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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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憩,又登岸。

    孫哭泣求救,女乃問曰:「爾箱有多金否?」孫白以無。

    女為設計,謂可佯病呼痛,付匙與舟子,開箱覓藥,冀免禍。

    迨舟子回舟,孫如其言,舟子開箱,以無藥告,孫自言誤記。

    二人又登岸,女曰:「子衣服甚華,恐終不免。

    」因授以刀,使伏暗中,俟其鑽首進,即手刃之。

    孫雖持刃,而戰栗不已。

    女乃進艙持刃。

    移時,其長兄果鑽首進,女手刃之。

    其次兄聞無聲息,疑孫有備,不敢入,趨至船頭。

    女躍上篷,持刀刺之,次兄亦死。

    孫欽逃,女含涕告曰:「事已如此,子將何往?吾當與爾同首官。

    」因手持一袱,中皆其兄所殺之人髮辮也。

    見官後,歷言其兄平日兇暴狀,涕泣請死。

    官既見辮纍纍,又檢查舊案,二人實為江湖大盜。

    女雖有殺兄罪,然大盜因此而殄,功不可沒。

    憫其齒穉無歸,命孫妻之。

    孫自言有室,且見其手刃二兄,心惴惴。

    官諄論再四,命攜女歸。

    孫之妻家聞之,遂解約,女乃隨孫至家,成夫婦。

    女事翁姑孝,德性柔順,伉儷亦得,頗以賢婦稱於裡中。

     胡漢卿娶盜女 胡漢卿,魯人,幼孤,貧甚。

    寡母蔡率之至母家,母家故富室也。

    漢卿之衿氏亦寡,有子曰繼宗,延師讀於家,漢卿從之讀。

    二人皆慧,一目輒數行俱下。

    繼宗年十八,漢卿年十五,飲食臥起罔弗俱,暱甚。

    繼宗好勇而躁,嘗毆辱人,漢卿諫曰:「勇力所以衞身,非以害人。

    兄反之,非保身之道。

    」繼宗韙之,然弗悛,性尤任俠,惡不平。

     邑西有彌陀寺,寺僧法慧淫蕩。

    有士人妻往禮佛,被污,歸而自經。

    士人訟之官,僧懼,賄紳士張某求庇。

    張為言於官,得弗治。

    繼宗聞而大怒,私屬其徒至寺,覓法慧,弗得,益怒,聚薪焚之。

    方燃,法慧至,呼救,鄰人畢集,救之。

    火息,乃執繼宗而送之官。

    官素聞繼宗富,無兄弟,大喜。

    即提鞫,繼宗侃侃述法慧罪狀,且斥官及紳受賄枉法。

    官大怒,杖而監之。

    繼宗母大哭,上下營謀,費鉅萬。

    官紳持之急,慾未饜,卒弗釋。

    漢卿日夜哭,忽遁去,徧覓弗得。

    去半月,漢卿寄書曰:「吾以兄事訟之省,未得當,將徧處設法,不報兄,必不復返。

    」察其書,發自省,急以人往,蹤跡之,不得。

    而訟事已有成議,破產贖繼宗。

    既出,繼宗聞漢卿遁,以己故,大哭,亦遁去,往覓漢卿,遺書曰:「不得漢卿,吾亦不復歸。

    已而漢卿聞繼宗出,乃回。

    數日,或報繼宗死於外,舁之歸,有刀傷胸部二處。

    漢卿大哭曰:「兄以我死,我何生為!」母恐其復遁,嚴禁,弗俾出。

    漢卿踰垣遁,方夜半,直入彌陀寺,叩法慧寢門。

    問為誰,漢卿曰:「速啟,蔡繼宗案發矣。

    」法慧皇遽啟門,漢卿出所挾刃猛刺之。

    即棄刃,返身奔,亟至張某家,覓得柴室,火之。

    眾畢集,救滅火。

    翌日,羣訟之官,鹹指繼宗家,而繼宗已死無人。

    官忽接書曰:「若以殘慝貪婪治民,而妄刑無辜,亦聞大俠徐某否?不速悛,旦暮且取爾首。

    」時有大盜徐某者,以義俠聞,所誅殺貪官污吏及無賴輩不可數計。

    官得書,氣餒,遂弗治。

     漢卿之亡也,疾行數十裡。

    天明,達一山,倦甚,藉茵臥。

    忽有人推之使醒,視之,則偉丈夫也。

    漢卿跪曰:「長者何人?」曰:「童子,而何為者?」漢卿曰:「吾倦甚,吾夜行已數十裡矣。

    」曰:「此間多盜,若孤身,不慮劫邪?」漢卿奇之,目灼灼視,未答。

    曰:「童子,爾毋疑。

    吾即盜徐某也,亦聞之否?」於是漢卿長跪大哭,具告所苦。

    徐怒曰:「吾固聞彼等狼狽,旦暮且誅之,不圖其惡如是之甚。

    爾年幼,能行大事,能父事我者,必為爾報仇。

    」漢卿大喜,跪拜稱父,而慮母衿被累。

    徐曰:「此都無慮。

    」俄有一人過,徐耳語之,其人匆匆去。

    徐挾漢卿行數裡,至寨。

    居久之,漢卿復泣,求報仇。

    徐曰:「毋躁,微子事,吾亦不渠赦,姑待之。

    」未幾,有數人至山中,出書示漢卿。

    漢卿讀之,則母及衿手書也。

    略謂法慧、張某已授首,大仇盡雪,官以罣誤免,吾亦不能久居於此,已悉售業產,蔔居某縣某村,若得請於義父,早圖聚合,實所深盼。

