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傳序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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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範傳“惟十有三祀,王訪于箕子。

    王乃言曰:‘嗚呼!箕子。

    惟天陰骘下民,相協厥居,我不知其彜倫攸叙。

    ’箕子乃言曰:‘我聞在昔,鲧堙洪水,汩陳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範九疇,彜倫攸叙,鲧則殛死。

    禹乃嗣興,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彜倫攸叙。

    ’”何也?武王歎而謂箕子:“天不言而默定,下民相助協順其所居。

    居,謂所以安者也。

    而我不知其常理所次叙。

    ”箕子乃言:“我聞在昔,鲧之治水也,至于五行皆亂其陳列。

    故上帝震怒,不與之以洪範九疇,而常理所以敗,鲧則殛死。

    及禹繼而起,天乃與之以洪範九疇,而常理所以叙。

    ”蓋水之性潤下,而其為利害也尤甚。

    故鲧之治水也堙之,則失其性,而至于五行皆亂其陳列。

    及禹之治水也導之,則得其性,而至于常倫所以叙。

    常倫之叙者,則舜稱禹“地平天成,六府三事允治,萬世永賴,時乃功”也。

    其曰“天乃錫禹洪範九疇”,蓋《易》亦曰“洛出書”,然而世或以為不然。

    原其說之所以如此者,以非其耳目之所習見也。

    天地之大,萬物之衆,不待非常之智而知其變之不可盡也。

    人之耳目之所及,亦不待非常之智而知其不能遠也。

    彼以非其所習見,則果于以為不然,是以天地萬物之變為可盡于耳目之所及,亦可謂過矣。

    為是說者,不獨蔽于《洪範》之錫禹,至鳳凰、麒麟、玄鳥、生民之見于經者,亦且以為不然,執小而量大,用一而齊萬,信臆決而疑經,不知其不可,亦可謂惑矣。

    五行,五者行乎三材萬物之間,故“初一曰五行”。

    其在人為五事,故“次二曰敬用五事”。

    五事敬則身修矣,身修然後可以出政,故“次三曰農用八政”。

    政必協天時,故“次四曰協用五紀”。

    修身出政協天時,不可以不有常也,常者大中而已矣,故“次五曰建用皇極”。

    立中以為常,而未能适變,則猶之執一也,故“次六曰用三德”。

    三德所以适變,而人治極矣,極人治而不敢絕天下之疑,故“次七曰明用稽疑”。

    稽疑者,盡之于人神也,人治而通于神明者盡,然猶未敢以自信也,必考己之得失于天,故“次八曰念用庶征”。

    征有休咎,則得失之應于天者可知矣,猶以為未盡也,故“次九曰向用五福,威用六極”。

    福極之在民者,皆吾所以緻之,故又以考己之得失于民也。

    敬本諸心而見諸外,故五事曰敬用。

    用其厚者,固治人之道也,故八政曰農用。

    農,厚也。

    天時協,則人事得,故五紀曰協用。

    謹其常,則中不可不立也,故皇極曰建用。

    建,立也。

    者所以救其過、持其常也,故三德曰用。

    明則疑釋,故稽疑曰明用。

    庶征之見于天,不可以不念,故庶征曰念用。

    福之在于民,則宜向之,故五福曰向用。

    極之在于民,則宜畏之,故六極曰威用。

    威,畏也。

    凡此者,皆人君之道,其言不可雜,而其序不可亂也。

    推其為類則有九,要其始終則猶之一言而已也。

    學者知此,則可以知《洪範》矣。

     “一,五行:曰水,曰火,曰木,曰金,曰土。

    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穑。

    潤下作鹹,炎上作苦,曲直作酸,從革作辛,稼穑作甘。

    ”何也?蓋爰者,于也。

