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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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
坤下坤上為坤。
元亨,利牝馬之貞。
為《釋文》:牝,頻忍反,徐邈扶忍反,又扶死反。
幹寶曰:陰氣之始,婦德之常,故稱“元”。
與乾合德,故稱“亨”。
行天者莫若龍,行地者莫若馬,故乾以龍。
朱、周作“繇”。
坤以馬象也。
坤,陰類,故稱“利牝馬之貞”矣。
虞翻曰:謂陰極陽生,乾流坤形,坤含光大,凝乾之元,終於坤亥,出乾初子,“品物鹹亨”,故“元亨”也。
坤為牝,震為馬。
初動得正,故“利牝馬之貞”矣。
補《説文》:坤,地也,《易》之卦也。
從土申,土位在申也。
“坤”,本又作“巛”。
《釋文》。
先儒雲:在天為龍,在地為馬。
《口訣義》。
釋曰易者乾陽,地道資生,與乾合德。
坤“元亨”者,謂乾氣至坤,坤元凝乾元,二氣交通也。
“利牝馬之貞”,明坤元受乾亨,則陰皆從陽成既濟也。
惠氏曰:“坤為牝,乾為馬,陰順于陽,故‘利牝馬之貞’。
”姚氏曰:“利初、三、五之正成既濟,故‘利牝馬之貞’。
正則陰陽和,故利之。
取‘牝馬’者,地當承天,妻當從夫,臣當奉君,言其柔順利貞,為所當為也。
”案:乾為馬,坤順乾稱“牝馬”。
不取坤象而取乾象者,明與乾合德。
牝言順,貞言正,坤初、三、五就乾,順乾之正也。
虞以坤為牝、震為馬,謂坤凝乾元,初動息復體震,合坤與震之象,故曰“牝馬”,見其承乾而出震也。
坤位西南,故從土申,此《易》卦專字。
“巛”不見《説文》,王氏引之以為即“川”字,坤、川音皆近順,故借“川”“坤”。
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
盧氏曰:坤,“臣道也,妻道也”,後而不先,先則迷失道矣,故曰“先迷”。
陰以陽“主”,當後而順之則利,故曰“後得主,利”。
《九家易》曰:坤“牝”、“迷”。
補《易説》:陰得位稱“君子”。
高堂隆議引《易》以“利”字屬下讀。
《通典為·禮部》 釋曰“君子”,謂坤元,坤元承乾,則陰皆從陽,初、三、五往之乾得正,故“君子有攸往”。
《彖》曰“柔順利貞,君子攸行”,謂行柔順利貞之道以往也。
張氏申虞則以“君子”為初乾,“往”謂上息,“先迷後得主利”以下,明往而從陽之道。
陰道惡先,先則迷,後則得主而利。
惠氏曰:“坤為迷,消剝艮為迷復,故‘先迷’。
震為主,反剝為復體震,故‘後得主,利’。
”姚氏曰:“‘先迷’,謂初、三、五未之乾,純陰用事,無所適從,故迷惑也。
‘後’,謂初、三、五已之乾,乾來入坤,陰從陽,故‘得主’。
‘主’,君也。
陰以陽為主,陽唱陰和,無所迷矣。
”案:消剝則純坤,交乾則息復。
陰消陽為逆,從陽為順,其義後而不先。
先則迷,消陽也。
後則得主,從陽也。
從陽則息陽,故利。
高堂隆引《易》“利西南得朋”,葢漢師舊有兩讀。
然《彖》雲“後順得常”,似以“順”釋“得主”,以“得常”釋“利”,述經“西南得朋”不連“利”字,《文言》義大同。
荀、馬、虞説“西南”二句皆不連“利”字解,似當以“利”字絶句為正。
坤“西南”“東北”下有“得朋”“喪朋”“安貞吉”之文,利義自見,與蹇、解異也。
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
崔憬曰:“妻道也。
”西方坤兌,南方巽離,二方皆陰,與坤同類,故曰“西南得朋”。
東方艮震,北方乾坎,二方皆陽,與坤非類,故曰“東北喪朋”。
以喻在室得朋,猶迷於失道,出嫁喪朋,乃順而得常。
安於承天之正,故言“安貞吉”也。
補《漢書·天文志》曰:東北,地事天位,故《易》曰“東北喪朋”。
孟康曰:東北陽,故為天位,坤在西南,紐於陽為地統,故為地事。
馬融曰:“喪”,失也。
《釋文》。
王肅曰:西南陰類,故“得朋”。
東北陽類,故“喪朋”。
《漢上叢説》。
楊震説:坤者陰精,當安靜承陽。
《後漢書為·本傳》。
釋曰此言坤行當自西南本位,行至東北陽位,安於承天之正則吉也。
坤位西南,艮東北之卦,《説卦》明文,馬、荀義皆本之。
詳為《彖傳》虞注。
孟秋建申,在坤西南,孟春建寅,在艮東北也。
“朋”,類也,《彖》曰“牝馬地類”,又曰“乃與類行”,二文相承。
《文言》曰“陰疑於陽,未離其類”,“類”字皆同義,謂陰類甚明。
故馬、荀説“得朋”“喪朋”,皆謂坤類之得喪。
惠氏曰:“爻辰初在未,未西南陰位,故‘得朋’。
四在醜,醜東北陽位,故‘喪朋’。
地闢于醜,位在未,未衝醜為地正,承天之義。
”姚氏讀“利”字屬下曰:“陰消成否,當坤位,否反成泰,當艮位,故‘利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謂陰消否即反泰,泰二之五以成既濟也。
