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詩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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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富貴之(《禦覽》或無之字,事類賦同。
環宇記作而。
樂府、《文選補遺》同。
)畏(環宇記作屈。
)人兮。
(《高士傳》無合字。
環宇記、樂府、《文選補遺》、苕溪叢話、草堂詩箋八注并同。
)不若(《高士傳》作如。
《禦覽》、環宇記、樂府、《文選補遺》、事類賦、苕溪叢話并同。
)貧賤之肆志。
(樂府作而輕世。
《文選補遺》同。
《廣文選》作之輕世。
《詩紀》雲。
一作富貴而畏人。
不如貧賤而輕世。
○《禦覽》五百七十三引崔琦曰皓頌。
《樂府詩集》五十八誤作崔鴻四皓歌。
《禦覽》五百七引《高士傳》。
環宇記一百四十引《高士傳》。
《禦覽》一百六十八引皇甫谧《帝王世紀》。
《文選補遺》三十五作采芝歌。
事類賦歌賦。
苕溪漁隐叢話後集一。
文章正宗二十九作紫芝歌。
草堂詩箋八注、十一注。
《廣文選》十四作采芝歌。
《詩紀》二作紫芝歌。
注。
一作四皓歌。
又《書鈔》一百六崔琦四皓頌引夷、饑、歸三韻。
) 【采芝操】〖《詩紀》雲。
一作紫芝歌。
〗 〖《樂府詩集》曰:琴集曰:采芝操。
四皓所作也。
古今樂錄曰:南山四皓隐居。
高祖聘之。
四皓不甘。
仰天歎而作歌。
案《漢書》曰:四皓皆八十馀。
須眉皓白。
故謂之四皓。
即東園公、绮裡季夏、黃公、甪裡先生也。
崔鴻曰:四皓為秦博士。
遭世暗昧。
坑黜儒術。
於是退而作此歌。
亦謂之四皓歌。
二說不同。
未知孰是。
○逯案。
琴集此操。
與前篇實為一作。
特删取稍異耳。
《詩紀》從《樂府詩集》。
此在前。
今改附於後。
〗 皓天嗟嗟。
深谷逶迤。
樹木莫莫。
高山崔嵬。
嚴居穴處。
以為幄茵。
晔晔紫芝。
可以療饑。
唐虞往矣。
吾當安歸。
(○《樂府詩集》五十八引琴集。
《廣文選》十四。
《詩紀》二。
) ☆戚夫人〈夫人。
高帝姬。
定陶人。
生趙隐王如意。
如意高帝所愛。
幾於立為太子。
惠帝元年。
呂後害之。
〉【舂歌詩】〖紀雲。
一作永巷歌。
〗 〖《漢書》曰:呂後為皇太後。
乃令永巷囚戚夫人。
髡鉗衣赭衣。
令舂。
戚夫人舂且歌曰雲雲。
太後聞之。
大怒。
召趙王殺之。
遂斷夫人手足。
去眼薰耳。
飲暗。
使居鞠域中。
名曰人彘。
〗 子為王。
母為虜。
終日舂薄暮。
常與死為伍。
相離三千裡。
當(《詩紀》作将。
)誰使(《禦覽》或作使誰。
)告女。
(○《漢書》外戚傳。
《禦覽》百三十六、百四十四、五百七十。
《樂府詩集》八十四。
《詩紀》二。
) ☆趙王劉友〈友。
高帝子。
十一年立為淮陽王。
趙隐王如意死。
孝惠元年。
徙友王趙。
凡立十年。
高後三年幽死。
〉【歌】〖《詩紀》作幽歌。
〗 〖《漢書》曰:孝惠時。
友以諸呂女為後。
不愛。
愛它姬。
諸呂女讒之於太後。
太後怒。
召趙王置邸。
令衛圍守之。
趙王餓。
乃作歌。
遂幽死。
以民禮葬之長安。
〗 諸呂用事兮劉氏微。
(《史記》作危。
《禦覽》同。
)迫脅王侯兮強授我妃。
我妃既妒兮誣我以惡。
讒女亂國兮上曾不寤。
我無忠臣(《史記》作良。
)兮何故棄國。
自快(《史記》作決。
《詩紀》同。
)中野兮蒼天與(《史記》作舉。
)直。
于嗟不可悔兮甯早(《史記》作蚤。
)自賊。
(《史記》作财。
)為王(《史記》王下有而字。
)餓死兮誰者憐之。
呂氏絕理兮托天報仇。
(○《漢書》高五王傳趙王傳。
