡者繫於腎(疾病)。
心包絡:手厥陰經屬心包絡。
手少陽脈之內行散絡心包。
足少陰之別者上走心包(經絡)。
三焦:手少陽經屬三焦。
手厥陰脈之內行絡三焦。
三焦下腧在於足大指之前、少陽之後,出於膕中外廉,名曰委陽,是太陽絡也,手少陽經也。
三焦者,足少陽、太陽之所將,太陽之別也。
手太陰之脈起中焦(經絡)。
膽:足少陽經屬膽。
足厥陰脈之內行絡膽(經絡)。
肝:敷和委和,發生之紀,其臟肝(運氣)。
足厥陰經屬肝。
足少陽脈之內行絡肝。
足少陰脈之直者上貫肝膈。
足少陽之正,別者散之上肝(經絡)。
前後陰部 二陰:北方黑色,入通於腎,開竅於二陰(臟象)。
靜順之紀,其主二陰(運氣)。
陰器:足厥陰之脈過陰器。
足陽明之筋聚於陰器。
足太陰之筋,直者聚於陰器。
足少陰之筋,並太陰而上結於陰器。
足厥陰之筋結於陰器。
足厥陰之別者,循脛上睪結於莖。
督脈起於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系廷孔,其絡循陰器,合篡間,繞篡後;其男子循莖下至篡,與女子等。
蹺脈循陰股入陰(俱見經絡)。
足厥陰脈循陰器而絡於肝。
前陰者,宗筋之所聚,太陰、陽明之所合也。
衝脈者,經脈之海也,主滲灌溪谷,與陽明合於宗筋,陰陽總宗筋之會,會於氣街,而陽明為之長(疾病)。
毛際:足厥陰之脈入毛中。
足少陽脈之支者,出氣街,繞毛際,足少陽之正,入毛際,合於厥陰。
(經絡。
)足厥陽之正上毛際。
任脈者,起於中極之下,以上毛際(疾病)。
睪:足厥陰之別,循脛上睪(經絡)。
邪在小腸者連睪系(針刺)。
臀:足太陰之脈貫臀。
足太陽之筋上結於臀。
督脈別繞臀(經絡)。
肛:足太陽之正,下尻五寸,別入於肛(經絡)。
尻:足少陽之筋,後者結於尻(經絡)。
手陽明之脈,入肘外廉。
手少陽之脈上貫肘。
手太陰之脈,行心主之前,下肘中。
手少陰之脈下肘內。
手太陰之筋結肘中。
手太陰之筋,結於肘內銳骨之後,彈之應手,小指之上。
手少陰之筋上結肘內廉。
手少陽之筋結於肘。
手陽明之筋結於肘外。
手厥陰之筋,與太陰並行,結於肘內廉。
手太陽之別上走肘。
手陽明之本在肘骨中。
手陽明、少陽之大絡起於五指間,上合肘中(俱見經絡)。
臂:手太陽之脈循臂骨下廉。
手太陰之脈循臂內。
手少陰之脈循臂內後廉。
手少陽之脈出臂外兩筋之間。
手陽明之脈循臂上廉。
手厥陰之脈下臂,行兩筋之間。
手太陰之筋上循臂。
手陽明之筋上循臂上。
手陽明之別上循臂。
手太陽之筋上循臂內廉。
手少陽之筋循臂。
手少陰之筋循臂。
手厥陰之筋上臂陰,其支者結於臂。
手少陽之正,外繞臂(俱經絡)。
臑:手太陽之脈上循臑外後廉。
手陽明之脈上臑外前廉。
手少陽之脈循臑外。
手太陰之脈下循臑內。
手少陰之脈下循臑內後廉。
手厥陰之脈循臑內,行太陰、少陰之間。
手太陰之筋上臑內廉。
手陽明之筋上臑。
手少陽之筋上繞臑外廉(俱見經絡)。
足:陽氣從手上行至頭而下行至足。
陽氣起於足五指之表。
陰脈者集於足下,而聚於足心。
陰氣起於五指之裡,集於膝下而聚於膝上(疾病)。
足大指:足太陰之脈起於大指之端,循內側。
足陽明脈之支者,入大指出其端。
足少陽脈之支者,別跗上,入大指之間出其端,還貫爪甲,出三毛。
足厥陰之脈起大指叢毛之際。