‘安’,定也,六爻各安其居,所謂既濟定也。
”愚案:惠、姚皆據《説卦》推之,與馬、荀義並合。
惠據爻辰言,坤初辰在未,西南地之本位。
六四辰在醜,東北天位。
未之衝,三正正始,乾坤相並俱生,地道承天,故地正不在本位未而在其衝醜。
醜之言紐,繫連之義。
陰繫於陽,乃能受乾亨而生萬物,故“東北喪朋,乃終有慶”。
坤初失位,之乾四得位,子醜相應,亦其理也。
崔氏又因馬、荀説而推廣之,謂巽、離、兌皆坤類,震、坎、艮皆乾類,理固可通,但巽位東南,乾位西北,似稍抵牾。
其雲“安於承天之正”,則是也。
虞氏歷駁諸家,以納甲為説,與《説卦》違異。
其説蹇“利西南不利東北”,解“利西南”,仍據坤艮,則馬、荀舊義固不可易。
但易含萬象,見知見仁,不可執一,詳《彖傳》下。
《彖》曰:至哉坤元, 《九家易》曰:謂乾氣至坤,萬物資受而以生也。
坤者純陰,配乾生物,亦善之始,地之象也,故又歎言至美。
補劉瓛曰:“至”,極也。
《文選》鄒陽上書吳王注,不引經文,宜在此句下。
釋曰“天地之大德曰生。
”乾氣至坤,坤元凝乾元以生物,故歎言至美。
乾坤合於一元,易簡之善配至德也。
張氏曰:“至,凝一之意。
” 萬物資生, 荀爽朱作為《九家易》。
曰:謂萬一千五百二十策朱作“策”。
皆受始於乾,由坤而生也。
策生於坤,猶萬物成形出乎地也。
補劉瓛曰:自無出有曰生。
生,得性之始也。
《文選》陶淵明為《雜詩》注,又左太沖為《魏都賦》注,引“自無出有曰生”,皆不引經文。
釋曰萬物受始於乾,由坤而生,明坤元凝乾元,天之生物使之一本,故尊天而親地,資於事父以事母。
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家無二主,尊無二上,以一治之,此其義也。
乃順承天。
劉瓛曰:萬物資生於地,故地承天而生也。
釋曰萬物資始於天而生於地,故地以順道承天而生。
“順”者,坤元之德也。
以上釋“元”。
坤厚載物, 蜀才曰:坤以廣厚之德載含萬物,無有窮竟也。
釋曰地道曰厚曰順,厚者其體,順者其勢,惟厚故順。
順以承天而生物,厚以配天而載物,其實一也。
德合無疆。
蜀才曰:天有無疆之德而坤合之,故雲“德合無疆”也。
補“疆”,或作“壃”。
《釋文》。
釋曰天覆物無疆,地載物無疆,故德合天地,合而後萬物興。
含弘光大, 荀爽曰:乾二居坤五“含”,坤五居乾二“弘”,坤初居乾四“光”,乾四居坤初“大”也。
釋曰乾坤合則既濟之道。
乾二居坤五,以陰含陽,故“含”。
姤九五稱“含章”,謂變體坎也。
坤六三“含章”,陽伏陰下,意亦同。
坤五居乾二,以陰麗陽,布陽於外,故“弘”。
坤初居乾四,體兩離,故“光”。
乾四居坤初,正其本,萬物理,“以貴下賤大得民”,故“大”。
然則乾上居坤三,“謙尊而光”,亦“光”。
坤三居乾上,從王事以大終,亦“大”矣。
“含弘光大”,乾坤之合,所以“品物鹹亨”也,此荀義。
惠氏則曰:“‘弘’,含容之大也。
‘光大’,謂乾。
坤含光大,凝乾之元,化生萬物,故‘品物鹹亨’。
”本虞義,並通。
品物鹹亨。
荀爽曰:天地交,萬物生,故“鹹亨”。
崔憬曰:含育萬物“弘”,光華萬物“大”。
動植各遂其性,故言“品物鹹亨”也。
釋曰以上釋“亨”。
牝馬地類,行地無疆。
侯果曰:地之所以含弘物者,以其順而承天也。
馬之所以行地遠者,以其柔而伏人也,而又牝馬,順之至也。
誡臣子當至順,故作《易》者取象焉。
補《漢書·食貨志》曰:地用莫如馬。
釋曰“馬”,乾象也,而取之者,地用莫如馬,“牝”又陰類,故曰“牝馬地類”。
牝馬順而健,乾坤合德之象,故“行地無疆”。
侯説地類以比況為義,其雲“誡臣子當至順”,深得經傳立教之旨。
柔順利貞,君子攸行。
《九家易》曰:謂坤爻本在柔順陰位,則衍字。
利正周作“貞”。
之乾,則陽爻來據之,故曰“君子攸行”。
釋曰行則有動而之正之義。
《九家》謂坤爻本當在柔順陰位,其失正而在陽位者,利正之乾,則乾爻來據之,故曰“君子攸行”。
“君子”,謂乾,“君子攸行”,猶雲君子所履耳。
然細繹傳意,似謂牝馬之貞者順乾之正,順而正,君子之所行,謂行順道正路以往。
陰得位稱“君子”,謂坤元也。
以上釋“利貞”,取象牝馬及君子有攸往之義。
先迷失道,後順得常。
何妥曰:陰道惡先,故先緻迷失。
後順於主,則保其常慶也。
釋曰陰從陽,理之常,所謂天之經地之義也。
西南得朋,乃與類行。
虞翻曰:謂陽得其類,月朔至望,從震至乾,與朱脫“與”字。
時偕行,故“乃與類行”。
釋曰此“類”字與“牝馬地類”之“類”相承,《文言》“未離其類”亦同義,則當為陰類。
“西南得朋”,坤之本位,將由本位行至陽位,承天時、行非迷而先陽也,故“乃與類行”。
虞謂“陽得其類”,據《參同契》為説,别一義。
東北喪朋,乃終有慶。
虞翻曰:陽喪滅坤,坤終復生,謂月三日震象出庚,故“乃終有慶”,此指説易道陰陽消息之大要也。
謂陽句。
月三日變而成震出庚,至月八日成兌見丁,庚西丁南,故“西南得朋”謂二陽為朋,朱誤“用”。
