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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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之理乎?胞,命門也。
在男子曰精室,在女子曰子宮,形如合缽,並無兩岐可分,曰左右,則是有兩子宮矣。
此說尤屬不經。
然則何以定之?亦惟以會合天人,陽盛乾道成男,陰盛坤道成女,斯足為的確不易之論耳。
雙胎品胎 六 古以雙胎乃精氣有餘,岐而分之,血因分而攝之故也。
若男同孕者,剛日陽時也;女同孕者,柔日陰時也。
男女同孕者,剛日陰時,或柔日陽時也。
其他或有不成男女,男不可為父,女不可為母,與男女之兼形者,又皆陰陽變常,駁氣所感,事之所有,理之所無,莫可稽考者也。
脈知有子 七 《經》曰:婦人手少陰脈動甚者妊子也。
少陰者,心也。
動者,滑利不散之義,乃血液斂結之象。
《經》又曰:陰搏陽別,謂之有子。
陰謂尺中,陽謂寸上。
蓋女子系胞於腎。
乃孕胎之根蒂。
搏者,搏擊之謂。
若兩尺搏指,久按不歇,與兩寸迥然相別,皆有子之診也。
其脈滑疾不散,胎必三月;但疾不散,五月孕母。
至此男女形質已具,預知之法,須憑兩尺,左尺沉實為男,右尺浮大為女。
蓋沉實者,陽內之象;浮大者,陰中之體也。
以此察之,最為確當。
及八九月後,血氣流散,脈則和平,宛若無孕,非醫者深明脈理,病家肯言其故,難以一診而知也。
男女胎形 八 胞孕男女,向背不同,娠母腹形,迥然各異。
蓋男胎面向母背,則背脊抵腹,其形中正高圓,如釜之狀;女胎面向母腹,其足膝抵腹,下大上小,如箕之形。
故曰男腹如釜,女腹如箕。
其動男每在三五月,女多在四六月,此定以奇偶之數,理有然也。
孕病辨疑 九 婦人經水不來,孕病恍惚者,於五月之後,驗之以乳。
若乳房升大,且有乳者,孕也。
設不升大,更兼無乳,病也。
以此辨之,足為捷徑。
辨分經養胎 十 觀巢元方曰:妊娠一月名胚胎,足厥陰脈養之;二月名曰始膏,足少陽脈養之;三月名始胎,手心主脈養之,當此時,血不流行,形象始化;四月始受水精以成血脈,手少陽脈養之;五月始受火精以成氣,足太陰脈養之;六月始受金精以成筋,足陽明脈著之;七月始受木精以成骨,手太陰脈養之;八月始受土精以成膚革,手陽明脈養之;九月始受石精以成毛髮,足少陰脈養之;十月足太陽脈養之,五藏六府,關節人神畢備而生矣。
凡胎受於胞中,則手足十二經脈,其氣血晝夜周流,俱以擁養胎元,
在男子曰精室,在女子曰子宮,形如合缽,並無兩岐可分,曰左右,則是有兩子宮矣。
此說尤屬不經。
然則何以定之?亦惟以會合天人,陽盛乾道成男,陰盛坤道成女,斯足為的確不易之論耳。
雙胎品胎 六 古以雙胎乃精氣有餘,岐而分之,血因分而攝之故也。
若男同孕者,剛日陽時也;女同孕者,柔日陰時也。
男女同孕者,剛日陰時,或柔日陽時也。
其他或有不成男女,男不可為父,女不可為母,與男女之兼形者,又皆陰陽變常,駁氣所感,事之所有,理之所無,莫可稽考者也。
脈知有子 七 《經》曰:婦人手少陰脈動甚者妊子也。
少陰者,心也。
動者,滑利不散之義,乃血液斂結之象。
《經》又曰:陰搏陽別,謂之有子。
陰謂尺中,陽謂寸上。
蓋女子系胞於腎。
乃孕胎之根蒂。
搏者,搏擊之謂。
若兩尺搏指,久按不歇,與兩寸迥然相別,皆有子之診也。
其脈滑疾不散,胎必三月;但疾不散,五月孕母。
至此男女形質已具,預知之法,須憑兩尺,左尺沉實為男,右尺浮大為女。
蓋沉實者,陽內之象;浮大者,陰中之體也。
以此察之,最為確當。
及八九月後,血氣流散,脈則和平,宛若無孕,非醫者深明脈理,病家肯言其故,難以一診而知也。
男女胎形 八 胞孕男女,向背不同,娠母腹形,迥然各異。
蓋男胎面向母背,則背脊抵腹,其形中正高圓,如釜之狀;女胎面向母腹,其足膝抵腹,下大上小,如箕之形。
故曰男腹如釜,女腹如箕。
其動男每在三五月,女多在四六月,此定以奇偶之數,理有然也。
孕病辨疑 九 婦人經水不來,孕病恍惚者,於五月之後,驗之以乳。
若乳房升大,且有乳者,孕也。
設不升大,更兼無乳,病也。
以此辨之,足為捷徑。
辨分經養胎 十 觀巢元方曰:妊娠一月名胚胎,足厥陰脈養之;二月名曰始膏,足少陽脈養之;三月名始胎,手心主脈養之,當此時,血不流行,形象始化;四月始受水精以成血脈,手少陽脈養之;五月始受火精以成氣,足太陰脈養之;六月始受金精以成筋,足陽明脈著之;七月始受木精以成骨,手太陰脈養之;八月始受土精以成膚革,手陽明脈養之;九月始受石精以成毛髮,足少陰脈養之;十月足太陽脈養之,五藏六府,關節人神畢備而生矣。
凡胎受於胞中,則手足十二經脈,其氣血晝夜周流,俱以擁養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