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說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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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症提綱 風 風為百病之長,中之者必由先傷於內,後感於外也。

    氣虛則陰血不長,血虛則熱極風生,實因裡虛為本,風痰為標,間有外觸者,標中之兼症耳。

    初中宜驅風逐痰,若中腑則脈浮肢廢,病在表,宜汗之;中臟則脈沉竅滯,病在裡,宜下之;中血脈則脈不浮沉,六經無症,二便自通,但口眼喎斜,病在半表裡,不宜汗下,宜和之。

    至於中經,則脈亦平等,肢不能舉,口不能言,病隻在手足陽明二經,宜補血養筋以治之。

    而左癱右瘓,又當調其營衛,逐其風痰,未可專於養血補氣也。

    大抵重於外感者,先驅外邪,後補中氣;重於內傷者,先補中氣,後驅外邪。

    或主散風而補損佐之,或主滋補而散邪佐之,又豈可執一乎?其脈浮遲者吉,急疾者兇,此真中風也。

    若類中風者,有寒中、暑中、濕中、火中、虛中、氣中、食中、惡中:寒則溫之,暑則清之,濕則滲之,火則降之,虛則補之,氣則調之,食則消之,惡則闢之,隨症而施治之可也。

    外有傷風者,感冒猶輕,但鼻塞聲重,新咳而脈浮大者是,其病在肺。

    實則解其肌表,從汗而發;虛則固其衛氣,兼解風邪。

    兼火者,宜外發內和;食停者,兼消;痰盛者,兼逐;因於熱者,兼清之,則正氣伸而邪氣解矣。

     寒 中寒者,寒邪直中陰經,惟有三陰虛實、內外之別:太陰則脈沉細而中脘痛,吐利腹滿;少陰則脈沉遲而臍腹痛,昏沈肢冷;厥陰則脈沉微而小腹痛,唇青厥逆,當隨症溫之。

    若感冒寒邪,隻在皮膚腠理,但頭重眉稜骨痛,拘急惡寒,其勢猶緩,一汗可散。

    其有兼風、兼食、兼氣與勞等症,當斟酌治之。

     暑 (靜而中者,陰症中暑;動而中者,陽症中熱) 暑症有二:靜而中者,陰症,內傷陽氣不越,病必頭痛惡寒,大熱無汗,宜發散;動而中者,陽症,外感熱傷元氣,病必面垢少氣,熱渴有汗,宜清暑。

