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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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周王顯,瑤坡挺祯,璇源發彩,令聞彰於《詩》、《禮》,英徽表於岐嶷。

    戎章之寵,宜允於具瞻;膏腴之恩。

    式遵於故事。

    并可上柱國,各加别食實封一千戶。

    餘如故。

     ○定樂舞制 國家平定天下,革命創制,紀功旌德,久被樂章。

    今郊祀四懸,猶用幹戚之舞,先朝作樂,韬而未伸。

    其郊廟享宴等所奏宮懸,文舞宜用功成慶善之樂,皆著履執拂,依舊服袴褶童子冠;其武舞宜用神功破陣之樂,皆被甲持戟。

    其執纛之人,亦著金甲。

    人數并依八佾,仍量加笛歌鼓等,并於懸南列坐。

    若舞,即與宮懸合奏。

    其宴樂内二色舞者,仍依舊别設。

     ○改封禅器物制 古今典制,文質不同。

    至於制度,随代沿革,唯祀天地,獨不改張。

    斯乃自處於厚,奉天以薄。

    又今封禅,即用玉牒金繩,器物之間,複有瓦樽稭席。

    一時行禮,文質頓乖,駁而不倫,深為未惬。

    其封祀降禅壇所設上帝後土位,先設橐告瓦甒瓢杯等物,并宜改用裀褥罍爵,每事從文。

    其諸郊祀,亦宜準此。

     ○申理冤屈制 門下:大帝降鑒,無幽不燭,下人上訴,在屈必申。

    将使處岩廊者,戶牖絕千裡之蔽;仰億兆者,門庭無九重之隔。

    故堯推心以撫俗,業濟天下:湯克己以察冤,惠孚海内。

     朕祗膺寶曆,寅奉璇圖,常居安以戒危,每在得而思失。

    慮一夫之不獲,憂萬方之有罪,以為承平既久,區宇至曠,州邑相望,衆庶殷阜。

    事繁則詐起,法弊則奸生。

    念茲冤滞,深懷恻隐。

    是以頻發诏書,庶幾息訟,比命申理,未副朕懷。

    百姓雖事披論,官司不能正斷。

    及於三司陳訴,不為究尋,向省告言,又卻付州縣。

    至有财物相侵,婚田交争,或為判官受囑,有理者不申;或以按主取錢,合得者被奪;或積嫌累載,橫誣非罪;或肆忿一朝,枉加殺害;或頻經行陣,竟無優賞;或不當矢石,便獲勳庸,改換文簿,更相替奪;或於所部,憑倩織作,少付絲麻,多收絹布;或營造器物,耕事田疇,役即伍功,雇無半直。

    又境内市買,無所畏憚虛立賤價,抑取貴物,實貪利以侵人,乃據估以防罪;或進退丁戶等色,多有請求;或解補省佐之流,專納賄賂;或徵科賦役,差點兵防,無錢則貧弱先行,有貨則富強獲免。

    亦有鄉邑豪強,容其造請;或酒食交往,或妻子去還,假托威恩,公行侵暴。

    凡如此事,固非一緒。

    經曆台省,往來州縣,動淹年歲,曾無與奪,欲使元元,何所探告? 見在京訴訟人,宜令朝散大夫守禦史中丞崔谧、朝散大夫守給事中劉景先、朝請郎守中書舍人裴敬彜等,於南牙門下外省共理冤屈,屬戶所有訴訟,随狀為其勘當。

