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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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上經、彖上傳、象上傳、文言傳
此題今補。
補孔子曰:方上古之時,人民無别,羣物未殊,未有衣食器用之利。
伏犧乃仰觀象於天,俯觀法於地,中觀萬物之宜,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
故《易》者,所以斷天地,“斷”當“繼”。
理人倫,而明王道。
是以畫八卦,建五氣,以立五常之行。
象法乾坤,順陰陽,以正君臣父子夫婦之義。
度時制宜,作為罔罟,以佃以漁,以贍民用。
於是人民乃治,君親以尊,臣子以順,羣生和洽,各安其性。
《易緯乾鑿度》。
孔氏穎達曰為:“此作為《易》垂教之本意。
” 《禮》説:伏犧德合上下,天應以鳥獸文章,地應以河圖洛書,伏犧則而象之,乃作八卦。
孔氏為《周易正義為·八論》引為《含文嘉》。
馬融曰:伏犧得河圖而作《易》。
王肅同。
《八論》。
鄭康成《易論》曰:虙羲作十言之教曰“乾坤震巽坎離艮兌消息”,無文字,謂之“易”。
朱震為《漢上易傳》引鄭康成曰,《左傳為·定四年》正義引為《易》雲。
京房引夫子曰:神農重乎八純。
王應麟為《玉海》。
鄭玄之徒以為神農重卦,孫盛以為夏禹重卦,史遷等以為文王重卦。
馬融、陸績以為卦辭文王、爻辭周公,鄭學之徒以為卦辭、爻辭並是文王所作。
《子夏傳》雲:分為上下二篇。
孟喜《易本》雲:分上下二經。
鄭學之徒説十翼:《上彖》一,《下彖》二,《上象》三,《下象》四,《上繫》五,《下繫》六,《文言》七,《説卦》八,《序卦》九,《雜卦》十。
鄭康成《易贊》及《易論》曰:夏曰《連山》,殷曰《歸藏》,周曰《周易》。
“連山”者,象山之出雲連連不絶。
“歸藏”者,萬物莫不歸藏於其中。
“周易”者,言易道周普,無所不備。
以上並見為《八論》。
又曰:易一名而函三義:易簡,一也;變易,二也;不易,三也。
故《繫辭》雲“乾坤,其易之緼邪”,又雲“易之門戶邪”,又雲“夫乾,確然示人易矣。
夫坤,隤然示人簡矣。
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此言其易簡之法則也。
又雲“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此言順時變易、出入移動者也。
又雲“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剛柔斷矣”,此言其張設布列不易者也。
據此三義而説,易之道廣矣大矣。
《八論》。
《世説新語為·文學論》。
姚信曰:連山氏即厲山氏,神農也。
得河圖,夏人因之曰《連山》。
歸藏氏即黃帝。
得河圖,殷人因之曰《歸藏》。
伏羲氏得河圖,周人因之曰《周易》。
《玉海》。
皇甫謐曰:夏人因炎帝曰《連山》,殷人因黃帝曰《歸藏》。
同。
又曰:文王在羑裡,演六十四卦,著七八九六之爻,謂之《周易》。
《八論》。
崔憬曰:“易”者,謂生生之德有易簡之義。
“不易”者,言天地定位不可相易。
“變易”者,謂生生之道變而相續。
劉瓛同。
《八論》。
釋曰伏羲作八卦,因重為六十四,其序首乾次坤。
神農更伏羲之次首艮,夏人因而繫之辭,謂之《連山》。
黃帝又更神農之次首坤,殷人因而繫之辭謂之《歸藏》。
後人因謂神農為連山氏,黃帝為歸藏氏。
神農亦稱厲山氏、烈山氏,“連”、“厲”、“烈”聲通也。
夏、殷易皆有彖無爻。
文王始復伏羲之次而繫之辭,又加以六爻。
神農為更次之始,夏禹為繫辭之始,文王為增爻辭之始,故後世皆有重卦之説,《繫》曰“八卦成列,因而重之”。