    漢卿泣謝徐,徐曰:「山澤非子居,子有老母,可速往奉養。

    吾無子嗣,有女頗慧,與子年相若,可挈之去。

    吾事敗,彼得弗及,則子之賜也。

    」呼女出,隨漢卿去。

    異日往探之,深箐叢密,杳無人矣。

     顧秉藻冥婚 華亭顧秉藻幼而慧,父母皆奇愛之。

    鹹豐辛酉,粵寇擾江蘇,與諸昆弟奉其母避於滬,得疾而卒。

    臨終,牽母衣,請以仲兄子禮樞為嗣,母泣而許之。

    無何,母亦卒。

    及亂定,還裡,諸昆弟將如母命,而以秉藻未娶,不得有嗣。

    適金山錢氏有女,未許嫁而死,與秉藻年相若也。

    遂媒合之,倣迎娶之禮,迎其樞歸,合葬於秉藻之墓。

     方某降妻為妾 鹹、同間,署某營都司方某,總兵而加提督銜者也。

    少為粵寇所得,投誠後,從征江陰,略一難女為妻。

    詢女家世,父故明經也。

    美靜而能,有大家風範,方甚重之,誓將老於是鄉矣。

    後以積功故,位漸高,或言女之歸也不正,無以承誥命而肅家人,乃別聘金陵某氏為妻,而降女為側室。

    女即以妾禮事其嫡,無慍色,無怨詞。

    而大婦卒不能容,誚讓谿刻,女惟背人飲泣,自歎實命不猶耳。

    未幾,方病卒,女之父至,欲挈以歸,而大婦兄弟輩不可,迫之居金陵,遂鬱鬱以死。

     楊利叔成人婚姻 秀水楊利叔在蘇州書局時,一日偶閱市,見一少年哭甚哀,旁立一人與以金,不受。

    異而問之,少年曰:「吾幼聘某富紳女,彼以我家漸落而悔盟。

    今遣人持聘金見還,令我作退婚書。

    謂如不從,則以旬日持三百金來,方為若婦。

    」利叔乃詢其裡居姓名,語之曰:「子且歸,待我以一旬,庚帖勿還,還婚書勿具,聘金勿受,我姑為子謀之,成即幸也。

    」乃歷叩所交富室門,為徧醵之,得三百金,持以贈少年,遂畢姻。

     以寇亂娶妻緻富 同治壬戌,粵寇難作,江南幾無孑遣,徽、寧、池、太等郡男丁百無一二,有婦女隨人不計一文錢而任人選擇者,且有潛藏金葉珠寶於身以購婦而緻富者。

    先是,皖南山多於田,人習懋遷,重商賈,輕稼穡,俗尚奢侈,家蓄貲財,急金銀,緩穀米,歲恆仰給於外,稍歉缺,即有錢無食。

    聞寇入境,戀家而不謀遠徙,坐以待斃,老幼男丁,非殺則擄,惟餘一二婦女,無所依歸,故攜其刦掠餘貲,以苟延殘命耳。

     寇酋某姬嫁蜀人某 同治甲子,湘軍收復金陵,籍各酋家。

    姬色極豔,挾重貲,曾忠襄欲以賞將士,姬言非顯官、才子、年少而美容儀者弗嫁。

    時蜀人某方筦糧儲,四者皆備,而未娶。

    姬慕之,遂委身焉。

     陳統領嫁朱記室 多忠勇公隆阿自楚率師過荊紫関,召募長夫,有陳童,孤兒也,應募從軍,供炊爨飼馬之役。

    稍長,頗勇健,久之,得補勇額。

    每戰必奮勇爭先,忠勇愛之,積功保至記名提督巴圖魯,統五營矣。

    忠勇薨,歷任總督皆委任如故。

    及左文襄公督陝甘,陳軍駐蘭州。

    皖人有朱紫光者為其記室,年少而白哲,陳待之甚厚。

    一日,招與同臥起,同事者於黎明時見朱自陳帳中出,鹹匿笑,以朱為統領之孌童也。

    無何,陳之腹彭亨矣,大懼,與朱謀。

    朱教之言於文襄,取進止。

    文襄大駭,商之幕府,皆以為歷歲既久,漫無覺察,且官已至極品,若據實上聞,恐以朦混獲咎,不如使朱娶之,即以朱襲其名位而統領如故。

    朱於是驟貴,而陳則鬱鬱不得志。

    朱復不禮陳,陳大怒,遂與朱反目,而自挾貲回陝。

    朱於是請歸宗,不復姓陳矣。

    陳居陝省時,其裝束不男不女,常挾三五健兒出郊遊獵以為樂,所生一子亦夭。

    後不知所終,聞者目之為花木蘭第二。

     易婦而婚 贛省某縣令慈惠愛民,而性拘執。

    有塾師為兩家部署婚禮,鄉僻少士人,兩姓婚書,鹹出塾師手。

    甲家以青年娶美婦,乙家則頒白衰翁,偶五十許老嫗耳。

    塾師書竟,以歸甲乙,既交換矣,始覺其互誤。

    翁雖老,好色特甚,徒以力薄不能緻美婦,聞狀,大喜,以為天緣,堅持書,不欲更正,遂涉訟。

    令曰:「老夫女妻,老婦士夫,於經義有合,夫復何悔?」卒強成之。

    縣故荒陋,無人救正之也。

     呂鳳梧因夢得妻 楚士呂鳳梧遊姑蘇,一日泛舟,見他舟一女子,美而豔,來橈去楫,一瞬即過,然思之,盈盈在目也。

    是夕就枕,夢有人告曰:「舟中人,汝妻也。

    」呂固未娶,心不能無動,然無可蹤跡,亦姑置之。

     明年,呂以貢入成均,遂如京師,偶於琉璃廠見一畫,畫有一女像,酷似舟中人。

    上有詩雲:「新妝宜面出簾來,共數庭花幾朵開。

    我比敬君差解事,不曾輕去畫齊臺。

    」呂以青蚨一貫買得之。

    是歲,以知縣籤分江西,與同官沈某甚相得。

    沈,蘇人也。

