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一·傳志之屬下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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颀颀,才無不可。
實川畝之,終古瀉鹵。
黍稷薿薿,有萬斯畝。
曷不虎符?藏于茲土。
○歸有光-寒花葬志 婢,魏孺人媵也。
嘉靖丁酉五月四日死,葬虛丘。
事我而不卒,命也夫! 婢初媵時,年十歲,垂雙鬟曳,深綠布裳。
一日天寒,熱火煮葧荠熟,婢削之盈瓯。
餘人自外,取食之,婢持去不與,魏孺人笑之。
孺人每令婢倚幾旁飯,即飯,目眶冉冉動,孺人又指餘以為笑。
回思是時,奄忽便已十年。
籲!可悲也已! ○歸有光-左副都禦史李公行狀 曾祖茂。
祖聰,贈通議大夫、都察院左副都禦史。
父玉,贈承德郎、吏部驗封司主事,再贈奉政大夫、吏部驗封司郎中,三贈通議大夫、都察院左副都禦史。
公諱憲卿,字廉甫。
世居蘇州昆山之羅巷村,以耕農為業,通議始人居縣城。
獨生公一子,令從博士學。
山陰蕭禦史鳴鳳奇其姿貌,曰:“是子他日必貴,吾無事閱其卷矣。
”先輩吳中英有知人鑒,每稱之以為瑚琏之器。
公雅自修饬,好交名俊,視庸輩不屑也。
舉應天鄉試,試禮部,不第。
丁通議憂。
服阕,再試中式,賜進士出身。
明年,選南京吏部驗封司主事,曆遷郎中。
吏在司者,莫不懷其恩。
居九年,冢宰鄞聞公、奉新宋公,皆當世名卿,鹹賞識之。
升江西布政司左參議。
江右田土不相懸,而稅人多寡殊絕。
如南昌、新建二縣,僅百裡,多山湖,稅糧十六萬。
廣信縣六,贛州縣十,糧皆六萬。
南安四縣,糧二萬。
三郡二十縣之糧,不及兩縣。
巡撫傅都禦史議均之。
公在糧儲道為法均派折衷,最為簡易。
蓋國初以次削平僭僞,田賦往往因其舊貫。
論者謂蘇州田不及淮安半,而吳賦十倍淮陰;松江二縣,糧與畿内八府百十七縣埒,其不均如此。
吳郡異時嘗均田,而均止于一郡,且破壞兩稅,陰有增羨,民病之。
不若江右之善,而惜不及行也。
升山東按察司副使,兵備臨清。
先是,虜薄京城,又數聲言從井陉口人掠臨清。
臨清绾漕道,商賈所湊,人情框懼,公處之宴然。
或為公地,欲移任。
公曰:“讵至于此?”境上屯兵數萬,調度有方,虜亦竟不至。
師尚诏反河南,至五河,兵敗散,獨與數騎走莘縣,擒獲之。
在鎮三年,商民稱其簡靜。
瓯甯李尚書自吏部罷還,所過頗懈慢。
公勞送,禮有加。
李公甚喜,歎曰:“李君非世人情,吾因以是識其人。
”會召還,即日薦升湖廣布政司右參政。
景王封在漢東,未之國,诏命德安造王府,公董其役。
又以承天修棱恩殿,升河南按察司按察使。
受命四月,尋擢巡撫湖廣、右佥都禦史。
奏水災,乞蠲貸,親行鄂渚、雲夢間拊循之。
東南用兵禦日本,軍府檄至,調保靖、容美、桑植、麻寮、鎮溪、大剌土兵三萬二千,所過牢廪無缺。
公因奏,土司各有分守,兵不可多調,且無益,徒縻糧廪。
其後土兵還,辄掠内地人口,公檄所至搜閱,悉送歸鄉裡。
顯陵大水,沖壞二紅門黃河便橋,而故邸龍飛、慶雲宮殿多隳撓,奏加修理,建立元祐宮碑亭。
是時奉天殿災,敕命大臣開府江陵,總督湖廣、川貴,采辦大木。
工部劉侍郎方受命,以憂去。
