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
關燈
小
中
大
洩。
脈實者,氣有餘,故脹滿;脈虛者,氣不足,故洩利。
脈病相應謂之從,脈病相返謂之逆。
尺脈澀滑謂之多汗(血涸而陽氣尚多故汗),尺寒脈細(陰微即下,言尺氣虛少),目裹微腫,如臥蠶之狀,曰水(水者,陰也,目下亦陰也,腹者,至陰之居也。
故水在腹中者必使目下腫也,當用大橘皮湯等藥治之)。
七方:大、小、緩、急、奇、偶、復。
大方之說有二 病有兼證而邪不傳,醫不可以一二味,治者宜君一臣三佐九之大方。
病有在身半以下而遠者,分兩大而數少,取其氣味專一而不分散也。
小方之說有二 病有在心肺以上而近者,宜分兩微而少服,徐徐呷之是也。
病有無兼證,邪氣專一,可一二味而治者,宜君一臣二之小方。
緩方之說有五 病有在胸膈者,宜甘以緩之,取其甘能戀膈也。
有凡以緩之,之緩畫比湯散,其氣力難化而宣行遲也。
有品件群眾之緩方,蓋藥味眾則各不得騁其性,如萬病丸,七八十味,遁相拘制。
有無毒治病之緩方,蓋性無毒則功自緩矣。
有氣味薄之緩方,蓋氣味薄則主於補上,蓋補上治上制之以緩,緩則氣味薄也。
急方之說有五 心腹暴痛,兩陰溲便,閉塞不通,病不容候,用備急丹是也。
又如中風牙關緊急,漿水粥不入,用急風散之屬。
有湯散蕩滌之急方,蓋湯散比丸劑,取其下咽易散而施用速也。
有藥性有毒之急方,蓋有毒則能上湧下洩,可以奪病於下而氣力不衰也。
奇方之說有二 有獨用一物之奇方,即單方是也。
有數合陰陽數之奇方,一三五七九,以藥味數皆奇也,如君一臣三亦奇數也,故方宜下不宜汗。
偶方之說有三 有兩味相配之偶方,有兩味相合之偶方,有數合陰陽之偶方,謂二四六八十也,如君二臣四君臣六皆偶數也,故偶方宜汗不宜下。
複方之說有二 有二方三方相合之複方,如桂枝越婢一湯,如謂調胃承氣湯加連翹、黃芩、梔子,名涼膈散。
又有分兩勻劑之複方,如胃風湯各等分均平也。
十劑:宣、通、補、瀉、輕、重、滑、澀、燥、濕也。
宣劑 宣者,舉世皆以宣為瀉劑,然十劑之中已有瀉劑,何以又重是?蓋宣者升而上也,以君召臣曰宣,義或同此。
《內經》曰:「高者,因而越之,木鬱則達之」,豈非宣劑,即所謂湧劑者乎,蓋十劑之中獨不見湧劑,則宣為湧明矣。
通劑 通者,流通之謂也。
前後不得溲便,裡急後重,數至圊而不便,凡麻癉蔚滯經遂不開,非通劑莫愈也。
補劑 補者,五臟各有補瀉,肝實瀉心,肺虛補腎,《經》曰:「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
大率虛有六,表虛、裡虛、上虛、下虛、陰虛、陽虛。
設陽虛補以附子,陰虛補以大黃、芒硝。
」今人往往以熱為補,以寒為瀉,訛非一日,豈知酸苦辛甘鹹各補其臟。
《內經》曰:「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善補者,病去而進之以穀肉食者,真得補法也。
」 瀉劑 《經》曰:「實則瀉之。
實者,乃邪氣之作實也。
諸痛為實,痛隨利減。
」又曰:「中滿者,瀉之於內,大黃、牽牛、甘遂、芒硝、巴豆之屬皆瀉劑也。