鄭君稱伏羲作十言之教,曰“乾坤震為坎離艮兌消息”。
“消息”者,乾坤十二畫剛柔相推。
伏羲以消息為教,則既作八卦即自重之明矣。
《周禮》:“《連山》、《歸藏》、《周易》,經卦皆八,别皆六十四。
”杜子春雲:“《連山》,伏羲。
”雖傳聞異辭,亦伏羲已重卦之一證。
據《繫辭》諸文,重三為六,義無閒隔。
羲垂皇策,必不更待後王。
京氏引夫子曰“神農重乎八純”,葢謂重定其次。
鄭學之徒,以鄭先治京《易》,遂誤據之以為神農重卦,恐非師傳本意。
至卦辭爻辭誰作,説者不同。
孔子釋乾坤卦爻辭特稱《文言傳》,葢以别於屯以下之不盡文言。
竊疑乾坤卦爻辭並文王作,屯以下卦辭文王,爻辭周公,愚所為《周易學》論之詳矣。
乾 乾下乾上 乾。
元亨利貞。
為各本皆如此,惟周氏孝垓本經文提行。
案:《説卦》“乾,健也”,言天之體以健為用,運行不息,應化無朱作“無”。
窮。
故聖人則之,欲使人法天之用,不法天之體,故名“乾”,不名“天”也。
此條案語略本為《正義》,凡案語皆李氏所加。
明朱氏睦為本此處無圈。
《子夏傳》曰:“元”,始也;“亨”,通也;“利”,和也;“貞”,正也。
言乾稟純陽之性,故能“首出庶物”,各得元始、開通、和諧、貞固,不失其宜。
是以君子法乾而行四德,故曰“乾元亨利貞”矣。
盧氏文弨、周氏孝垓本無“乾”字。
補許氏《説文解字》曰:乾,上出也。
從乙,乙,物之達也;陽息之義。
倝聲。
倝,古案切。
倝,日始出,光倝倝也。
從旦,為聲。
,讀若偃。
魏徵曰:始萬物為元,遂萬物為亨,益萬物為利,不私萬物為貞。
李衡為《義海撮要》。
釋曰惠氏棟《周易述》曰:“乾初為道本,故曰‘元’。
乾坤交,故‘亨’。
乾六爻二四上匪正,坤六爻初三五匪正。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貞。
《傳》曰:‘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
’”《既濟為·彖傳》文。
又曰:“經凡言‘利貞’者,皆爻當位,或變之正,或剛柔相易。
經惟既濟一卦六爻正而得位,故雲‘剛柔正而位當’。
乾用九、坤用六成既濟定,《中庸》所謂‘緻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是也。
” 初九:潛龍勿用。
崔憬曰:“九”者,老陽之數,動之所占,故陽稱焉。
“潛”,隱也。
龍下隱地,潛德不彰,是以君子韜光待時,未成其行,故曰“勿用”。
朱為本脫。
《子夏傳》曰:“龍”,所以象陽也。
馬融曰:物莫大於龍,故借龍以喻天之陽氣也。
初九建子之月,陽氣始動於黃泉,既未萌牙,猶是潛伏,故曰“潛龍”也。
此下朱本誤,空三格,脫一圈。
沈驎士曰:稱“龍”者,假象也。
天地之氣有升朱作“昇”。
降,君子之道有行藏。
龍之為物,能飛能潛,故借龍比君子之德也。
初九既尚潛伏,故言“勿用”。
幹寶曰:位始,故稱“初”;陽重,故稱“九”。
張曰為:“自七進九,故重。
”陽在初九,十一月之時自復來也。
初九甲子,天正之位,而乾元所始也。
陽處三泉之下,聖德在愚俗之中,此文王在羑裡之爻也。
雖有聖明之德,未被時用,故曰“勿用”矣。
盧、周無“矣”字。
《義海撮要》引作為:“道未可行,漢高祖為泗上亭長、文王在羑裡之時。
” 補鄭康成曰:《周易》以變者為占,故稱“九”稱“六”。
《正義》。
陸績曰:陽在初稱“初九”,去初之二稱“九二”,則初復七。
陰在初稱“初六”,去初之二稱“六二”,則初復八矣。
卦畫七八,經書九六,七八為彖,九六為爻,四者互明,聖人之妙意也。
《漢上易傳》。
又為《叢説》無末句。
《説文》:用,可施行也,從蔔從中。
諸儒皆以為舜始漁於雷澤之象。
《正義》。
釋曰易,逆數也,氣從下升,以下爻為初。
易始於一二,壯於七八,究於九六。
“九”者,氣變之究也。