上特旨升公左副都禦史,代其任。
先是,天子稽古制,建九廟,而西苑穆清之居,歲有興造,頗寫蜀、荊之材。
公至,則近水無複峻幹,乃行巴、庸、僰道,轉荊、嶽,至東南川,往來督責,鈎之荒裔中,于是萬山之木稍出。
然帝室紫宮,舊制瑰瑰,于永樂金柱,圍長終不能合。
公奏言:“臣督率郎中張國珍、李佑,副使張正和、盧孝達,各該守巡。
參政遊震得、副使周鎬、佥事于錦,先後深人永順、卯峒、梭梭江;參政徐霈、佥事崔都人容美;副使黃宗器人施州、金峒;參政靳學顔人永甯、迤東、蘭州、儒溪;副使劉斯潔人黎州、天全、建昌;董策人烏蒙;參政缪文龍人播州、真州、酉陽;佥事吳仲禮入永甯、迤西、落洪、班鸠井、鎮雄;程嗣功人龍州;參政張定人銅仁、省溪;參議王重光人赤水、猴峒;佥事顧炳人思南、潮底;汪集人永甯、順崖;而湖廣巡撫、右佥都禦史趙炳然、巡按禦史吳百朋,各先後親曆荊、嶽、辰、常;四川巡撫、右副都禦史黃光昇,曆叙、馬、重、夔;巡按禦史郭民敬曆邛、雅;貴州巡撫、右副都禦史高翀,曆思、石、鎮、黎;巡按禦史朱賢,曆永甯、赤水;臣自趨涪州,六月,上泸、叙。
而巨材所生,必于深林窮壑、崇岡絕箐、人迹不到之地,經數百年而後至合抱,又鮮不空灌。
昔尚書宋禮及近時尚書樊繼祖、侍郎潘鑒,采得逾尋丈者數株而已。
今三省見采丈圍以上楠衫二千馀,丈四五以上亦一百一十七,視前亦已超絕矣。
第所派長巨非常,故圍圓難合。
臣奉命初,恐搜索未遍,今則深入窮搜,知不可得,而先年營建,亦必别有所處。
伏望皇上敕下該部計議,量材取用,庶臣等專心采辦,而大工早集矣。
”上允其奏,命求其次者。
其後木亦益出,自江、淮至于京師,箔筏相接。
而天子猶以皇祖時殿災,後十年始成,今未六七載,欲待得巨材。
故建殿未有期,而西工驟興,漕下之木,多取以為用。
三省吏民,暴露三年,無有休息期。
大臣以為言,天子亦自憐之,将作大匠又能規削膠附,極般、爾之巧,而見材度已足用。
公懇乞興工罷采,以休荊、蜀民,使者相望于道,詞旨甚哀。
而工部大臣力任其事,天子從之,考蔔、興工有日矣。
其後漕數比先所下多有奇羨,凡得木一萬一千二百八十九章。
公上最,推功于三巡撫,下至小官,莫不錄其勞。
今不載,獨載其所奏兩司涉曆采取之地。
曰:“四川守、巡,督儒溪之木,播州之木,建昌、天全之木,鎮雄、烏蒙之木,龍州、蔺州之木;湖廣督容美之木,施州之木,永順、卯峒之木,靖州之木,及督行湖南購木于九嶷,荊南購木于陝西階州,武昌、漢陽、黃州購木于施州、永順;貴州則于赤水、猴峒、思南、潮底、永甯、順崖,其南出雲南金沙江雲。
”大抵荊、楚雖廣,山木少,采伐險遠,必俟雨水而出。
而施州石坡亂灘,迂回千裡。
貴陽窮險,山嶺深峭,由川辰大河以達城陵矶。
蜀山懸隔千裡,排岩批谷,灘急漩險,經時曆月,始達會河。
而吏民冒犯瘴毒,林木蒙籠,與虺蛇虎豹錯行。
萬人邪許,摧軋崩崒,鳥獸哀鳴,震天岌地。
蓋出人百蠻之中,窮南紀之地,其艱如此,故附著之,俾後有考焉。
昔稱雍州南山檀柘,而天水隴西多材木,故叢台、阿房、建章、朝陽之作,皆因其所有。
金源氏營汴新宮,采青峰山巨木,猶以為漢、唐之所不能緻。
公乃獲之山童木遁之時,發天地之藏,助成國家億萬年之丕圖,其勤至矣。
是歲冬,征還内台。
明年,考察天下官。
已而病作,請告。
病益侵,乞還鄉。
天子許之。
