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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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子曰:乾坤其易之門邪?
荀爽曰:陰陽相易,出於乾坤,故曰“門”。
補“易之門”,本又作“門戶”。
《釋文》。
鄭康成《易贊》有“戶”字。
釋曰張氏曰:“‘易’,神也。
入坤出乾,故乾坤為易之門。
” 乾,陽物也。
坤,陰物也。
荀爽曰:陽物天,陰物地也。
釋曰乾坤之象主於天地,而萬物皆資始於乾,由坤而生。
凡陽皆屬乾,凡陰皆屬坤,故此雲“乾陽物,坤陰物”,下雲“乾天下之至健,坤天下之至順”。
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
虞翻曰:“合德”,謂天地雜,保大和,日月戰。
乾剛以體天,坤朱脫“坤”字。
柔以體地也。
釋曰張氏曰:“乾入坤,坤就乾,天地雜也。
坤牝乾,陰凝陽,日月戰,保太和也。
易出入乾坤之門者以此。
”案:“陰陽合德”,一陰一陽之謂道也。
“剛柔有體”,分陰分陽,乾坤剛柔立本,六十四卦由此生,消息由此出也。
以體天地之撰,為《釋文》:撰,仕勉反。
王肅士眷反。
《九家易》曰:“撰”,數也,萬物形體皆受天地之數也。
謂九天數,六地數也,剛柔得以為體矣。
釋曰萬物陽類皆得天數,陰類皆得地數,故易卦爻皆七、八、九、六。
以通神明之德。
《九家易》曰:隱藏謂之“神”,著見謂之“明”,陰陽交通乃謂之“德”。
釋曰聖人幽贊神明,因蓍立卦,乾坤生六子成八卦,重為六十四,而易無不周,故“以通神明之德”。
其稱名也,雜而不越。
《九家易》曰:陰陽雜也。
“名”,謂卦名。
陰陽雖錯,而卦象各有次序,不相踰越。
補“越”,《説文》作“”,曰:“”,踰也,《易》曰“雜而不”。
釋曰易無名也。
出入乾坤成六十四卦,則有名。
名以陰陽雜居而立,然不越乎乾坤之大義。
陰陽相受,各有次序也。
“”,正字。
“越”,叚字。
於稽其類,其衰世之意邪? 虞翻曰:“稽”,考也。
三稱盛德,上稱末世,乾終上九,動則入坤,坤弑其君父,故為亂世。
陽出復震,入坤出坤,故“衰世之意邪。
” 侯果曰:“於”,嗟也;“稽”,考也。
易象考其事類,但以吉兇得失為主,則非淳古之時也,故雲“衰世之意”耳。
言“邪”,示疑不欲切指也。
釋曰“於稽其類”,於雜之中而稽其類也。
侯讀“於”為《尚書》歎辭之“於”,“於”字絶句。
夫易彰為盧、周作“章”,注同。
往而察來,而微顯闡幽,開而當名, 虞翻曰:神以知來,知朱作“智”。
以藏往。
微者顯之,謂從復成乾,是察來也。
闡者幽之,謂從姤之坤,是彰往也。
陽息出初,故“開而當名”。
釋曰“彰往”,著吉兇一定之理。
“察來”,審禍福將至之幾。
顯者微之,推見以至隱,陽息照物,本孕坤中也。
幽者闡之,陰閲藏物,乃出乾初也,此因虞義而變易之。
張氏曰:“乾元出坤,其動也闢,故‘開’。
六十四卦由此生,故‘當名’也。
” 辯物,正言,斷辭,則備矣。
幹寶曰:“辯物”,朱、盧無此二字。
辯物類也;“正言”,言正義也;“斷辭”,斷吉兇也,如此則備於經矣。
釋曰張氏曰:“乾元出坤,陰陽以别,故‘辯物’。
震為言、為辭,陽出震,故‘正言斷辭’。
皆備於名,故‘則備矣’。
” 其稱名也小, 虞翻曰:謂乾坤與六子俱名八卦而小成,故“小”,復小而辯於物者矣。
釋曰六十四卦之名義皆本八卦。
“小”,謂陰陽尚微也,故引“復小而辯於物”以明之。
其取類也大。
虞翻曰:謂乾陽也,為天,為父。
觸類而長之,故“大”也。
釋曰張氏曰:“謂觸類而長之成六十四卦,皆乾元所。
