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戶重騙私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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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年八月初三,連本利一百三十兩,一并完足。
禍因促歸,未寫受數、未繳原批。
不料,豪乘兩隙,捍捏告本縣。
縣官不理,隻是追銀。
小人冤不得申,奔台控告,乞憐申冤,銜恩無任! 郭爺将狀,從頭至尾,詳閱數次。
問曰:「你果借銀還銀,從實說來,我好斷理。
」劉知幾曰:「小的借銀經今五年,若是未還,豈得到今天不取?隻為當時事忙,未讨得受數,未取得借批,釀成此禍。
縣中朱爺一時被他瞞過,望老爺青天,代小的申得此冤,萬代感恩!」郭爺曰:「爾不要吊謊。
」劉曰:「小的吊謊,就該萬死。
」郭爺曰:「也憑不得爾,且把收監。
」禁子帶劉入監去了。
郭爺即吩咐承發房寫下一紙拿強盜窩主牌票,說道:「本府已拿得劫人強盜周同、蔣異,供得窩主系浦成三十九都曾節,金銀财物,悉藏曾家。
仰該縣速拘犯人,連贓解府聽審。
承差捕盜遊信。
」遊信當堂領得此牌,就帶三四跟随徑到縣堂下了公文。
朱大尹看了來文,說道:「曾節原是富戶,怎麼幹這勾當?莫非這人果反?前日劉知幾一場公事,卻不是我誤他?」乃即發縣差兩個,同府差四五人執票徑到曾節家中。
遊信問曰:「誰是曾節?」曾節答曰:「小老便是。
」遊信取出鐵鍊,登時鎖了。
曾節不知來頭,乃曰:「愚老平昔無事幹犯府上,長官何事鎖我?」遊信取出牌來,望曾節面上一擲。
曾節取牌一看,見是強盜扳他窩主,乃對公差曰:「這是白日黑天!但官差吏差,來人不差。
」即整酒款待,府差每人打發一兩縣差每人三錢。
即收拾家中生放銀兩及流水逐日帳簿,同差人徑赴縣中。
知縣發牌,起解入府。
遊信進館禀曰:「拿得窩主犯人到了。
」郭爺叫帶他入來。
郭爺一見曾節,連說:「好個窩主!看此人橫惡,不消三推六問,取贓上來,驗過便是。
」曾節哭訴曰:「小的銀雖有數兩,卻是自已經營得的。
原有流水簿兩扇記載逐日出入,并無絲毫外來之财。
望老爺觀簿,便知端的。
」郭爺曰:「拿上簿來。
」先觀出簿,從頭詳查。
隻見一行載道:「癸酉年八月十一日,劉知幾解糧上京,借去紋銀一百兩正作盤纏,憑中葉文。
」又觀入簿,尋至内中一行,又載道:「甲戌年八月初三日,收劉知幾本利文銀一百三十兩,大小六錠,知幾自交無中。
」郭爺觀罷,将簿發與曾節,叫手下取粗闆過來,将節打下二十。
打到十五,曾節忍痛不過,喊曰:「小的委實不是窩主,爺爺忍把屈棒打死良民!」郭爺曰:「你不是窩主?」叫禁子取前日那強盜來對辭。
禁子取得劉知幾來到,曾節見了知幾,便問曰:「爾是強盜,爾自承當。
何得妄扳我做窩主?」知幾曰:「爾不是窩主,怎麼昔年還了你一百三十兩銀子,爾平白在朱爺處結告,更與我取?」曾節曰:「那時有借無還,我來告爾。
」郭爺曰:「這個老畜生,一發該死。
爾那出入簿,俱載明白,何得昧心騙人?本該重打,看爾老面,罪卻不饒。
」曾節情知理虧,低頭畫招。
郭爺笑曰:「這刁老畜生,我若不把窩主扳爾,殺死爾也不認。
」即援筆判曰: 為富不仁,見憎于陽虎。
取之有道,不犯乎明條。
執故□而重征。
欲以一手掩人雙目。
特無憑而勒算,将為愚人可以術籠。
曾借劉還,取予自當。
券存再騙,财利迷心。
