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五十八 廣知博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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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事實類苑卷第五十八
廣知博識(一)
◆廣知博識(一)
論地動儀
論取火
論正朔
論太平
蛇雉遺卵千年而為蛟龍
見龍
氏族
記裡鼓
銅渾儀
魚尾鸱吻
磁石指南柏指西
金雞放赦
延州五城
石油墨
鹽南風
跳兔
螓
白雁謂之霜信
淤田
大陸
淮泗不入江
雁蕩山
乇羅島
朱辇國入貢撒殿
歲首畫鐘馗于門
雀舌茶牙
焦核荔枝
子方蟲
養鷹鹯法謂之■〈口木〉漱
芋梗治蜂螫
油煎蛤蜊
烏腳溪
○論地動儀
地動儀,候地震之器也。
續漢書:張衡,字平子,作此儀也。
以精銅鑄之。
其器員徑八尺,形似酒罇,中有都柱,傍行八道,施開發機。
外有八龍,首銜銅丸,每龍作一蟾蜍,仰首張口而承之,機關巧制,皆在樽中。
龍首以置九州島地分,如遇某分州地動,則龍銜之丸而墜蟾蜍口中,乃铿然有聲,司候者占視之,知某州分地震也。
嘗有丸落,久無奏報,未幾,隴右地震也。
此法久亡,更無補續矣。
又按張衡靈憲雲:『元氣剖判,清濁異位,地定于内,而體于陰,地有九域山川,聖人始紀綱而後經緯也。
春秋元命苞曰:「天左旋,地右動也。
」河圖雲:「地恒動不止,譬如人在大舟上,閉牖而坐,舟行,人之覺矣。
」詳其地右動,非震也,旋行而動爾。
人所不知者,若舟中不窺岸,閉牖而坐定,不知舟行矣。
』張衡窮物理之極緻焉,伺其右旋,地道壅塞之時,乃氣淩此州之分,機關素輕,則為之動焉。
如人身中息氣,晝夜從頭至足,周身一萬三千五百息,且會寸口。
其或營行壅滞不通,行處便成癰疖瘡疱時,譬丸之落處也。
故漢翼奉雲:『人氣尚逆,則感動天地。
』天變見星氣日蝕,地變見奇物震動,所以然者,陽用其精。
陰陽之形,猶人之有五藏六體。
五藏象天,六體象地,故藏病則氣色發于面,體病則欠伸動于貌也。
又易雲:『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或曰:『為張衡,得以匠思,而作為傳習乎?』通曰:『厥疑有三,必難盡驗也。
一、如嶺表兼海中洲渚頻動,居人以為常也。
此儀可驗,則揚州之分,日日時時落丸也。
二、張衡不教子孫,後無述焉。
三、于國家無大利也,故不行于代矣。
』 ○論取火 古法用火,随時不同,人免疫氣矣。
或曰:『火是壹氣,豈同水有山井雨川不同耶?』通曰:『火以木為母,母木有異故也。
』周書月令,有改火之文,終而複始也。
鄒子曰:『春取榆柳之火,蓋食榆柳之火也。
孟夏取棗杏之火,季夏取桑柘,秋取柞楢,冬取槐檀也。
此乃四時五取也。
』以季夏取桑柘,則益脾也。
或曰:『古之取火,必以所利者何?』通曰:『火亦氣也,久食此氣,五藏疊休囚王相。
是以春宜榆柳之氣,至冬宜槐檀之氣,則百疫【明抄本作『疾』。
】不生。
苟此道不行,人撄逆氣,犯乎厲惡也。
此改火之法,豈可輕易?漢武置别火官令丞,專掌司四取火之事也。
此五帝之世,設五行之官,火官之職,司四時五變之術,是以共工祝融為火正焉。
』或曰:『火之為氣,可堪食乎?』通曰:『火以熱為氣,人之食熱,豈非食乎?故易有水火既濟,則水本寒,為火之奪彌久,成熱矣。
人利于熱,則或濟用焉。
豈不見爇勞薪為味,味必不正?若正,則荀公不别矣。
』又有誤以巴豆木入爨,令人洩痢不止。
其如幹糞臭草炊爨,令物味惡是也。
火官不得不重慎欤?昔并州之俗,為介之推禁火,此疑古人托以鬼神為名,得以盡禁,然後用鑽燧出之,得變新氣也。
并州之俗,又成太過,冷食斯久,民有餒死者。
故魏明帝出罰令甚嚴,故止用舉為并州刺史,移書介推止禁。
三日後,國家鑽燧,賜羣臣火,沿之為禮式焉。