故兌“君子以朋友講習,此下朱衍“之”字”。
《文言》曰“敬義立而德不孤”,《彖》曰“乃與類行”。
二十九日消乙入坤,滅藏於癸,乙東癸北,故“東北喪朋”,謂之以坤滅乾,坤“喪”故也。
馬君雲:“孟秋之月,陰氣始著,而坤之位同類相得,故‘西南得朋’。
孟春之月,陽氣始著,陰始從陽,失其黨類,故‘東北喪朋’。
”失之甚矣。
而荀君以為:“陰起於午,至申三陰,得坤一體,故曰‘西南得朋’。
陽起於子,至寅三陽,喪坤一體,故‘東北喪朋’。
”就如荀説,從午至申,經當言南西得朋,子至寅,當言北東喪朋。
以乾變坤而言“喪朋”,經以乾卦為喪邪?朱、盧作“耶”。
此何異於馬也。
補《漢書·律歷志》曰:黃鐘子為天正,林鐘未之為醜為地正,太族寅為人正,三正正始,是以地正適其始。
紐於陽,東北,醜位,《易》曰“東北喪朋,迺終有慶”,答應之道也。
釋曰“東北喪朋”,以陰從陽,始雖離類,“乃終有慶”。
陰從陽,乃能化生萬物成既濟也。
馬、荀説皆本《説卦》為義,“西南”“東北”,語之轉,《説卦》固雲“艮東北之卦”矣。
“得朋”“喪朋”,自以坤類論其得失,非以乾象為喪也。
《漢書》義與馬、荀大同,《參同契》援此經以識别消息,虞氏據之。
《易》含萬象,當别為一義。
安貞之吉, 虞翻曰:坤道至靜,故“安”;復初得正,故“貞吉”。
應地無疆。
虞翻曰:震“應”。
陽正於初,以承坤陰,地道應,故“應地無疆”。
釋曰虞以“安貞”為由坤息復,所以喪朋猶吉。
陽正於初,以承坤陰,乾始交坤,羣陰得主。
地道應乎天而時行,萬物化光,故“應地無疆”。
愚謂坤元用六以承乾,成既濟。
六爻正,陰陽應,德合無疆。
凡地所載動植翔泳,無不應元氣而各遂其生,故“應地無疆”。
荀氏所謂“布陽氣於四方”,坤與乾合德之功也。
以上釋“先迷後得主利”四句之義。
《象》曰:地勢坤。
王弼曰:地形不順,其勢順。
三字朱、盧作一“矣”字。
宋衷曰:地有上下九等之差,故以形勢言其性也。
補《漢書·敘傳》曰:坤作墬勢,高下九則。
君子以厚德載物。
虞翻曰:“勢”,力也。
“君子”謂乾,陽“德”,動在坤下,君子之德車,故“厚德載物”。
《老子》曰“勝人者有力”也。
釋曰地之性順,於其形勢高下相承見之,故曰“地勢坤”。
惠氏曰:“卦有兩坤,故以勢言之。
”姚氏曰:“地在天中,其形勢順天為高下。
”案:“順”者,厚德也。
虞以地勢順者其力厚,所以能載物,故訓“勢”“力”。
高下九等勢相承順,力足以自舉也。
“君子”,惠以為謂二,二體坤元,《中庸》説“至誠博厚配地”,故以“厚德載物”。
《彖》曰“坤厚載物”,德合無疆,君子法之也。
虞氏則以君子為乾,陽為德,坤為厚,又為車稱載,由坤息復故“厚德”。
陽動在下發生萬物,如地之無不持載,是以德為車,故“厚德載物”。
“君子德車”,剝上九文,但彼謂以德見載,此引之謂以德載物,稍異耳。
“勝人者有力”,張曰“勝,任也”。
初六:履霜,堅冰至。
為《釋文》:履,如字。
幹寶曰:重陰,故稱“六”。
剛柔相推故生變,占變故有爻,《繫》曰“爻者,言乎變者也”,故《易》繫辭皆稱“九”“六”也。
陽數奇,陰數偶,是以乾用一也,坤用二也。
陰氣在初,五月之時,自姤來也。
陰氣始動乎三泉之下,言陰氣動矣,則必至於“履霜”,履霜則必至於“堅冰”,言有漸也。
藏器盧、周作“于”。
身,貴其俟時,故陽在“潛龍”,戒以“勿用”。
防禍之原,欲其先幾,故陰在三泉,而顯以“履霜”也。
補鄭康成曰:讀“履”“禮”。
《釋文》。
臧氏庸雲為:鄭本經文當作“禮”。
鄭注之雲“禮讀為履”。
後人依注改經,又依經改注。
《淮南子》曰:“履霜堅冰至”,聖人之見終始微言。
《齊俗訓》。
釋曰重陰,謂變八之六。
陽數奇用一,故其畫。
陰數偶用二,故其畫。
,以象元也。
元發為畫,六畫成卦,氣悉成體,是謂七八。
陽動進,陰動退,畫變成爻,是謂九、六。
九、六則氣究而化,陽極生陰,陰極生陽,剛柔相推,是謂爻變。
爻者言畫變而用事,以成消息變化者也。
《周易》占變,故稱爻,此爻之義,鄭、荀、虞葢皆以坤陰凝陽言。
坤十月卦,“履霜”者九月霜始降剝時,“堅冰至”者十一月水澤腹堅復時。
陽由剝入坤,由坤出復,所謂陰極陽生坤凝乾元終亥出子,此指説易道消息之大要也。
陽道有出入而無絶息,自姤時一陰初生,即凝陽在中,至“履霜”而陰凝之象著。
剝窮於上,即潛孕坤中,至十一月而陰凝之功成陽斯復矣,故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
馴緻其道,至堅冰也”,此與乾初“潛龍”為一義。
“履霜堅冰至”,言陰凝於上,“潛龍勿用”,言陽復於下也。
陰消陽即凝陽,聖人因天象以訓人事,乃分著其義。
消陽殺物之象,以喻逆,凝陽生物之本,以喻順。
凝陽消陽,失之毫釐,繆以千裡,辯之不可不早。
“履霜,堅冰至”,言凝陽之順以辯消陽之逆。
鄭讀“履”“禮”者,臧校近之。
愚又疑此注有脫譌,當雲“履讀如‘履者禮也’之履”。
禮以地制,言履以見聖人法地道之順以制禮,所謂孝子之行忠臣之義取諸地。