    一日,至呂齋中,見畫,大驚曰:「此亡婦像,僕所手繪,昔歲在京師,亡一篋,遂失此證,君得毋於都門市上得之乎?」呂曰:「然則僕曾見君夫人。

    」因告以吳門舟中相遇事。

    沈曰:「否,否,吾婦前一年已物故矣。

    」呂曰:「若然,何相似之甚?」沈曰:「此必吾姨也。

    吾外舅有二女,面目相同,雖家人不能別之。

    長者即亡婦,君所見者,其妹也。

    」呂因以夢中語告,沈曰:「吾姨固待聘,當為君作蹇脩。

    」後竟宛轉媒合之。

     吳某娶張桂姑 興化張某營米業,有次女,名桂姑,喜讀書,甚慧,十四五時通韻語。

    有中表周某者,長桂姑一歲,貌甚秀,時與討論詩詞,頗洽,旋請媒媼通意。

    張嫌其貧,不允,周自此不復來。

     未幾,有吳某遣媒為子求聘。

    吳家小康,子庸陋,好冶遊,張利其資,許之。

    既于歸,桂姑不得於夫,乃自號「艮心女史」,蓋隱寓恨字也。

    女紅而外,間閱《聊齋志異》、《石頭記》以自遣。

    吳子益遊蕩,無何,置一妾。

    妾恃寵而傲,漸逼桂姑,詬誶時聞,憂鬱益甚,緻成瘵。

    病劇時,周聞之,以戚串故,亦來問疾。

    桂姑微啟目,遍視室中諸人,及周,長歎一聲而逝。

     張文襄續娶王文敏妹 張文襄公之洞視學蜀中時,石夫人已逝,求偶未得。

    及按臨龍安,王文敏公懿榮之父方為龍安守,例充提調,辦供張。

    文襄視帳上畫折枝花卉甚妍,問文巡捕此出誰手。

    答雲:「太守之女所畫。

    」即文敏妹也。

    文襄丐吳仲宣制府振棫貽書於王,求為繼室。

    王以文襄興居無節,不即應。

    文襄乃丐在都戚友與王有連者再三言之,婚始就。

    及娶,賢而慧,文襄甚敬之。

    然亦早逝。

     怨耦 杭人有娶婦者,合卺之夜,婦不與同衾,防禦嚴。

    如是者一月,壻不得近,恨甚。

    俟婦歸寧,出其衾,與所親者觀之,則以綫密縫,僅容一身。

    每臥,以足逆人,若蛇之赴壑者,眾鹹異之。

    外舅外姑知其事,鹹勸其女,竟不聽。

    乃謂其壻曰:「必爾等成婚之日,適值孤辰寡宿,是以如此,當為爾除別舍,擇吉辰,復行花燭之禮。

    」壻唯唯而已。

    會迫歲暮,人事紛紜,亦未遑及也。

    壻以將度歲,來迎其婦,婦泣涕不肯去,父母強之,乃歸夫家。

     是夜,壻入室,婦避燈後,不與語。

    壻不得已,先就枕,婦則坐以待旦,雖寒甚,不顧也。

    自是,壻亦惡其婦,屢反目。

    一日,以小故忿爭,壻痛哭竟夕,詳書婦來歸後情狀,揭之大門,竟去,不知所之。

    鄰比競集,讀其書,有雲:「非入空門,即尋死路。

    」是其生死不可知矣。

    此豈所謂怨耦者與? 某士娶空中女子 同治庚午三月,紹興南門外自空墜一女,年十七八,貌娟好,問其姓氏,言語不能通,以手示意。

    索紙筆,即與之,自書為蜀人,距成都三千裡,隨母至田間,忽為狂風吹入空中,瞬息至此。

    道旁觀者如堵牆,有一士、一農、一賈,皆欲得之以為婦。

    裡長聞於官,官命自擇所從,赬顏不對。

    固強之,乃指為士者,遂以鼓吹送歸成禮。

     岑襄勤與劉武慎聯姻 岑襄勤公毓英與劉武慎公長佑先後同官,敬禮武慎甚至。

    嘗欲聯姻,武慎以子亡女嫁辭。

    襄勤曰:「非也,聞公多孫,吾欲以小女字之耳。

    」武慎曰:「吾與公為平交,若折行輩,與吾孫為翁壻,何敢當?」襄勤固請不已,乃允之。

    襄勤嘗稱武慎官至一品而終身不二色,可謂偉丈夫。

    武慎之罷官也,囊無餘貲,贈以千金,而乞其所乘輿庋之,以志景仰焉。

     德宗選後 列聖大婚之選後也,例由太後率皇上禦便殿,自擇之。

    德宗選後時,初屬意於珍嬪、瑾嬪。

    孝欽後以隆裕後之貌雖亞珍、瑾,而莊重過之,遂定為後。

    工書,左手能作大字。

     賀某娶雪鴻 淮陽賀某本舊家子,美豐姿,工詞翰。

    幼聘中表女,以粵寇亂作,流離轉徙,不相聞。

    賀落魄,遊雁門,僦僧寺以居。

    一日,雪霽,有騶從擁貴人入廟,詢知為陝西李鎮軍。

    俄而夫人亦至,有侍婢,其一特慧麗,賀目注神移不能去。

    頃之,聞夫人呼雪鴻,令上殿爇香。

    竊喜,伺廊下,且往來遙尾之。

    地皆沙,玩其足跡,乃畫沙為詩雲:「玉梅花下影姍姍,仙步淩雲自往還。

    一點靈犀通不得,祇留香印在人間。

    」李過而見詩,疑之,顧問賀,賀不承。

    固詰,乃以情告。

    李雖武夫,而性好風雅,因與論詩,益奇之,延為記室,且許以雪鴻贈,賀敬諾,挈之至署,具奩嫁之。

    婚夕,展邦族,則固所聘中表也。

    喜極,相持而慟。

    李聞之,亦喜,遂女雪鴻。

    後賀成進士,官知府。

    李夫婦老,無子,賀奉養之,終其身。

