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十八 神異幽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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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甫所見無少異,不知何異也。

    予昔年在海州,曾夜炙鹽鴨卵,其間一卵爛然通明如玉,熒熒然,屋中盡明。

    置之器中,十餘日,臭腐幾盡,愈明不已。

    蘇州錢僧孺家炙一鴨卵,亦如是。

    物有相似者,必自是一類。

     ○呪肉複生 予在中書檢正時,閱雷州奏牍,有人為鄉民咀死。

    問其狀,鄉民能以熟食呪之,俄頃脍炙之類,悉複為完肉。

    又呪之,則熟肉複為生肉,又呪之,則生肉能動,複使之能活,牛者複為牛,羊者複為羊,但小耳。

    更呪之,則漸大,既而複呪之,則還為熟食。

    人有食其肉,覺腹中淫淫而動,必以金帛求解。

    金帛不至,則腹裂而死,所食牛羊自裂中出。

    獄具案上,觀其呪語,但曰:『東方王母桃,西方王母桃』兩句而已,其它但道其所欲,更無他術。

     ○紫姑神 舊俗,正月望夜,迎廁神,謂之紫姑。

    亦不必正月,常時皆可召。

    予少時,見小兒輩等閑則召之,以為嬉笑,親戚間曾有召之而不肯去者,兩見有此,自後遂不敢召。

    景佑中,太常博士王綸家因迎紫姑,有神降其閨女,自稱上帝後宮諸女,能文章,頗清麗,今謂之女仙集,行于世。

    其書有數體,甚有筆力,然皆非世間篆隸,其名有藻箋篆、茁金篆十餘名。

    綸與先君有舊,予與其子弟遊,親見其筆迹。

    其家亦時見其形,但自腰以上見之,乃好女子,其下常為雲氣所擁。

    善鼓筝,音調凄婉,聽者忘倦。

    嘗謂其女曰:『能乘雲與我遊乎?』女子許之,乃自其庭中湧白雲如蒸,女子踐之,雲不能載,神曰:『汝履下有穢土,可去履而登。

    』女子乃w而登,如履缯絮,冉冉至屋,複下,曰:『汝未可往,更期異日。

    』後女子嫁,其神乃不至,其家了無禍福。

    為之記傳者甚詳,此予目見者,粗志于此。

    近歲迎紫姑者極多,大率多能文章歌詩,有極工者,予屢見之。

    多自稱蓬萊谪仙,醫蔔無所不能,棊與國手為敵,然其靈異顯著,無如王綸家者。

     ○神珠 嘉佑中,揚州有一珠甚大,天晦多見,初出于天長縣陂澤中,後轉入甓社湖,又後乃在新開湖中,凡十餘年,居民行人常常見之。

    予友人書齋在湖上,一夜,忽見其珠甚近,劉微開其房,光自吻中出,如橫一金線。

    俄頃,忽張殼,其大如半席,殼中白光如銀,珠大如拳,爛然不可正視,十餘裡間,林木皆有影,如初日所照。

    遠處但見天赤如野火,倏然遠去,其行如飛,浮于波中,杳杳如日。

    古有明月之珠,此珠色不類月,熒熒有芒焰,殆類日光。

    崔伯易嘗為明珠賦。

    伯易,高郵人,蓋嘗見之。

    近歲不複出,不知所往。

    樊良鎮正當珠往來處,行人至此,往往維舡數宵以待,現名其亭為玩珠。

     二 士人宋述家,有一珠大如雞卵,微绀色,瑩徹如水。

    手持之,映堂而觀,則末底一點凝翠,其上色漸淺,若回轉,則翠處常在下,不知何物,或謂之滴翠珠。

    佛書,西域有琉璃珠,投之水中,雖深皆可見,如人仰望虛空月形,疑此近之。

     ○巨嵎山 登州巨嵎山,下臨大海,其山有時震動,山之大石皆頹入海中,如此已五十餘年,土人皆以為常,莫知何謂。

     ○海市 登州海中,時有雲氣,如宮室、台觀、城堞、人物、車馬、冠蓋,曆曆可見,謂之海市。

    或曰蛟蜃之氣所為,疑不然也。

    歐陽文忠曾出使河朔,過高唐縣,驿舍中夜有鬼神自空中過,車馬人畜之聲,一一可辨,其說甚詳,此不具紀。

    問本處父老雲:『二十年前嘗晝過縣,亦髣髴見人物,土人亦謂之海市,與登州所見大略相類也。

    』 ○竹化為石 近歲,延州永甯關大河岸崩,入地數十尺,土下得竹筍一林,凡數百莖,根幹相連,悉化為石。

    适有中人過,亦取數莖去,雲欲進呈。

    延郡素無竹,此入在數十尺土下,不知其何代物。

    無乃曠古以前,地卑氣濕而宜竹耶?婺州金華山有松石,又如桃核、蘆根、蛇蟹之類,皆有成石者。

    然皆其地本有之物,不足深怪。

    此深地中所無,又非本土所有之物,特可異耳。

     ○石龍 治平中,澤州人家穿井,土中見一物,蜿蜒如龍蛇,大畏之,不敢觸。

    久之,見其不動,試摸之,乃石也。

    村民無知,遂碎之,時程伯純為晉城令,求得一段,鱗甲皆如生物,蓋蛇蜃所化,如石蟹之類。

     ○息石 随州醫蔡士甯,常寶息石,雲數十年前得于一道人。

    其色紫光如辰州丹砂,極光瑩,如人搜和藥劑,有纏紐之紋,重如金錫。

    其上有兩三竅,以細篾剔之,出赤屑如丹沙,病心狂熱者,服麻子許即定。

    其斤兩歲息,士甯不能名,乃以歸予。

    或雲,昔人所煉丹藥也。

    形色既異,又能滋息,必非凡物,當求識者辨之。

    【并筆談。

    】 宋朝事實類苑卷第六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