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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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竈,而釜中之水,被其煎耗。

    每見服峻劑者,後來燔灼潰裂,不忍見聞,借無預以此曉之耳。

    或曰:少壯時服熱藥者,毒不輒發何也?曰:血氣尚盛,足以降伏其邪。

    猶國家方泰,豈無奸宄,皆屏息潛藏,至其末造,投間竊發,遂不可支矣。

    或曰:有服熱藥而亦孕且子者,何也?曰:氣盛血餘,容有之矣。

    在孕則多異證,生子亦有餘毒。

    父吞熱劑,子患熱淋,昔人有是論矣。

    豈惟熱藥,凡飲啖醇釀厚味之人,未有生子而不驚癇,不瘡疥者。

    或曰:男子精寒,婦人中冷,亦有之乎。

    曰:男子縱欲過度,虛中無火者,間亦有之。

    婦人崩漏帶下之久,其中必冷,第酌天之時,令驗身之強弱,以四物、四君子,少加辛熱升提之劑,愈即止服,不宜過治,過則燥耗陰血,孤陽獨盛,為熱,為嗽,為瘵,相因而緻矣。

    小兒一科,臟腑脆弱,尤忌熱劑,惟宜益元散,以蔥湯調之則可汗,以燈心竹葉湯調之則可清,以車前調之則可分利,以穀芽湯調之則可消導,以辰砂麥冬湯調之則可鎮驚。

    劉河間直格論中雲:孕婦小兒,時時宜與服之。

    遵用已久,早有明效,至於理之曲盡其妙,發千古不傳之秘,則張子和補論一篇,劉守真之《素問玄機原病式》具在。

    婦人科八制香附丸,小兒科抱龍丸,益元散。

    男子科,日以清氣化痰,理脾抑火開鬱之劑,自然康和安泰矣。

    奚必助火消陰,自貽伊感。

    古人於滋陰,則以黃柏、知母、三補丸。

    黃柏、黃連、黃芩數品,性味寒涼,非參朮歸地之溫,非丁桂烏附之熱,乃謂之補,何也。

    蓋腎經之火既制,則水不至於枯涸;心肝脾肺之火既瀉,則氣血不至於燔灼,使清化之令,周浹於各經,平和之效,順布於四體,所謂誰識攻中有補存之理也。

    況有峻補熱補如烏頭、附子、吳茱萸、天雄、鎖陽、乾薑、肉桂、膃肭臍、巴戟、覆盆、菟絲、砂仁、鹿茸、豆蔻、菖蒲、故紙、杜仲、益智之類,溫補如遠志、歸、芎、白朮、蒼朮、龍齒、龍骨、五味、人參、黃耆、山茱萸、丹參、熟地、陳皮、紫菀、阿膠、小茴香之類,平補冷補有茯苓、茯神、天門、麥門、生地、黃柏、知母、芩、連、桑皮之類。

