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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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辨外傷不惡食 若勞役、飲食失節、寒溫不適,此三者皆惡食。

     仲景《傷寒論》曰:中風能食,傷寒不能食,二者皆口中和而不惡食。

    若勞役所傷,及飲食失節,寒溫不適,三者俱惡食,口不知五味,亦不知五穀之味。

    隻此一辨,足以分內外有餘不足之二證也。

    傷寒證雖不能食,而不惡食,口中和,知五味,亦知穀味。

    蓋無內證,則心氣和、脾氣通,知五穀之味矣。

     辨渴與不渴 以上十一段,俱辨內傷與外感不同,系東垣全論。

     外感風寒之邪,三日以外谷消水去,邪氣傳裡,始有渴也。

    內傷飲食,勞役久病者,必不渴,是邪氣在血脈中,有餘故也。

    初勞役形質,飲食失節,傷之重者,必有渴。

    以其心火熾上,克於肺金,故渴也。

    又當以此辨之,雖渴欲飲冷水者,當徐少與之,不可縱意而飲,恐水多峻下,則胃氣愈弱,輕則為脹,重則傳變諸疾,必反覆悶亂,百脈不安,夜加增劇,不得安臥,不可不預度也。

     論飲食勞倦為胃氣不足所緻 東垣 曰:古之至人,窮於陰陽之化,究乎生死之際,所著《內經》,悉言人以胃氣為本。

    蓋人受水穀之氣以生,所謂清氣、榮氣、衛氣、春升之氣,皆胃氣之別稱也。

    夫胃為水穀之海,飲食入胃,遊溢精氣,上輸於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通調水道,下輸膀胱,水精四布,五經並行,合於四時五臟,陰陽揆度以為常也。