     僧尼結婚 尼庵每為藏垢納污之藪,要未若江蘇靖江之甚者。

    靖江尼庵最多,比丘尼與比丘僧公然結婚,發柬請酒,恬不為怪。

    諸檀越亦登堂以賀,視為固然。

    光緒初,葉某攝縣篆。

    一日,出署,道遇迎娶者,鼓樂喧闐,儀從甚盛,視最後端坐輿中者,則一禿鶖也,衣大紅袈裟,揚揚有喜色。

    葉異之,執路人而問,則以僧尼結婚對。

    葉大怒,回署,立命逮僧尼至,笞而下之於獄。

    即日,將城廂尼庵三十四所一律封閉,老少女尼百餘口均勒令還俗,蓄髮擇配。

    其年老無依者,酌予一庵,為焚修之所,永禁收徒,並申請上臺通飭各縣查禁。

    一時人心大快。

     劫婚 劫婚者,倉猝畢姻,不備禮,而強迫從事也。

    然亦有先日訂明,而出於彼此之自願者。

    張阿福,紹興人,寓於杭,自幼聘王氏女為妻,年三十矣,貧不能娶。

    女亦年二十有七,其母屢託媒媼趣阿福婚。

    媼曰:「彼貧,奈何?」母曰:「彼無婚費,我亦無嫁資。

    無已,其搶親乎?」媼以告阿福,阿福大喜,乃期於某月日糾眾劫女去,母故招集比鄰至,張氏奪女,則合卺已畢,賀客盈門矣。

    媒媼勸曰:「事已至此,復何言!當令其明日來謝罪也。

    」母若為悻悻者而歸。

     蘇州葑門內有王七者,與富仁坊巷某姓有連,自其父在時,即呼某姓婦為乾阿嬭。

    父卒後,某姓撫育之,視猶子也。

    婦有一女,與年相若,初意即以為壻。

    及王年長,則一流蕩子也,婦乃悔前議,許嫁其女於胥門外某生。

    娶有日矣,王聞之,糾合無賴少年十餘輩劫其女歸。

    女至王家,閉門號泣,久之,無聲,或自門隙窺之,則雉經矣。

    破門入,救之,復蘇。

    女遂絕食求死。

    事聞於官,官以王劫婚,非禮也,答之百,且諭之曰:「汝謂某姓先曾有婚姻之議,然空言無實據。

    女既誓死不汝從,汝又何愛焉?男子豈患無婦哉!」乃判某姓婦以銀幣五十畀王,使為異日婚資,而全曩時撫育之義,女則歸之某生。

     楊玉書娶妻多次 楊玉書,字賜麐,四川人。

    光緒丙子舉於鄉,旋以知縣分發粵東。

    探知有故宮某,巨富而死,遺一女,乃偽為喪妻者,遂謀娶之。

    已而居津之外妻偕其母至,楊大窘,乃乘其未至,往說之曰:「上司方督過我,若知我接眷至,必疑我有錢,汝輩宜別僦屋以居。

    」外妻許之。

    已而家中妻弟至,已而又有他處所娶之婦至,皆令別居一室。

    蓋楊誑娶之婦,非一次矣。

    然楊每日伺侯上官外,又須至五處周旋,備極疲乏,未幾遂卒。

    以勦黎故,得卹典甚優。

     賣糕得妻 光緒丙子、丁醜間,直隸大無,有兄嫂二人挈其妹至天津求食,行至紫竹林,日將暮矣,休於道左。

    有以小車載糕而鬻者,適在其旁,嫂饑欲食,兄乃出錢買糕,夫婦共食之,不與妹。

    妹旁坐啜泣,賣糕者大不忍,乃推車就女,曰:「糕垂盡矣,值無多,盡以食汝,不責直也。

    」已而三人皆食畢,兄嫂起,招妹偕行。

    女曰:「前路茫茫,將安往?往而無食,亦不得生。

    吾受此人一飽之恩,不如從之去,免為兄嫂累也。

    」賣糕者喜,曰:「吾固無妻者,得為妻,何幸如之。

    」轉求之兄嫂,兄嫂曰:「既彼此皆願,吾何間焉。

    」賣糕者乃以車載女,并招兄嫂至其家。

    翌月成禮,掃旁舍,居兄嫂。

    其家固不甚貧,有騾二頭,分一與其兄,使賃於人,食其值。

     望空交拜之成婚 北地嚴寒,冬日則水澤腹堅,舟楫不通,雖通洋諸口,不能不停橈以待,謂之封河,若南中則向無是也。

    光緒丁醜臘月大雪之後,氣候凜冽,河冰厚尺許,來橈去楫,停滯者旬餘。

    蘇城有某姓子,聘胥門外某氏女為妻,期於是月初八日迎娶。

    乃至是而冰雪交阻,將由陸路,則雪深沒脛,輿不能行;將由水路,則冰堅如石,舟不能進。

    兩家父母乃令新郎新婦望空交拜,以應吉時。

    越七日,而黃姑、織女乃得相見。

     李珍誤婚緻命 武昌李女士,名珍,其題畫自署曰「潛江女史」,蓋潛江人也。

    父小峰,以畫花卉名,因以畫法授之。

    性聰穎,繪事突過其父,求畫者踵接。

    逮長,富家士流多往求婚,顧小峯性貪鄙,欲結婚宦族,非者,輒謝不許。

    時有錢塘諸某者,江夏縣諸可權之疏族也。

    流寓漢陽,年十七,家貧至不能舉炊,有弟兄皆蠢陋。

    其母聞女名,心計若得為婦,則舉家可倚以度日,因倩人求婚。

    小峯大喜,以為自此可得出入縣署之榮耀,若捐一佐貳雜職,既有章服之榮,又可謀攝美缺,遂許之。

     諸將娶而嗇於資,因請改為贅姻,以錢五十千畀李,為女服飾及雜用之需。

    李至此追悔莫及,因託媒氏請諸改為百千,諸不可。

    李不得已,諾焉,遂擇期成婚。

    既婚,女見壻貌寢無能。

