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語絲》的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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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快,就得好處而已。
當開辦之際,努力确也可驚,那時做事的,伏園之外,我記得還有小峰和川島〔12〕,都是乳毛還未褪盡的青年,自跑印刷局,自去校對,自疊報紙,還自己拿到大衆聚集之處去兜售,這真是青年對于老人,學生對于先生的教訓,令人覺得自己隻用一點思索,寫幾句文章,未免過于安逸,還須竭力學好了。
但自己賣報的成績,聽說并不佳,一紙風行的,還是在幾個學校,尤其是北京大學,尤其是第一院(文科)。
理科次之。
在法科,則不大有人顧問。
倘若說,北京大學的法,政,經濟科出身諸君中,絕少有《語絲》的影響,恐怕是不會很錯的。
至于對于《晨報》的影響,我不知道,但似乎也頗受些打擊,曾經和伏園來說和,伏園得意之餘,忘其所以,曾以勝利者的笑容,笑着對我說道:“真好,他們竟不料踏在炸藥上了!” 這話對别人說是不算什幺的。
但對我說,卻好像澆了一碗冷水,因為我即刻覺得這“炸藥”是指我而言,用思索,做文章,都不過使自己為别人的一個小糾葛而粉身碎骨,心裡就一面想: “真糟,我竟不料被埋在地下了!” 我于是乎“彷徨”起來。
譚正璧〔13〕先生有一句用我的小說的名目,來批評我的作品的經過的極伶俐而省事的話道:“魯迅始于‘呐喊’而終于‘彷徨’”(大意),我以為移來叙述我和《語絲》由始以至此時的曆史,倒是很确切的。
但我的“彷徨”并不用許多時,因為那時還有一點讀過尼采的《Zarathustra》〔14〕的餘波,從我這裡隻要能擠出——雖然不過是擠出——文章來,就擠了去罷,從我這裡隻要能做出一點“炸藥”來,就拿去做了罷,于是也就決定,還是照舊投稿了——雖然對于意外的被利用,心裡也耿耿了好幾天。
《語絲》的銷路可隻是增加起來,原定是撰稿者同時負擔印費的,我付了十元之後,就不見再來收取了,因為收支已足相抵,後來并且有了赢餘。
于是小峰就被尊為“老闆”,但這推尊并非美意,其時伏園已另就《京報副刊》編輯之職,川島還是搗亂小孩,所以幾個撰稿者便隻好搿住了多目夾眼而少開口的小峰,加以榮名,勒令拿出赢餘來,每月請一回客。
這“将欲取之,必先與之”的方法果然奏效,從此市場中的茶居或飯鋪的或一房門外,有時便會看見挂着一塊上寫“語絲社”的木牌。
倘一駐足,也許就可以聽到疑古玄同〔15〕先生的又快又響的談吐。
但我那時是在避開宴會的,所以毫不知道内部的情形。
我和《語絲》的淵源和關系,就不過如此,雖然投稿時多時少。
但這樣地一直繼續到我走出了北京。
到那時候,我還不知道實際上是誰的編輯。
到得廈門,我投稿就很少了。
一者因為相離已遠,不受催促,責任便覺得輕;二者因為人地生疏,學校裡所遇到的又大抵是些念佛老妪式口角,不值得費紙墨。
倘能做《魯賓孫教書記》或《蚊蟲叮卵脬論》,那也許倒很有趣的,而我又沒有這樣的“天才”,所以隻寄了一點極瑣碎的文字。
這年底到了廣州,投稿也很少。
第一原因是和在廈門相同的;第二,先是忙于事務,又看不清那裡的情形,後來頗有感慨了,然而我不想在它的敵人的治下去發表。
不願意在有權者的刀下,頌揚他的威權,并奚落其敵人來取媚,可以說,也是“語絲派”一種幾乎共同的态度。
所以《語絲》在北京雖然逃過了段祺瑞及其吧兒狗們的撕裂,但終究被“張大元帥”〔16〕所禁止了,發行的北新書局,且同時遭了封禁,其時是一九二七年。
這一年,小峰有一回到我的上海的寓居,提議《語絲》就要在上海印行,且囑我擔任做編輯。
以關系而論,我是不應該推托的。
于是擔任了。
從這時起,我才探問向來的編法。
那很簡單,就是:凡社員的稿件,編輯者并無取舍之權,來則必用,隻有外來的投稿,由編輯者略加選擇,必要時且或略有所删除。
所以我應做的,不過後一段事,而且社員的稿子,實際上也十之九直寄北新書局,由那裡徑送印刷局的,等到我看見時,已在印釘成書之後了。
所謂“社員”,也并無明确的界限,最初的撰稿者,所餘早已無多,中途出現的人,則在中途忽來忽去。
因為《語絲》是又有愛登碰壁人物的牢騷的習氣的,所以最初出陣,尚無用武之地的人,或本在别一團體,而發生意見,借此反攻的人,也每和《語絲》暫時發生關系,待到功成名遂,當然也就淡漠起來。
至于因環境改變,意見分歧而去的,那自然尤為不少。
因此所謂“社員”者,便不能有明确的界限。
前年的方法,是隻要投稿幾次,無不刊載,此後便放心發稿,和舊社員一律待遇了。
但經舊的社員紹介,直接交到北新書局,刊出之前,為編輯者的眼睛所不能見者,也間或有之。
經我擔任了編輯之後,《語絲》的時運就很不濟了,受了一回政府的警告,遭了浙江當局的禁止,還招了創造社式“革命文學”家的拚命的圍攻。
