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今注今譯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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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書将《易經》賦以新的注釋和新的翻譯,其中有融會漢儒、宋儒及王弼、孔穎達等曆代注易專家的解說處,也有獨排衆議,而用自己的新解說處,總在會通先儒的長處,發揮一己研究之心得。
(二)本書所用的《易經》版本,以《十三經注疏》王弼注、孔穎達正義本為主,李鼎祚《周易集解》本為輔,再參考先儒如程子、朱子、來知德等諸家的易本。務求合于《易經》的本字。
(三)本書的次序,也依照《十三經注疏·周易正義》及李鼎祚《周易集解》本的次序,分周易上經、周易下經、系辭上傳、系辭下傳、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等項目,分别注釋、翻譯。至于文言,則并釋于乾、坤兩卦之中。
(四)在本書系辭上傳大衍之數一章的次序,則不采用先儒之說,而用最近考證的次序。這個次序,與漢石經相同。
(五)本書在系辭上、下傳及說卦傳的分章,多依照明儒來知德《周易集注》的次序。
(六)本書對六十四卦的注釋的翻譯,先标卦名、卦畫,并将各卦的錯卦(漢儒叫旁通)、綜卦(漢儒叫反卦)分别列入各卦之下。依照卦辭、彖辭、象辭(先儒謂之大象)、六爻之辭、六爻象辭(先儒謂之小象)的次序,将原文一一标出。
(七)凡《易經》的生難詞句,本書用“今注”注出它的意義及讀音。對《易經》的翻譯,則有“今譯”一項依照次序,分别翻譯之。對義理象數,說有未盡處,一律在“今釋”以下說明。
(八)本書時引漢儒的象數之學以相印證,其下并有解說。如不易了解可并參徐芹庭所著《易經研究》《來氏易經發微》《漢易輯述》《虞氏易述解》《漢易》及《漢易十六家注闡微》。
徐芹庭
(二)本書所用的《易經》版本,以《十三經注疏》王弼注、孔穎達正義本為主,李鼎祚《周易集解》本為輔,再參考先儒如程子、朱子、來知德等諸家的易本。務求合于《易經》的本字。
(三)本書的次序,也依照《十三經注疏·周易正義》及李鼎祚《周易集解》本的次序,分周易上經、周易下經、系辭上傳、系辭下傳、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等項目,分别注釋、翻譯。至于文言,則并釋于乾、坤兩卦之中。
(四)在本書系辭上傳大衍之數一章的次序,則不采用先儒之說,而用最近考證的次序。這個次序,與漢石經相同。
(五)本書在系辭上、下傳及說卦傳的分章,多依照明儒來知德《周易集注》的次序。
(六)本書對六十四卦的注釋的翻譯,先标卦名、卦畫,并将各卦的錯卦(漢儒叫旁通)、綜卦(漢儒叫反卦)分别列入各卦之下。依照卦辭、彖辭、象辭(先儒謂之大象)、六爻之辭、六爻象辭(先儒謂之小象)的次序,将原文一一标出。
(七)凡《易經》的生難詞句,本書用“今注”注出它的意義及讀音。對《易經》的翻譯,則有“今譯”一項依照次序,分别翻譯之。對義理象數,說有未盡處,一律在“今釋”以下說明。
(八)本書時引漢儒的象數之學以相印證,其下并有解說。如不易了解可并參徐芹庭所著《易經研究》《來氏易經發微》《漢易輯述》《虞氏易述解》《漢易》及《漢易十六家注闡微》。
徐芹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