《史記》呂後本紀。
《樂府詩集》八十四。
《詩紀》一。
又《禦覽》百五十一引危、妃、惡、寤四韻。
) ☆城陽王劉章〈章。
齊悼惠王肥之子。
高帝之孫。
高後稱制。
封為朱虛侯。
高後崩。
以平諸呂迎立文帝功。
封城陽王。
孝文二年卒。
谥曰景。
〉【耕田歌】〖《詩紀》雲。
耕一作種。
〗 〖《史記》曰:趙王友入朝。
幽死于邸。
三趙王皆廢。
高後立諸呂為三王。
擅權用事。
朱虛侯年二十。
有氣力。
忿劉氏不得職。
嘗入侍高後燕飲。
高後令為酒吏。
章自請曰:臣。
将種也。
請以軍法行酒。
高後曰:可。
酒酣。
章進飲歌舞。
已而曰:請為太後言耕田歌雲雲。
高後默然。
〗 深耕穊(風俗通作廣。
)種。
立(事類賦作植。
)苗欲疏。
非其種者。
(《詩紀》雲。
種一作類。
)鋤而去之。
(○《史記》齊悼惠王世家。
《漢書》齊悼惠王傳。
風俗通怪神篇。
《禦覽》四百三十四、七百六十四、八百二十二。
《文選補遺》三十五。
事類賦斂篇注。
《詩紀》一。
) ☆漢武帝劉徹〈徹。
景帝中子。
四年。
封膠東王。
七年。
立為皇太子。
後三年正月即位。
在位五十四年。
後元二年卒。
年七十一。
有集二卷。
〉【瓠子歌】 〖《漢書》武帝紀曰:元封二年四月。
作瓠子歌。
溝洫志曰:上既封禅。
乃使汲仁、郭昌發卒數萬人。
塞瓠子決河。
於是上以用事萬裡沙。
則還自臨決河。
湛白馬玉璧。
令群臣從官自将軍以下皆負薪實決河。
是時東郡燒草。
以故薪柴少。
而下淇園之竹以為扌建。
上既臨河決。
悼功之不成。
乃作歌曰:〗 瓠子決兮将奈何。
浩浩洋洋(《文選補遺》少一洋字。
《廣文選》同。
《史記》作皓皓旰旰。
《詩紀》雲。
一作皓卑昕昕。
)兮(《漢書》、《水經注》無兮字。
《類聚》同。
)慮(《史記》作闾。
)殚為河。
殚為河兮地不得甯。
功無已時(《類聚》無時字。
)兮吾山平。
吾山平兮钜野(《水經注》作巨野。
環宇記同。
《類聚》作钜鹿。
誤。
)溢。
魚弗(《史記》作沸。
《水經注》同。
環宇記作怫。
)郁兮柏(《類聚》作迫。
)冬日。
正(
環宇記作而。
樂府、《文選補遺》同。
)畏(環宇記作屈。
)人兮。
(《高士傳》無合字。
環宇記、樂府、《文選補遺》、苕溪叢話、草堂詩箋八注并同。
)不若(《高士傳》作如。
《禦覽》、環宇記、樂府、《文選補遺》、事類賦、苕溪叢話并同。
)貧賤之肆志。
(樂府作而輕世。
《文選補遺》同。
《廣文選》作之輕世。
《詩紀》雲。
一作富貴而畏人。
不如貧賤而輕世。
○《禦覽》五百七十三引崔琦曰皓頌。
《樂府詩集》五十八誤作崔鴻四皓歌。
《禦覽》五百七引《高士傳》。
環宇記一百四十引《高士傳》。
《禦覽》一百六十八引皇甫谧《帝王世紀》。
《文選補遺》三十五作采芝歌。
事類賦歌賦。
苕溪漁隐叢話後集一。
文章正宗二十九作紫芝歌。
草堂詩箋八注、十一注。
《廣文選》十四作采芝歌。
《詩紀》二作紫芝歌。
注。
一作四皓歌。
又《書鈔》一百六崔琦四皓頌引夷、饑、歸三韻。
) 【采芝操】〖《詩紀》雲。
一作紫芝歌。
〗 〖《樂府詩集》曰:琴集曰:采芝操。
四皓所作也。
古今樂錄曰:南山四皓隐居。
高祖聘之。
四皓不甘。
仰天歎而作歌。
案《漢書》曰:四皓皆八十馀。
須眉皓白。
故謂之四皓。
即東園公、绮裡季夏、黃公、甪裡先生也。
崔鴻曰:四皓為秦博士。
遭世暗昧。
坑黜儒術。
於是退而作此歌。
亦謂之四皓歌。
二說不同。
未知孰是。
○逯案。
琴集此操。
與前篇實為一作。
特删取稍異耳。
《詩紀》從《樂府詩集》。
此在前。
今改附於後。
〗 皓天嗟嗟。
深谷逶迤。
樹木莫莫。
高山崔嵬。
嚴居穴處。
以為幄茵。
晔晔紫芝。
可以療饑。
唐虞往矣。
吾當安歸。
(○《樂府詩集》五十八引琴集。