今大宋應乎火德,若按法取之,則宜于清明日賜百官,餘四時唯取食爾,供其太官禦膳用之,其利深博哉! ○論正朔 昔者,皇王受命,必改正朔,示不相沿,而革人視聽之故。
一曰天統,謂周以十一月建子為正,天所【明抄本作『始』。
】施之端也。
二曰地統,謂商以十二月建醜為正,地始化之端也。
三曰人統,謂夏以十三月建寅為正,人始成之端也。
蓋王者法天地人,故曰三統也。
觀古之三統,循環終始,文質不同,用舍有異,其如秦變周制
續漢書:張衡,字平子,作此儀也。
以精銅鑄之。
其器員徑八尺,形似酒罇,中有都柱,傍行八道,施開發機。
外有八龍,首銜銅丸,每龍作一蟾蜍,仰首張口而承之,機關巧制,皆在樽中。
龍首以置九州島地分,如遇某分州地動,則龍銜之丸而墜蟾蜍口中,乃铿然有聲,司候者占視之,知某州分地震也。
嘗有丸落,久無奏報,未幾,隴右地震也。
此法久亡,更無補續矣。
又按張衡靈憲雲:『元氣剖判,清濁異位,地定于内,而體于陰,地有九域山川,聖人始紀綱而後經緯也。
春秋元命苞曰:「天左旋,地右動也。
」河圖雲:「地恒動不止,譬如人在大舟上,閉牖而坐,舟行,人之覺矣。
」詳其地右動,非震也,旋行而動爾。
人所不知者,若舟中不窺岸,閉牖而坐定,不知舟行矣。
』張衡窮物理之極緻焉,伺其右旋,地道壅塞之時,乃氣淩此州之分,機關素輕,則為之動焉。
如人身中息氣,晝夜從頭至足,周身一萬三千五百息,且會寸口。
其或營行壅滞不通,行處便成癰疖瘡疱時,譬丸之落處也。
故漢翼奉雲:『人氣尚逆,則感動天地。
』天變見星氣日蝕,地變見奇物震動,所以然者,陽用其精。
陰陽之形,猶人之有五藏六體。
五藏象天,六體象地,故藏病則氣色發于面,體病則欠伸動于貌也。
又易雲:『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或曰:『為張衡,得以匠思,而作為傳習乎?』通曰:『厥疑有三,必難盡驗也。
一、如嶺表兼海中洲渚頻動,居人以為常也。
此儀可驗,則揚州之分,日日時時落丸也。
二、張衡不教子孫,後無述焉。
三、于國家無大利也,故不行于代矣。
』 ○論取火 古法用火,随時不同,人免疫氣矣。
或曰:『火是壹氣,豈同水有山井雨川不同耶?』通曰:『火以木為母,母木有異故也。
』周書月令,有改火之文,終而複始也。
鄒子曰:『春取榆柳之火,蓋食榆柳之火也。
孟夏取棗杏之火,季夏取桑柘,秋取柞楢,冬取槐檀也。
此乃四時五取也。
』以季夏取桑柘,則益脾也。
或曰:『古之取火,必以所利者何?』通曰:『火亦氣也,久食此氣,五藏疊休囚王相。
是以春宜榆柳之氣,至冬宜槐檀之氣,則百疫【明抄本作『疾』。
】不生。
苟此道不行,人撄逆氣,犯乎厲惡也。
此改火之法,豈可輕易?漢武置别火官令丞,專掌司四取火之事也。
此五帝之世,設五行之官,火官之職,司四時五變之術,是以共工祝融為火正焉。
』或曰:『火之為氣,可堪食乎?』通曰:『火以熱為氣,人之食熱,豈非食乎?故易有水火既濟,則水本寒,為火之奪彌久,成熱矣。
人利于熱,則或濟用焉。
豈不見爇勞薪為味,味必不正?若正,則荀公不别矣。
』又有誤以巴豆木入爨,令人洩痢不止。
其如幹糞臭草炊爨,令物味惡是也。
火官不得不重慎欤?昔并州之俗,為介之推禁火,此疑古人托以鬼神為名,得以盡禁,然後用鑽燧出之,得變新氣也。
并州之俗,又成太過,冷食斯久,民有餒死者。
故魏明帝出罰令甚嚴,故止用舉為并州刺史,移書介推止禁。
三日後,國家鑽燧,賜羣臣火,沿之為禮式焉。
今大宋應乎火德,若按法取之,則宜于清明日賜百官,餘四時唯取食爾,供其太官禦膳用之,其利深博哉! ○論正朔 昔者,皇王受命,必改正朔,示不相沿,而革人視聽之故。
一曰天統,謂周以十一月建子為正,天所【明抄本作『始』。
】施之端也。
二曰地統,謂商以十二月建醜為正,地始化之端也。
三曰人統,謂夏以十三月建寅為正,人始成之端也。
蓋王者法天地人,故曰三統也。
觀古之三統,循環終始,文質不同,用舍有異,其如秦變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