“辯上下定民志”,猶霜之凝成萬物也。
乾六爻言由坤而息,坤六爻則皆言息乾,此陰陽之大義。
幹氏以坤陰消陽言,每爻皆言由乾而消,而著所以處消之道,亦坤道之順也。
此爻言陰始消陽,防禍宜早,與淮南九師訓合,亦一義。
李氏葢以幹説為主,今定從鄭、荀、虞義而並申證之。
《象》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
馴緻其道,至堅冰也。
為《釋文》:馴,似遵反。
《九家易》曰:“霜”者,乾之命也。
“堅冰”者,陰功成也。
謂坤初六之此下朱衍“於”字。
乾四,履乾命令而成“堅冰”也。
此卦本乾,陰始消陽,起於盧、周作“于”。
此爻,故“履霜”也。
“馴”,猶順也,言陽當“陰”。
順陰當“陽”。
之性朱誤“往”。
成“堅冰”矣。
初六始姤,姤為五月盛夏而言“堅冰”。
五月陰氣始生地中,言始於盧、周作“于”。
微霜,終至堅冰,以明漸順至也。
補“馴”,徐音訓,此依鄭義。
向秀曰:“馴”,從也。
並為《釋文》。
魯恭説:《易》曰“潛龍勿用”,言十一月、十二月陽氣潛藏,未得用事。
雖喣噓萬物,養其根荄,而猶盛陰在上,地凍水冰,陽氣否隔,閉而成冬,故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
“馴緻其道,至堅冰也”,言五月微陰始起,至十一月堅冰至也。
《參同契》曰:履霜最先,井底寒泉。
釋曰《九家》本荀義而又參用幹説。
天有四時,風雨霜露,無非教也,故“霜者乾之命”。
乾位西北,坤於消息在十月,乾坤合居,又坤初之乾四,以坤四醜應乾初子,故履乾命而成堅冰。
霜降自天,冰凝於地也。
此釋經文,李移於此。
此雲“馴緻其道”,《文言》曰“葢言順也”。
荀雲:“乾氣加之而性堅,象臣順君命而成之。
”是陰順陽之性而成堅冰,言順伏陽之多少而以漸凝之,以至於安固,為發生之本也。
坤凝乾終亥出子,故“乾為寒為冰”,《説卦》之文,正釋此爻也。
《九家》此數語皆本荀義,其雲“此卦本乾,陰始消陽起於此爻”、“五月陰始生地中”雲雲,則參取幹義以合荀。
如幹説,則陰始凝,謂五月陰氣始凝結地中,漸緻由霜而冰,未及凝陽之義。
夫消息本皆天行,陰之消陽,在天道,亦坤順乾命而為之。
在人事,則臣子久包禍心,由君父不早辯明之象。
姤時盛夏,微陰初生,而其積漸乃成冰霜,凝陽消陽,其别甚微,善不善皆由微至著,故君子慎所積。
徐音“馴”“訓”者,即鄭讀“履”“禮”之義。
言“訓緻其道”,使臣子以至順承君父,如陰之凝陽息復也。
魯恭説通合乾坤初爻為一義,亦堅冰至為復陽初息之意。
六二:直方大。
荀爽曰:“大”者,陽也。
二應五,五下動之,則應陽出直,布陽於盧、周作“于”。
四方。
補鄭氏《禮注》曰:臣道直方。
釋曰二得中氣而在地上,體坤元之德,為地道之正,故備言坤德。
《繫》曰:“夫乾其動也直,坤其動也闢,是以大生廣生。
”闢,即方也。
二應在五,乾元亨坤,成既濟。
五下動二,二應陽直出,故稱“直”,布陽於四方,故稱“方”。
坤凝乾元,動而直行周布,則廣生萬物,成陽功之大,故稱“大”。
此坤元正位承乾之事。
承乾則息乾,陽出地上,剛浸而長,有臨象。
臨者大也,故虞注《文言》説乾九二曰“直方而大”,説此爻曰“陽息在二,明乾坤合德也”。
不習無不利。
荀爽曰:物唱乃和,不敢先有所習。
陽之所唱,從而和之,“無不利”也。
盧空格,脫圈。
幹寶曰:陰氣在二,六月之時自遯來也。
陰出地上,佐陽成物,臣道也,妻道也。
臣之事君,妻之事夫,義成者也。
臣貴其直,義尚其方,地體其大,故曰“直方大”。
士該九德,然後可以從王事;女躬四教,然後可以配君子。
道成於我而用之於彼,不方周作“妨”,下句同為以仕學為政,不方以嫁學為婦,故曰“不習無朱作“無”不利”也。
釋曰直方而大,地性自然,佐陽成物,德合無疆,不假脩營,無所專用,故“不習無不利”。
此爻之義,鄭、荀、虞皆謂承陽以息陽,在乾坤旁通為二應五成既濟,在消息為二息成臨。
幹氏則以乾坤十二爻朞一歲言,初二當五六月盛陽用事,陰出佐之。
但初明見始知終之義,二則正言佐陽之道,雖自遯來,不取消義。
雲“不方以仕學為政”者,言學已成德,非至動而始習之,本《文言》義。
《象》曰:六二之動,直以方也。
《九家易》曰:謂陽下動,應之則直而行,布陽氣此下朱有“動”字為於四方也。
補鄭康成曰:直也,方也,地之性。
此爻得中氣而在地上,自然之性,廣生萬物,故生當“雲”動直而且方。
《禮記為·深衣》正義。
釋曰“動”,謂動而用事。
坤性自然應乾,直出旁達,故其動直以方,所以大也。
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
幹寶曰:女德光於夫,士德光於國也。
釋曰光有廣義,乾坤合德,大生廣生,坤元以直方成乾德之大,是乃地道之廣也。
不曰“廣”而曰“光”者,成既濟,二體離,離為光,坤麗乾而生物,所以化光也。
六三:含章可貞。
虞翻曰:“貞”,正也。