陽動而進,變七之九;陰動而退,變八之六,《周易》以變者為占,故稱九六。
張氏惠言《周易虞氏義》曰:“乾為龍,陽精變化之象。
”乾初自復來,馬氏、幹氏皆謂陽始動黃泉,潛藏在下,猶聖德在愚俗之中,未可施用,虞《文言》注義同。
據乾初息時言,聖人當亂世之象,孔氏引諸儒以舜漁雷澤當之。
據乾已成卦言,聖人當平世未升庸之象。
乾初為三百八十四爻之始,於蓍當虛一不用之策。
大衍虛一不用,而四十九皆其用。
乾初九“潛龍勿用”,而六陽消息周三百八十四爻皆其用。
惠氏曰:“萬物所資始,王位在德元。
以一持萬,以元用九。
吾道之貫,天下之治,皆是物也。
” 張氏謂費氏《易》無六爻上息之例。
馬雲“初九建子之月”,謂乾坤十二爻周十二月也。
幹無卦變之例,雲“初九自復來”,言其用事也。
案:乾坤十二爻剛柔相推成十二消息,自是易家通義,似不必過生分别。
又雲“陸以陽在處稱九,謂用事”,此則甚當。
葢陸以筮法明爻象,筮法變者稱九六,不變者稱七八。
九六,其用事之爻也。
乾坤十二畫成消息十二卦,陽用事在初為復稱“初九”,猶筮者遇復初爻動也。
自初息至二成臨,陽用事在二稱“九二”,猶筮者遇臨二爻動,則初猶是七也。
自二息至三成泰,陽用事在三稱“九三”,猶筮者遇泰三爻動,則初二是七也。
大壯、夬、乾及六陰卦,推之可知。
其餘諸卦,亦每卦各有用事之爻,如筮者之遇動爻。
然三百八十四爻,用事之爻稱九六,餘爻不稱七八者,明七八之畫,皆當動而為九六,九六之爻,皆七八之用。
卦畫七八,經書九六,其義互明也。
“去初之二”,猶雲“自初息至二”耳。
然陽息至臨,二陽並用事;至泰,三陽並用事,非專主一爻。
每爻書九六者,皆謂當卦當爻動而用事。
陸雲“四者互明”,意或如此。
然辭不别白,故姚氏疑出宋人僞造而深譏之。
今仍存之,而申其義。
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
王弼曰:出潛離隱,故曰“見龍”。
處於地上,故曰“在田”。
德施周普,居中不偏,雖非君位,君之德也。
初則不彰,三則乾乾,四則或躍,上則過亢,“利見大人”唯二五焉。
鄭為盧本以“元”字恭代,周本缺不書,作方格為□識之,翟為字亦然,今敬謹缺筆。
為(1)為曰:二於三才為地道,地上即田,故稱“田”也。
幹寶曰:陽在九二,十二月之時,自臨來也。
二為地上,田在地之表,而有人功者也。
陽氣將施,聖人將顯,此文王免於羑裡之日也,故曰“利見大人”。
補鄭康成説:九二利見九五之大人。
《正義》。
孟喜、京房説:《易》有周當“君”。
人五號:“帝”,天稱,一也;“王”,美稱,二也;“天子”,爵號,三也;“大君”者,興盛行異,四也;“大人”者,聖人德備,五也。
《禮記為·曲禮》正義。
王肅曰:“大人”,聖人在位之目。
《釋文》。
向秀曰:聖人在位謂之“大人”。
《史記索隱》。
先儒雲:若夫子教於洙泗,利益天下,有人君之德,故稱“大人”。
《正義》。
又雲:九二當大蔟之月。
《正義》。
釋曰“利見大人”,鄭君以“九二利見九五之大人”。
荀氏《文言》注以為九二有君德,當升坤五為大人,天下利見之。
鄭據本卦言其始,荀據旁通言其終。
二升坤五,必先利見乾五,舜禹之升,皆天子薦之。
“見龍在田”,若舜以孝聞;“利見大人”,若舜尚見帝。
升坤五為大人,則薦之天使陟位也,此五帝官天下時則然。
三王家天下,則此為世子之爻。
姚氏配中《周易學》以為太甲、成王未即位之象,是也。
有天德而後可居天位,繼明重光,故《文言》備言“君德”“學問”。
《正義》引先儒以為若孔子設教有人君之德者,易象所包者廣,二升坤五,不必其在位,亦謂德足以及天下耳。
舜禹升五以成既濟,孔子垂教以俟百世,聖人之位乎五者以成既濟,其道一也。
雲“九二當大蔟之月”者,此爻辰之法,詳《周易學·明例》。
九三:為朱本“三”字空缺。
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