行至東平安山驿而薨,嘉靖四十一年四月乙亥也,年五十有七。
公仕宦二十馀年,未嘗一日居家。
山東獲賊,湖廣營建,東南平倭,累有白金文绮之賜。
而提督采運之擢,旨從中下,蓋上所自簡也。
祖、考、妣,皆受诰贈。
母杜氏,封太淑人。
所之官,必迎養,世以為榮。
公事太淑人孝謹,每巡行,日遣人問安;還,辄拜堂下。
太淑人茹素,公跽以請者數,太淑人不得已,為之進羞膳。
平生未嘗言人過,其所敬愛,與之甚親;至其所不屑,然亦無所假借。
在江陵,有所使吏遲至,公問其故。
言方食市肆中,又無馬騎。
故事:台所使吏,廪食與馬,為荊州奪之。
公曰:“彼少年欲立名耳。
”竟不複問。
周太仆還自滇南,公不出候,蓋不知也。
周,公鄉裡前輩,以禮相責诮,公置酒仲宣樓,深自遜謝而已。
為人美姿容,自少衣服鮮好,及貴,益稱其志。
至京師,大學士嚴公迎謂之曰:“公不獨才望逾人,豐采亦足羽儀朝廷矣。
”所居官,廉潔不苛。
采辦銀無慮數百萬,先時堆積堂中,公絕不使人台門,第貯荊州府。
募召商胡,嘗購過當,人皆懷之。
故總督三年,地窮邊裔,而民、虜不驚,以是為難。
是歲,奉天殿文武樓告成,上制名曰皇極殿,門曰皇極門;而西宮亦不日而就。
天子方加恩臣下,叙任事者之勞績,而公不逮矣。
娶顧氏,封淑人。
子男五:延植,國子生;延節、延芳、延英、延實,縣學生。
女四:适孟紹顔、管夢周、王世訓;其一尚幼。
孫男七:世彥,官生;世良、世顯、世達;馀未名。
孫女六。
餘與公少相知,諸子來請撰述,因就其家,得所遺文字,參以所見聞,稍加論次,上之史館。
謹狀。
○歸有光-先妣事略 先妣周孺人,弘治元年二月十一日生。
年十六,來歸。
逾年,生女淑靜。
淑靜者,大姊也。
期而生有光。
又期而生女、子,殇一人,期而不育者一人。
又逾年,生有尚,妊十二月。
逾年,生淑順。
一歲,又生有功。
有功之生也,孺人比乳他子加健,然數颦蹙顧諸婢曰:“吾為多子苦。
”老妪以杯水盛二螺進,曰:“飲此,後妊不數矣。
”孺人舉之盡,喑不能言。
正德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孺人卒。
諸兒見家人泣,則随之泣,然猶以為母寝也。
傷哉!于是家人延畫工畫,出二子,命之曰:“鼻以上畫有光,鼻以下畫大姊。
”以二子肖母也。
孺人諱桂。
外曾祖諱明,外祖諱行,太學生。
母何氏。
世居吳家橋,去縣城東南三十裡。
由千墩浦而南,直橋并小港以東,居人環聚,盡周氏也。
外祖與其三兄皆以資雄,敦尚簡實,與人句々說村中語,見子弟甥侄,無不愛。
孺人之吳家橋,則治木綿;人城,則緝纑燈火熒熒,每至夜分。
外祖不二日使人問遺。
孺人不憂米鹽,乃勞苦若不謀夕。
冬月爐火炭屑,使婢子為團,累累暴階下。
室靡棄物,家無閑人。
兒女大者攀衣,小者乳抱,手中紉綴不辍,戶内灑然。
遇僮奴有恩,雖至棰楚,皆不忍有後言。
吳家橋歲緻魚蟹餅餌,率人人得食。
家中人聞吳家橋人至,皆喜。
有光七歲,與從兄有嘉入學。
每陰風細雨,從兄辄留;有光意戀戀,不得留也。
孺人中夜覺寝,促有光暗誦《孝經》;即熟讀,無一字龃龉,乃喜。
孺人卒,母何孺人亦卒。
周氏家有羊狗之疴,舅母卒,四姨歸顧氏又卒,死三十人而定,惟外祖與二舅存。
孺人死十一年,大姊歸王三接,孺人所許聘者也。