‘為天為父’者,言其大生,故觸類而長之耳,非以説卦所屬為取類也。
”案:取類大,道之顯也。
其旨遠,其辭文, 虞翻曰:“遠”,謂乾;“文”,謂坤也。
釋曰張氏曰:“乾元知來,故‘旨遠’。
坤知章往,故‘辭文’。
” 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隱。
虞翻曰:“曲”,屈;盧、周作“詘”,朱“曲屈”二字倒。
“肆”,直也。
陽曲初,震“言”,故“其言曲而中”。
坤“事”,隱未見,故“肆而隱”也。
釋曰陽曲初,藏坤中也,屯字尾曲象之。
出震得位,故“中”。
乾動直,故“肆”,《記》曰“肆直而慈愛”。
尚伏坤中,故“隱”,其言曲而中,聖人所以濟民行也。
其事肆而隱,龍德而在衰世也。
因貳以濟民行,以明失得之報。
虞翻曰:“二”,謂乾與坤也。
坤“民”,乾“行”,行得則乾報以吉,行失則坤報以兇也。
補鄭康成曰:“貳”,當“弍”。
《釋文》。
釋曰因乾坤陰陽明吉兇,使民行得正而無失,則成既濟矣。
第六章 《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 虞翻曰:興《易》者,謂庖犧也。
文王書經,繫朱作“系”。
庖犧於乾五,乾“古”,五在乾中,故興於中古。
繫以黃帝、堯、舜為後世聖人,庖犧為中古,則庖犧以前為上古。
補馬、荀、鄭皆以文王為中古。
後章虞注。
《漢書·藝文志》曰:易道深矣,人更三聖,世歷三古。
孟康曰:伏羲為上古,文王為中古,孔子為下古。
釋曰《上傳》雲“包羲作結繩”,又雲“上古結繩而治”,則包羲為上古,而文王為中古可知。
傳以黃帝、堯、舜為後世聖人者,對上古言之耳。
包羲之《易》興於文王,故曰“興於中古”,下雲“《易》之興也,殷之末世周之盛德”,正申此文。
作《易》者,其有憂患乎? 虞翻曰:謂憂患二字朱誤倒。
百姓,未知興利盧誤“利興”。
遠害,不行禮義,茹毛飲血,衣食不足。
庖犧則天八卦,通為六十四,以德化之,吉兇與民同患,故“有憂患”。
釋曰“作《易》”,兼包犧畫卦、文王繫辭言。
文王蒙難,本包犧憂患生民之意而演《易》也。
是故履,德之基也。
虞翻曰:乾“德”。
履與謙旁通,坤柔履剛,故“德之基”,坤“基”。
侯果曰:“履”,禮,蹈禮不倦,“德之基也”。
自下九卦,是復道之最,故特言矣。
釋曰“履”,踐也,藉也。
履物為踐,履於物為藉。
履以旁通言,則坤藉乾;以本卦言,則乾履兌,禮達分定,故“德之基”。
謙,德之柄也。
虞翻曰:坤“柄”,“柄”,本也。
凡言“德”皆陽爻也。
幹寶曰:“柄”所以持物,“謙”所以持禮者也。
釋曰張氏曰:“地者萬物之本。
乾上九反三,陽德皆本乎此,故謙為德之柄。
” 復,德之本也。
虞翻曰:復朱誤“德”。
初,乾之元,故“德之本也”。
恒,德之固也。
虞翻曰:立不易方,守德之堅固。
損,德之脩為周作“修”,注同。
也。
荀爽曰:徵朱作“懲”。
忿窒慾,所以脩德。
補鄭康成曰:“脩”,治也。
“脩”,馬融作“循”。
並為《釋文》。
釋曰“循”義不甚協,葢“脩”之譌。
益,德之裕也。
荀爽曰:見善則遷,有過則改,德之優裕也。
困,德之辯也。
為《釋文》:辯,如字,王肅蔔免反。
鄭玄曰:“辯”,别也。
遭困之時,君子固窮,小人窮則濫,德於是别也。
井,德之地也。
姚信曰:井養而不窮,德居地也。
釋曰姚氏曰:“井為德所居之地,勞民勸相,居德之地也。
” 巽,德之制也。
虞翻曰:巽風為號令,所以制下,故曰“德之制也”。
孔穎達曰:此上九卦,各以德為用也。
釋曰陽入陰而制齊之,與時偕行,惟義所在。
履和而至。
虞翻曰:謙與履通,謙坤柔和,故“履和而至”,“禮之用和為貴”者也。
釋曰“説而應乎乾”,故“和”。
“辯上下定民志”,故“至”,“至”者,盡其當然之則也。