以陰包陽,故“含章”。
三失位,發得正,故“可貞”也。
補《淮南子》曰:《易》曰“含章可貞”,動於近成文於遠。
《繆稱訓》
元亨,利牝馬之貞。
為《釋文》:牝,頻忍反,徐邈扶忍反,又扶死反。
幹寶曰:陰氣之始,婦德之常,故稱“元”。
與乾合德,故稱“亨”。
行天者莫若龍,行地者莫若馬,故乾以龍。
朱、周作“繇”。
坤以馬象也。
坤,陰類,故稱“利牝馬之貞”矣。
虞翻曰:謂陰極陽生,乾流坤形,坤含光大,凝乾之元,終於坤亥,出乾初子,“品物鹹亨”,故“元亨”也。
坤為牝,震為馬。
初動得正,故“利牝馬之貞”矣。
補《説文》:坤,地也,《易》之卦也。
從土申,土位在申也。
“坤”,本又作“巛”。
《釋文》。
先儒雲:在天為龍,在地為馬。
《口訣義》。
釋曰易者乾陽,地道資生,與乾合德。
坤“元亨”者,謂乾氣至坤,坤元凝乾元,二氣交通也。
“利牝馬之貞”,明坤元受乾亨,則陰皆從陽成既濟也。
惠氏曰:“坤為牝,乾為馬,陰順于陽,故‘利牝馬之貞’。
”姚氏曰:“利初、三、五之正成既濟,故‘利牝馬之貞’。
正則陰陽和,故利之。
取‘牝馬’者,地當承天,妻當從夫,臣當奉君,言其柔順利貞,為所當為也。
”案:乾為馬,坤順乾稱“牝馬”。
不取坤象而取乾象者,明與乾合德。
牝言順,貞言正,坤初、三、五就乾,順乾之正也。
虞以坤為牝、震為馬,謂坤凝乾元,初動息復體震,合坤與震之象,故曰“牝馬”,見其承乾而出震也。
坤位西南,故從土申,此《易》卦專字。
“巛”不見《説文》,王氏引之以為即“川”字,坤、川音皆近順,故借“川”“坤”。
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
盧氏曰:坤,“臣道也,妻道也”,後而不先,先則迷失道矣,故曰“先迷”。
陰以陽“主”,當後而順之則利,故曰“後得主,利”。
《九家易》曰:坤“牝”、“迷”。
補《易説》:陰得位稱“君子”。
高堂隆議引《易》以“利”字屬下讀。
《通典為·禮部》 釋曰“君子”,謂坤元,坤元承乾,則陰皆從陽,初、三、五往之乾得正,故“君子有攸往”。
《彖》曰“柔順利貞,君子攸行”,謂行柔順利貞之道以往也。
張氏申虞則以“君子”為初乾,“往”謂上息,“先迷後得主利”以下,明往而從陽之道。
陰道惡先,先則迷,後則得主而利。
惠氏曰:“坤為迷,消剝艮為迷復,故‘先迷’。
震為主,反剝為復體震,故‘後得主,利’。
”姚氏曰:“‘先迷’,謂初、三、五未之乾,純陰用事,無所適從,故迷惑也。
‘後’,謂初、三、五已之乾,乾來入坤,陰從陽,故‘得主’。
‘主’,君也。
陰以陽為主,陽唱陰和,無所迷矣。
”案:消剝則純坤,交乾則息復。
陰消陽為逆,從陽為順,其義後而不先。
先則迷,消陽也。
後則得主,從陽也。
從陽則息陽,故利。
高堂隆引《易》“利西南得朋”,葢漢師舊有兩讀。
然《彖》雲“後順得常”,似以“順”釋“得主”,以“得常”釋“利”,述經“西南得朋”不連“利”字,《文言》義大同。
荀、馬、虞説“西南”二句皆不連“利”字解,似當以“利”字絶句為正。
坤“西南”“東北”下有“得朋”“喪朋”“安貞吉”之文,利義自見,與蹇、解異也。
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
崔憬曰:“妻道也。
”西方坤兌,南方巽離,二方皆陰,與坤同類,故曰“西南得朋”。
東方艮震,北方乾坎,二方皆陽,與坤非類,故曰“東北喪朋”。
以喻在室得朋,猶迷於失道,出嫁喪朋,乃順而得常。
安於承天之正,故言“安貞吉”也。
補《漢書·天文志》曰:東北,地事天位,故《易》曰“東北喪朋”。
孟康曰:東北陽,故為天位,坤在西南,紐於陽為地統,故為地事。
馬融曰:“喪”,失也。
《釋文》。
王肅曰:西南陰類,故“得朋”。
東北陽類,故“喪朋”。
《漢上叢説》。
楊震説:坤者陰精,當安靜承陽。
《後漢書為·本傳》。
釋曰此言坤行當自西南本位,行至東北陽位,安於承天之正則吉也。
坤位西南,艮東北之卦,《説卦》明文,馬、荀義皆本之。
詳為《彖傳》虞注。
孟秋建申,在坤西南,孟春建寅,在艮東北也。
“朋”,類也,《彖》曰“牝馬地類”,又曰“乃與類行”,二文相承。
《文言》曰“陰疑於陽,未離其類”,“類”字皆同義,謂陰類甚明。
故馬、荀説“得朋”“喪朋”,皆謂坤類之得喪。
惠氏曰:“爻辰初在未,未西南陰位,故‘得朋’。
四在醜,醜東北陽位,故‘喪朋’。
地闢于醜,位在未,未衝醜為地正,承天之義。
”姚氏讀“利”字屬下曰:“陰消成否,當坤位,否反成泰,當艮位,故‘利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謂陰消否即反泰,泰二之五以成既濟也。
‘安’,定也,六爻各安其居,所謂既濟定也。
”愚案:惠、姚皆據《説卦》推之,與馬、荀義並合。
惠據爻辰言,坤初辰在未,西南地之本位。
六四辰在醜,東北天位。
未之衝,三正正始,乾坤相並俱生,地道承天,故地正不在本位未而在其衝醜。