    苟飲食失節,寒溫不適,則脾胃乃傷。

    喜怒憂恐,勞役過度,而損耗元氣。

    既脾胃氣衰,元氣不足,而心火獨盛。

    心火者,陰火也,起於下焦,其繫系於心。

    心不主令,相火代之。

    相火,下焦包絡之火,元氣之賊也。

    火與元氣不兩立,一勝則一負。

    脾胃氣虛則下流於腎,陰火得以乘其土位。

    故脾胃之證始得,則氣高而喘,身熱而煩,其脈洪大,而頭痛或渴不止,皮膚不任風寒,而生寒熱。

    蓋陰火上衝則氣高而喘,身煩熱,為頭痛,為渴,而脈洪大。

    脾胃之氣下流,使穀氣不得升浮,是春生之令不行,則無陽以護其榮衛。

    不任風寒,乃生寒熱,皆脾胃之氣不足所緻也。

    然而與外感風寒所得之證,頗同而實異。

    內傷脾胃,乃傷其氣,外感風寒,乃傷其形。

    傷外為有餘,有餘者瀉之。

    傷內為不足,不足者補之。

    汗之、下之、吐之、克之,皆瀉也。

    溫之、和之、調之、養之,皆補也。

    內傷不足之病,苟誤作外感有餘之病,而反瀉之,則虛其虛也。

    實實虛虛,如此死者,醫殺之耳。

    然則奈何?惟當以甘溫之劑,補其中而升其陽,甘寒以瀉其火,則愈矣。

    《內經》曰:勞者溫之,損者溫之。

    又雲:溫能除大熱。

    大忌苦寒之藥,損其脾胃。

    脾胃之證,始得則熱中,今立補中益氣湯治之。

     論勞倦所傷始為熱中 東垣 曰:《調經篇》雲:陰虛生內熱。

    岐伯曰:有所勞倦,形氣衰少,穀氣不盛,上焦不行,下脘不通,而胃氣熱,熱氣熏胸中,故內熱。

    《舉痛論》雲:勞則氣耗,勞則喘,且汗出,內外皆越,故氣耗矣。

    夫喜怒不節,起居不時,有所勞傷,皆損其氣,氣衰則火旺,火旺則乘其脾土。

    脾主四肢,故困熱,無氣以動,懶於語言,動作喘乏,表熱自汗,心煩不安。

    當病之時,宜安心靜坐,以養其氣,以甘寒瀉其熱火,以酸味收其散氣,以甘溫補其中氣。

    經言:勞者溫之,損者溫之是也。

    《金匱要略》雲:平人脈大為勞,脈極虛亦為勞。

    夫勞之為病,其脈浮大,手足煩熱,春夏劇,秋冬瘥(脈大者,熱邪也。

    煩熱者,氣損也。

    春夏劇者,時助邪也。

    秋冬瘥者,時勝邪也)。

    以黃耆建中湯治之,此亦溫之之意也。

     王安道 曰:經雲:陰虛生內熱。

    又雲:有所勞倦,形氣衰少,穀氣不盛,上焦不行,下脘不通,胃氣熱,熱氣熏胸中,故內熱。

    嗟夫!此內傷之說之原乎,請釋其義。

    夫人身之陰陽,有以表裡言者,有以上下之分言者,有以升降呼吸之氣言者,餘如動靜語默起居之類甚多,不必悉舉。

    此所謂陰虛之虛,其所指與數者皆不同。

    蓋勞動之過,則陽和之氣,皆亢極而化為火矣。

    況水穀之味又少入,是故陽愈盛陰愈衰也。

    此陰虛之虛,蓋指身中之陰氣,與水穀之味耳。

    或以下焦陰分為言,或以腎水真陰為言,皆非也。

    夫有所勞倦者過動,屬火也。

    形氣衰少者,壯火食氣也。

    穀氣不盛者,勞傷元氣,則少食而氣衰也。

    上焦不行者,清陽不升也。

    下脘不通者,濁陰不降也。

    夫胃受水穀,故清陽升而濁陰降,以傳化出入,滋榮一身也。

    今胃不能納而穀氣衰少,則清無升濁無降矣。

    故曰上焦不行,下脘不通。

    然非絕不行不通也,但比之平常無病時,則謂之不行不通耳。

    上不行,下不通,則鬱矣。

    鬱則少火皆成壯火,而胃居上焦下脘兩者之間,故胃氣熱,熱則上炎,故熏胸中而為內熱也。

    斯東垣所謂勞傷形體,所謂飲食失節而緻熱者。

     論內傷始為熱中病似外感陽證 準繩 雲:頭痛大作,四肢疰悶,氣高而喘,身熱而煩,上氣鼻息不調,四肢困倦不收,無氣以動,無氣以言,或煩躁悶亂,心煩不安,或渴不止。

    病久者,邪氣在血脈中,有濕故不渴。

    如病渴,是心火炎上克肺金,故渴。

    或表虛不任風寒,目不欲開,惡食,口不知味,右手氣口脈大於左手人迎三倍。

    其氣口脈急大而數,時一代而澀。

    澀是肺之本脈,代是無氣不相接,乃脾胃不足之脈。

    大是洪大,洪大而數,乃心脈刑肺。

    急是弦急,乃肝木挾心火克肺金也。

    其右關脾脈比五脈獨大而數,數中時顯一代。

    此不甚勞役,是飲食不時,寒溫失所,則無右關胃脈損弱,隱而不見,惟內顯脾脈如此也。

    治用補中益氣湯。

     論內傷未傳寒中病似外感陰證 準繩 雲:腹脹,胃脘當心痛,四肢兩脅,隔噎不通,或涎唾,或清涕,或多溺,足下痛,不能任身履地,骨乏無力,喜唾,兩丸多冷,陰陰作痛,或妄見鬼狀,夢亡人,腰背胛眼脊膂皆痛,不渴不瀉,脈盛大而澀,名曰寒中,治用神聖復氣湯、白朮附子湯、草豆蔻丸。

     李氏 曰:內傷始病熱中,未傳寒中,陰勝生寒中,多因調治差誤,或妄下之所緻。

    遇寒則四肢厥冷,心腹絞痛,冷汗自出,乃腎之脾胃虛,宜辛熱溫藥理中下二焦。

     論似外感陽明中熱證 東垣 雲:有天氣大熱時,勞役得病,或路途勞役,或田野中勞役,或身體怯弱,食少勞役,或長齋久素,胃氣久虛勞役。

    其病肌體壯熱,躁熱悶亂,大惡熱,渴飲水,以勞役過甚之故。

    身亦疼痛,此與陽明傷寒熱白虎湯證相似,但脾胃大虛,元氣不足,口鼻中氣皆短促而上喘,至日轉以後,是陽明得時之際,必少減。

    若是外中熱之病,必到日晡之際大作譫語,其熱增加,大渴飲水,煩悶不止。

    其勞役不足者皆無此證,尤易為分解。

     論似外感惡風寒證 東垣 雲:或因勞役動作,腎間陰火沸騰,事閒之際,或於陰涼處解脫衣裳,更有新沐浴,於背陰處坐臥,其陰火不行,還歸皮膚,腠理極虛,無陽被風,與陰涼所遏,表虛不任風寒,自認外感風寒,求醫解表,以重絕元氣,取禍如反掌。