十二年,有光補學官弟子,十六年而有婦,孺人所聘者也。
期而抱女,撫愛之,益念孺人。
中夜與其婦泣,追惟一二,仿佛如昨,馀則茫然矣。
世乃有無母之人!天乎,痛哉! ○歸有光-歸氏二孝子傳 歸氏二孝子,予既列之家乘矣,以其行之卓而身微賤,獨其宗親鄰裡知之,于是思以廣其傳焉。
孝子諱钺,字汝威。
早喪母,父更娶後妻,生子,孝子由是失愛。
父提孝子,辄索大杖與之,曰:“毋徒手,傷乃力也。
”家貧,食不足以贍。
炊将熟,即諓々罪過孝子。
父大怒,逐之,于是母子得以飽食。
孝子數困,匍匐道中。
比歸,父母相與言曰:“有子不居家,在外作賊耳。
”又複杖之,屢瀕于死。
方孝子依依戶外,欲人不敢,俯首竊淚下,鄰裡莫不憐也。
父卒,母獨與其子居,孝子擯不見。
因販鹽市中,時私其弟,問母飲食,緻甘鮮焉。
正德庚午,大饑,母不能自活。
孝子往,涕泣奉迎。
母内自慚,終感孝子誠懇,從之。
孝子得食,先母、弟而已有饑色。
弟尋死,終身怡然。
孝子少饑餓,面黃而體瘠小,族人呼為菜大人。
嘉靖壬辰,孝子钺無疾而卒。
孝子既老且死,終不言其後母事也。
繡,字華伯,孝子之族子,亦販鹽以養母。
已又坐市舍中賣麻,與弟紋、緯友愛無間。
緯以事坐系,華伯力為營救。
緯又不自檢,犯者數四。
華伯所轉賣者,計常終歲無他故,才給蔬食,一經吏卒過門辄耗,終始無愠容。
華伯妻朱氏,每制衣,必三襲,令兄弟均平。
曰:“二叔無室,豈可使君獨被完潔耶?”叔某亡,妻有遺子,撫愛之如己出。
然華伯,人見之以為市人也。
贊曰:二孝子出沒市販之間,生平不識《詩》、《書》,而能以純懿之行,自饬于無人之地,遭罹屯變,無恒産以自潤而不困折,斯亦難矣!華伯夫婦如鼓瑟,汝威卒變頑嚚,考其終,皆有以自達。
由是言之,士之獨行而憂寡和者,視此可愧也! ○歸有光-陶節婦傳 陶節婦方氏,昆山人陶子舸之妻。
歸陶氏期年,而子舸死。
婦悲哀欲自經。
或責以姑在,因俯默久之,遂不複言死,而事姑日謹。
姑亦寡居,同處一室,夜則同衾而寝,姑、婦相憐甚,然欲死其夫,不能一日忘也。
為子舸蔔葬地,名清水灣,術者言其不利。
婦曰:“清水名美,何為不可以葬?”時夫弟之西山買石,議獨為子舸穴。
婦即自買磚穴其旁。
已而姑病,痢六十馀日,晝夜不去側。
時尚秋暑,穢不可,聞,常取中裙、廁窬自浣灑之,家人有顧而吐。
婦曰:“果臭耶?吾日在側,誠不自覺。
”然聞病人溺臭可得生,因自喜。
及姑病日殆,度不可起,先悲哭不食者五日。
姑死,含殓畢。
先是,子舸兄弟三人,仲弟子舫亦前死,尚有少弟。
于是諸婦在喪次,子舫妻言:“姑亡,不知所以為身計。
”婦曰:“吾與若,易處耳。
獨小嬸共叔主祭,持陶氏門戶,歲月遙遙不可知,此可念也。
”因相向悲泣,頃之入室,屑金和水服之,不死。
欲投井,井口隘,不能下。
夜二鼓,呼小婢随行,至舍西,绐婢還,自投水。
水淺,乍沉乍浮,月明中,婢從草間望見之。
既死,家人得其屍,以面沒水,色如生,兩手持茭根,牢甚不可解。
婦年十八嫁子舸,十九喪夫。
事姑九年,而與其姑同日死。
卒葬之清水灣,在縣南千墩浦上。
贊曰:婦以從夫為義,假令節婦遂從子舸死,而世猶将賢之。
獨濡忍以俟其母之終,其誠孝概之于古人,何愧哉!初,婦父玉崗為蕲水令,将之官,時子舸已病,蔔嫁之大吉,遂歸焉。
人特以婦為不幸,卒其所成,為門戶之光,豈非所謂吉祥者耶?