足太陰之筋起於大指之端內側。
足厥陰之筋起於大指之上。
衝脈入足大指(俱見經絡)。
足中指:足陽明脈之支者,入中指內間口。
又者入外間。
足陽明之筋起於中三指(經絡)。
足名指:足少陽脈之直者,入小指次指之間。
足少陽之筋起於小指次指(經絡)。
足小指:足太陽脈之支者,循京骨至小指外側。
足少陰之脈起於小指之下,邪走足心。
足太陽之筋起於足小指。
足少陰之筋起於小指之下(經絡)。
足心:足少陰之脈邪走足心。
衝脈入足下(經絡)。
足本節:足太陰之別,名公孫,去本節後一寸,走陽明(經絡)。
足跗:足陽明脈之支者下足跗。
足少陽脈之直者循足跗上。
足厥陰之脈上循足跗上廉。
足陽明之筋結於跗上。
衝脈別者出跗屬上下(經絡)。
足少陽之別下絡足跗(經絡)。
足跟:足太陽之筋上循跟。
足少陰之脈循內踝之後,別入跟中。
(經絡。
)足少陰之別,當踝後繞跟,別走太陽(經絡)。
踵:足太陽之筋循足外踝,結於踵。
足少陰之筋並足太陰之筋,結於踵(經絡)。
內踝:足太陰之脈上內踝前廉。
足太陰之筋上結於內踝。
足厥陰之脈上踝八寸,交出太陰之後。
足厥陰之筋上結於內踝之前。
足少陰之筋並足太陰之筋,邪走內踝之下。
足少陰之別,名大鐘,當踝後,繞跟走太陽。
足厥陰之別,名蠡溝,去內踝五寸,走少陽。
衝脈並少陰之經,下入內踝之後。
蹺脈上內踝之上(經絡)。
外踝:足太陽脈之支者,出外踝之後。
足少陽脈之直者,下出外踝之前。
足太陽之筋上結於踝。
足少陽之筋上結外踝。
足太陽之別,名飛陽,去踝七寸,別走少陰。
足少陽之別,名光明,去踝五寸,走厥陰。
足陽明之別,名豐隆,去踝八寸,走太陰(俱見經絡)。
足脛:足陽明脈之支者,循脛外廉。
足太陰之脈循脛骨後。
足少陽之筋上循脛外廉。
足厥陰之別循脛。
足厥陰之筋上循脛。
足陽明之別循脛骨外廉。
足陽明之筋上循骭。
衝脈循脛骨內廉,溫足脛,脛氣有街。
(俱見經絡。
)衝脈下者伏行骭骨內(針刺)。
腨:足太陽脈之支者下貫腨內。
足少陰之脈上腨內。
足太陽之筋別者結於腨外。
三焦下腧,上踝五寸,別入貫腨腸(三焦下腧即足太陽之別絡)。
膝:足陽明脈之支者,下膝臏中。
足太陰之脈上膝股內前廉。
足少陽脈之直者,出膝外廉。
足太陽之筋,自外踝邪上結於膝。
足陽明之筋。
上結於膝外廉(俱見經絡)。
膝者筋之府。
(疾病。
) 輔骨:足少陽脈之直者,下外輔骨之前。
足陽明之筋,其支者結於外輔骨,合少陽。
足太陰之筋,直者結於膝內輔骨。
足少陰之筋與太陽之筋合,而上結於內輔之下。
足少陽之筋,支者別起外輔骨。
足厥陰之筋,上結內輔之下(經絡)。
膕中:足太陽脈之支者,從後廉下合膕中。
足少陰之脈出膕內廉。
足厥陰之脈上膕內廉。
足太陽之正,別入膕中。
足太陽之筋,結於膕。
三焦下腧,是足太陽之絡,出膕中外廉。
衝脈邪入膕中(俱見經絡)。
足少陰之正至膕中,別走太陽而合。
足太陽筋之別者,上膕中內廉與膕中並(經絡)。
上廉下廉:足陽明下三裡三寸,為巨虛上廉。
復下上廉三寸,為巨虛下廉。
大腸屬上。
小腸屬下。
足陽明胃脈也(經絡)。
大腸合於巨虛上廉。
小腸合於巨虛下廉(針刺)。
伏兔:足陽明之筋,直者上循伏兔。
足少陽之筋,前者結於伏兔之上(俱經絡)。
股:足少陰之脈,上股內後廉。
足厥陰之脈循股陰。