    有理者速即奏聞,無理亦示語發遣。

    其有虛相構架,浪擾官方,若經處分,喧訴不絕者,宜即科決,使知懲厲。

    仍限今年十二月内使了。

    其在外州縣,所有訴說冤滞文案,見未斷絕者,并令當處速為,盡理勘斷,務使甘伏,勿使淹滞。

    若處斷不平,所司糾察得實者,所由官人,随即科附。

    可布告遐迩,使知朕意,主者施行。

     ○頒行新令制 門下:蓋上帝臨下,覆帱之德彰焉;聖人在上,财成之迹著焉。

    然則統天理運。

    微政令不能通其道;經國訓人,非渙汗無以宣其化。

    故羲爻演繇,後以施命诰四方;《虞典》記言,帝乃敷文被九域。

    豈惟遒人振铎,理存乎闡教;象阙懸書,義在於垂法。

    雖時分步驟,必循先甲之規;代變骊騵,無革達名之軌。

    既而淳源已往,澆風漸扇,奸宄於是萌生,谲詐以之飚起。

    相彼群俗,頗乖於信義;顧茲庶尹,罕嗣於忠勤。

    尺一交馳,徒有書亭之弊;五條間出,猶招挂壁之譏。

    非所謂光闡帝圖,作為人極者也。

    由此綠绨爰降,尤慎於繁冗;黃素所施,彌崇於喻曉。

    皇家創業,抑揚前古,粵在貞觀,大啟憲章,浃聲教於幽遐,燭文明於區宇。

    鴻池衍诰,統理詳密,螭鈕騰文,規模宏遠,固以贻厥将來,懸諸日月。

     朕祗肅鴻業,恭臨寶位,握千載之祯符,承百王之末緒,凝神閑館,托軒夢以憂人,采誦康衢,用堯心而拯物。

    然以萬機事總,恐聽覽之或遺;四海務殷,慮緝訪之多阙。

    南宮故事,綜核已殚;内史舊章,搜羅殆盡。

    自禦宸扆,每懷冰谷,身雖處於岩廊,情實系於億兆,比者在外州府,數陳表疏,京下諸司,亦多奏請,朕以為帝命多緒,範圍之旨載宏,王言如絲。

    彌綸之道斯洽,前後處分,因事立文,歲序既淹,條流遂積,覽之者滋惑,行之者愈怠,但政貴有恒,辭務體要,道廣則難備,事簡則易從,故自永徽以來,诏敕總令沙汰,詳稽得失,甄别異同,原始要終,捐華摭實,其有在俗非便,事縱省而悉除,於時适宜,文雖煩而必錄,随義删定,以類區分,上禀先規,下齊庶政,導生靈之耳目,辟風化之戶牖,俾夫施之萬祀,周知訓夏之方,布之八埏。

    共識司南之路,仍令所司編次,具為卷帙施行,此外并停,自今以後,諸有表奏。

    事非要切,并準敕令,各申所司,可頒示普天,使知朕意,主者施行。

     ○免岐王珍為庶人制 經國之制,貳則有辟,為臣之道,将則必誅。

    況親則宗枝,義兼家國,敢懷逆節,自桎嚴刑。

    銀青光祿大夫宗正卿員外置同正員嗣岐王珍,志在傾邪,行惟險薄。

    頃以寇迹未殄,軍國多虞,因集不逞之徒,潛為亂常之計,乃欲遠通叛虜,構此兇謀。

    以有上封,備聞其狀,猶以戚屬,初亦緻疑,遂令推按,具自承伏。

    且王者立法,百代所遵,稽彼常科,罪當殊死。

    以其可諱,不忍加刑,俾從放黜,以申寬典,宜免為庶人,仍於溱州安置,至彼捉搦,勿許東西,其同謀左武衛将軍窦如玢、試都水使者崔昌、右羽林軍使劉從谏、蔚州長塞鎮将朱融、右衛将軍胡列、直司天台通元院高抱素、右衛率魏兆、内侍省内谒者監王道成等九人,特宜斬決。

    試太子洗馬兼知司天台冬官正趙非熊、陳王儲長史陳閑、楚州司馬張昂、左武衛兵曹參軍焦自榮、前鳳翔府郡縣主簿李岊、國子監館進士張奂等六人,特宜決殺。

    驸馬都尉薛履謙同逆謀,宜賜自盡。

     ○置乾封明堂縣制 東台:元天著象於紫微,厚地區域於赤縣。

    外崇四嶽,伊帝闡其宏規;旁别九州,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