實川畝之,終古瀉鹵。
黍稷薿薿,有萬斯畝。
曷不虎符?藏于茲土。
○歸有光-寒花葬志 婢,魏孺人媵也。
嘉靖丁酉五月四日死,葬虛丘。
事我而不卒,命也夫! 婢初媵時,年十歲,垂雙鬟曳,深綠布裳。
一日天寒,熱火煮葧荠熟,婢削之盈瓯。
餘人自外,取食之,婢持去不與,魏孺人笑之。
孺人每令婢倚幾旁飯,即飯,目眶冉冉動,孺人又指餘以為笑。
回思是時,奄忽便已十年。
籲!可悲也已! ○歸有光-左副都禦史李公行狀 曾祖茂。
祖聰,贈通議大夫、都察院左副都禦史。
父玉,贈承德郎、吏部驗封司主事,再贈奉政大夫、吏部驗封司郎中,三贈通議大夫、都察院左副都禦史。
公諱憲卿,字廉甫。
世居蘇州昆山之羅巷村,以耕農為業,通議始人居縣城。
獨生公一子,令從博士學。
山陰蕭禦史鳴鳳奇其姿貌,曰:“是子他日必貴,吾無事閱其卷矣。
”先輩吳中英有知人鑒,每稱之以為瑚琏之器。
公雅自修饬,好交名俊,視庸輩不屑也。
舉應天鄉試,試禮部,不第。
丁通議憂。
服阕,再試中式,賜進士出身。
明年,選南京吏部驗封司主事,曆遷郎中。
吏在司者,莫不懷其恩。
居九年,冢宰鄞聞公、奉新宋公,皆當世名卿,鹹賞識之。
升江西布政司左參議。
江右田土不相懸,而稅人多寡殊絕。
如南昌、新建二縣,僅百裡,多山湖,稅糧十六萬。
廣信縣六,贛州縣十,糧皆六萬。
南安四縣,糧二萬。
三郡二十縣之糧,不及兩縣。
巡撫傅都禦史議均之。
公在糧儲道為法均派折衷,最為簡易。
蓋國初以次削平僭僞,田賦往往因其舊貫。
論者謂蘇州田不及淮安半,而吳賦十倍淮陰;松江二縣,糧與畿内八府百十七縣埒,其不均如此。
吳郡異時嘗均田,而均止于一郡,且破壞兩稅,陰有增羨,民病之。
不若江右之善,而惜不及行也。
升山東按察司副使,兵備臨清。
先是,虜薄京城,又數聲言從井陉口人掠臨清。
臨清绾漕道,商賈所湊,人情框懼,公處之宴然。
或為公地,欲移任。
公曰:“讵至于此?”境上屯兵數萬,調度有方,虜亦竟不至。
師尚诏反河南,至五河,兵敗散,獨與數騎走莘縣,擒獲之。
在鎮三年,商民稱其簡靜。
瓯甯李尚書自吏部罷還,所過頗懈慢。
公勞送,禮有加。
李公甚喜,歎曰:“李君非世人情,吾因以是識其人。
”會召還,即日薦升湖廣布政司右參政。
景王封在漢東,未之國,诏命德安造王府,公董其役。
又以承天修棱恩殿,升河南按察司按察使。
受命四月,尋擢巡撫湖廣、右佥都禦史。
奏水災,乞蠲貸,親行鄂渚、雲夢間拊循之。
東南用兵禦日本,軍府檄至,調保靖、容美、桑植、麻寮、鎮溪、大剌土兵三萬二千,所過牢廪無缺。
公因奏,土司各有分守,兵不可多調,且無益,徒縻糧廪。
其後土兵還,辄掠内地人口,公檄所至搜閱,悉送歸鄉裡。
顯陵大水,沖壞二紅門黃河便橋,而故邸龍飛、慶雲宮殿多隳撓,奏加修理,建立元祐宮碑亭。
是時奉天殿災,敕命大臣開府江陵,總督湖廣、川貴,采辦大木。
工部劉侍郎方受命,以憂去。
上特旨升公左副都禦史,代其任。
先是,天子稽古制,建九廟,而西苑穆清之居,歲有興造,頗寫蜀、荊之材。
公至,則近水無複峻幹,乃行巴、庸、僰道,轉荊、嶽,至東南川,往來督責,鈎之荒裔中,于是萬山之木稍出。
然帝室紫宮,舊制瑰瑰,于永樂金柱,圍長終不能合。
公奏言:“臣督率郎中張國珍、李佑,副使張正和、盧孝達,各該守巡。