惟巴豆其性燥熱,不可不慎!恐留毒緻生他證,縱不得已而用之,必順緻其毒。
」今人往往以巴豆熱而不畏,以大黃寒而反畏,庸不知所謂瀉者哉。
輕劑 風寒之邪,始自表入,頭痛身熱,腰脊強。
《內經》曰:「宜輕劑以揚之。
」《本草》曰:「輕可去實,宜麻黃、葛根、升麻之屬也。
」 重劑 久病咳嗽,涎潮於上,咽喉不利,形羸不可峻攻。
其藥則以硃砂、水銀、沉香、水石、黃丹之屬,以其體重能鎮縋。
《內經》曰:「重者減之,貴其漸也。
」 滑劑 《周禮》曰:「滑以養竅,大便燥結,小便淋澀,皆宜滑劑。
燥結者,麻仁、郁李仁之類;淋澀者,葵子、滑石之類。
其有前後不通,兩陰俱閉,名曰『三焦約』,宜先以滑劑表養其燥,然後攻之則無失矣。
」 澀劑 寢汗不已,澀以麻黃根、防己、牡蠣;滑洩不已,澀以豆蔻、白礬、木賊、烏魚、粟殼,凡酸味亦同乎澀;喘嗽不已,韭汁、烏梅、寧肺膏皆酸而澀也。
然此數種當論其本以去其邪,不可專以澀為萬全也。
燥劑 積寒久冷,食已不飢,吐利腥穢,屈伸不便,上下所出水液澄澈清冷,此為大寒之故。
宜乾薑、良薑、附子、胡椒輩以燥之。
然非積寒之病不可用,用不對證變為血洩、血溢、大枯、大涸、溲便癃閉、聾瞽跋弱。
若曰病濕者,則以白朮、陳皮、木香、防己、蒼朮皆能除濕,亦燥之。
平劑若黃連、黃柏、梔子、大黃之苦皆能燥濕,此《內經》之本旨也,與世相違久矣,嗚呼!豈獨姜附之專方為燥劑乎? 濕劑 濕與滑相類,其間少有不同。
《內經》曰:「辛以潤之,蓋辛能走氣,能化液者也。
芒硝性雖鹹,本屬真陰之水,誠濡枯之上藥也,人有枯渴皴揭之病,非獨金化為然,蓋有火以乘之,非濕劑莫能愈也。
」
脈實者,氣有餘,故脹滿;脈虛者,氣不足,故洩利。
脈病相應謂之從,脈病相返謂之逆。
尺脈澀滑謂之多汗(血涸而陽氣尚多故汗),尺寒脈細(陰微即下,言尺氣虛少),目裹微腫,如臥蠶之狀,曰水(水者,陰也,目下亦陰也,腹者,至陰之居也。
故水在腹中者必使目下腫也,當用大橘皮湯等藥治之)。
七方:大、小、緩、急、奇、偶、復。
大方之說有二 病有兼證而邪不傳,醫不可以一二味,治者宜君一臣三佐九之大方。
病有在身半以下而遠者,分兩大而數少,取其氣味專一而不分散也。
小方之說有二 病有在心肺以上而近者,宜分兩微而少服,徐徐呷之是也。
病有無兼證,邪氣專一,可一二味而治者,宜君一臣二之小方。
緩方之說有五 病有在胸膈者,宜甘以緩之,取其甘能戀膈也。
有凡以緩之,之緩畫比湯散,其氣力難化而宣行遲也。
有品件群眾之緩方,蓋藥味眾則各不得騁其性,如萬病丸,七八十味,遁相拘制。
有無毒治病之緩方,蓋性無毒則功自緩矣。
有氣味薄之緩方,蓋氣味薄則主於補上,蓋補上治上制之以緩,緩則氣味薄也。
急方之說有五 心腹暴痛,兩陰溲便,閉塞不通,病不容候,用備急丹是也。
又如中風牙關緊急,漿水粥不入,用急風散之屬。
有湯散蕩滌之急方,蓋湯散比丸劑,取其下咽易散而施用速也。
有藥性有毒之急方,蓋有毒則能上湧下洩,可以奪病於下而氣力不衰也。
奇方之說有二 有獨用一物之奇方,即單方是也。
有數合陰陽數之奇方,一三五七九,以藥味數皆奇也,如君一臣三亦奇數也,故方宜下不宜汗。
偶方之說有三 有兩味相配之偶方,有兩味相合之偶方,有數合陰陽之偶方,謂二四六八十也,如君二臣四君臣六皆偶數也,故偶方宜汗不宜下。
