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三 德量智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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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臨事敢決如此。

    【并東齋記事。

    】 ○孔宗翰 元佑中,上元,駕幸凝祥池,宴從臣,教坊伶人以先聖為戲。

    刑部侍郎孔宗翰奏:『唐文宗時,嘗有為此戲者,诏斥去之。

    今聖君宴犒羣臣,豈宜尚容有此?』诏付伶官【渑水有『置』字。

    】于理,或曰:『此細事,何足言者?』孔曰:『非爾所知,天子春秋鼎盛,方且尊德樂道,而賤工乃爾亵慢,縱而不治,豈不累聖德乎?』聞者慚而歎伏。

    【渑水燕談。

    】 ○呂蒙正 呂蒙正相公不喜記人過。

    初參知政事,入朝堂,有朝士于簾内指之曰:『是小子亦參政邪?』蒙正佯為不聞而過之,其同列怒之,令诘其官位姓名,蒙正遽止之。

    罷朝,同列猶不能平,悔不窮問,蒙正曰:『若一知其姓名,則終身不能複忘,固不如毋知也。

    不問之,何損?』時皆服其量。

     ○曹侍中 曹侍中彬,為人仁愛多恕,平數國,未嘗妄斬人。

    嘗知徐州,有吏犯罪,既立案逾年,然後杖之,人皆不曉其旨。

    彬曰:『吾聞此人新娶婦,若杖之,彼其舅姑必以婦為不利而惡之,朝夕笞罵,使不能自存。

    吾故緩其事,而法亦不赦也。

    』其用志如此。

    【涑水注『張錫雲』三字。

    】 ○趙概 王原叔曰:『趙概與歐陽修同在館,【明抄本作『史館』。

    】及同修起居注。

    概性重厚寡言,修意輕之。

    及修同知制诰,是時,韓、範在中書,以概為不文,乃除天章閣待制,概澹然不以屑意。

    及韓、範出,乃複除知制诰。

    會修甥嫁為修從子晟妻,與人淫亂,事覺,語連及修。

    修時為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疾韓、範者皆欲文緻修罪,雲與甥亂。

    上怒,獄急,羣臣無敢言者。

    概乃上書,言:「修以文學為近臣,不可以閨房暧昧之事,輕加污蔑。

    臣與修蹤迹素疎,修之待臣亦薄,所惜者,朝廷大體耳。

    」書奏,上不悅,人皆為之懼,概亦澹然如平日。

    久之,修終坐降為知制诰、知滁州,執政私曉譬概,令求出,乃出知蘇州。

    遭喪去官,服阕,除翰林學士。

    概複表讓,以歐陽修先進,不可超越為學士,奏雖不報,時論美之。

    』【并涑水紀聞。

    以上五字據明抄本補。

    】 ○李文靖 寇萊公始與丁晉公善,嘗以丁之才薦于李文靖公沆屢矣,而終未用。

    一日,萊公語文靖曰:『比【東齋作『準』。

    】屢言丁謂之才,而相公終不用,豈不【東齋作『其』。

    】才不足用耶?抑鄙言不足聽耶?』文靖曰:『如斯人者,才則才矣,顧其為人,可使之在人上乎?』萊公曰:『如謂者,相公終能抑之使在人下乎?』文靖笑曰:『它日後悔,當思吾言也。

    』晚年與寇權寵相軋,交互傾奪,至有海康之禍,始伏文靖之識。

    【見東軒筆錄。

    】 ○王德用 叔禮為餘言,昔通判定州,佐王德用。

    是時,契丹主有燕京,朝廷發兵屯定州者幾六萬人,皆寓居逆旅及民家,阗塞城市,未嘗有一人敢諠呼暴橫者。

    将校相戒曰:『吾輩各當務斂士卒,勿令擾我菩薩。

    』一旦,倉中給軍糧,軍士以所給米黑,諠嘩紛擾,監官懼,逃匿。

    有四卒,以黑米見德用,德用曰:『汝從我,當自入倉視之。

    』乃往,召專副問曰:『昨日我不令汝給貳分黑米、八分白米乎?』曰:『然。

    』『然則汝何不先給白米,後給黑米?此輩見所得米腐黑,以為所給盡如是,故諠【明抄本及涑水均有『嘩』字。

    】耳。

    』專副對曰:『然,某之罪也。

    』德用叱從者杖專副,人二十。

    又呼四卒謂曰:『黑米亦公家物,不給與汝曹,當棄之乎?汝何敢乃爾讙嘩?』四卒相顧曰:『向者不知有八分白米故耳。

    某等死罪。

    』德用又叱:『如此,欲求決配乎?』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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