警告的來由,我莫名其妙,有人說是因為一篇戲劇〔17〕;禁止的緣故也莫名其妙,有人說是因為登載了揭發複旦大學内幕的文字
當開辦之際,努力确也可驚,那時做事的,伏園之外,我記得還有小峰和川島〔12〕,都是乳毛還未褪盡的青年,自跑印刷局,自去校對,自疊報紙,還自己拿到大衆聚集之處去兜售,這真是青年對于老人,學生對于先生的教訓,令人覺得自己隻用一點思索,寫幾句文章,未免過于安逸,還須竭力學好了。
但自己賣報的成績,聽說并不佳,一紙風行的,還是在幾個學校,尤其是北京大學,尤其是第一院(文科)。
理科次之。
在法科,則不大有人顧問。
倘若說,北京大學的法,政,經濟科出身諸君中,絕少有《語絲》的影響,恐怕是不會很錯的。
至于對于《晨報》的影響,我不知道,但似乎也頗受些打擊,曾經和伏園來說和,伏園得意之餘,忘其所以,曾以勝利者的笑容,笑着對我說道:“真好,他們竟不料踏在炸藥上了!” 這話對别人說是不算什幺的。
但對我說,卻好像澆了一碗冷水,因為我即刻覺得這“炸藥”是指我而言,用思索,做文章,都不過使自己為别人的一個小糾葛而粉身碎骨,心裡就一面想: “真糟,我竟不料被埋在地下了!” 我于是乎“彷徨”起來。
譚正璧〔13〕先生有一句用我的小說的名目,來批評我的作品的經過的極伶俐而省事的話道:“魯迅始于‘呐喊’而終于‘彷徨’”(大意),我以為移來叙述我和《語絲》由始以至此時的曆史,倒是很确切的。
但我的“彷徨”并不用許多時,因為那時還有一點讀過尼采的《Zarathustra》〔14〕的餘波,從我這裡隻要能擠出——雖然不過是擠出——文章來,就擠了去罷,從我這裡隻要能做出一點“炸藥”來,就拿去做了罷,于是也就決定,還是照舊投稿了——雖然對于意外的被利用,心裡也耿耿了好幾天。
《語絲》的銷路可隻是增加起來,原定是撰稿者同時負擔印費的,我付了十元之後,就不見再來收取了,因為收支已足相抵,後來并且有了赢餘。
于是小峰就被尊為“老闆”,但這推尊并非美意,其時伏園已另就《京報副刊》編輯之職,川島還是搗亂小孩,所以幾個撰稿者便隻好搿住了多目夾眼而少開口的小峰,加以榮名,勒令拿出赢餘來,每月請一回客。
這“将欲取之,必先與之”的方法果然奏效,從此市場中的茶居或飯鋪的或一房門外,有時便會看見挂着一塊上寫“語絲社”的木牌。
倘一駐足,也許就可以聽到疑古玄同〔15〕先生的又快又響的談吐。
但我那時是在避開宴會的,所以毫不知道内部的情形。
我和《語絲》的淵源和關系,就不過如此,雖然投稿時多時少。
但這樣地一直繼續到我走出了北京。
到那時候,我還不知道實際上是誰的編輯。
到得廈門,我投稿就很少了。
一者因為相離已遠,不受催促,責任便覺得輕;二者因為人地生疏,學校裡所遇到的又大抵是些念佛老妪式口角,不值得費紙墨。
倘能做《魯賓孫教書記》或《蚊蟲叮卵脬論》,那也許倒很有趣的,而我又沒有這樣的“天才”,所以隻寄了一點極瑣碎的文字。
這年底到了廣州,投稿也很少。
第一原因是和在廈門相同的;第二,先是忙于事務,又看不清那裡的情形,後來頗有感慨了,然而我不想在它的敵人的治下去發表。
不願意在有權者的刀下,頌揚他的威權,并奚落其敵人來取媚,可以說,也是“語絲派”一種幾乎共同的态度。
所以《語絲》在北京雖然逃過了段祺瑞及其吧兒狗們的撕裂,但終究被“張大元帥”〔16〕所禁止了,發行的北新書局,且同時遭了封禁,其時是一九二七年。
這一年,小峰有一回到我的上海的寓居,提議《語絲》就要在上海印行,且囑我擔任做編輯。
以關系而論,我是不應該推托的。
于是擔任了。
從這時起,我才探問向來的編法。
那很簡單,就是:凡社員的稿件,編輯者并無取舍之權,來則必用,隻有外來的投稿,由編輯者略加選擇,必要時且或略有所删除。
所以我應做的,不過後一段事,而且社員的稿子,實際上也十之九直寄北新書局,由那裡徑送印刷局的,等到我看見時,已在印釘成書之後了。
所謂“社員”,也并無明确的界限,最初的撰稿者,所餘早已無多,中途出現的人,則在中途忽來忽去。
因為《語絲》是又有愛登碰壁人物的牢騷的習氣的,所以最初出陣,尚無用武之地的人,或本在别一團體,而發生意見,借此反攻的人,也每和《語絲》暫時發生關系,待到功成名遂,當然也就淡漠起來。
至于因環境改變,意見分歧而去的,那自然尤為不少。
因此所謂“社員”者,便不能有明确的界限。
前年的方法,是隻要投稿幾次,無不刊載,此後便放心發稿,和舊社員一律待遇了。
但經舊的社員紹介,直接交到北新書局,刊出之前,為編輯者的眼睛所不能見者,也間或有之。
經我擔任了編輯之後,《語絲》的時運就很不濟了,受了一回政府的警告,遭了浙江當局的禁止,還招了創造社式“革命文學”家的拚命的圍攻。
警告的來由,我莫名其妙,有人說是因為一篇戲劇〔17〕;禁止的緣故也莫名其妙,有人說是因為登載了揭發複旦大學内幕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