鄭玄曰:三於三才為人道,有乾德而在人道,君子之象。
虞翻曰:謂陽息至三,二變成離,盧、周離卦之“離”皆作“離”。
離“日”,坤“夕”。
荀爽曰:“日”以喻君,謂三居下體之終而為之君。
承乾行乾,故曰“乾乾”。
“夕惕”“惕”,衍字。
以喻臣,謂三臣於五,則疾脩周氏孝垓本作“修”,下同。
柔順,危去陽朱誤“惕”。
行,故曰“無咎”。
幹寶曰:爻以氣表,為朱作“繇”。
以龍興,嫌其不關人事,故著“君子”焉。
陽在九三,正月之時,自泰來也。
陽氣始出地上,而接動物,人為靈,故以人事成天地之功者在於此爻焉。
故君子以之憂深思遠,朝夕匪懈,仰憂嘉會之不序,俯懼義和之不逮,反復天道,謀始反終,故曰“終日乾乾”,此葢文王反國大釐其政之日也。
凡“無咎”者,憂中之喜,善補過者也。
文恨早耀文明之德以蒙大難,增脩柔順以懷多福,故曰“無咎”矣。
補鄭康成曰:“愓”,懼也。
《釋文》。
《淮南子》曰:“終日乾乾”,以陽動也;“夕愓若厲”,以陰息也。
因日以動,因夜以息,唯有道者能行之。
《人閒》文。
《説文》:夤,敬愓也,從夕,寅聲。
《易》曰“夕愓若夤”,一引作“夕為若厲”。
釋曰三為人道之正,得位,故稱“君子”。
三自泰來,泰乾為晝,坤為夜,故稱“日”“夕”。
虞氏之例,三息則二變離,離“日”,義大同。
乾為敬,“乾乾”,敬之又敬,所謂“莊敬日強”。
“終日乾乾”,在泰時,則貞泰反復,接乾生乾。
乾已成卦,則承上乾而行乾,陽行不息也。
泰震為懼,三過中,故“愓”。
“若”,辭也,言愓然戒懼。
“厲”,危也,三多兇,故“厲”。
“咎”,過也,因時而愓,故“無咎”。
《易》以象託義,日夕本時之早晏,而即以喻位之上下。
三為三公,居人臣之極地而上承天子,事上接下,任大責重,《文言》曰“居上位而不驕,在下位而不憂,故乾乾因其時而愓”。
荀雲“日以喻君,夕以喻臣”,本傳義為訓。
《程子易傳》曰:“三在下體之上,未離於下而尊顯者,日夕不懈而兢愓,則雖處危地而無咎。
”凡《易》中“愓”字,荀皆訓“疾”;“若”字,皆訓“順”,與諸家異。
幹雲“仰憂嘉會之不序”,憂無以承天,不亨也;“俯懼義和之不逮”,懼無以宜民,不利也。
此爻之義,在泰初息時,則文王大釐其政以服事殷之象;在乾已成卦,則舜禹宅百揆時之象。
增脩柔順,危行言孫,以圖彌縫匡救。
為臣止敬,順之至而又增脩之,聖人事君無自足之心也。
《説文》引作“夕愓若夤”,“夤”葢“厲”之誤,引《易》以證“夤”字從夕之義。
又引作“”者,或古文叚借,或“”“愓”之誤,謂“”篆讀若《易》之“愓”耳。
九四:或躍在淵,無咎。
崔憬曰:言君子進德脩業欲及於時,猶龍自試躍天,疑而處淵,上下進退非邪離羣,故“無咎”。
幹寶曰:陽氣在四,二月之時自大壯來也。
四,虛中也。
“躍”者,暫起之言,既不安於地,而未能飛於天也。
四以初為應,“淵”謂初九甲子,龍之所由升也。
“或之者,疑之也”,此武王舉兵孟津,觀釁而退之爻也。
守柔順則逆天人之應,通權道則違經常之教,故聖人不得已而為之,故其辭疑矣。
釋曰荀氏《文言》注謂:“乾者君卦,四者陰位,故非上躍居五,即欲下居坤初,初在地下稱淵。
”或上或下,欲得陽正位而居之,故“無咎”。
四自大壯來,震足動為躍,惠氏、姚氏皆謂大壯時五虛無君,當躍。
乾已成卦,則當在淵成既濟。
愚謂或躍或在淵,在大壯時,則武王觀兵孟津,退師須暇之象;當乾時,則舜禹已薦於天,讓德弗嗣,周公攝政不攝位之象。
君子德日進而位不敢苟進,德愈盛,心愈下,隨時處中,故“無咎”。
幹雲“虛中”者,張氏曰:“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在空虛之中。
”雲“初九甲子”者,此納甲幹支之例,子為水稱淵也,詳《周易學·明例》。
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
鄭玄曰:五於三才為天道。