    其脈皆虛。

    若腸鳴水瀉者,腸胃受之;噁心者,胃口有痰,二者皆冒暑。

    躁亂不寧,身如針刺者,熱傷肉分,此為傷暑,三者宜解散之。

    凡暑入心則昏悶,入肝則眩暈,入脾則昏睡,入肺則喘滿,入腎則消渴,此五臟症也。

     濕 濕者,土之濁氣,屬脾,脾虛則不能制水也。

    水漿生冷為內傷,陰雨濕地為外感。

    脈浮主緩,緩為在表;沉緩為在裡。

    大抵在上宜發汗,在中下宜利水,在下宜升提,所謂“開鬼門,潔淨府”,為上下分消之法,而提氣則水亦行也。

    其症身重且痛,喘脹關節不利,若風則眩暈,寒則攣急,暑則煩渴,痰則涎溢,熱則發黃,著腎則肢重,著脾則肢浮,須汗之、滲之、燥之、補之。

     燥 燥者,陽明金氣,肺為火爍也。

    然熱主消耗,熱極而風生;寒主收斂,寒極而凝結。

    不特熱能燥,而寒亦能燥,不可不知也。

    且肺不生水,腎不生精,脾不生涎,肝無滋養,血液皆枯,是又以虛為本,寒熱為標耳。

    其脈緊澀者寒,澀數者熱,浮弦者風,滋陰降火、瀉心潤腸,豈非治之大略乎? 火 火,內陰而外陽,主乎動者也。

    故凡動皆屬火:大怒則火起於肝,醉飽則火起於胃,悲哀則火起於肺,房勞則火起於腎,竊聞之矣。

    而掉眩為肝火,憤郁為肺火,腫滿為脾火,瘡瘍為心火,經不又雲乎?自二火、五火而外,名類紛紛,其實一氣,氣有餘即是火矣。

    氣滯則真元變為烈焰,水衰又不能制之,輕則口糜便秘,重則喉痹吐紅,甚則熱極生風,風痰內鼓而為癱瘓等症。

    治宜實者瀉之,虛者補之,郁者發之,寒感者散之,輕者降之,重則從其性而升之。

    陰虛者補陰則火自降,火盛者從治乃可制狂。

    其脈主洪數,當隨部斷之。

     脾胃 脾為五臟之源,胃為六腑之海,納受能勝,動化常健,中州建而百病不生。

    然其性喜溫、喜燥、喜流通,若冷濕黏滯,一有傷之,即有吐瀉、痞滿諸症。

    凡飲食飢飽、風痰寒熱、勞役思慮種種病因,雖當兼治,總以補元氣為主,以中宮為人身之根本也。

    其脈(異脈是病)多緩,若氣口倍人迎為不足內傷,右關沉滑為有食,食積兼浮緊、洪數者,皆病脈也。

    脾脈弦者,木剋土耳,病亦未退。

     氣 百病皆生於氣,其實火為之禍耳,所謂“不足為氣,有餘為火”也。

    其症:怒則氣逆,喜則氣緩,悲則氣消,恐則氣下,寒則氣收,熱則氣洩,驚則氣亂,勞則氣耗,思則氣結。

    其脈:長則氣治,短則氣病,數則氣熱,上盛則氣喘,下盛則氣脹,代則氣衰,細則氣少。

    凡氣病,脈小則退,盛則進也。

    治宜補不足、瀉有餘,總以調氣為主,或虛則補母,實則瀉子,以三臟治本經之虛實,則得矣。

     血 (令人惟知肝虛則血虛,餘謂肝虛不過無藏血之地,若脾健而能生血,肝豈得虛哉?猶諸土厚而滋木,焉得枯?惟土薄瘠乾燥,木自凋零,故欲養肝血,不如先養其脾陰,斯治本矣。

    ) 血者,生化(關係處)於脾,總統於心,藏受於肝,宣布於肺,施洩於腎,配於氣而充於體者也。

    若血從火起,錯經妄行:從肺溢曰鼻衄、曰咳嗽,從胃溢曰嘔吐,從腎出曰咯唾、曰血絲,從溺出曰淋濁,從便出曰腸風、臟毒、痔漏,大抵皆陽盛陰虛耳。

    其脈:寸盛則上溢,尺盛則下滲,關盛則嘔吐,芤數則火沖,微遲為吉,搏大為兇。

    治之之法:未見血宜消宜和,已見血宜涼宜活,舊血未盡宜化,新血未生宜補,而脾胃切緊事,尤不可不保也。

     痰 痰飲皆因濕土為害,脾為生痰之源,復其健運,則自化矣。

    心經熱痰,脈(主滑)洪滑;肝經風痰,脈浮滑;脾經濕痰,脈濡滑;肺經燥痰,脈數滑;腎經寒痰,脈遲滑,此五種痰也。

    積久則發為溢飲,虛懸流走為懸飲,旁流胸脅為支飲,伏於隱曲為伏飲,積於腸胃為積飲,此五種飲也。

    火鬱則稠黏,陰虛則咳血,傷於酒食則脅痛,風則青,濕則黑,寒則白,熱則黃。

    大要以順氣為主,而燥脾為佐,當兼治也。

     郁 郁者,遏抑不舒暢也。

    怒氣傷肝,脈(主沉)沉弦為氣鬱;悲哀傷肺,脈沉澀為濕鬱;謀慮傷神,脈沉數為火鬱;飲食傷胃,脈沉滑為食鬱;肝傷血動,脈沉芤為血鬱。

    丹溪雖有氣、血、食、痰、濕、熱六症,不外“水鬱折之,火鬱發之,金鬱洩之,木鬱達之,土鬱奪之”之治。

    折者,抑之制其沖逆;發者,汗之令其疏散;洩者,滲洩令其分消;達者,吐之令其條達;奪者,下之令無壅凝。

    要必理氣為先,消積次之。

     熱 熱乃陽病,陰虛則內熱,陽勝則外熱,內外皆熱必喘且渴也。

    晝熱在氣,夜熱在血;上焦熱則渴,中焦熱則躁,下焦熱則結;表熱則翕翕,裡熱則蒸蒸,半表裡熱則往來寒熱。

    心熱在血脈,肝熱在肉下,脾熱在手足,肺熱在皮毛,腎熱在骨髓。

    風熱則頭痛,濕熱則身痛,食熱則腹痛,虛熱則無定,實熱則有常。

    發熱則暴,勞熱則蒸,潮熱則如瘧,往來寒熱則時作。

    又熱極生寒,寒極生熱,大熱似寒,大寒似熱,其症多端,不可執一。

    要必清各經之氣血,補其虛,瀉其實,其大法也。

    熱(主數)脈必數,兼症可即類推矣。

     虛 虛者,寒熱因虛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