足太陰之筋上循陰股。
足少陰並太陰之筋,而上循陰股。
衝脈循陰股內廉(俱見經絡)。
髀:足太陽脈之支者,過髀樞,循髀外。
足少陽之支者,橫入髀厭中,直者下合髀厭中,以下循髀陽。
足陽明之正上至髀。
足少陽之正繞髀。
足少陽之筋,其支者上走髀。
足陽明之筋結於髀樞,其直者上結於髀。
足太陰之筋結於髀。
足太陰之正上至髀(經絡)。
節:諸筋者皆屬於節(經絡)。
身形支節者,臟腑之蓋也(臟象)。
所言節者,神氣之所遊行出入也(經絡)。
溪谷:肉之大會為谷,肉之小會為溪,肉分之間,溪谷之會,以行榮衛,以會大氣。
人有大骨十二分。
小溪三百五十四名(經絡)。
北方黑色,入通於腎,故病在溪(臟象)。
四肢八溪之朝夕也(經絡。
四肢謂兩手兩足;八溪謂手有肘、腋,足有胯、膕,乃四肢之關節,故稱為溪。
朝夕者,言人之諸脈髓筋血氣,無不由此入,而朝夕運行不離也)。
四關:(附十二原。
)十二原出於四關,主治五臟,五臟有疾,當取之十二原(經絡)。
十二原:肺之原出於太淵。
心之原出於大陵。
肝之原出於太衝。
脾之原出於太白。
腎之原出於太谿(俱各二)。
膏之原出於鳩尾。
肓之原出於脖胦(各一,經絡)。
四末:四末,陰陽之會者,此氣之大絡也(經絡)。
陽受氣於四末(針刺)。
四街:四街者,氣之徑路也。
左右: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經絡)。
能別左右,是謂大道(脈色)。
皮毛肌肉部 皮毛:西方生燥,在體為皮毛。
肺者,氣之本,其華在毛,其充在皮。
肺之合皮也,其榮毛也(臟象)。
審平之紀,其養皮毛(運氣)。
肺合大腸,大腸者,皮其應。
腎合三焦、膀胱,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應。
肺朝百脈,輸精於皮毛(臟象)。
皮者脈之部也。
發:腎者主蟄,封藏之本,其華在發。
腎之合骨也,其榮發也(臟象)。
皮膚堅而毛髮長(經絡)。
肌:三焦膀胱者,倉廩之本,其華在唇、四白,其充在肌(臟象)。
肉:脾之合肉也。
中央生濕,在體為肉(臟象)。
備化之紀,其養肉(運氣)。
脾合胃,胃者,肉其應(臟象)。
肉為牆(經絡)。
筋骨血脈部 筋爪:東方生風,在體為筋(臟象)。
敷和之紀,其養筋(運氣)。
足厥陰絡諸筋。
肝之合筋也,其榮爪也。
肝者,罷極之本,其華在爪,其充在筋。
肝合膽,膽者,筋其應(臟象)。
筋為剛(經絡)。
筋者,聚於陰器,而脈絡於舌本(疾病)。
骨:北方生寒,在體為骨。
腎者主蟄,封藏之本,其充在骨。
腎之合骨也(臟象)。
骨為幹(經絡)。
靜順之紀,其養在骨髓(運氣)。
骨者髓之府(疾病)。
血脈:心者生之本,其充在血脈,心之合脈也。
南方生熱,在體為脈(臟象)。
脈者,血之府也(脈色)。
升明之紀,其養血(運氣)。
心合小腸,小腸者,脈其應(臟象)。
血者,神氣也(經絡)。
脈氣流經(臟象)。
臟腑部 肺:審平從革,堅成之紀,其臟肺(運氣)。
手太陰經屬肺。
手陽明之脈絡肺。
手少陰脈之直者上肺。
足少陰脈之直者入肺中。
足厥陰脈之支者上注肺。
諸氣者皆屬於肺(經絡)。
肺者氣之本。
脾氣散精,上歸於肺(臟象)。
五臟之應天者肺,肺者五臟六腑之蓋也(經絡)。