天者,清明無朱作“無”。
形,而龍在焉,飛之象也。
虞翻曰:謂四已變則五體離,離“飛”,五“在天”,故“飛龍在天,利見大人
補孔子曰:方上古之時,人民無别,羣物未殊,未有衣食器用之利。
伏犧乃仰觀象於天,俯觀法於地,中觀萬物之宜,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
故《易》者,所以斷天地,“斷”當“繼”。
理人倫,而明王道。
是以畫八卦,建五氣,以立五常之行。
象法乾坤,順陰陽,以正君臣父子夫婦之義。
度時制宜,作為罔罟,以佃以漁,以贍民用。
於是人民乃治,君親以尊,臣子以順,羣生和洽,各安其性。
《易緯乾鑿度》。
孔氏穎達曰為:“此作為《易》垂教之本意。
” 《禮》説:伏犧德合上下,天應以鳥獸文章,地應以河圖洛書,伏犧則而象之,乃作八卦。
孔氏為《周易正義為·八論》引為《含文嘉》。
馬融曰:伏犧得河圖而作《易》。
王肅同。
《八論》。
鄭康成《易論》曰:虙羲作十言之教曰“乾坤震巽坎離艮兌消息”,無文字,謂之“易”。
朱震為《漢上易傳》引鄭康成曰,《左傳為·定四年》正義引為《易》雲。
京房引夫子曰:神農重乎八純。
王應麟為《玉海》。
鄭玄之徒以為神農重卦,孫盛以為夏禹重卦,史遷等以為文王重卦。
馬融、陸績以為卦辭文王、爻辭周公,鄭學之徒以為卦辭、爻辭並是文王所作。
《子夏傳》雲:分為上下二篇。
孟喜《易本》雲:分上下二經。
鄭學之徒説十翼:《上彖》一,《下彖》二,《上象》三,《下象》四,《上繫》五,《下繫》六,《文言》七,《説卦》八,《序卦》九,《雜卦》十。
鄭康成《易贊》及《易論》曰:夏曰《連山》,殷曰《歸藏》,周曰《周易》。
“連山”者,象山之出雲連連不絶。
“歸藏”者,萬物莫不歸藏於其中。
“周易”者,言易道周普,無所不備。
以上並見為《八論》。
又曰:易一名而函三義:易簡,一也;變易,二也;不易,三也。
故《繫辭》雲“乾坤,其易之緼邪”,又雲“易之門戶邪”,又雲“夫乾,確然示人易矣。
夫坤,隤然示人簡矣。
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此言其易簡之法則也。
又雲“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此言順時變易、出入移動者也。
又雲“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剛柔斷矣”,此言其張設布列不易者也。
據此三義而説,易之道廣矣大矣。
《八論》。
《世説新語為·文學論》。
姚信曰:連山氏即厲山氏,神農也。
得河圖,夏人因之曰《連山》。
歸藏氏即黃帝。
得河圖,殷人因之曰《歸藏》。
伏羲氏得河圖,周人因之曰《周易》。
《玉海》。
皇甫謐曰:夏人因炎帝曰《連山》,殷人因黃帝曰《歸藏》。
同。
又曰:文王在羑裡,演六十四卦,著七八九六之爻,謂之《周易》。
《八論》。
崔憬曰:“易”者,謂生生之德有易簡之義。
“不易”者,言天地定位不可相易。
“變易”者,謂生生之道變而相續。
劉瓛同。
《八論》。
釋曰伏羲作八卦,因重為六十四,其序首乾次坤。
神農更伏羲之次首艮,夏人因而繫之辭,謂之《連山》。
黃帝又更神農之次首坤,殷人因而繫之辭謂之《歸藏》。
後人因謂神農為連山氏,黃帝為歸藏氏。
神農亦稱厲山氏、烈山氏,“連”、“厲”、“烈”聲通也。
夏、殷易皆有彖無爻。
文王始復伏羲之次而繫之辭,又加以六爻。
神農為更次之始,夏禹為繫辭之始,文王為增爻辭之始,故後世皆有重卦之説,《繫》曰“八卦成列,因而重之”。
鄭君稱伏羲作十言之教,曰“乾坤震為坎離艮兌消息”。
“消息”者,乾坤十二畫剛柔相推。
伏羲以消息為教,則既作八卦即自重之明矣。
《周禮》:“《連山》、《歸藏》、《周易》,經卦皆八,别皆六十四。
”杜子春雲:“《連山》,伏羲。