謙尊而光。
荀爽曰:自上下下,其道大光也。
復小而辯為盧、周作“辨”。
於物。
虞翻曰:陽始見,故“小”。
乾陽物,坤陰物
補“易之門”,本又作“門戶”。
《釋文》。
鄭康成《易贊》有“戶”字。
釋曰張氏曰:“‘易’,神也。
入坤出乾,故乾坤為易之門。
” 乾,陽物也。
坤,陰物也。
荀爽曰:陽物天,陰物地也。
釋曰乾坤之象主於天地,而萬物皆資始於乾,由坤而生。
凡陽皆屬乾,凡陰皆屬坤,故此雲“乾陽物,坤陰物”,下雲“乾天下之至健,坤天下之至順”。
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
虞翻曰:“合德”,謂天地雜,保大和,日月戰。
乾剛以體天,坤朱脫“坤”字。
柔以體地也。
釋曰張氏曰:“乾入坤,坤就乾,天地雜也。
坤牝乾,陰凝陽,日月戰,保太和也。
易出入乾坤之門者以此。
”案:“陰陽合德”,一陰一陽之謂道也。
“剛柔有體”,分陰分陽,乾坤剛柔立本,六十四卦由此生,消息由此出也。
以體天地之撰,為《釋文》:撰,仕勉反。
王肅士眷反。
《九家易》曰:“撰”,數也,萬物形體皆受天地之數也。
謂九天數,六地數也,剛柔得以為體矣。
釋曰萬物陽類皆得天數,陰類皆得地數,故易卦爻皆七、八、九、六。
以通神明之德。
《九家易》曰:隱藏謂之“神”,著見謂之“明”,陰陽交通乃謂之“德”。
釋曰聖人幽贊神明,因蓍立卦,乾坤生六子成八卦,重為六十四,而易無不周,故“以通神明之德”。
其稱名也,雜而不越。
《九家易》曰:陰陽雜也。
“名”,謂卦名。
陰陽雖錯,而卦象各有次序,不相踰越。
補“越”,《説文》作“”,曰:“”,踰也,《易》曰“雜而不”。
釋曰易無名也。
出入乾坤成六十四卦,則有名。
名以陰陽雜居而立,然不越乎乾坤之大義。
陰陽相受,各有次序也。
“”,正字。
“越”,叚字。
於稽其類,其衰世之意邪? 虞翻曰:“稽”,考也。
三稱盛德,上稱末世,乾終上九,動則入坤,坤弑其君父,故為亂世。
陽出復震,入坤出坤,故“衰世之意邪。
” 侯果曰:“於”,嗟也;“稽”,考也。
易象考其事類,但以吉兇得失為主,則非淳古之時也,故雲“衰世之意”耳。
言“邪”,示疑不欲切指也。
釋曰“於稽其類”,於雜之中而稽其類也。
侯讀“於”為《尚書》歎辭之“於”,“於”字絶句。
夫易彰為盧、周作“章”,注同。
往而察來,而微顯闡幽,開而當名, 虞翻曰:神以知來,知朱作“智”。
以藏往。
微者顯之,謂從復成乾,是察來也。
闡者幽之,謂從姤之坤,是彰往也。
陽息出初,故“開而當名”。
釋曰“彰往”,著吉兇一定之理。
“察來”,審禍福將至之幾。
顯者微之,推見以至隱,陽息照物,本孕坤中也。
幽者闡之,陰閲藏物,乃出乾初也,此因虞義而變易之。
張氏曰:“乾元出坤,其動也闢,故‘開’。
六十四卦由此生,故‘當名’也。
” 辯物,正言,斷辭,則備矣。
幹寶曰:“辯物”,朱、盧無此二字。
辯物類也;“正言”,言正義也;“斷辭”,斷吉兇也,如此則備於經矣。
釋曰張氏曰:“乾元出坤,陰陽以别,故‘辯物’。
震為言、為辭,陽出震,故‘正言斷辭’。
皆備於名,故‘則備矣’。
” 其稱名也小, 虞翻曰:謂乾坤與六子俱名八卦而小成,故“小”,復小而辯於物者矣。
釋曰六十四卦之名義皆本八卦。
“小”,謂陰陽尚微也,故引“復小而辯於物”以明之。
其取類也大。
虞翻曰:謂乾陽也,為天,為父。
觸類而長之,故“大”也。
釋曰張氏曰:“謂觸類而長之成六十四卦,皆乾元所。
‘為天為父’者,言其大生,故觸類而長之耳,非以説卦所屬為取類也。
”案:取類大,道之顯也。
其旨遠,其辭文, 虞翻曰:“遠”,謂乾;“文”,謂坤也。
釋曰張氏曰:“乾元知來,故‘旨遠’。
坤知章往,故‘辭文’。