醜之言紐,繫連之義。
陰繫於陽,乃能受乾亨而生萬物,故“東北喪朋,乃終有慶”。
坤初失位,之乾四得位,子醜相應,亦其理也。
崔氏又因馬、荀説而推廣之,謂巽、離、兌皆坤類,震、坎、艮皆乾類,理固可通,但巽位東南,乾位西北,似稍抵牾。
其雲“安於承天之正”,則是也。
虞氏歷駁諸家,以納甲為説,與《説卦》違異。
其説蹇“利西南不利東北”,解“利西南”,仍據坤艮,則馬、荀舊義固不可易。
但易含萬象,見知見仁,不可執一,詳《彖傳》下。
《彖》曰:至哉坤元, 《九家易》曰:謂乾氣至坤,萬物資受而以生也。
坤者純陰,配乾生物,亦善之始,地之象也,故又歎言至美。
補劉瓛曰:“至”,極也。
《文選》鄒陽上書吳王注,不引經文,宜在此句下。
釋曰“天地之大德曰生。
”乾氣至坤,坤元凝乾元以生物,故歎言至美。
乾坤合於一元,易簡之善配至德也。
張氏曰:“至,凝一之意。
” 萬物資生, 荀爽朱作為《九家易》。
曰:謂萬一千五百二十策朱作“策”。
皆受始於乾,由坤而生也。
策生於坤,猶萬物成形出乎地也。
補劉瓛曰:自無出有曰生。
生,得性之始也。
《文選》陶淵明為《雜詩》注,又左太沖為《魏都賦》注,引“自無出有曰生”,皆不引經文。
釋曰萬物受始於乾,由坤而生,明坤元凝乾元,天之生物使之一本,故尊天而親地,資於事父以事母。
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家無二主,尊無二上,以一治之,此其義也。
乃順承天。
劉瓛曰:萬物資生於地,故地承天而生也。
釋曰萬物資始於天而生於地,故地以順道承天而生。
“順”者,坤元之德也。
以上釋“元”。
坤厚載物, 蜀才曰:坤以廣厚之德載含萬物,無有窮竟也。
釋曰地道曰厚曰順,厚者其體,順者其勢,惟厚故順。
順以承天而生物,厚以配天而載物,其實一也。
德合無疆。
蜀才曰:天有無疆之德而坤合之,故雲“德合無疆”也。
補“疆”,或作“壃”。
《釋文》。
釋曰天覆物無疆,地載物無疆,故德合天地,合而後萬物興。
含弘光大, 荀爽曰:乾二居坤五“含”,坤五居乾二“弘”,坤初居乾四“光”,乾四居坤初“大”也。
釋曰乾坤合則既濟之道。
乾二居坤五,以陰含陽,故“含”。
姤九五稱“含章”,謂變體坎也。
坤六三“含章”,陽伏陰下,意亦同。
坤五居乾二,以陰麗陽,布陽於外,故“弘”。
坤初居乾四,體兩離,故“光”。
乾四居坤初,正其本,萬物理,“以貴下賤大得民”,故“大”。
然則乾上居坤三,“謙尊而光”,亦“光”。
坤三居乾上,從王事以大終,亦“大”矣。
“含弘光大”,乾坤之合,所以“品物鹹亨”也,此荀義。
惠氏則曰:“‘弘’,含容之大也。
‘光大’,謂乾。
坤含光大,凝乾之元,化生萬物,故‘品物鹹亨’。
”本虞義,並通。
品物鹹亨。
荀爽曰:天地交,萬物生,故“鹹亨”。
崔憬曰:含育萬物“弘”,光華萬物“大”。
動植各遂其性,故言“品物鹹亨”也。
釋曰以上釋“亨”。
牝馬地類,行地無疆。
侯果曰:地之所以含弘物者,以其順而承天也。
馬之所以行地遠者,以其柔而伏人也,而又牝馬,順之至也。
誡臣子當至順,故作《易》者取象焉。
補《漢書·食貨志》曰:地用莫如馬。
釋曰“馬”,乾象也,而取之者,地用莫如馬,“牝”又陰類,故曰“牝馬地類”。
牝馬順而健,乾坤合德之象,故“行地無疆”。
侯説地類以比況為義,其雲“誡臣子當至順”,深得經傳立教之旨。
柔順利貞,君子攸行。
《九家易》曰:謂坤爻本在柔順陰位,則衍字。
利正周作“貞”。
之乾,則陽爻來據之,故曰“君子攸行”。
釋曰行則有動而之正之義。
《九家》謂坤爻本當在柔順陰位,其失正而在陽位者,利正之乾,則乾爻來據之,故曰“君子攸行”。
“君子”,謂乾,“君子攸行”,猶雲君子所履耳。
然細繹傳意,似謂牝馬之貞者順乾之正,順而正,君子之所行,謂行順道正路以往。
陰得位稱“君子”,謂坤元也。
以上釋“利貞”,取象牝馬及君子有攸往之義。
先迷失道,後順得常。
何妥曰:陰道惡先,故先緻迷失。
後順於主,則保其常慶也。
釋曰陰從陽,理之常,所謂天之經地之義也。
西南得朋,乃與類行。
虞翻曰:謂陽得其類,月朔至望,從震至乾,與朱脫“與”字。
時偕行,故“乃與類行”。
釋曰此“類”字與“牝馬地類”之“類”相承,《文言》“未離其類”亦同義,則當為陰類。
“西南得朋”,坤之本位,將由本位行至陽位,承天時、行非迷而先陽也,故“乃與類行”。
虞謂“陽得其類”,據《參同契》為説,别一義。
東北喪朋,乃終有慶。
虞翻曰:陽喪滅坤,坤終復生,謂月三日震象出庚,故“乃終有慶”,此指説易道陰陽消息之大要也。
謂陽句。
月三日變而成震出庚,至月八日成兌見丁,庚西丁南,故“西南得朋”謂二陽為朋,朱誤“用”。
故兌“君子以朋友講習,此下朱衍“之”字”。
《文言》曰“敬義立而德不孤”,《彖》曰“乃與類行”。
二十九日消乙入坤,滅藏於癸,乙東癸北,故“東北喪朋”,謂之以坤滅乾,坤“喪”故也。
馬君雲:“孟秋之月,陰氣始著,而坤之位同類相得,故‘西南得朋’。