”雖傳聞異辭,亦伏羲已重卦之一證。
據《繫辭》諸文,重三為六,義無閒隔。
羲垂皇策,必不更待後王。
京氏引夫子曰“神農重乎八純”,葢謂重定其次。
鄭學之徒,以鄭先治京《易》,遂誤據之以為神農重卦,恐非師傳本意。
至卦辭爻辭誰作,説者不同。
孔子釋乾坤卦爻辭特稱《文言傳》,葢以别於屯以下之不盡文言。
竊疑乾坤卦爻辭並文王作,屯以下卦辭文王,爻辭周公,愚所為《周易學》論之詳矣。
乾 乾下乾上 乾。
元亨利貞。
為各本皆如此,惟周氏孝垓本經文提行。
案:《説卦》“乾,健也”,言天之體以健為用,運行不息,應化無朱作“無”。
窮。
故聖人則之,欲使人法天之用,不法天之體,故名“乾”,不名“天”也。
此條案語略本為《正義》,凡案語皆李氏所加。
明朱氏睦為本此處無圈。
《子夏傳》曰:“元”,始也;“亨”,通也;“利”,和也;“貞”,正也。
言乾稟純陽之性,故能“首出庶物”,各得元始、開通、和諧、貞固,不失其宜。
是以君子法乾而行四德,故曰“乾元亨利貞”矣。
盧氏文弨、周氏孝垓本無“乾”字。
補許氏《説文解字》曰:乾,上出也。
從乙,乙,物之達也;陽息之義。
倝聲。
倝,古案切。
倝,日始出,光倝倝也。
從旦,為聲。
,讀若偃。
魏徵曰:始萬物為元,遂萬物為亨,益萬物為利,不私萬物為貞。
李衡為《義海撮要》。
釋曰惠氏棟《周易述》曰:“乾初為道本,故曰‘元’。
乾坤交,故‘亨’。
乾六爻二四上匪正,坤六爻初三五匪正。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貞。
《傳》曰:‘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
’”《既濟為·彖傳》文。
又曰:“經凡言‘利貞’者,皆爻當位,或變之正,或剛柔相易。
經惟既濟一卦六爻正而得位,故雲‘剛柔正而位當’。
乾用九、坤用六成既濟定,《中庸》所謂‘緻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是也。
” 初九:潛龍勿用。
崔憬曰:“九”者,老陽之數,動之所占,故陽稱焉。
“潛”,隱也。
龍下隱地,潛德不彰,是以君子韜光待時,未成其行,故曰“勿用”。
朱為本脫。
《子夏傳》曰:“龍”,所以象陽也。
馬融曰:物莫大於龍,故借龍以喻天之陽氣也。
初九建子之月,陽氣始動於黃泉,既未萌牙,猶是潛伏,故曰“潛龍”也。
此下朱本誤,空三格,脫一圈。
沈驎士曰:稱“龍”者,假象也。
天地之氣有升朱作“昇”。
降,君子之道有行藏。
龍之為物,能飛能潛,故借龍比君子之德也。
初九既尚潛伏,故言“勿用”。
幹寶曰:位始,故稱“初”;陽重,故稱“九”。
張曰為:“自七進九,故重。
”陽在初九,十一月之時自復來也。
初九甲子,天正之位,而乾元所始也。
陽處三泉之下,聖德在愚俗之中,此文王在羑裡之爻也。
雖有聖明之德,未被時用,故曰“勿用”矣。
盧、周無“矣”字。
《義海撮要》引作為:“道未可行,漢高祖為泗上亭長、文王在羑裡之時。
” 補鄭康成曰:《周易》以變者為占,故稱“九”稱“六”。
《正義》。
陸績曰:陽在初稱“初九”,去初之二稱“九二”,則初復七。
陰在初稱“初六”,去初之二稱“六二”,則初復八矣。
卦畫七八,經書九六,七八為彖,九六為爻,四者互明,聖人之妙意也。
《漢上易傳》。
又為《叢説》無末句。
《説文》:用,可施行也,從蔔從中。
諸儒皆以為舜始漁於雷澤之象。
《正義》。
釋曰易,逆數也,氣從下升,以下爻為初。
易始於一二,壯於七八,究於九六。
“九”者,氣變之究也。
陽動而進,變七之九;陰動而退,變八之六,《周易》以變者為占,故稱九六。
張氏惠言《周易虞氏義》曰:“乾為龍,陽精變化之象。
”乾初自復來,馬氏、幹氏皆謂陽始動黃泉,潛藏在下,猶聖德在愚俗之中,未可施用,虞《文言》注義同。
據乾初息時言,聖人當亂世之象,孔氏引諸儒以舜漁雷澤當之。