” 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隱。
虞翻曰:“曲”,屈;盧、周作“詘”,朱“曲屈”二字倒。
“肆”,直也。
陽曲初,震“言”,故“其言曲而中”。
坤“事”,隱未見,故“肆而隱”也。
釋曰陽曲初,藏坤中也,屯字尾曲象之。
出震得位,故“中”。
乾動直,故“肆”,《記》曰“肆直而慈愛”。
尚伏坤中,故“隱”,其言曲而中,聖人所以濟民行也。
其事肆而隱,龍德而在衰世也。
因貳以濟民行,以明失得之報。
虞翻曰:“二”,謂乾與坤也。
坤“民”,乾“行”,行得則乾報以吉,行失則坤報以兇也。
補鄭康成曰:“貳”,當“弍”。
《釋文》。
釋曰因乾坤陰陽明吉兇,使民行得正而無失,則成既濟矣。
第六章 《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 虞翻曰:興《易》者,謂庖犧也。
文王書經,繫朱作“系”。
庖犧於乾五,乾“古”,五在乾中,故興於中古。
繫以黃帝、堯、舜為後世聖人,庖犧為中古,則庖犧以前為上古。
補馬、荀、鄭皆以文王為中古。
後章虞注。
《漢書·藝文志》曰:易道深矣,人更三聖,世歷三古。
孟康曰:伏羲為上古,文王為中古,孔子為下古。
釋曰《上傳》雲“包羲作結繩”,又雲“上古結繩而治”,則包羲為上古,而文王為中古可知。
傳以黃帝、堯、舜為後世聖人者,對上古言之耳。
包羲之《易》興於文王,故曰“興於中古”,下雲“《易》之興也,殷之末世周之盛德”,正申此文。
作《易》者,其有憂患乎? 虞翻曰:謂憂患二字朱誤倒。
百姓,未知興利盧誤“利興”。
遠害,不行禮義,茹毛飲血,衣食不足。
庖犧則天八卦,通為六十四,以德化之,吉兇與民同患,故“有憂患”。
釋曰“作《易》”,兼包犧畫卦、文王繫辭言。
文王蒙難,本包犧憂患生民之意而演《易》也。
是故履,德之基也。
虞翻曰:乾“德”。
履與謙旁通,坤柔履剛,故“德之基”,坤“基”。
侯果曰:“履”,禮,蹈禮不倦,“德之基也”。
自下九卦,是復道之最,故特言矣。
釋曰“履”,踐也,藉也。
履物為踐,履於物為藉。
履以旁通言,則坤藉乾;以本卦言,則乾履兌,禮達分定,故“德之基”。
謙,德之柄也。
虞翻曰:坤“柄”,“柄”,本也。
凡言“德”皆陽爻也。
幹寶曰:“柄”所以持物,“謙”所以持禮者也。
釋曰張氏曰:“地者萬物之本。
乾上九反三,陽德皆本乎此,故謙為德之柄。
” 復,德之本也。
虞翻曰:復朱誤“德”。
初,乾之元,故“德之本也”。
恒,德之固也。
虞翻曰:立不易方,守德之堅固。
損,德之脩為周作“修”,注同。
也。
荀爽曰:徵朱作“懲”。
忿窒慾,所以脩德。
補鄭康成曰:“脩”,治也。
“脩”,馬融作“循”。
並為《釋文》。
釋曰“循”義不甚協,葢“脩”之譌。
益,德之裕也。
荀爽曰:見善則遷,有過則改,德之優裕也。
困,德之辯也。
為《釋文》:辯,如字,王肅蔔免反。
鄭玄曰:“辯”,别也。
遭困之時,君子固窮,小人窮則濫,德於是别也。
井,德之地也。
姚信曰:井養而不窮,德居地也。
釋曰姚氏曰:“井為德所居之地,勞民勸相,居德之地也。
” 巽,德之制也。
虞翻曰:巽風為號令,所以制下,故曰“德之制也”。
孔穎達曰:此上九卦,各以德為用也。
釋曰陽入陰而制齊之,與時偕行,惟義所在。
履和而至。
虞翻曰:謙與履通,謙坤柔和,故“履和而至”,“禮之用和為貴”者也。
釋曰“説而應乎乾”,故“和”。
“辯上下定民志”,故“至”,“至”者,盡其當然之則也。
謙尊而光。
荀爽曰:自上下下,其道大光也。
復小而辯為盧、周作“辨”。
於物。
虞翻曰:陽始見,故“小”。
乾陽物,坤陰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