參政遊震得、副使周鎬、佥事于錦,先後深人永順、卯峒、梭梭江;參政徐霈、佥事崔都人容美;副使黃宗器人施州、金峒;參政靳學顔人永甯、迤東、蘭州、儒溪;副使劉斯潔人黎州、天全、建昌;董策人烏蒙;參政缪文龍人播州、真州、酉陽;佥事吳仲禮入永甯、迤西、落洪、班鸠井、鎮雄;程嗣功人龍州;參政張定人銅仁、省溪;參議王重光人赤水、猴峒;佥事顧炳人思南、潮底;汪集人永甯、順崖;而湖廣巡撫、右佥都禦史趙炳然、巡按禦史吳百朋,各先後親曆荊、嶽、辰、常;四川巡撫、右副都禦史黃光昇,曆叙、馬、重、夔;巡按禦史郭民敬曆邛、雅;貴州巡撫、右副都禦史高翀,曆思、石、鎮、黎;巡按禦史朱賢,曆永甯、赤水;臣自趨涪州,六月,上泸、叙。
而巨材所生,必于深林窮壑、崇岡絕箐、人迹不到之地,經數百年而後至合抱,又鮮不空灌。
昔尚書宋禮及近時尚書樊繼祖、侍郎潘鑒,采得逾尋丈者數株而已。
今三省見采丈圍以上楠衫二千馀,丈四五以上亦一百一十七,視前亦已超絕矣。
第所派長巨非常,故圍圓難合。
臣奉命初,恐搜索未遍,今則深入窮搜,知不可得,而先年營建,亦必别有所處。
伏望皇上敕下該部計議,量材取用,庶臣等專心采辦,而大工早集矣。
”上允其奏,命求其次者。
其後木亦益出,自江、淮至于京師,箔筏相接。
而天子猶以皇祖時殿災,後十年始成,今未六七載,欲待得巨材。
故建殿未有期,而西工驟興,漕下之木,多取以為用。
三省吏民,暴露三年,無有休息期。
大臣以為言,天子亦自憐之,将作大匠又能規削膠附,極般、爾之巧,而見材度已足用。
公懇乞興工罷采,以休荊、蜀民,使者相望于道,詞旨甚哀。
而工部大臣力任其事,天子從之,考蔔、興工有日矣。
其後漕數比先所下多有奇羨,凡得木一萬一千二百八十九章。
公上最,推功于三巡撫,下至小官,莫不錄其勞。
今不載,獨載其所奏兩司涉曆采取之地。
曰:“四川守、巡,督儒溪之木,播州之木,建昌、天全之木,鎮雄、烏蒙之木,龍州、蔺州之木;湖廣督容美之木,施州之木,永順、卯峒之木,靖州之木,及督行湖南購木于九嶷,荊南購木于陝西階州,武昌、漢陽、黃州購木于施州、永順;貴州則于赤水、猴峒、思南、潮底、永甯、順崖,其南出雲南金沙江雲。
”大抵荊、楚雖廣,山木少,采伐險遠,必俟雨水而出。
而施州石坡亂灘,迂回千裡。
貴陽窮險,山嶺深峭,由川辰大河以達城陵矶。
蜀山懸隔千裡,排岩批谷,灘急漩險,經時曆月,始達會河。
而吏民冒犯瘴毒,林木蒙籠,與虺蛇虎豹錯行。
萬人邪許,摧軋崩崒,鳥獸哀鳴,震天岌地。
蓋出人百蠻之中,窮南紀之地,其艱如此,故附著之,俾後有考焉。
昔稱雍州南山檀柘,而天水隴西多材木,故叢台、阿房、建章、朝陽之作,皆因其所有。
金源氏營汴新宮,采青峰山巨木,猶以為漢、唐之所不能緻。
公乃獲之山童木遁之時,發天地之藏,助成國家億萬年之丕圖,其勤至矣。
是歲冬,征還内台。
明年,考察天下官。
已而病作,請告。
病益侵,乞還鄉。
天子許之。
行至東平安山驿而薨,嘉靖四十一年四月乙亥也,年五十有七。
公仕宦二十馀年,未嘗一日居家。
山東獲賊,湖廣營建,東南平倭,累有白金文绮之賜。
而提督采運之擢,旨從中下,蓋上所自簡也。
祖、考、妣,皆受诰贈。
母杜氏,封太淑人。
所之官,必迎養,世以為榮。
公事太淑人孝謹,每巡行,日遣人問安;還,辄拜堂下。
太淑人茹素,公跽以請者數,太淑人不得已,為之進羞膳。