    未及月,隨壻至漢陽,妯娌頗相謔,或憎其貌之寢,或議其足不纖,而體又弱,不任飪績,則羣笑其惰。

    未幾,諸促女至武昌,取畫具畫稿歸,冀得畫潤以給家用。

    女固恚之,而父又以畫由己教授,所得潤資應以泰半歸父,翁壻遂齗齗相爭。

    女至是,既恨父夫之貪鄙,而夫家人鹹俗陋難堪,日與相處,若履荊棘,遂忿然曰:「縱以大義責我,我以工藝養夫,足矣。

    今舉家皆責食於我乎?」乃盡棄繪器,誓不復畫,諸家中人益苦之。

    日夕之間,詬誶數作,女不能復忍,竟吞生鶯粟膏以死。

     徐寶山為雛妓主婚 光緒初,丹徒徐寶山方以販鹽為生,嘗至仙女鎮,與其徒遊於女閭,肆筵設席。

    酒闌,忽聞哭聲自內出,亟趨入覘之,則一垂髫雛妓方縛柱受鞭。

    為解其縛,鴇母止之,謂:「此豸方習絃索,而未能工,故責之也。

    」寶山曰:「渠學唱,當使其循序漸進,何遽鞭之?」鴇強辨,寶山怒。

    瞥見其頸有針刺痕,令弛上衣視之,則黑色之烙痕,紫色之鞭痕,纍纍皆是也。

    寶山大怒,出手槍,擲幾上,召院主至,使與鴇並跪於地而受鞭。

    其徒鞭之五百,復以刀犂其股者三,院主與鴇不敢呼痛也。

    事已,命備祀神之物,拽女拜神訖,寶山自端坐,復拽女使拜己,指之而語鴇曰:「此我之義女也,姑寄養於此,飲食起居,毋使纖毫不如意,否則罰。

    若其體視今為瘠者,亦罰。

    敢有侵犯或強使接客,爾輩皆死。

    」月餘,鴇使院主哀於寶山,願遣女歸。

    不允。

    乃以具厚奩嫁良家為請,始呼其父母至,為主婚焉。

     某氏女尋夫畢姻 阿勝,廣州人,逸其姓,少孤。

    遊於美利堅國之舊金山,善貿易,居六載,積貲頗豐,航海而歸。

    將締婚,有某氏女及笄,因媒合之。

    女母聞其豐於貲也,許焉。

    既又懼其仍遠遊也,曰:「吾女豈能相從於海外哉?」故使媒妁索重聘。

    阿勝鄙之,曰:「賣婚,非禮也,吾何患無妻?」遂已其事,復出遊。

    女聞之,不直其母,竊附海舶至舊金山尋夫。

    一日,於途中遇之,連呼曰:「阿勝,阿勝。

    」勝顧之,驚曰:「卿閨中弱質,何為至此?」女具告之。

    勝感其義,與俱歸旅舍,成禮焉。

     長敘葆亨以子女嫁娶革職 光緒庚辰十一月,以侍郎長敘護理山西巡撫,布政使葆亨於祖忌辰為兒女嫁娶,交部嚴議,皆革職。

     張佩綸續娶李文忠女 豐潤張佩綸,以光緒乙酉中法之役督師馬江敗績遣戍,及赦歸,入李文忠公鴻章幕,信用之,倚如左右手。

    李有疾,張入內候之,忽見案有楷法端麗之詩稿,知為女公子所作。

    展視之,中有詠馬關戰事之七律,頗為張諉過於人者。

    張且讀,且佯哭曰:「不意佩綸乃獲一知己。

    」李笑曰:「此小女走筆為之者,何足道!」張驚起曰:「女公子作耶?此誠佩綸第一知已。

    佩綸今日且感且慚,直無地自容矣。

    」乃跪而言曰:「佩綸今方悼亡,願終身事女公子,藉報知己。

    」李大愕,欲挽之起,則長跪於地,不稍動。

    李徐曰:「君起耳,此事自有商量之餘地。

    」張即以外舅之稱奉李,李不得已,諾之。

    夫人大怒,責李曰:「吾女何人不可許,乃欲婚於麻子賊配軍乎?」李無言,太息而已。

     苗喜鳳嫁被賺女 桐廬義賊苗喜鳳短小有力,能上五丈餘高牆,行城樓,輕捷如猿。

    嘗行竊江南,過某村,聞小屋有泣聲,陟屋窺之,見西廂殘燈尚炯,一女跪庭中,焚香瓦鼎,泣不可仰,方小語曰:「弟幼家貧,僅老母相依,願減壽增母。

    無力市藥,請以臂肉和血,為母起病,求神鑒佑。

    」言已,出小刀。

    喜鳳知為孝女,哀而敬之,捷下中庭。

    女大驚,欲號,喜鳳搖手,曰:「無恐,今來拯卿,無惡意。

    」探懷出銀,授之曰:「此三十金,可作醫藥資。

    數月後,我當復來,幸勿刲股傷身也。

    」言訖,一躍而逝。

    女驚定,知遇俠客,乘夜廷醫,而母竟不救,女哀毀不欲生。

    喪葬已,有某戚家憐女煢獨,遣使來迎,女不可。

    數月後,喜鳳來探,則破屋塵封,杳無人跡,問之鄰,始悉顛末。

     先是,女母傭城紳家,女亦時往助母操作,紳子涎女美,出金啗母,欲納為妾,以有夫辭。

    公子怒,欲強逼之,母訴於紳,始得免。

    因以紡織度日,不復至紳家。

    公子恨未釋,比紳死,女母亦亡,公子乃授計家人,賺女至家,囚之密室。

    迨夜半,公子來,盡褫女衣,欲污之,女驚叫,則絮塞其口。

    間不容髮之際,喜鳳以探得女耗,至紳家,聞南樓有呼救聲,疾往覘之,大怒,破窗入,手刃公子,救女出。

    負女至野,謂之曰:「卿弟何在?可同往吾家避禍。

    」女告以弟所匿地,喜鳳往覓之,頃刻攜至。

    次早,僱船同返桐廬。

    女感甚,而欲委身事之。

    喜鳳曰:「我豈好色者?救卿復娶卿,人將謂我不義矣。