據乾已成卦言,聖人當平世未升庸之象。
乾初為三百八十四爻之始,於蓍當虛一不用之策。
大衍虛一不用,而四十九皆其用。
乾初九“潛龍勿用”,而六陽消息周三百八十四爻皆其用。
惠氏曰:“萬物所資始,王位在德元。
以一持萬,以元用九。
吾道之貫,天下之治,皆是物也。
” 張氏謂費氏《易》無六爻上息之例。
馬雲“初九建子之月”,謂乾坤十二爻周十二月也。
幹無卦變之例,雲“初九自復來”,言其用事也。
案:乾坤十二爻剛柔相推成十二消息,自是易家通義,似不必過生分别。
又雲“陸以陽在處稱九,謂用事”,此則甚當。
葢陸以筮法明爻象,筮法變者稱九六,不變者稱七八。
九六,其用事之爻也。
乾坤十二畫成消息十二卦,陽用事在初為復稱“初九”,猶筮者遇復初爻動也。
自初息至二成臨,陽用事在二稱“九二”,猶筮者遇臨二爻動,則初猶是七也。
自二息至三成泰,陽用事在三稱“九三”,猶筮者遇泰三爻動,則初二是七也。
大壯、夬、乾及六陰卦,推之可知。
其餘諸卦,亦每卦各有用事之爻,如筮者之遇動爻。
然三百八十四爻,用事之爻稱九六,餘爻不稱七八者,明七八之畫,皆當動而為九六,九六之爻,皆七八之用。
卦畫七八,經書九六,其義互明也。
“去初之二”,猶雲“自初息至二”耳。
然陽息至臨,二陽並用事;至泰,三陽並用事,非專主一爻。
每爻書九六者,皆謂當卦當爻動而用事。
陸雲“四者互明”,意或如此。
然辭不别白,故姚氏疑出宋人僞造而深譏之。
今仍存之,而申其義。
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
王弼曰:出潛離隱,故曰“見龍”。
處於地上,故曰“在田”。
德施周普,居中不偏,雖非君位,君之德也。
初則不彰,三則乾乾,四則或躍,上則過亢,“利見大人”唯二五焉。
鄭為盧本以“元”字恭代,周本缺不書,作方格為□識之,翟為字亦然,今敬謹缺筆。
為(1)為曰:二於三才為地道,地上即田,故稱“田”也。
幹寶曰:陽在九二,十二月之時,自臨來也。
二為地上,田在地之表,而有人功者也。
陽氣將施,聖人將顯,此文王免於羑裡之日也,故曰“利見大人”。
補鄭康成説:九二利見九五之大人。
《正義》。
孟喜、京房説:《易》有周當“君”。
人五號:“帝”,天稱,一也;“王”,美稱,二也;“天子”,爵號,三也;“大君”者,興盛行異,四也;“大人”者,聖人德備,五也。
《禮記為·曲禮》正義。
王肅曰:“大人”,聖人在位之目。
《釋文》。
向秀曰:聖人在位謂之“大人”。
《史記索隱》。
先儒雲:若夫子教於洙泗,利益天下,有人君之德,故稱“大人”。
《正義》。
又雲:九二當大蔟之月。
《正義》。
釋曰“利見大人”,鄭君以“九二利見九五之大人”。
荀氏《文言》注以為九二有君德,當升坤五為大人,天下利見之。
鄭據本卦言其始,荀據旁通言其終。
二升坤五,必先利見乾五,舜禹之升,皆天子薦之。
“見龍在田”,若舜以孝聞;“利見大人”,若舜尚見帝。
升坤五為大人,則薦之天使陟位也,此五帝官天下時則然。
三王家天下,則此為世子之爻。
姚氏配中《周易學》以為太甲、成王未即位之象,是也。
有天德而後可居天位,繼明重光,故《文言》備言“君德”“學問”。
《正義》引先儒以為若孔子設教有人君之德者,易象所包者廣,二升坤五,不必其在位,亦謂德足以及天下耳。
舜禹升五以成既濟,孔子垂教以俟百世,聖人之位乎五者以成既濟,其道一也。
雲“九二當大蔟之月”者,此爻辰之法,詳《周易學·明例》。
九三:為朱本“三”字空缺。
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
鄭玄曰:三於三才為人道,有乾德而在人道,君子之象。
虞翻曰:謂陽息至三,二變成離,盧、周離卦之“離”皆作“離”。
離“日”,坤“夕”。
荀爽曰:“日”以喻君,謂三居下體之終而為之君。
承乾行乾,故曰“乾乾”。
“夕惕”“惕”,衍字。
