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零一·下

關燈
刺論」曰:冬刺經脈,血氣皆脫,令人目不明。

    由此推之,目之為血所養者明矣。

    手少陰心生血,血榮於目,足厥陰肝開竅於目,肝亦多血,故血亡目病。

    男子衄血便血,婦人產後,崩漏亡血過多者,皆能病焉。

    其為病睛珠痛,睛珠不能視,羞明隱澀,眼睫無力,眉骨太陽,因為痠疼,當歸芎歸補血湯、當歸養榮湯、除風益損湯、滋陰地黃丸主之。

    諸有熱者,加黃芩。

    婦人產漏者,加阿膠。

    脾胃不佳,噁心不進食者,加生薑。

    復其血,使其所養則愈,然要忌鹹物。

    「五氣篇」又曰:鹹走血,血病無多食鹹。

    是忌。

     一曰斑疹親毒之病 李東垣曰:諸斑疹皆從寒水道流而作也。

    子之初生也,在母腹中,母呼亦呼,母吸亦吸,呼吸者,陽也,而動作生焉。

    飢食母血,渴飲母血,飲食者,陰也,而形質生焉。

    陰具陽足,十月而降,口中惡血,因啼即下。

    卻歸男子生精之所,女子結胎之處,命宗所謂玄牝玄關者也。

    此血僻伏而不時發,或因乳食內傷,或因濕熱下溜,營氣不從,逆於內理,所僻服者,乃為所發。

    初則膀胱壬水,夾脊逆流,而克小腸丙火,故頸項已上先見也。

    次則腎經癸水,又克心火,故胸腹已上次見也。

    終則二火熾盛,反制寒水,故胸腹已下後見也。

    至此則五臟六腑皆病也。

    七日齊,七日盛,七日謝,三七二十一日而愈者,七日為大數故也。

    愈後,或有病疽病瘡者,是皆餘毒尚在不去者。

    今其病目者亦然,所害者與風熱不制之病稍同而異,總以羚羊角散主之。

    便不硬者,減硝、黃末。

    滿二十一日而病作者,消毒化瘢湯主之。

    此藥功非獨能於目,蓋專於瘢者之藥也。

    不問初起已著,服之便令消化,稀者則不復出,方隨四時加減。

     一曰深疳為害之病 夫衛氣少而寒氣乘之也,元氣微而飲食傷之也。

    外乘內傷,釀而成之也。

    父母以其純陽耶,故深冬不為裳。

    父母以其惡風耶,故盛夏不解衣。

    父母以其數飢耶,故飼後強食之。

    父母以其或渴耶,故乳後更飲之。

    有愚戇而為父母者,又不審其寒暑飲食也,故寒而不為暖,暑而不能涼,飲而不至渴,食而不及飢,而小兒幽之,銜默抱疾而不能自言,故外乘內傷,因循積漸釀而成疳也。

    渴而易飢,能食而瘦,腹脹下利,作斯斯聲,日遠而不治,遂生目病。

    其病生翳,睫閉不能開,眵淚如糊,久而膿流竟枯爾。

    何則,為陽氣下走也,為陰氣反上也。

    治法當如《陰陽應象大論》曰: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臟;清陽貫四肢,濁陰歸六腑。

    各還其原,不反其常,是其治也。

    當作升陽降陰之劑,茯苓澤瀉湯、升麻龍膽草飲子主之。

    此藥非專於目,並治以上數證,然勿後,後則危也,為父母者其審諸。

     脈法 左寸脈洪數,心火炎也。

    關弦而洪,肝火盛也。

    右寸關俱弦洪,肝木挾相火之勢,而來侮所不勝之金,制己所勝之土也。

     《原機啟微》系元敕山老人倪維德著,共計一十八篇,今錄於此,以備參考。

     蔭按:目痛有七十二證,著之問答,其實重疊者多,縱不若辨明虛實為的當。

    凡目疾暴赤腫痛,畏日羞明,名曰外障,肝經風熱之甚也,實證也。

    久痛昏花,細小沉陷,名曰內障,腎經真水之微也,虛證也。

    實者由於風熱,虛者由於血少。

    實則散風瀉火,虛則滋水養陰。

    然散風之後,必繼養血。

    經曰:目得血而能視也。

    養陰之中,更加以補氣。

    經曰:氣旺則能生血也。

    此內治之法也,至於久而失調,熱壅血凝,而為攀睛瘀肉,翳膜赤爛之類,不可遽用點藥。

    若恐病久成痼,當用天然水乘熱頻洗之,熱能散風,水能制火故也。

    水中不用一味藥,蓋目不染塵,藥汁入目,即見羞澀。

    更忌刀針刺血割肉,及點硇砒之類,真為行險僥倖。

    刺血者,恐傷肉;用硇砒,恐潰爛不息也。

    俗雲:眼不治不瞎,患者戒之。

    再凡用散藥不可太過,以傷其血。

    用補氣藥不可太過,以助其火。

    又不宜過用寒涼,以傷其肝,使血脈凝結,反生青黃之障膜。

    蓋涼為秋為金,肝為春為木,涼藥傷肝,往往緻廢。

    又嘗論之:氣有餘,便是火,而散火在於補氣。

    血不足,則陰虛,而滋陰在於補血。

    溫存肝腎,調劑和平,常使血能配氣,水能制火,而目疾未有不瘳之理,學者必須辨明虛實,臨證用藥,斯無誤矣。

    《千金方》雲:凡人年四十五十以後,漸覺眼暗,至六十以後,還漸明目。

    治之之法,五十以前可服瀉肝湯,五十以後不可瀉肝,隻可補肝而已。

    所以人年四十以後,常須瞑目靜養,勿過視,非有要事,不宜輒開。

    若平日讀書、博奕、雕鏤等過度患目者,名曰肝勞。

    若欲治之,非二三年閉目不視,靜養心神,不能得瘳。

    即內服瀉肝,外敷點洗,始終無效,用者試之。

     天然水即燒滾潔淨之開水也。

    須以潔淨茶盞盛之,用潔淨元色絹片乘熱淋洗,洗後水混濁,換水再洗,及洗至水清無垢方止,如此數次即愈。

    水內並不用藥,故曰天然水也。

    不可用布片,布片澀,恐傷眼珠。

    四十以下之人洗後閉目不視,靜養心神,持之歲月,縱不得為明哲,亦不至為二廢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