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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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傷風
論
虞氏 曰:經雲:風者,百病之始也。
清淨則腠理閉拒,雖有大風苛毒,而弗能為害也。
若夫破傷風證,因事擊破皮肉,往往視為尋常,殊不知風邪乘虛而客襲之,漸而變為惡候。
又諸瘡久不合口,風邪亦能內襲,或用湯淋洗,或用艾焚灸,其湯火之毒氣,亦與破傷風邪無異。
其為證也,皆能傳播經絡,燒消真氣,是以寒熱間作,甚則口噤目斜,身體強直,如角弓反張之狀,死在旦夕,誠可哀憫。
治之之法,當同傷寒處治,因其有在表、在裡、半表半裡三者之不同,故不離乎汗、下、和三法也。
是故在表者汗之,在裡者下之,在表裡之間者,宜和解之,又不可過其法也。
閭閻野人,多不識此證,不早求治療而袖手待斃,哀哉。
病機 雲:破傷風者,有因卒暴傷損,風襲之間,傳播經絡,緻使寒熱更作,身體反強,口噤不開,甚者邪氣入臟,則分汗、下之治。
有因諸瘡不瘥,榮衛俱虛,肌肉不生,瘡眼不合,風邪亦能外入於瘡,為破傷風之候。
故諸瘡不瘥,舉世皆言著灸為上,是為熱瘡,而不知火熱客毒逐經,諸變不可勝數,微則發熱,甚則生風而搐,或角弓反張,口噤目斜,皆因瘡鬱結於榮衛,不得宣通而生。
亦有破傷不灸而病此者,瘡著白痂,瘡口閉塞,氣難通洩,故陽熱易為鬱結,而熱甚則生風也。
河間雲:破傷風,風熱燥盛,怫鬱在表,而裡氣尚平者,善伸數欠,筋脈拘急,或時惡寒,或筋惕而搐,脈浮數而弦,宜以辛熱治風之藥,開沖結滯而愈,猶傷寒表熱怫鬱,而以麻黃湯辛熱發散也。
凡用辛熱開衝風熱結滯,宜以寒藥佐之則良,免緻藥中病而風熱轉甚也。
如治傷寒發熱,用麻黃、桂枝加黃芩、石膏、知母之類是也。
若隻以甘草、滑石、蔥豉發散,甚妙。
若表不已,漸轉入裡,裡未太甚,而脈弦小者,宜以退風熱,開結滯之寒藥調之,或微加治風辛熱藥亦得。
猶傷寒在半表半裡,而以小柴胡和解之也。
若裡熱已甚,而舌強口噤,項背反張,驚惕搐搦,涎唾稠黏,胸腹滿塞,便溺秘結,或時汗出,脈沉洪數而弦。
然汗出者,由風熱鬱甚於裡,而表熱稍罷,則腠理疏洩,而心火熱甚,故汗出也。
法宜除風散結,寒藥下之後,以退風熱、開結滯之寒藥調之,則熱退結散而風自愈矣。
又 曰:風證善行數變,入臟甚速,死生在反掌之間,急宜分表裡虛實而治之。
邪在表者,則筋脈拘急,或寒熱筋惕搐搦,脈浮弦,用羌活防風湯散之;在半表半裡者,則頭微汗,身無汗,用羌活湯和之;傳入裡者,舌弦口噤,項背反張,筋惕搐搦,痰涎壅盛,胸腹滿悶,便搦閉赤,時或汗出,脈洪數而弦,以大芎黃湯導之。
既下而汗仍出,表虛也,以白朮防風湯補之,不時灌以粥飲為善。
前雲乃氣虛未損之法也。
若膿血太洩,陽隨陰散,氣血俱虛而類前證者,悉宜大補脾胃,切忌祛風之藥。
病機 雲:破傷風者,同傷寒證治,分別陰陽,有在表,有在裡,有在半表半裡。
在表宜汗,在裡宜下,在表裡之間宜和解,不可過其治也。
故表脈浮而無力者,太陽也;裡脈長而有力者,陽明也;脈浮而弦小者,少陽也。
若明此三法而施治,不中病者鮮矣。
劉宗厚 曰:破傷風證,古方藥論甚少,豈非以此疾與中風同論,故不另立條目也。
惟河間論傷寒表裡中三法同治,用藥甚詳。
諸書言病因,有因外傷於風,有因灸及內熱所作者,然與中風相似也。
但中風之人尚可淹延歲月,而破傷風者,犯之多緻不救。
蓋中風有在經、在腑、在臟之異,獨入臟者最難治。
破傷風或始自出血過多,或瘡口早閉,瘀血停滯,俱是血受病,血屬陰,五臟之所主,故此風所傷,始雖在表,隨即必傳入臟,故多死也。
又此病或瘡口坦露,不避風寒而無所傷;或瘡口閉合,密避風邪而反病此;或病十分安全而忽有此,大抵皆因氣虛而有鬱熱者得之。
若內氣壯實而無鬱熱者,雖傷而無害也,審之。
