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傒斯全集文集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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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諱日新,字中孚。

    五歲入小學,十歲通進士業,十五有能聲。

    從胡氏純、饒氏應中、吳氏應期,始去舊業,由周、程、朱、張氏之說以求達夫孔、孟。

    至元中,以郡太守之招分教進賢,日與邑賢士龔君煥講求孔、孟之旨,使知仁義為重,富貴利達為輕,而孔、孟之道為大。

    邑人翕然師尊之。

     先生八歲時,大父成已以戶調督輸失期,逮至邑,潛往候之,坐當笞,從容進曰:「大父耄老,家君适有采薪之憂,幸少貸,當代輸。

    」令大驚,試以尚書禹貢、盤庚諸篇,誦說如注,令禮而免之。

    父鈞嘗得暴疾,氣已絕,鹹謂宜遷正寝。

    先生曰:「必三日乃可。

    」時時手注善藥口中,翼日忽自蘇。

    又十二年而終。

    婦翁袁大夫漸治宜黃,有殺人之舅、誣其甥而已證之者,先生至邑,廉得實,白而正之。

    鹹淳初,度宗潛藩,恩試京師,谒陳尚書宜中,坐頃,賈似道至,起避旁舍中。

    賓退,尚書曰:「能一詣此人否?」對曰:「不能。

    」尚書嗟歎久之。

    鹹淳癸酉,複與計偕而國亡矣。

    吳先生疾【疾,四部叢刊本作「疾也」。

    】,日往問焉。

    其沒也,無以為哀,已葬焉。

    其教人也諄諄不倦,不達不止。

     嗚呼,先生遠矣!今之誦周、程、朱、張氏之言者【誦,四部叢刊本作「讀」。

    】皆是也,而先生遠矣。

    沒之日,實至治二年八月五日。

    以某年月日葬于某原【原,四部叢刊本無。

    】。

    夫人某氏。

    子男三:以莊、立信、太初。

    莊蚤世。

    孫男五人【人,四部叢刊本無。

    】,與窦侍郎禹鈞之子同,而亡其侃。

    銘曰【銘曰,四部叢刊本作「乃銘之曰」。

    】: 道行以天,行道以人。

    萬變蕩摩【蕩摩,四部叢刊本作「摩蕩」。

    】,忽而缁磷。

    惟君子人,内主外賓。

    彼得于天,吾自吾身。

    窮達一揆,尊尊親親。

    邈矣先生,勒此貞珉! △嚴先生碑 世有樸山易說十四卷,宋末吉之泰和嚴先生肅所著也。

    鹹淳中,江丞相萬裡、馬丞相廷鸾皆好其書,為獻諸天子,征為秘書省校勘。

    宋亡之歲三月二十有五日,亦以疾亡。

     皇慶初,餘在京師,識其曾孫有開,有材藝,有德行,問其世,則曰:「吾之先馮翊人也。

    唐之季,祖實為江淮轉運判官,遭亂不能歸,留居廣陵。

    子可求事淮南吳王【淮南,四部叢刊本作「江南」,誤。

    按淮南吳王即楊氏吳國。

    楊行密于唐昭宗天複二年以淮南節度使封吳王,子楊隆演稱吳國王,都揚州。

    】,為尚書仆射同平章事。

    子續又事江南李主,亦以門下侍郎同平章事,是為懿公。

    遷金陵。

    亂【亂,胡思敬校雲:「上疑脫『遇』字。

    」】,孫美舉家南竄,至泰和,家焉。

    遂為泰和嚴氏。

    自懿公後,始去幹戈,事文學,自秘書郎常州推官震始登宋慶曆壬午進士第【第,四部叢刊本無,】,迄宋亡,為世科之家。