    」卒為女擇一士人,備奩嫁之。

    女之弟依喜鳳為活,得成立。

     何女嫁尼姑妹 尼姑妹,泉州人。

    閩俗,往往以尼姑等字為名,時見之於名刺、書牘,不以為忤。

    有尼姑妹者,貌陋,兩足參差不齊,故其履厚薄不一,然猶不能掩其足之長短,終不良於行。

    少讀書,不甚了解,以買替入庠,益自驕,人鹹稱之為尼姑秀才。

     泉州有故家何氏,祖父皆顯宦,某亦副貢,家居為紳,性迂,諳占蔔,所謂文王八卦者,尤自負。

    有一女,及笄矣,姿態明媚,頗聰穎。

    某為之蔔壻,初占曰:「當為秀才婦。

    」既而曰:「當為釋氏夫人。

    」某不解。

    問字者來,輒曰:「為縣學生乎?」或曰然,或曰否。

    必又問曰:「頭禿乎?」蓋自意為髮稀或為釋氏之隱語也。

    聞者瞠目不知所對,怏快去。

    既而聞尼姑秀才之名,則大喜曰:「文王之言,不我欺矣。

    」遂央媒妁,以女歸之。

    何之婢微諷於女,女曰:「休矣,吾聞庸庸者多福,君幾見福慧雙修者乎?」既嫁,伉儷甚篤。

    而何女尤撫弄尼姑妹如嬰兒,尼姑妹甚畏之,事必請命而後行。

    女私謂其婢曰:「女願為才子婦,孰若為愚夫母耶?」聞者笑之。

    或曰:「福慧自古難雙修,彼世為才子婦,又欲如何女之福者,徒自苦其不自足耳!」或曰:「為之母,愚夫何患。

    」 馬女嫁吳某 山東某邑有鎮焉,約百餘家。

    馬某有少女幼字於吳,吳行賈十餘年無耗。

    武生李某,虎而冠者也。

    聞女美,強委禽焉,馬不敢違。

    居數月,吳猝歸,且攜多金謁馬。

    馬喜且駭,商於妻,妻曰:「女歸吳,何以拒李?且吳孤身,不如毒之,金將焉往?」馬然之,出市酒肉,妻呼曰:「市肉必於廣生堂。

    」廣生堂者,藥店也。

    女在旁訝之,會隣家火,妻出視,女急呼吳曰:「可速走,吾父母將毒汝。

    」吳曰:「天下多美婦人,不遠千裡者,為卿耳,捨卿去,不如死。

    」女曰:「然則偕亡耳。

    」遂開後戶,攜金之半遁,而自成婚焉。

     攝政王娶榮文忠女為福晉 監國攝政王載澧當未婚時,頗屬意於江蘇巡撫奎俊之女,第以拳亂方熾,不敢以瑣事啟奏。

    蓋近支皇族嫁娶,例由太後指婚也。

    光緒庚子,兩宮西幸,王後至。

    孝欽後召見時,謂:「途中見榮祿女甚好,可與爾作伐。

    」王不敢逆懿旨,遂定婚焉。

     曾伯爵不再娶 義夫曾伯爵,蜀南筠邑人。

    家殷實,年未壯而悼亡,誓不再娶。

    戚族或勸之,毅然拒之,曰:「娶,為宗祧耳。

    餘有嗣矣,何娶為?」或疑其有狹斜行,乃經營商業,挾巨資歷京滬及通都大邑,雖楚館秦樓,歌筵徵逐,而守身固如玉也。

    年六十餘卒。

    子名肇坤,字次乾,以明經官永寧學正。

    光緒朝,為伯爵請旌,於筠建義夫祠,建坊以誌不朽。

     楊重雅選孫壻 德興楊靖伯中丞重雅撫廣西時,張建勛方為諸生,應書院試,屢列高等。

    中丞奇賞之,嘗召入節署,與文讌。

    既謂其長子婦曰:「張秀才溫文爾雅,前程未可量。

    若有女,曷以妻之?」長婦曰:「張乃某街糕餅肆子也,奈何以中丞孫偶餅師兒乎?」中丞乃繩張於次子婦,次婦曰:「翁謂可壻,即壻之耳,何敢違?」遂贅以女。

    楊氏子姓皆鄙侮之,張頗不能堪,中丞因資以金使歸。

    及光緒己醜,張以一甲第一人及第,而中丞已歸道山,不及見矣。

    中丞長子婦之女後適黃縣賈文端公楨家。

    其壻名位皆不顯,且夫婦俱早卒。

    張,字季端,臨桂人,後為學使。

     周平欲代子婚 句容農人周平早喪妻,勤儉自持,頗有儲蓄,遺一子,名壽,提攜撫育,年逾二十矣,為之文定王氏女。

    及迎娶,新婦彩輿至,壽亦肅衣冠而出。

    將行結婚禮,平忽揮壽使退,口中呶呶自言曰:「老夫數十年辛勤,乃令彼先享此樂耶?」遂並新婦立,欲交拜。

    來賓聞之,亟曳之入內,婚禮始成。

     愛女配癡兒 光緒中葉,協揆某夫人某氏,善詩文,工書法,所書某鉅公墓誌鉻拓本,端楷大寸半許,結搆謹嚴,不類閨人手筆,撰文者即協揆也,藝林目為雙璧。

    其長公子癡甚,年及冠,猶無人與論婚,協揆夫婦頗憂之。

    適甘肅臬使某罷官歸,營謀起復,欲結協揆為內援,自請以愛女為子婦。

    協揆喜,即促夫人挈子返裡成婚。

    越三日,夫人詗諸牌媼,皆言新婦雖夜夜與公子同寢,似未嘗有所事。

    夫人自是屢以言諷女,女但微哂。

    一夕,公子忽自洞房排闥出,奔赴母所,大聲呼母曰:「新婦惡作劇,頃褫我衷衣,又壓坐我身。

    」婢媼皆匿笑,夫人叱公子去。

    自是女雖強顏為笑,然歸寧,輒雙淚汍瀾。

    未幾,竟死。

    而某臬使仍待罪家居。

     閻錫齡子娶木商女 光緒己亥,某道監察禦史閻錫齡,山右人,為子娶木商女。