蔭按:丹溪曰:破傷風同傷寒壞證治看在何經,而用本經藥驅逐也,誤則殺人。
劉河間有法有方,宜選而用之。
虞氏曰:河間論破傷風脈證,詳明甚矣
清淨則腠理閉拒,雖有大風苛毒,而弗能為害也。
若夫破傷風證,因事擊破皮肉,往往視為尋常,殊不知風邪乘虛而客襲之,漸而變為惡候。
又諸瘡久不合口,風邪亦能內襲,或用湯淋洗,或用艾焚灸,其湯火之毒氣,亦與破傷風邪無異。
其為證也,皆能傳播經絡,燒消真氣,是以寒熱間作,甚則口噤目斜,身體強直,如角弓反張之狀,死在旦夕,誠可哀憫。
治之之法,當同傷寒處治,因其有在表、在裡、半表半裡三者之不同,故不離乎汗、下、和三法也。
是故在表者汗之,在裡者下之,在表裡之間者,宜和解之,又不可過其法也。
閭閻野人,多不識此證,不早求治療而袖手待斃,哀哉。
病機 雲:破傷風者,有因卒暴傷損,風襲之間,傳播經絡,緻使寒熱更作,身體反強,口噤不開,甚者邪氣入臟,則分汗、下之治。
有因諸瘡不瘥,榮衛俱虛,肌肉不生,瘡眼不合,風邪亦能外入於瘡,為破傷風之候。
故諸瘡不瘥,舉世皆言著灸為上,是為熱瘡,而不知火熱客毒逐經,諸變不可勝數,微則發熱,甚則生風而搐,或角弓反張,口噤目斜,皆因瘡鬱結於榮衛,不得宣通而生。
亦有破傷不灸而病此者,瘡著白痂,瘡口閉塞,氣難通洩,故陽熱易為鬱結,而熱甚則生風也。
河間雲:破傷風,風熱燥盛,怫鬱在表,而裡氣尚平者,善伸數欠,筋脈拘急,或時惡寒,或筋惕而搐,脈浮數而弦,宜以辛熱治風之藥,開沖結滯而愈,猶傷寒表熱怫鬱,而以麻黃湯辛熱發散也。
凡用辛熱開衝風熱結滯,宜以寒藥佐之則良,免緻藥中病而風熱轉甚也。
如治傷寒發熱,用麻黃、桂枝加黃芩、石膏、知母之類是也。
若隻以甘草、滑石、蔥豉發散,甚妙。
若表不已,漸轉入裡,裡未太甚,而脈弦小者,宜以退風熱,開結滯之寒藥調之,或微加治風辛熱藥亦得。
猶傷寒在半表半裡,而以小柴胡和解之也。
若裡熱已甚,而舌強口噤,項背反張,驚惕搐搦,涎唾稠黏,胸腹滿塞,便溺秘結,或時汗出,脈沉洪數而弦。
然汗出者,由風熱鬱甚於裡,而表熱稍罷,則腠理疏洩,而心火熱甚,故汗出也。
法宜除風散結,寒藥下之後,以退風熱、開結滯之寒藥調之,則熱退結散而風自愈矣。
又 曰:風證善行數變,入臟甚速,死生在反掌之間,急宜分表裡虛實而治之。
邪在表者,則筋脈拘急,或寒熱筋惕搐搦,脈浮弦,用羌活防風湯散之;在半表半裡者,則頭微汗,身無汗,用羌活湯和之;傳入裡者,舌弦口噤,項背反張,筋惕搐搦,痰涎壅盛,胸腹滿悶,便搦閉赤,時或汗出,脈洪數而弦,以大芎黃湯導之。
既下而汗仍出,表虛也,以白朮防風湯補之,不時灌以粥飲為善。
前雲乃氣虛未損之法也。
若膿血太洩,陽隨陰散,氣血俱虛而類前證者,悉宜大補脾胃,切忌祛風之藥。
病機 雲:破傷風者,同傷寒證治,分別陰陽,有在表,有在裡,有在半表半裡。
在表宜汗,在裡宜下,在表裡之間宜和解,不可過其治也。
故表脈浮而無力者,太陽也;裡脈長而有力者,陽明也;脈浮而弦小者,少陽也。
若明此三法而施治,不中病者鮮矣。
劉宗厚 曰:破傷風證,古方藥論甚少,豈非以此疾與中風同論,故不另立條目也。
惟河間論傷寒表裡中三法同治,用藥甚詳。
諸書言病因,有因外傷於風,有因灸及內熱所作者,然與中風相似也。
但中風之人尚可淹延歲月,而破傷風者,犯之多緻不救。
蓋中風有在經、在腑、在臟之異,獨入臟者最難治。
破傷風或始自出血過多,或瘡口早閉,瘀血停滯,俱是血受病,血屬陰,五臟之所主,故此風所傷,始雖在表,隨即必傳入臟,故多死也。
又此病或瘡口坦露,不避風寒而無所傷;或瘡口閉合,密避風邪而反病此;或病十分安全而忽有此,大抵皆因氣虛而有鬱熱者得之。
若內氣壯實而無鬱熱者,雖傷而無害也,審之。
蔭按:丹溪曰:破傷風同傷寒壞證治看在何經,而用本經藥驅逐也,誤則殺人。
劉河間有法有方,宜選而用之。
虞氏曰:河間論破傷風脈證,詳明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