    潤下、炎上者,言其所性之成于天者也。

    曲直、從革者,言其所化之因于人者也。

    于之稼穑而不及其他者,于之稼穑亦言其所化之因于人者也,不及其他者,莫大乎于之稼穑也。

    夫潤下、炎上,言其所性之成于天者。

    然水導之則行,潴之則聚,火燃之則熾,宿之則壯,則其所化亦未嘗不因之于人也。

    或曲直之,或從革之,或稼穑之,言其所化之因于人者。

    然可以曲直,可以從革,可以稼穑,則其所性亦未嘗不成之于天也。

    所謂天不人不因,人不天不成者也。

    其文所以不同者,非固相反,所以互相明而欲學者之自得之也。

    潤下者水也,故水曰潤下。

    炎上者火也,故火曰炎上。

    木金亦然。

    惟稼穑則非土也,故言其于之稼穑而已者,辭不得不然也。

    又言潤下所以起鹹,炎上所以起苦,曲直所以起酸,從革所以起辛,稼穑所以起甘者,凡為味五,或言其性,或言其化,或言其味者,皆養人之所最大也,非養人之所最大者,則不言,此所以為要言也。

    《虞書》:禹告舜曰政在養民,而陳養民之事,則曰水火金木土谷惟修,與此意同也。

     “二,五事:曰貌,曰言,曰視,曰聽,曰思。

    貌曰恭,言曰從,視曰明,聽曰聰,思曰睿。

    恭作肅,從作,明作哲,聰作謀,睿作聖。

    ”何也?蓋自外而言之,則貌外于言。

    自内而言之,則聽内于視。

    自貌言視聽而言之,則思所以為主于内,故曰貌,曰言,曰視,曰聽,曰思。

    彌遠者彌外,彌近者彌内,此其所以為次叙也。

    五者,思所以為主于内,而用四事于外者也。

    至于四者,則皆自為用而不相因。

    故貌不恭者不害于言從,視不明者不害于聽聰,非貌恭言從然後能哲,能哲然後能謀,能謀然後能思,而至于聖也。

    曰思曰睿,睿作聖者,蓋思者所以充人之材以至于其極,聖者人之極也。

    孟子曰:人之性或相倍蓰而無算者,不能盡其材,不能盡其材者,弗思耳矣。

    蓋思之于人也如此。

    然而或曰“不思而得”,何也?蓋人有自誠明者,不思而得,堯舜性之是也。

    所謂誠者,天之道也。

    有自明誠者,思之弗得弗措也,湯武身之是也。

    所謂思誠者,人之道也。

    然而堯舜湯武之德及其至,皆足以動容周旋中禮,則身之者終亦不思而得之也。

    堯舜性之矣,然堯之德曰聰明文思,蓋堯之所以與人同者法也,則性之者亦未嘗不思也,故曰誠則明矣,明則誠矣。

    而性之身之者及其成,孟子皆以謂盛德之至也。

    箕子言思所以作聖,孟子言弗思故相倍蓰而無算,其所言者皆法也。

    曰視曰明,明作哲,聽曰聰,聰作謀者,視之明,無所不照,所以作哲;聽之聰,無所不聞,所以作謀也。

    人之于視聽,有能察于闾巷之間、米鹽之細,而不知蔽于堂阼之上、治亂之幾者,用其聰明于小且近,故不能無蔽于大且遠也。

    古之人知其如此,故前旒蔽明,︻纩塞聰,又以作聰明為戒。

    夫如是者,非塗其耳目也,亦不用之于小且近而已矣,所以養其聰明也。

    養其聰明者,故将用之于大且遠。

    夫天下至廣,不可以家至戶察,而能用其聰明于大且遠者,蓋得其要也。

    昔舜治天下,以諸侯百官,而總之以四嶽,舜于視聽,欲無蔽于諸侯百官,則詢于四嶽,欲無蔽于四嶽,則辟四門,欲無蔽于四門,則明四目,達四聰。

    夫然故舜在士民之上,非家至戶察而能立于無蔽之地,得其要而已矣。

    其曰明四目、達四聰者,舜不自任其視聽,而因人之視聽以為聰明也。

    不自任其聰明而因之于人者,固君道也。

    非君道獨然也,不自任其聰明而因之于人者,固天道也。

    故曰“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又曰“惟天聰明,惟聖時憲”。

    舜于聰明,下盡人,上參天,斯其所以為舜也。

    舜之時,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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