《廣文選》十四。
《詩紀》二。
) ☆戚夫人〈夫人。
高帝姬。
定陶人。
生趙隐王如意。
如意高帝所愛。
幾於立為太子。
惠帝元年。
呂後害之。
〉【舂歌詩】〖紀雲。
一作永巷歌。
〗 〖《漢書》曰:呂後為皇太後。
乃令永巷囚戚夫人。
髡鉗衣赭衣。
令舂。
戚夫人舂且歌曰雲雲。
太後聞之。
大怒。
召趙王殺之。
遂斷夫人手足。
去眼薰耳。
飲暗。
使居鞠域中。
名曰人彘。
〗 子為王。
母為虜。
終日舂薄暮。
常與死為伍。
相離三千裡。
當(《詩紀》作将。
)誰使(《禦覽》或作使誰。
)告女。
(○《漢書》外戚傳。
《禦覽》百三十六、百四十四、五百七十。
《樂府詩集》八十四。
《詩紀》二。
) ☆趙王劉友〈友。
高帝子。
十一年立為淮陽王。
趙隐王如意死。
孝惠元年。
徙友王趙。
凡立十年。
高後三年幽死。
〉【歌】〖《詩紀》作幽歌。
〗 〖《漢書》曰:孝惠時。
友以諸呂女為後。
不愛。
愛它姬。
諸呂女讒之於太後。
太後怒。
召趙王置邸。
令衛圍守之。
趙王餓。
乃作歌。
遂幽死。
以民禮葬之長安。
〗 諸呂用事兮劉氏微。
(《史記》作危。
《禦覽》同。
)迫脅王侯兮強授我妃。
我妃既妒兮誣我以惡。
讒女亂國兮上曾不寤。
我無忠臣(《史記》作良。
)兮何故棄國。
自快(《史記》作決。
《詩紀》同。
)中野兮蒼天與(《史記》作舉。
)直。
于嗟不可悔兮甯早(《史記》作蚤。
)自賊。
(《史記》作财。
)為王(《史記》王下有而字。
)餓死兮誰者憐之。
呂氏絕理兮托天報仇。
(○《漢書》高五王傳趙王傳。
《史記》呂後本紀。
《樂府詩集》八十四。
《詩紀》一。
又《禦覽》百五十一引危、妃、惡、寤四韻。
) ☆城陽王劉章〈章。
齊悼惠王肥之子。
高帝之孫。
高後稱制。
封為朱虛侯。
高後崩。
以平諸呂迎立文帝功。
封城陽王。
孝文二年卒。
谥曰景。
〉【耕田歌】〖《詩紀》雲。
耕一作種。
〗 〖《史記》曰:趙王友入朝。
幽死于邸。
三趙王皆廢。
高後立諸呂為三王。
擅權用事。
朱虛侯年二十。
有氣力。
忿劉氏不得職。
嘗入侍高後燕飲。
高後令為酒吏。
章自請曰:臣。
将種也。
請以軍法行酒。
高後曰:可。
酒酣。
章進飲歌舞。
已而曰:請為太後言耕田歌雲雲。
高後默然。
〗 深耕穊(風俗通作廣。
)種。
立(事類賦作植。
)苗欲疏。
非其種者。
(《詩紀》雲。
種一作類。
)鋤而去之。
(○《史記》齊悼惠王世家。
《漢書》齊悼惠王傳。
風俗通怪神篇。
《禦覽》四百三十四、七百六十四、八百二十二。
《文選補遺》三十五。
事類賦斂篇注。
《詩紀》一。
) ☆漢武帝劉徹〈徹。
景帝中子。
四年。
封膠東王。
七年。
立為皇太子。
後三年正月即位。
在位五十四年。
後元二年卒。
年七十一。
有集二卷。
〉【瓠子歌】 〖《漢書》武帝紀曰:元封二年四月。
作瓠子歌。
溝洫志曰:上既封禅。
乃使汲仁、郭昌發卒數萬人。
塞瓠子決河。
於是上以用事萬裡沙。
則還自臨決河。
湛白馬玉璧。
令群臣從官自将軍以下皆負薪實決河。
是時東郡燒草。
以故薪柴少。
而下淇園之竹以為扌建。
上既臨河決。
悼功之不成。
乃作歌曰:〗 瓠子決兮将奈何。
浩浩洋洋(《文選補遺》少一洋字。
《廣文選》同。
《史記》作皓皓旰旰。
《詩紀》雲。
一作皓卑昕昕。
)兮(《漢書》、《水經注》無兮字。
《類聚》同。
)慮(《史記》作闾。
)殚為河。
殚為河兮地不得甯。
功無已時(《類聚》無時字。
)兮吾山平。
吾山平兮钜野(《水經注》作巨野。
環宇記同。
《類聚》作钜鹿。
誤。
)溢。
魚弗(《史記》作沸。
《水經注》同。
環宇記作怫。
)郁兮柏(《類聚》作迫。
)冬日。
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