孟春之月,陽氣始著,陰始從陽,失其黨類,故‘東北喪朋’。
”失之甚矣。
而荀君以為:“陰起於午,至申三陰,得坤一體,故曰‘西南得朋’。
陽起於子,至寅三陽,喪坤一體,故‘東北喪朋’。
”就如荀説,從午至申,經當言南西得朋,子至寅,當言北東喪朋。
以乾變坤而言“喪朋”,經以乾卦為喪邪?朱、盧作“耶”。
此何異於馬也。
補《漢書·律歷志》曰:黃鐘子為天正,林鐘未之為醜為地正,太族寅為人正,三正正始,是以地正適其始。
紐於陽,東北,醜位,《易》曰“東北喪朋,迺終有慶”,答應之道也。
釋曰“東北喪朋”,以陰從陽,始雖離類,“乃終有慶”。
陰從陽,乃能化生萬物成既濟也。
馬、荀説皆本《説卦》為義,“西南”“東北”,語之轉,《説卦》固雲“艮東北之卦”矣。
“得朋”“喪朋”,自以坤類論其得失,非以乾象為喪也。
《漢書》義與馬、荀大同,《參同契》援此經以識别消息,虞氏據之。
《易》含萬象,當别為一義。
安貞之吉, 虞翻曰:坤道至靜,故“安”;復初得正,故“貞吉”。
應地無疆。
虞翻曰:震“應”。
陽正於初,以承坤陰,地道應,故“應地無疆”。
釋曰虞以“安貞”為由坤息復,所以喪朋猶吉。
陽正於初,以承坤陰,乾始交坤,羣陰得主。
地道應乎天而時行,萬物化光,故“應地無疆”。
愚謂坤元用六以承乾,成既濟。
六爻正,陰陽應,德合無疆。
凡地所載動植翔泳,無不應元氣而各遂其生,故“應地無疆”。
荀氏所謂“布陽氣於四方”,坤與乾合德之功也。
以上釋“先迷後得主利”四句之義。
《象》曰:地勢坤。
王弼曰:地形不順,其勢順。
三字朱、盧作一“矣”字。
宋衷曰:地有上下九等之差,故以形勢言其性也。
補《漢書·敘傳》曰:坤作墬勢,高下九則。
君子以厚德載物。
虞翻曰:“勢”,力也。
“君子”謂乾,陽“德”,動在坤下,君子之德車,故“厚德載物”。
《老子》曰“勝人者有力”也。
釋曰地之性順,於其形勢高下相承見之,故曰“地勢坤”。
惠氏曰:“卦有兩坤,故以勢言之。
”姚氏曰:“地在天中,其形勢順天為高下。
”案:“順”者,厚德也。
虞以地勢順者其力厚,所以能載物,故訓“勢”“力”。
高下九等勢相承順,力足以自舉也。
“君子”,惠以為謂二,二體坤元,《中庸》説“至誠博厚配地”,故以“厚德載物”。
《彖》曰“坤厚載物”,德合無疆,君子法之也。
虞氏則以君子為乾,陽為德,坤為厚,又為車稱載,由坤息復故“厚德”。
陽動在下發生萬物,如地之無不持載,是以德為車,故“厚德載物”。
“君子德車”,剝上九文,但彼謂以德見載,此引之謂以德載物,稍異耳。
“勝人者有力”,張曰“勝,任也”。
初六:履霜,堅冰至。
為《釋文》:履,如字。
幹寶曰:重陰,故稱“六”。
剛柔相推故生變,占變故有爻,《繫》曰“爻者,言乎變者也”,故《易》繫辭皆稱“九”“六”也。
陽數奇,陰數偶,是以乾用一也,坤用二也。
陰氣在初,五月之時,自姤來也。
陰氣始動乎三泉之下,言陰氣動矣,則必至於“履霜”,履霜則必至於“堅冰”,言有漸也。
藏器盧、周作“于”。
身,貴其俟時,故陽在“潛龍”,戒以“勿用”。
防禍之原,欲其先幾,故陰在三泉,而顯以“履霜”也。
補鄭康成曰:讀“履”“禮”。
《釋文》。
臧氏庸雲為:鄭本經文當作“禮”。
鄭注之雲“禮讀為履”。
後人依注改經,又依經改注。
《淮南子》曰:“履霜堅冰至”,聖人之見終始微言。
《齊俗訓》。
釋曰重陰,謂變八之六。
陽數奇用一,故其畫。
陰數偶用二,故其畫。
,以象元也。
元發為畫,六畫成卦,氣悉成體,是謂七八。
陽動進,陰動退,畫變成爻,是謂九、六。
九、六則氣究而化,陽極生陰,陰極生陽,剛柔相推,是謂爻變。
爻者言畫變而用事,以成消息變化者也。
《周易》占變,故稱爻,此爻之義,鄭、荀、虞葢皆以坤陰凝陽言。
坤十月卦,“履霜”者九月霜始降剝時,“堅冰至”者十一月水澤腹堅復時。
陽由剝入坤,由坤出復,所謂陰極陽生坤凝乾元終亥出子,此指説易道消息之大要也。
陽道有出入而無絶息,自姤時一陰初生,即凝陽在中,至“履霜”而陰凝之象著。
剝窮於上,即潛孕坤中,至十一月而陰凝之功成陽斯復矣,故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
馴緻其道,至堅冰也”,此與乾初“潛龍”為一義。
“履霜堅冰至”,言陰凝於上,“潛龍勿用”,言陽復於下也。
陰消陽即凝陽,聖人因天象以訓人事,乃分著其義。
消陽殺物之象,以喻逆,凝陽生物之本,以喻順。
凝陽消陽,失之毫釐,繆以千裡,辯之不可不早。
“履霜,堅冰至”,言凝陽之順以辯消陽之逆。
鄭讀“履”“禮”者,臧校近之。
愚又疑此注有脫譌,當雲“履讀如‘履者禮也’之履”。
禮以地制,言履以見聖人法地道之順以制禮,所謂孝子之行忠臣之義取諸地。
“辯上下定民志”,猶霜之凝成萬物也。
乾六爻言由坤而息,坤六爻則皆言息乾,此陰陽之大義。
幹氏以坤陰消陽言,每爻皆言由乾而消,而著所以處消之道,亦坤道之順也。
此爻言陰始消陽,防禍宜早,與淮南九師訓合,亦一義。