大腸:手陽明經屬大腸。
手太陰之脈下絡大腸。
足太陰之別者入絡腸胃(經絡),大腸者傳道之腑。
胃:足陽明經屬胃。
足太陰之脈絡胃。
手太陽之脈抵胃。
足厥陰之脈挾胃。
手太陰之脈循胃口。
手太陰之筋,散貫賁。
大腸小腸皆屬於胃(經絡),足太陰脈貫胃屬脾(疾病)。
脾:備化卑堅,敦阜之紀,其臟脾(運氣)。
足太陰經屬脾。
足陽明脈之支者絡脾(經絡)。
心:升明伏明,赫曦之紀,其髒心(運氣)。
手少陰經起心中,出屬心系。
手太陽之脈絡心。
足太陰脈之支者注心中。
足少陰脈之支者絡心。
足太陽之正,循膂當心入散。
足少陽之正貫心。
足陽明之正,上通於心。
手心主之別,絡心系。
督脈上貫心。
諸血者皆屬於心(經絡)。
足太陽背俞注於心(疾病)。
小腸:手太陽經屬小腸。
手少陰脈之內行絡小腸。
足太陰之別者,入絡腸胃(經絡)。
膀胱:足太陽經屬膀胱。
足少陰脈之內行絡膀胱。
三焦下腧並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經絡)。
三焦合入於委陽(針刺)。
腎:靜順涸流,流衍之紀,其臟腎(運氣)。
足少陰經屬腎。
足太陽脈之內行絡腎。
足少陰之正,別走太陽而合,上至腎。
衝脈者,十二經之海也,與少陰之大絡起於腎下(經絡)。
腎合三焦、膀胱(臟象)。
衝脈下者注少陰之大絡(針刺)。
胞絡者繫於腎(疾病)。
心包絡:手厥陰經屬心包絡。
手少陽脈之內行散絡心包。
足少陰之別者上走心包(經絡)。
三焦:手少陽經屬三焦。
手厥陰脈之內行絡三焦。
三焦下腧在於足大指之前、少陽之後,出於膕中外廉,名曰委陽,是太陽絡也,手少陽經也。
三焦者,足少陽、太陽之所將,太陽之別也。
手太陰之脈起中焦(經絡)。
膽:足少陽經屬膽。
足厥陰脈之內行絡膽(經絡)。
肝:敷和委和,發生之紀,其臟肝(運氣)。
足厥陰經屬肝。
足少陽脈之內行絡肝。
足少陰脈之直者上貫肝膈。
足少陽之正,別者散之上肝(經絡)。
前後陰部 二陰:北方黑色,入通於腎,開竅於二陰(臟象)。
靜順之紀,其主二陰(運氣)。
陰器:足厥陰之脈過陰器。
足陽明之筋聚於陰器。
足太陰之筋,直者聚於陰器。
足少陰之筋,並太陰而上結於陰器。
足厥陰之筋結於陰器。
足厥陰之別者,循脛上睪結於莖。
督脈起於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系廷孔,其絡循陰器,合篡間,繞篡後;其男子循莖下至篡,與女子等。
蹺脈循陰股入陰(俱見經絡)。
足厥陰脈循陰器而絡於肝。
前陰者,宗筋之所聚,太陰、陽明之所合也。
衝脈者,經脈之海也,主滲灌溪谷,與陽明合於宗筋,陰陽總宗筋之會,會於氣街,而陽明為之長(疾病)。
毛際:足厥陰之脈入毛中。
足少陽脈之支者,出氣街,繞毛際,足少陽之正,入毛際,合於厥陰。
(經絡。
)足厥陽之正上毛際。
任脈者,起於中極之下,以上毛際(疾病)。
睪:足厥陰之別,循脛上睪(經絡)。
邪在小腸者連睪系(針刺)。
臀:足太陰之脈貫臀。
足太陽之筋上結於臀。
督脈別繞臀(經絡)。
肛:足太陽之正,下尻五寸,別入於肛(經絡)。
尻:足少陽之筋,後者結於尻(經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