    」又一十有八年,餘在奎章閣,遺餘書曰:「昔者嘗獲與子詳吾世家于京,惟大父績學笃行,著書立言以惠我後人【我,四部叢刊本作「吾」。

    】,而墓道之石未列,所刻辭敢請。

    」 按先生字子方。

    曾大父諱光道,朝奉郎通判潮州康元之弟也,官保義郎、淮東制置司幹辦公事。

    大父諱知古。

    父諱起予。

    娶段氏。

    子男二:骧父、用父。

    孫男四,曾孫男若幹人【「四曾孫男」四字原無,據四部叢刊本補。

    】,女若幹人。

    壽六十六。

    墓在縣南鄉隆福山之原【南鄉,四部叢刊本作「南之某鄉」。

    】。

     夫易之道深遠矣,世之言易者至衆矣,嚴氏之書最晚出,緻使名宰相獻之天子,藏之秘府,固有以得聖人之心乎?嚴氏兩世相霸國,而轉徙喪亂,曾無甯歲,積十有餘世,乃得先生以四聖人之心,竭四十年之力,其書不與國俱盡,宜哉。

    先生之被征召也,到官數月即自免去,曰:吾豈以六十之年而不知所止乎?易曰:「介于石,不終日,貞吉。

    」言知幾矣。

    銘曰: 經之全,惟易然。

    言之難,公得焉。

    子若孫,尚永傳。

     △樂丘碑 餘嘗讀老聃氏書至「長生久視」之說,曰:此世所謂神仙者非耶?又有能以術役鬼神,召雷電,禱雨旸,已疾疠,亦曰出老聃氏,老聃氏果何道哉【老聃氏,原無,據四部叢刊本補。

    】? 廬陵高敏則君者,博達深識之士也,有所善頤浩先生。

    頤浩先生者,郡之安福人也,名同寅,字惟寅,姓陳氏。

    宋鹹淳中,棄家入清真觀為道士。

    至國朝,天下郡縣置道官,又置南北道教所以領之。

    其教所号之曰明素葆真大師教門高士,以為郡道錄,即為之不辭。

    曆住沖虛觀、梅峯道院,所至禱雨旸,已疾疠,崇棟宇,辟土地【土地,四部叢刊本作「土田」。

    】,至于起居飲食,莫不與人同也。

    然今年八十矣,顔如春花,步履飄飄然如四五十歲人【如,四部叢刊本作「纔如」。

     歲,四部叢刊本無。

    】。

    又善為歌詩,一字不作俗下語【不作,四部叢刊本誤倒。

    】。

    不知何道以緻之。

    及察其所讀書,皆老聃氏書也,觀行事,皆非老聃氏所嘗言者,豈守其真而溷其迹耶? 高敏則君又嘗聞其言曰:「天地果無終乎,則累累乎莽蒼之野者何為而有之?天地果有終乎,則炳而為日月星辰,峙而為山嶽,流而為河海,何為而莫之易也?故聖人能存其所無終【存,四部叢刊本脫。

    】,而不能存其所有終;衆人常欲存其所有終,而不能存其所無終。

    彼累累者,吾獨且奈何哉!今求吾之道者,曰老聃氏也。

    求吾之行者,曰老聃氏也。

    彼烏知老聃氏者,天地存與存【與,四部叢刊本作「亦」。

    】,天地終與終,天地而有不終者存焉,彼又烏知老聃?吾方且為樂丘以待天地之終也。

    聞有揭子者能言,孰為我使志之【我,四部叢刊本作「吾」。

    】。

    」高敏則君以告,乃為之志而歌曰: 猗頤浩兮,不與我好兮,而使餘告兮。

    猗頤浩兮,不與我期兮,而謂餘知兮。

    天地廓廓,不可以度;日月爍爍,不可以約。

    吾非老聃,安能志斯丘之樂! △大元敕賜正奉大夫江南湖北道肅政廉訪使董公神道碑 元統元年十有一月月幾望,奎章閣承制學士臣沙剌班召臣傒斯至學士院,傳诏命臣撰故正奉大夫江南湖北道肅政廉訪使董公神道碑,别敕新南台治書侍禦史臣巎巎書其文【巎巎,原作「巙巙」,四部叢刊本同。

