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祐集卷一 幾策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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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即墨大夫,召烹阿大夫與常譽阿大夫者,而發兵擊趙、魏、衛,趙、魏、衛盡走請和,而齊國人人震懼,不敢飾非者,彼誠知其政之弱,而能用其威以濟其弱也。

    況今以天子之尊,藉郡縣之勢,言脫于口而四方響應,其所以用威之資固已完具。

    且有天下者患不為,焉有欲為而不可者?今誠能一留意于用威,一賞罰,一号令,一舉動,無不一切出于威,嚴用刑法而不赦有罪,力行果斷而不牽于衆人之是非,用不測之刑,用不測之賞,而使天下之人視之如風雨雷電,遽然而至,截然而下,不知其所從發而不可逃遁。

    朝廷如此,然後平民益務檢慎,而奸民猾吏亦常恐恐然懼刑法之及其身而斂其手足,不敢辄犯法。

    此之謂強政。

    政強矣,為之數年,而天下之勢可以複強。

    愚故曰:乘弱之惠以養威,則威發而天下震栗。

    然則以當今之勢,求所謂萬世為帝王而其大體卒不可革易者,其尚威而已矣。

     或曰當今之勢,事誠無便于尚威者。

    然孰知夫萬世之間其政之不變,而必曰威耶?愚應之曰:威者,君之所恃以為君也,一日而無威,是無君也,久而政弊,變其小節,而參之以惠,使不至若秦之甚,可也。

    舉而棄之,過矣。

    或者又曰:王者“任德不任刑”。

    任刑,霸者之事,非所宜言。

    此又非所謂知理者也。

    夫湯、武皆王也,桓、文皆霸也。

    武王乘纣之暴,出民于炮烙斬刖之地,苟又遂多殺人、多刑人以為治,則民之心去矣。

    故其治一出于禮義。

    彼湯則不然,桀之德固無以異纣,然其刑不若纣暴之甚也,而天下之民化其風,淫惰不事法度,《書》曰:“有衆率怠弗協。

    ”而又諸侯昆吾氏首為亂,于是誅鋤其強梗、怠惰、不法之人,以定紛亂。

    故《記》曰:商人“先罰而後賞”。

    至于桓文之事,則又非皆任刑也。

    桓公用管仲,仲之書好言刑,故桓公之治常任刑。

    文公長者,其佐狐、趙、先、魏皆不說以刑法,其治亦未嘗以刑為本,而号亦為霸。

    而謂湯非王而文非霸也得乎?故用刑不必霸,而用德不必王,各觀其勢之何所宜用而已。

    然則今之勢,何為不可用刑?用刑何為不曰王道?彼不先審天下之勢,而欲應天下之務,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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