複方之說有二 有二方三方相合之複方,如桂枝越婢一湯,如謂調胃承氣湯加連翹、黃芩、梔子,名涼膈散。
又有分兩勻劑之複方,如胃風湯各等分均平也。
十劑:宣、通、補、瀉、輕、重、滑、澀、燥、濕也。
宣劑 宣者,舉世皆以宣為瀉劑,然十劑之中已有瀉劑,何以又重是?蓋宣者升而上也,以君召臣曰宣,義或同此。
《內經》曰:「高者,因而越之,木鬱則達之」,豈非宣劑,即所謂湧劑者乎,蓋十劑之中獨不見湧劑,則宣為湧明矣。
通劑 通者,流通之謂也。
前後不得溲便,裡急後重,數至圊而不便,凡麻癉蔚滯經遂不開,非通劑莫愈也。
補劑 補者,五臟各有補瀉,肝實瀉心,肺虛補腎,《經》曰:「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
大率虛有六,表虛、裡虛、上虛、下虛、陰虛、陽虛。
設陽虛補以附子,陰虛補以大黃、芒硝。
」今人往往以熱為補,以寒為瀉,訛非一日,豈知酸苦辛甘鹹各補其臟。
《內經》曰:「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善補者,病去而進之以穀肉食者,真得補法也。
」 瀉劑 《經》曰:「實則瀉之。
實者,乃邪氣之作實也。
諸痛為實,痛隨利減。
」又曰:「中滿者,瀉之於內,大黃、牽牛、甘遂、芒硝、巴豆之屬皆瀉劑也。
惟巴豆其性燥熱,不可不慎!恐留毒緻生他證,縱不得已而用之,必順緻其毒。
」今人往往以巴豆熱而不畏,以大黃寒而反畏,庸不知所謂瀉者哉。
輕劑 風寒之邪,始自表入,頭痛身熱,腰脊強。
《內經》曰:「宜輕劑以揚之。
」《本草》曰:「輕可去實,宜麻黃、葛根、升麻之屬也。
」 重劑 久病咳嗽,涎潮於上,咽喉不利,形羸不可峻攻。
其藥則以硃砂、水銀、沉香、水石、黃丹之屬,以其體重能鎮縋。
《內經》曰:「重者減之,貴其漸也。
」 滑劑 《周禮》曰:「滑以養竅,大便燥結,小便淋澀,皆宜滑劑。
燥結者,麻仁、郁李仁之類;淋澀者,葵子、滑石之類。
其有前後不通,兩陰俱閉,名曰『三焦約』,宜先以滑劑表養其燥,然後攻之則無失矣。
」 澀劑 寢汗不已,澀以麻黃根、防己、牡蠣;滑洩不已,澀以豆蔻、白礬、木賊、烏魚、粟殼,凡酸味亦同乎澀;喘嗽不已,韭汁、烏梅、寧肺膏皆酸而澀也。
然此數種當論其本以去其邪,不可專以澀為萬全也。
燥劑 積寒久冷,食已不飢,吐利腥穢,屈伸不便,上下所出水液澄澈清冷,此為大寒之故。
宜乾薑、良薑、附子、胡椒輩以燥之。
然非積寒之病不可用,用不對證變為血洩、血溢、大枯、大涸、溲便癃閉、聾瞽跋弱。
若曰病濕者,則以白朮、陳皮、木香、防己、蒼朮皆能除濕,亦燥之。
平劑若黃連、黃柏、梔子、大黃之苦皆能燥濕,此《內經》之本旨也,與世相違久矣,嗚呼!豈獨姜附之專方為燥劑乎? 濕劑 濕與滑相類,其間少有不同。
《內經》曰:「辛以潤之,蓋辛能走氣,能化液者也。
芒硝性雖鹹,本屬真陰之水,誠濡枯之上藥也,人有枯渴皴揭之病,非獨金化為然,蓋有火以乘之,非濕劑莫能愈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