    據至順四年巎巎手書顔真卿張長史十二意筆法記題款改。

    】,翰林學士承旨臣師敬篆其額。

     臣竊謂自太祖皇帝應天啟運,其将相大臣父子孫曾傳百數十年,稱名臣者數十人,或擁旄仗節,出謀發慮,佐定海宇;或安危靖亂,行政施化,藩屏國家于外;或獻可替否,拾遺補過,匡輔政理于内;功不絕于信史,名不染于罪籍,天下庸人婦女皆能稱說者,惟董氏而已。

    以臣傒斯獲備載述【載述,四部叢刊本作「載籍」。

    】,與有榮耀,故不敢伏阙辭讓。

     謹按公諱守中,字子平,世為真定藁城人。

    曾大父龍虎衛上将軍左副元帥、知中山府事諱俊,大父資德大夫佥書樞密院事、典瑞卿諱文忠,龍虎公第八子,上自天子皆以第稱。

    父資德大夫禦史中丞諱士珍。

    公始入太學,簡知世祖,召問時政,條對詳敏,如素習吏事者,命之仕,則辭。

    年二十二,乃以世冑補内供奉。

    曆尚服院,懷慶路判官,河南行省理問,典瑞丞,佥典瑞院事,集賢侍讀學士,浙東廉訪使,河南、湖廣參知政事,漢中、河南、湖北廉訪使,累階正奉大夫。

    公入官幾四十年,最其在官才十有二年。

    以母喪去供奉閑居十有七年,以尚服院罷解判官閑居一年,以上怒有司左遷公止懷慶之行閑居三年,以父憂不果赴理問及辭典瑞丞終制二年,以弟守庸為禦史舍浙東、以疾棄湖北皆閑居二年。

    遂以至順四年六月朔年六十一薨于家。

    自同大父以下,親無不在傍者。

    薨九日,葬邑西九門先茔。

    贈某官。

     公之居家,與夫人事父母盡其孝,遇宗族鄉黨賓客盡其禮,馭臧獲盡其恩。

    諸弟妹婚嫁皆取具夫人奁中之資,父之澤則以讓其弟,大父之澤則以讓其叔父。

    諸子女無适庶,視之如一。

     公之居官,潮壅揚州金沙河,舟楫不通,豪民恐奪兩河地,數賄有司勿浚,有司亦因以為利,及公為河南,竟浚之。

    河北饑,部使者下令盡逐流民之南渡者北歸,公盡止而濟之。

    其在湖廣,宋以馮文簡公故宅為貢士院,在洪山寺傍,及宋亡,寺毀屋仆碑而有其地,公複取以為貢院。

    江西歲給蒙山銀冶糧四萬餘石,輸銀三萬五千兩,興國龍閣諸山亦多産銀,有請包辦蒙山銀者,公曰:「此奸利之民也。

    」斥之。

    公方留妻子于鄂,赴漢中,過汲,當國家中興,行省大臣留參軍事,肅清郡邑以迓新天子,多用公計策,獨不聽谏止孛羅守潼關,關果不守,騷動三晉。

    及新天子至,召賜白金百兩,以為河南廉訪使,帥師守武關,迄亂定,無一人敢窺關者。

    明年天下大饑,武昌羣豪控諸米商閉籴以徼大利,城中鬥米至萬錢,公适至,杖其黨與七十餘人,米大賤。

    又辍貢士莊錢入學養士,恐以饑廢講,刻朱文公戊申封事于南陽書院,使學者知格君之道。

    有司受赇聽民誣父妾負财逃【受赇,四部叢刊本作「受贓」。

    】,妾實與争溺水死,公正有司及誣者罪。

     惟公平生于朝廷無幹進之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