據出入簿,曾節不合,乘機構釁還兩次債。
劉豈肯畏法從奸?利銀三十兩,給斷還劉以懲曾之科騙。
罰谷五十石,交納上官,以儆曾之橫豪。
縣官朦胧不決,罰米七石。
知幾冤恨得伸,釋之甯室。
禍因促歸,未寫受數、未繳原批。
不料,豪乘兩隙,捍捏告本縣。
縣官不理,隻是追銀。
小人冤不得申,奔台控告,乞憐申冤,銜恩無任! 郭爺将狀,從頭至尾,詳閱數次。
問曰:「你果借銀還銀,從實說來,我好斷理。
」劉知幾曰:「小的借銀經今五年,若是未還,豈得到今天不取?隻為當時事忙,未讨得受數,未取得借批,釀成此禍。
縣中朱爺一時被他瞞過,望老爺青天,代小的申得此冤,萬代感恩!」郭爺曰:「爾不要吊謊。
」劉曰:「小的吊謊,就該萬死。
」郭爺曰:「也憑不得爾,且把收監。
」禁子帶劉入監去了。
郭爺即吩咐承發房寫下一紙拿強盜窩主牌票,說道:「本府已拿得劫人強盜周同、蔣異,供得窩主系浦成三十九都曾節,金銀财物,悉藏曾家。
仰該縣速拘犯人,連贓解府聽審。
承差捕盜遊信。
」遊信當堂領得此牌,就帶三四跟随徑到縣堂下了公文。
朱大尹看了來文,說道:「曾節原是富戶,怎麼幹這勾當?莫非這人果反?前日劉知幾一場公事,卻不是我誤他?」乃即發縣差兩個,同府差四五人執票徑到曾節家中。
遊信問曰:「誰是曾節?」曾節答曰:「小老便是。
」遊信取出鐵鍊,登時鎖了。
曾節不知來頭,乃曰:「愚老平昔無事幹犯府上,長官何事鎖我?」遊信取出牌來,望曾節面上一擲。
曾節取牌一看,見是強盜扳他窩主,乃對公差曰:「這是白日黑天!但官差吏差,來人不差。
」即整酒款待,府差每人打發一兩縣差每人三錢。
即收拾家中生放銀兩及流水逐日帳簿,同差人徑赴縣中。
知縣發牌,起解入府。
遊信進館禀曰:「拿得窩主犯人到了。
」郭爺叫帶他入來。
郭爺一見曾節,連說:「好個窩主!看此人橫惡,不消三推六問,取贓上來,驗過便是。
」曾節哭訴曰:「小的銀雖有數兩,卻是自已經營得的。
原有流水簿兩扇記載逐日出入,并無絲毫外來之财。
望老爺觀簿,便知端的。
」郭爺曰:「拿上簿來。
」先觀出簿,從頭詳查。
隻見一行載道:「癸酉年八月十一日,劉知幾解糧上京,借去紋銀一百兩正作盤纏,憑中葉文。
」又觀入簿,尋至内中一行,又載道:「甲戌年八月初三日,收劉知幾本利文銀一百三十兩,大小六錠,知幾自交無中。
」郭爺觀罷,将簿發與曾節,叫手下取粗闆過來,将節打下二十。
打到十五,曾節忍痛不過,喊曰:「小的委實不是窩主,爺爺忍把屈棒打死良民!」郭爺曰:「你不是窩主?」叫禁子取前日那強盜來對辭。
禁子取得劉知幾來到,曾節見了知幾,便問曰:「爾是強盜,爾自承當。
何得妄扳我做窩主?」知幾曰:「爾不是窩主,怎麼昔年還了你一百三十兩銀子,爾平白在朱爺處結告,更與我取?」曾節曰:「那時有借無還,我來告爾。
」郭爺曰:「這個老畜生,一發該死。
爾那出入簿,俱載明白,何得昧心騙人?本該重打,看爾老面,罪卻不饒。
」曾節情知理虧,低頭畫招。
郭爺笑曰:「這刁老畜生,我若不把窩主扳爾,殺死爾也不認。
」即援筆判曰: 為富不仁,見憎于陽虎。
取之有道,不犯乎明條。
執故□而重征。
欲以一手掩人雙目。
特無憑而勒算,将為愚人可以術籠。
曾借劉還,取予自當。
券存再騙,财利迷心。
據出入簿,曾節不合,乘機構釁還兩次債。
劉豈肯畏法從奸?利銀三十兩,給斷還劉以懲曾之科騙。
罰谷五十石,交納上官,以儆曾之橫豪。
縣官朦胧不決,罰米七石。
知幾冤恨得伸,釋之甯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