    苟幸而免者,緻虛勞血氣皆弱,不能完復。

    且表虛之人,為風寒所遏,亦是虛邪犯表。

    始病一二日之間,時與外中賊邪有餘之證,頗有相似處,故緻疑惑請醫者,隻於氣少氣盛上辨之。

    其外傷賊邪,必語氣前輕後重,高厲而有力。

    若是勞役所傷,飲食不節,表虛不足之病,必短氣氣促,上氣高喘,懶語,其聲困弱而無力,至易見也。

    其釐毫之誤,則千裡之謬矣。

     論內傷似外感雜證 準繩 雲:飲食失節,勞役所傷,脾胃中州變寒走痛而發黃,治用小建中湯,或理中湯,或大建中湯,選而用之。

     論飲食傷與勞倦傷不同 王安道 曰:勞倦傷,飲食傷,二者雖均為內傷,然不可混而為一。

    《難經》所謂飲食則傷脾者,蓋為脾主飲食,而四肢亦屬脾。

    故飲食失節,勞役四肢,皆能傷於脾爾。

    非謂二者同類而無辨也。

    夫勞倦傷,飲食傷,雖與風寒暑濕有餘之病不同,然飲食傷又與勞倦傷不同。

    勞倦傷誠不足矣,飲食傷尤當於不足之中分其有餘不足也。

    何也,蓋飢餓不飲食與飲食太過雖均屬失節,然必明其有兩者之分,方盡無不及無太過之中道也。

    夫飢餓不飲食者,胃氣空虛,此為不足,固失節也。

    飲食自倍而停滯者,胃氣受傷,此不足之中兼有餘,亦失節也。

    以受傷言則不足,以停滯言則有餘矣。

    惟其不足故補益,惟其有餘故消導。

    亦有物滯氣傷,必補益消導兼行者。

    亦有物暫滯而氣不甚傷,宜消導獨行,不須補益者。

    又有既停滯而復自化,不須消導,但當補益,或亦不須補益者。

    潔古、東垣枳朮丸之類,雖曰消導,固有補益之意存乎其間。

    其他如木香分氣丸、枳實導氣丸、大枳殼丸之類,雖無補益,然施之於物暫滯,氣不甚傷者,豈不可哉,但不宜視為通行之藥耳。

    且所滯之物,非枳朮之力所能去者,亦安可泥於消導而不知變乎。

    故備急丸、煮黃丸、感應丸、瓜蒂散之推逐者,潔古、東垣亦何常委之而弗用也。

    故善將兵者,攻亦當,守亦當,不善者則宜攻而守,宜守而攻。

    其敗也,非兵之罪,用兵者之罪耳。

    觀乎此,則知消導補益推逐之理矣。

     明醫雜著 雲:東垣諸飲食勞倦為內傷不足之證,用補中益氣湯,《溯洄集》中又論不足之中,又當分別飲食傷為有餘,勞倦傷為不足。

    予謂傷飲食而留積不化,以緻宿食鬱熱,熱發於外,此謂有餘之證,法當消導,東垣自有枳朮丸等治法具於飲食門矣。

    其補中益氣方論,卻謂人因傷飢食飽,緻損脾胃,非有積滯者也,故隻用補藥。

    蓋脾胃全賴飲食之養,今因飢飽不時,失其所養,則脾胃虛矣。

    又脾主四肢,若勞力辛苦,傷其四肢,則根本竭矣。

    或專因飲食不調,或專因勞力過度,或飲食不調之後,加之勞力,或勞力過度之後,繼以不調。

    故皆謂之內傷元氣不足之證,而宜用補藥也。

    但須於此四者之間,審察明白,略為加減,則無不效矣。

     論勞傷心力不同 李氏 曰:勞倦亦有二焉:勞力純乎傷氣而無汗者,補中益氣之旨也;勞心兼傷乎血而有汗者,黃耆建中之義也;心力俱勞,氣血俱傷者,雙和散之所由名也。

    又房勞傷腎證與勞倦相似,七情動氣脈與飲食無異,俱不可不細辨之。

     論房勞與勞倦不同 李氏 曰:夫勞倦飲食,傷損氣分,既有陰氣陽氣之分,則思慮色欲,損傷血分,又豈無有陰血陽血之異乎。

    以此見血陰氣陽者,分陰分陽之義也。

    氣血各自有陰陽者,陰陽互為其根之理也。

    大法陽氣虛者,宜桂、附兼參、耆峻補。

    陰氣虛者,參、朮、甘草緩而益之。

    陰分血虛者,生地黃、元參、龜闆、知母、黃柏補之;陽分血虛者,茯苓、參、歸、遠志之類補之。

    論至於此,東垣、丹溪之功大矣哉。

    均一內傷發熱也,勞倦因陽氣之下陷,宜補其氣,以升提之。

    房勞因陽火之上升,宜滋其陰以降下之。

    一升一降,迥然不同矣。

     論內傷外感兼見治有輕重緩急 趙氏 曰:人迎脈大於氣口,為外傷;氣口脈大於人迎,為內傷。

    外傷則寒熱齊作而無間,內傷則寒熱間作而不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