    女曾認某福晉為義母,迎娶日,妝奩多至百餘起,璀璨耀目,半為福晉所贈,遠近爭羨豔之。

    壬寅,兩宮回鑾,張文達公百熙為總憲,僦居中城,聞人言閻事,乃疏劾之,謂其巧於鑽營。

    閻落職,僑京師,以書畫自給。

    然其人實謹厚一流,為子議婚時,木商女甫二齡,初不知其異時之母福晉也。

     載濤娶崇禮女 滿洲、漢軍旗人之通婚,為門第所限,而漢軍旗女指婚與近支王子為福晉,郡主、鄉主下嫁於漢軍旗者,從無所聞。

    光緒朝,漢軍崇禮之女公子由孝欽後指婚,與貝勒載濤為福晉,誠異數也。

     王文勤續娶 杭州某閨秀壯而未有家,生平矢志非極品大員不嫁也。

    職是桃夭梅摽,芳期屢愆。

    迨後,仁和相國王文勤公文韶由樞相告歸,有續膠之舉,竟如願相償焉。

    文勤曾蒙賞用紫繮,結褵日,其公子某先意承歡,備極優禮,綵輿八座,特換紫繮,其他鹵簿稱是。

    旁觀者鹹嘖嘖稱羨,新夫人尤躊躇滿志焉。

     王崇烈續娶陳孺雲 王文敏公次子崇烈之繼室為陳代卿之第二女孺雲。

    光緒己亥八月,既婚,至京師,文敏見之,極稱其淵源家學也。

    居京師二月,命隨崇烈需次於天津,既又令畫《伏生授經圖》,文敏大喜,謂不特畫非凡筆,即書法,吾兒亦當讓婦出一頭地也。

    孺雲十餘齡時,父母將為之擇壻,孺雲微聞之,語其姊曰:「兒女同受父母鞠育,女大則嫁,吾不堪也。

    願長依膝下,不遠離。

    」因涕泣不止,議遂寢。

    既長,文敏為崇烈求婚,姊承父母意,語之曰:「女生有家,古有明訓。

    生女不為計終身,親心何以慰乎?」孺雲曰:「父母命不敢違,顧依侍二十年,一旦置之數百裡外,不復相顧,可乎?」姊慰之曰:「山東、天津,壤地相接,往返易耳,勿慮也。

    」其母送之北上,既成禮,母又送之津門。

    將返,母謂女曰:「吾聞汝翁甚稱汝善事翁姑,和妯娌,又言汝慧心如此,若得翁教汝讀書,其成就當突過文苑通人,無論女子。

    及至津,見汝夫婦靜好,有喻賓友,撫前室子女如己出,汝如此,吾心慰矣。

    」 孫寶琦女於王邸 光緒時,山東巡撫孫寶琦以女嫁慶親王奕劻之子為婦,漢人之聯姻皇族者,此為僅見。

    孫,字慕韓,浙江錢塘人。

     太監娶宮女 李榮為宮內太監,居積甚富。

    光緒朝,在宮服役,即與宮女遊承瀛結為夫婦。

    後遂相繼出宮,而居室焉。

     陳錦心嫁畢國華 陳錦心,宛平世家女。

    錦有伯母畢,工針黹,光緒中葉,曾蒙孝欽後召入內廷,派充供奉,教習宮嬪。

    錦心從畢習女紅,畢有猶子國華,見錦心愛之,丐畢作冰人,一言而成。

    時錦心年十八,國華少一歲,方肄業武備學校。

    國華家天津,有田千畝,肆數所。

    姻事成,國華約俟畢業始婚。

    無何,拳匪事起,津門擾攘,國華為拳所略。

    亂平,而無耗,有言國華已死者。

    錦心聞之,暈絕。

    父母欲令更字,錦心曰:「君子之交,死生不渝,朋友且如此,矧已字人之婦耶?兒欲過門守志,以全貞焉。

    」父乃令女之友及戚族婉言譬喻,終弗獲,於是令人告之畢宅。

    畢宅大驚,擇日迎女過門。

     是日,女服吉服,抱國華之木主行婚禮。

    禮畢,即易素服,矢志柏舟,二年矣。

    一日,有客登門,翁姑出見,皆大歡喜,小姑奔入曰:「嫂,哥歸矣。

    我家哥哥蓋未死,速出見,速出見。

    」言未已,翁姑引一人入,其人見女素服,抱而大哭,視之,國華也。

    蓋國華為拳匪所擄,迫之司會計,不一月而大沽失守,外兵入京,匪分隊四散,國華被脅出山海關,流徙至奉天,又至黑龍江,積二年之久,始得歸。

    於是舉家大喜,擇日與錦心成婚。

     祝春海再世夫婦 重慶祝春海孝廉生而能言,八歲盡十三經,九歲遊庠,十四舉於鄉。

    父母欲為論婚,堅不願,固詰之,曰:「兒前身為山左荷澤丁時薌也。

    年十八,以刻苦力學,嘔血死。

    妻真氏,年十七,世家女,美而賢,臨死,誓來生仍為夫婦。

    今兒臂上朱痣,即妻所志也。

    」父母驚駭,久之,曰:「果爾,妻年將倍於汝,且世家女安肯再適。

    」祝曰:「姑探之,不諧,當再議。

    」父母未能強,聽之。

    明年春,入都,應禮部試,紆道山左,謁其前生母,述往事,皆合。

    真避不出見,令婢持一函以詢之,祝乃於函之封面大書「願矢來生仍為夫婦」八字付之,蓋果丁臨終時所手書之八字付之以為證也。

    真乃大哭,祝旋丐冰人為之媒合,真允之,遂為夫婦如初。

    真年之長雖近倍,望之猶二十許人。

    祝著有《兩世緣傳奇》。

     應素娟吟詩得夫 端忠愍公方撫蘇時,有丐婦蓬首垢面,詣轅請謁,自雲本鳳翔大家閨秀,以水沒廬舍,父母諸兄俱溺死,孤身獨存,乞食至吳門,日得一餐之後,再不復食,因念中丞長者,故請有所賜給。