以喻臣,謂三臣於五,則疾脩周氏孝垓本作“修”,下同。
柔順,危去陽朱誤“惕”。
行,故曰“無咎”。
幹寶曰:爻以氣表,為朱作“繇”。
以龍興,嫌其不關人事,故著“君子”焉。
陽在九三,正月之時,自泰來也。
陽氣始出地上,而接動物,人為靈,故以人事成天地之功者在於此爻焉。
故君子以之憂深思遠,朝夕匪懈,仰憂嘉會之不序,俯懼義和之不逮,反復天道,謀始反終,故曰“終日乾乾”,此葢文王反國大釐其政之日也。
凡“無咎”者,憂中之喜,善補過者也。
文恨早耀文明之德以蒙大難,增脩柔順以懷多福,故曰“無咎”矣。
補鄭康成曰:“愓”,懼也。
《釋文》。
《淮南子》曰:“終日乾乾”,以陽動也;“夕愓若厲”,以陰息也。
因日以動,因夜以息,唯有道者能行之。
《人閒》文。
《説文》:夤,敬愓也,從夕,寅聲。
《易》曰“夕愓若夤”,一引作“夕為若厲”。
釋曰三為人道之正,得位,故稱“君子”。
三自泰來,泰乾為晝,坤為夜,故稱“日”“夕”。
虞氏之例,三息則二變離,離“日”,義大同。
乾為敬,“乾乾”,敬之又敬,所謂“莊敬日強”。
“終日乾乾”,在泰時,則貞泰反復,接乾生乾。
乾已成卦,則承上乾而行乾,陽行不息也。
泰震為懼,三過中,故“愓”。
“若”,辭也,言愓然戒懼。
“厲”,危也,三多兇,故“厲”。
“咎”,過也,因時而愓,故“無咎”。
《易》以象託義,日夕本時之早晏,而即以喻位之上下。
三為三公,居人臣之極地而上承天子,事上接下,任大責重,《文言》曰“居上位而不驕,在下位而不憂,故乾乾因其時而愓”。
荀雲“日以喻君,夕以喻臣”,本傳義為訓。
《程子易傳》曰:“三在下體之上,未離於下而尊顯者,日夕不懈而兢愓,則雖處危地而無咎。
”凡《易》中“愓”字,荀皆訓“疾”;“若”字,皆訓“順”,與諸家異。
幹雲“仰憂嘉會之不序”,憂無以承天,不亨也;“俯懼義和之不逮”,懼無以宜民,不利也。
此爻之義,在泰初息時,則文王大釐其政以服事殷之象;在乾已成卦,則舜禹宅百揆時之象。
增脩柔順,危行言孫,以圖彌縫匡救。
為臣止敬,順之至而又增脩之,聖人事君無自足之心也。
《説文》引作“夕愓若夤”,“夤”葢“厲”之誤,引《易》以證“夤”字從夕之義。
又引作“”者,或古文叚借,或“”“愓”之誤,謂“”篆讀若《易》之“愓”耳。
九四:或躍在淵,無咎。
崔憬曰:言君子進德脩業欲及於時,猶龍自試躍天,疑而處淵,上下進退非邪離羣,故“無咎”。
幹寶曰:陽氣在四,二月之時自大壯來也。
四,虛中也。
“躍”者,暫起之言,既不安於地,而未能飛於天也。
四以初為應,“淵”謂初九甲子,龍之所由升也。
“或之者,疑之也”,此武王舉兵孟津,觀釁而退之爻也。
守柔順則逆天人之應,通權道則違經常之教,故聖人不得已而為之,故其辭疑矣。
釋曰荀氏《文言》注謂:“乾者君卦,四者陰位,故非上躍居五,即欲下居坤初,初在地下稱淵。
”或上或下,欲得陽正位而居之,故“無咎”。
四自大壯來,震足動為躍,惠氏、姚氏皆謂大壯時五虛無君,當躍。
乾已成卦,則當在淵成既濟。
愚謂或躍或在淵,在大壯時,則武王觀兵孟津,退師須暇之象;當乾時,則舜禹已薦於天,讓德弗嗣,周公攝政不攝位之象。
君子德日進而位不敢苟進,德愈盛,心愈下,隨時處中,故“無咎”。
幹雲“虛中”者,張氏曰:“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在空虛之中。
”雲“初九甲子”者,此納甲幹支之例,子為水稱淵也,詳《周易學·明例》。
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
鄭玄曰:五於三才為天道。
天者,清明無朱作“無”。
形,而龍在焉,飛之象也。
虞翻曰:謂四已變則五體離,離“飛”,五“在天”,故“飛龍在天,利見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