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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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前諸證門 胎證總領 一 妊婦胎前,變顯極多。

    其最易犯者,惡阻、胞阻、子腫、子氣、子滿、子煩、子懸、子癇、子嗽、子淋、轉胞、激經、胎漏、尿血、吐血、胎動不安、墮胎、小產、滑胎、子死腹中、臟燥、鬼胎、腸覃、石瘕、母子盛衰等證,共計廿四條,皆當一一詳辨。

    其餘胎前傷寒、傷食、瘧痢、霍亂、洩瀉等疾,當於雜證門中參考施治,但須時刻保護胎原,不緻誤犯為要耳。

     惡阻 二 妊孕月餘,噁心嘔吐,名曰惡阻。

    蓋婦人受胎之後,胎門壅塞,臟氣內阻,挾胎氣衝逆於胃,中宮郁遏,不能舒布,以緻頭目昏眩,心虛煩悶,體重肢倦,嗜酸擇食,輕者勿藥可愈,重者必須調理。

    治此之法,惟求於胃,審其寒熱,辨其痰飲,或胃素虛,或氣攻衝,隨宜施治,鮮不效矣。

     若胃素虛者,保主湯;胃寒者,必喜熱飲,六君子湯,吐多痰水,且心煩頭目眩暈者,其入必胃中素有停飲也,宜加味六君子湯;若嘔吐心中煩熱憒悶,喜飲涼漿者,胃熱也,加味溫膽湯;倘愈止愈急者,須效仲景法,停藥月餘自安。

     保生湯 本門一 六君湯 見經閉門五 加味六君湯 本門二 加味溫膽湯 本門三 參橘飲 本門四 胞阻 三 孕婦腹痛,名曰胞阻。

    緻此之由,有食滯、胎氣、胞寒、水熱之分。

    欲察其因,須審痛處。

    若在心胃分界者,屬食屬滯,消導即愈。

    在少腹之間,小便清利者,必因胞血受寒,法當養血,溫暖下焦,或小水閉澀而痛者,則是膀胱蓄熱所緻,但清熱決水,其治無難。

    惟腹痛連腰,乃胎氣作祟,或有觸犯而然,治此不易。

    若兼下血,尤屬可畏。

    何也?蓋胎繫於腎,腰者腎之府也。

    若不急為安養,恐墮隕接踵而至矣。

     若心胃作痛者,食傷停滯也,宜加味平胃散;若大便秘結日久,加大黃以攻之,必倍甘草以緩其峻,庶不傷胎;若少腹作痛者,乃胞血受寒也,宜加味芎歸飲;小便閉澀而痛者,膀胱積熱也,導赤散;若水盛陽虛不化者,宜五苓散;苦內熱大小便閉者,蜜消煎;腰腹作痛,胎動下血者,宜延胡四物湯,定痛而保胎。

    下血更多而痛者,須防墮胎,宜加味膠艾四物湯。

     加味平胃散 本門五 加味芎歸飲 本門六 導赤散 本門七 五苓散 本門八 蜜消煎 本門九 延胡四物湯 本門十 加味膠艾四物湯 本門十一 子腫子氣子滿皺腳脆腳 四 孕婦頭面浮腫,或漸及遍身,小便短澀者,水氣為病也,名曰子腫。

    自足腫至膝,或指縫出水,小便長利者,濕氣為病也,名曰子氣。

    若遍身俱腫,腹脹而喘,在六七個月之間者,名曰子滿。

    但兩腳腫而膚厚者屬濕,名曰皺腳;皮薄者屬水,名曰脆腳。

    大凡水之為病多喘促,氣之為病多脹滿。

    喘促屬肺,脹滿屬脾也。

    以其人素有水氣濕邪,故受孕有腫滿之證。

    兒未成形,被水浸漬,其胎每緻損壞。

    已成形者,尚可調治。

    故五六個月後而有是證者,每多生育,但兒手足軟而有疾耳。

     子腫,全生白朮散;子氣,天仙藤敞;子滿、皺腳、脆腳,茯苓導水湯;子腫、子氣亦宜準此。

     全生白朮散 本門十二 天仙藤散 本門十三 茯苓導水湯 本門十四 子煩 五 孕婦別無他證,惟時時心煩者,名曰子煩。

    由陰既養胎,孤陽獨旺,上乘於心,故使煩熱不寧也。

    宜知母飲加減主之,或犀角散亦可。

     知母飲 本門十五 犀角散 本門十六 子懸胎上逼心 六 孕婦心胸脹滿,名曰子懸,由其人累有寒氣,重因食冷,與氣相傳,故胸次脹滿不舒也。

    更加喘甚者,名為胎上逼心,其因亦然。

    調之之法,鹹直流氣養血為主,惟紫蘇飲兼善其功。

     紫蘇飲 本門十七 子癰 七 孕婦忽然顛仆,痰涎壅盛,抽搐不省人事,須臾自醒,頃復如常,名曰子癇。

    乃肝心二經血虛所緻。

    蓋血虛則主熱,熱盛則生風也。

    《經》曰:諸風掉眩,皆屬於肝。

    始發之際,宜疏風清熱,既醒之後,須以養血為主,所謂血和風自滅耳。

     若抽搐微者,羚羊角散;甚者鉤藤湯主之。

    若口眼歪斜,半身不遂,則已成中風廢證,當於中風門參考。

     羚羊角散 本門十八 鉤藤湯 本門十九 子嗽 八 妊娠咳嗽,名曰子嗽。

    有感冒風寒、痰飲上逆、陰虛火動之不同。

    若不速治,久必傷胎。

    感冒者,必有表證可據,一散可解。

    痰飲上逆者,痰涎必多,法當理氣化痰。

    陰虛火動者,身體壯熱,其嗽午後益甚,須以壯水滋金為主,則痰可瘳而胎可保矣。

     若感冒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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