李氏葢以幹説為主,今定從鄭、荀、虞義而並申證之。
《象》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
馴緻其道,至堅冰也。
為《釋文》:馴,似遵反。
《九家易》曰:“霜”者,乾之命也。
“堅冰”者,陰功成也。
謂坤初六之此下朱衍“於”字。
乾四,履乾命令而成“堅冰”也。
此卦本乾,陰始消陽,起於盧、周作“于”。
此爻,故“履霜”也。
“馴”,猶順也,言陽當“陰”。
順陰當“陽”。
之性朱誤“往”。
成“堅冰”矣。
初六始姤,姤為五月盛夏而言“堅冰”。
五月陰氣始生地中,言始於盧、周作“于”。
微霜,終至堅冰,以明漸順至也。
補“馴”,徐音訓,此依鄭義。
向秀曰:“馴”,從也。
並為《釋文》。
魯恭説:《易》曰“潛龍勿用”,言十一月、十二月陽氣潛藏,未得用事。
雖喣噓萬物,養其根荄,而猶盛陰在上,地凍水冰,陽氣否隔,閉而成冬,故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
“馴緻其道,至堅冰也”,言五月微陰始起,至十一月堅冰至也。
《參同契》曰:履霜最先,井底寒泉。
釋曰《九家》本荀義而又參用幹説。
天有四時,風雨霜露,無非教也,故“霜者乾之命”。
乾位西北,坤於消息在十月,乾坤合居,又坤初之乾四,以坤四醜應乾初子,故履乾命而成堅冰。
霜降自天,冰凝於地也。
此釋經文,李移於此。
此雲“馴緻其道”,《文言》曰“葢言順也”。
荀雲:“乾氣加之而性堅,象臣順君命而成之。
”是陰順陽之性而成堅冰,言順伏陽之多少而以漸凝之,以至於安固,為發生之本也。
坤凝乾終亥出子,故“乾為寒為冰”,《説卦》之文,正釋此爻也。
《九家》此數語皆本荀義,其雲“此卦本乾,陰始消陽起於此爻”、“五月陰始生地中”雲雲,則參取幹義以合荀。
如幹説,則陰始凝,謂五月陰氣始凝結地中,漸緻由霜而冰,未及凝陽之義。
夫消息本皆天行,陰之消陽,在天道,亦坤順乾命而為之。
在人事,則臣子久包禍心,由君父不早辯明之象。
姤時盛夏,微陰初生,而其積漸乃成冰霜,凝陽消陽,其别甚微,善不善皆由微至著,故君子慎所積。
徐音“馴”“訓”者,即鄭讀“履”“禮”之義。
言“訓緻其道”,使臣子以至順承君父,如陰之凝陽息復也。
魯恭説通合乾坤初爻為一義,亦堅冰至為復陽初息之意。
六二:直方大。
荀爽曰:“大”者,陽也。
二應五,五下動之,則應陽出直,布陽於盧、周作“于”。
四方。
補鄭氏《禮注》曰:臣道直方。
釋曰二得中氣而在地上,體坤元之德,為地道之正,故備言坤德。
《繫》曰:“夫乾其動也直,坤其動也闢,是以大生廣生。
”闢,即方也。
二應在五,乾元亨坤,成既濟。
五下動二,二應陽直出,故稱“直”,布陽於四方,故稱“方”。
坤凝乾元,動而直行周布,則廣生萬物,成陽功之大,故稱“大”。
此坤元正位承乾之事。
承乾則息乾,陽出地上,剛浸而長,有臨象。
臨者大也,故虞注《文言》説乾九二曰“直方而大”,説此爻曰“陽息在二,明乾坤合德也”。
不習無不利。
荀爽曰:物唱乃和,不敢先有所習。
陽之所唱,從而和之,“無不利”也。
盧空格,脫圈。
幹寶曰:陰氣在二,六月之時自遯來也。
陰出地上,佐陽成物,臣道也,妻道也。
臣之事君,妻之事夫,義成者也。
臣貴其直,義尚其方,地體其大,故曰“直方大”。
士該九德,然後可以從王事;女躬四教,然後可以配君子。
道成於我而用之於彼,不方周作“妨”,下句同為以仕學為政,不方以嫁學為婦,故曰“不習無朱作“無”不利”也。
釋曰直方而大,地性自然,佐陽成物,德合無疆,不假脩營,無所專用,故“不習無不利”。
此爻之義,鄭、荀、虞皆謂承陽以息陽,在乾坤旁通為二應五成既濟,在消息為二息成臨。
幹氏則以乾坤十二爻朞一歲言,初二當五六月盛陽用事,陰出佐之。
但初明見始知終之義,二則正言佐陽之道,雖自遯來,不取消義。
雲“不方以仕學為政”者,言學已成德,非至動而始習之,本《文言》義。
《象》曰:六二之動,直以方也。
《九家易》曰:謂陽下動,應之則直而行,布陽氣此下朱有“動”字為於四方也。
補鄭康成曰:直也,方也,地之性。
此爻得中氣而在地上,自然之性,廣生萬物,故生當“雲”動直而且方。
《禮記為·深衣》正義。
釋曰“動”,謂動而用事。
坤性自然應乾,直出旁達,故其動直以方,所以大也。
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
幹寶曰:女德光於夫,士德光於國也。
釋曰光有廣義,乾坤合德,大生廣生,坤元以直方成乾德之大,是乃地道之廣也。
不曰“廣”而曰“光”者,成既濟,二體離,離為光,坤麗乾而生物,所以化光也。
六三:含章可貞。
虞翻曰:“貞”,正也。
以陰包陽,故“含章”。
三失位,發得正,故“可貞”也。
補《淮南子》曰:《易》曰“含章可貞”,動於近成文於遠。
《繆稱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