    天之生物,熱性多而寒性少。

    人之用物,寒者少而熱者多。

    況膏粱酒醴,雞,魚,姜椒,醯,醬,韭,蒜,何品非熱。

    雖有寒涼之味,雜以調和,經以烹煿,皆化為熱矣。

    先輩雲:補腎不如補脾,藥補不如食補。

    今人日用飲食之物,皆補也。

    物之性味,皆熱也。

    其生疾也,陽明經十居八九,自口而入,實有形味者也。

    飲食皆補物,性皆熱,緻病所由,則藥之以寒涼,恐不能勝,又從而峻補之,熱補之,是厝火而加之積薪之上,以火濟火,如火益熱,若之何而不劇也。

    且一杯之涼藥,豈能勝一盂之酒醴。

    數藥之寒涼,豈能解一箸之肥甘。

    日餐涼藥,猶有杯水車薪之懼,又可以悍烈之劑而增其虐焰乎哉。

    或曰:西北高寒,非熱藥莫之祛也。

    曰:此東垣生於北方,其所著之書,流害至今未已。

    庸醫殺人,藉為口實者也。

    蓋西北誠寒矣,寒其外之體膚,未必寒其中之臟腑也,其俗飲燒酒,啖蒜面棗韭,寢臥火炕,寒豈能傷。

    大抵內熱盛而遇嚴寒以束之,遂至戰慄,亦猶酒噤火過極而兼水化也。

    嘗謂京都人之日習酒炕而不皆病,每秋冬,瓜梨湊集,入夏冰水市賣,諸熱賴以大解,故有冬服百梨之說。

    亦有上天陰騭斯民,產此佳寶,百姓日用而不知誰之為之者。

    嶺南地熱產饒,枝圓、砂仁、豆蔻、胡椒、蔗糖,飲食以此為常品,蘊毒積久,值火運司天,群染瘴癘,亦猶疫之沿門闔境,而病根實在於此。

    果能清心寡慾,節飲食起居,何瘴之能災人也。

    愚亦傷於虎者,談及補藥而神色獨變,敢為珍攝者告。

    又曰:調攝之道,在心腎上。

    蓋人之受胎也,先生腎,天一生水也。

    次生心,地二生火也。

    腎主藏精,心主藏神,仙家配以坎離二卦。

    善攝生者,行止坐臥,念念不放,固守丹田,養其精神,遠女色,節飲食,慎起居,息思慮,少嗔怒,去煩惱,戒燥暴,則腎水上升,心火下降,坎離自然交媾,吾身之男女既合,在內之男女自成矣。

    又曰:氣盛則生子。

    子者,滋也。

    即吾氣之有餘而滋息耳。

    禮雲三十而壯有室,蓋自嬰乳而三十氣盛矣,精神完矣,至是而有室,不亦宜乎。

    今之人童年斲喪,淫縱無節,以至氣日消損,精神枯耗,安望其生子。

    又曰:寡欲多男子。

    所謂欲者,凡心有所動,即是欲。

    心主血而藏神,屬手少陰。

    腎主精而藏志,屬足少陰。

    心神外馳,則腎志內亂,其於交會之際,殊無靜一清和之氣,其所瀉者,同歸腐濁而已。

     褚尚書 曰:合男女必當其年,男雖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

    女雖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

    皆欲陰陽完實,然後交而孕,孕而育,育而子,堅壯強壽。

    今未笄之女,天癸始至,已近男色,陰氣早瀉,未完而傷,未實而動,是以交而不孕,孕而不育,而子脆不壽也。

     李氏 曰:山無不草木,人無不生育。

    婦人要調經,男子要神足,然後交而必孕,孕而必育矣。

     (蔭按:)太初之時,天地絪縕,一氣生人,乃有男女。

    男女構精,乃自化生。

    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此蓋言男女生生之機,亦惟陰陽造化之良能焉。

    齊司徒褚氏言,血先至裹精則生男,精先至裹血則生女。

    陰陽均至,非男非女之身。

    精血散分,駢胎品胎之兆。

    道藏經言:月水止後,一三五日成男,二四六日成女。

    東垣言:血海始淨,一二日成男,三四五日成女。

    聖濟經言:因氣而左動陽,資之則成男。

    因氣而右動陰,資之則成女。

    丹溪先生乃非褚氏,而是東垣,主聖濟左右之說而立論,歸於子宮左右之系,諸說可謂悉矣。

    而時珍先生謂褚氏未可非也,東垣未盡是也。

    蓋褚氏以精血之先後言,《道藏》以日數之奇偶言,東垣以女血之盈虧言,《聖濟》丹溪以子宮之左右言,各執一見,會而觀之,理自得矣。

    夫獨男獨女之胎,則可以日數論,而駢胎品胎之感,亦可以日數論乎。

    稽之諸史,一產三子四子者甚多,其子或男多女少,男少女多,參差不同。

    《西樵野記》載明朝天順時,揚州民家一產五男,皆育成,觀此則一三五日為男,二四六日為女之說,豈其然哉。

    焉有一日受男,二日復受女之理乎。

    此則褚氏,《聖濟》、丹溪主精血子宮左右之論,似為有見,而《道藏》東垣日數之論,乃為可疑矣。

    蔭以臆度之,男女之成,隻以交感之際,百脈齊到者別勝負焉。

    若是精之百脈齊到者,有勝乎血,雖精先血後,雖右動乎陰,雖經盡已久,亦可以成男。

    血之百脈齊到者,有勝乎精,雖血先精後,雖左動乎陽,雖經盡未久,亦可以成女。

    故周子曰:無極之真,二五之精(真以理言,精以氣言,二者陰陽也,夫婦之謂也。

    五者金木水火土也,心肝脾肺腎之謂也。

    )妙合而凝,乾道成男,坤道成女,非此之謂乎。

    又方家載轉女為男之法,有束弓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