    端深疑之,命左右給紙筆,使自述。

    婦把筆成詩雲:「蕭條行李此經過,隻為天災受折磨。

    踏破繡鞋埋雨濘,拖殘雲鬢入風波。

    沿門乞食推恩少,掩面求人忍辱多。

    遙念故鄉何處是,夕陽回首淚滂沱。

    」末書「難女應素娟拭淚作」,持紙呈閱,端深歎賞之。

    時飲馬橋士人黃幹,多才而新鰥,端命以配素娟,自製賀詞以寵之。

     伶人同姓為婚 伶人之同姓為婚者頗多,張芷芳娶張二奎之女,陸小芬娶陸翠香之女,意殆謂同姓不同宗,婚覯無礙也。

    或謂孫心蘭與孫八十兩家亦有秦晉之好。

     票友與伶人結婣婭 非自幼習戲至中年而始為伶者,曰票友,許處、龔處、德處等皆是也。

    窮而售技,遂輿伶人結姻姬,許處、德處皆以女嫁譚鑫培之子,張毓庭娶李順亭之女,王又宸娶譚鑫培之女。

     恩曉峯嫁姜春桂 恩曉峯,京旗人,為某相孫女,家故素封,其父行皆有周郎癖,暇輒弄絃索以為樂。

    曉峯固聰慧,輒自屏後記其節奏,於閨中肄習之,似小叫天,惟嗓音較小,然曲折幽怨,雖巫峽猿啼,衡陽鶴唳,不能過也。

    光緒壬寅,始至津奏伎,稱一時獨步。

    兼唱武生,如《落馬湖》等齣,亦不落凡響。

    汪笑儂排《戲迷傳》,伶界皆展轉仿效,津門能此曲者,曰麒麟童、小桂芬。

    顧二伶喉皆瘖,不盡善,其能如初寫《黃庭》恰到好處者,曉峯而已。

    丹桂閉,曉峯遂南下,旋嫁姜春桂。

    姜初為下天仙小生,自得曉峯後,月俸千金,遂安坐而食,不復操故業矣。

     畫姻緣 南海朱星工六法,繪仕女尤精絕,人爭寶之。

    裡女金翠芬亦善此,能吟詠,覩朱畫,輒歎曰:「得此即嫁之,足矣。

    」家藏朱畫至夥,輒就其端,題以絕句,日夕自誦之。

    父以其及笄,將受王氏聘。

    翠芬聞之,絕粒食者二日,旋以一詩呈父。

    父令其母探意,翠芬不語,母遂辭王聘。

    時朱亦未婚,翠芬乃賦百韻詩寄之。

    朱賦詩以答,丐人為媒,遂諧伉儷。

    及成婚,時有倡和,裡人美之,謂之曰畫姻緣。

     朱吉甫擇壻有約法 朱吉甫,光、宣間人。

    性奇僻,無子,有女二:曰婉珍,曰婉明。

    婉珍柔順靜穆,婉明性豪爽,處分家務,裕如也。

    然朱不之喜,曰:「女子無才便是德,是亦才也。

    」朱無子,擇壻苛,媒至,不待陳詞,輒止之,曰:「若姑弗言,試語若以三章約法:家不必富有,而歲入須逾萬金;才不必倚馬,而科名必一榜;行不必聖賢,然狂士,吾深惡也。

    」於是媒謝曰:「先生休矣。

    以先生門望,非此,誠不中乘龍選,僕不敏,惡足以知之?請弗復言媒事。

    」朱妻王氏,初頗贊其議當,然自此,媒妁絕跡於門,王知朱之議不可行,乃怒曰:老匹夫寶藏兩女,將令以丫髻老邪?」而朱執拗,有王介甫風,亦大怒,遂無日不有詬誶聲。

    朱益厭苦之,因析其家為二,而自居大廈,以小屋舍王,又曰:「珍兒,吾所愛,可留。

    婉明類母,吾滋弗願見,可隨去。

    」珍兒乃自歎曰:「阿妹得所矣。

    」 李方與拍爾利離婚 歐化東漸,競事獵取,而國際婚姻一語,尤為留學青年所豔羨,望風附和,接跡國中。

    大理院推事李方者,當留學英國時,嘗娶英女拍爾利為妻,旋以不願,呈請離婚。

    茲錄其原呈如下:「具呈大理院推事李方,遺抱家人李興,為呈請咨行事。

    竊職係廣東長樂縣人,自幼留學英國,於光緒二十五年,在甘別立與英國人拍爾利結婚,三十一年畢業回國,遂將拍爾利帶回。

    現因拍爾利不守婦道,復於三十四年獨回英國,至今不歸,並來信言伊不歸,實係彼此情願離異。

    為此理合取具同鄉京官印結,並拍爾利親筆來信,一併呈請尹堂大人查核,照例咨行外務部,轉咨英國公使館辦理,伏乞準予施行。

     官媒掌擇堂發配之事 官媒為婦人之充官役者。

    舊例:各地方官遇發堂擇配之婦女,皆交其執行,故稱官媒。

    兼看管女犯之罪輕者,如斬絞監候婦女,秋審解勘經過地方,俱派撥官媒伴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