平生未嘗言人過,其所敬愛,與之甚親;至其所不屑,然亦無所假借。
在江陵,有所使吏遲至,公問其故。
言方食市肆中,又無馬騎。
故事:台所使吏,廪食與馬,為荊州奪之。
公曰:“彼少年欲立名耳。
”竟不複問。
周太仆還自滇南,公不出候,蓋不知也。
周,公鄉裡前輩,以禮相責诮,公置酒仲宣樓,深自遜謝而已。
為人美姿容,自少衣服鮮好,及貴,益稱其志。
至京師,大學士嚴公迎謂之曰:“公不獨才望逾人,豐采亦足羽儀朝廷矣。
”所居官,廉潔不苛。
采辦銀無慮數百萬,先時堆積堂中,公絕不使人台門,第貯荊州府。
募召商胡,嘗購過當,人皆懷之。
故總督三年,地窮邊裔,而民、虜不驚,以是為難。
是歲,奉天殿文武樓告成,上制名曰皇極殿,門曰皇極門;而西宮亦不日而就。
天子方加恩臣下,叙任事者之勞績,而公不逮矣。
娶顧氏,封淑人。
子男五:延植,國子生;延節、延芳、延英、延實,縣學生。
女四:适孟紹顔、管夢周、王世訓;其一尚幼。
孫男七:世彥,官生;世良、世顯、世達;馀未名。
孫女六。
餘與公少相知,諸子來請撰述,因就其家,得所遺文字,參以所見聞,稍加論次,上之史館。
謹狀。
○歸有光-先妣事略 先妣周孺人,弘治元年二月十一日生。
年十六,來歸。
逾年,生女淑靜。
淑靜者,大姊也。
期而生有光。
又期而生女、子,殇一人,期而不育者一人。
又逾年,生有尚,妊十二月。
逾年,生淑順。
一歲,又生有功。
有功之生也,孺人比乳他子加健,然數颦蹙顧諸婢曰:“吾為多子苦。
”老妪以杯水盛二螺進,曰:“飲此,後妊不數矣。
”孺人舉之盡,喑不能言。
正德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孺人卒。
諸兒見家人泣,則随之泣,然猶以為母寝也。
傷哉!于是家人延畫工畫,出二子,命之曰:“鼻以上畫有光,鼻以下畫大姊。
”以二子肖母也。
孺人諱桂。
外曾祖諱明,外祖諱行,太學生。
母何氏。
世居吳家橋,去縣城東南三十裡。
由千墩浦而南,直橋并小港以東,居人環聚,盡周氏也。
外祖與其三兄皆以資雄,敦尚簡實,與人句々說村中語,見子弟甥侄,無不愛。
孺人之吳家橋,則治木綿;人城,則緝纑燈火熒熒,每至夜分。
外祖不二日使人問遺。
孺人不憂米鹽,乃勞苦若不謀夕。
冬月爐火炭屑,使婢子為團,累累暴階下。
室靡棄物,家無閑人。
兒女大者攀衣,小者乳抱,手中紉綴不辍,戶内灑然。
遇僮奴有恩,雖至棰楚,皆不忍有後言。
吳家橋歲緻魚蟹餅餌,率人人得食。
家中人聞吳家橋人至,皆喜。
有光七歲,與從兄有嘉入學。
每陰風細雨,從兄辄留;有光意戀戀,不得留也。
孺人中夜覺寝,促有光暗誦《孝經》;即熟讀,無一字龃龉,乃喜。
孺人卒,母何孺人亦卒。
周氏家有羊狗之疴,舅母卒,四姨歸顧氏又卒,死三十人而定,惟外祖與二舅存。
孺人死十一年,大姊歸王三接,孺人所許聘者也。
十二年,有光補學官弟子,十六年而有婦,孺人所聘者也。
期而抱女,撫愛之,益念孺人。
中夜與其婦泣,追惟一二,仿佛如昨,馀則茫然矣。
世乃有無母之人!天乎,痛哉! ○歸有光-歸氏二孝子傳 歸氏二孝子,予既列之家乘矣,以其行之卓而身微賤,獨其宗親鄰裡知之,于是思以廣其傳焉。
孝子諱钺,字汝威。
早喪母,父更娶後妻,生子,孝子由是失愛。
父提孝子,辄索大杖與之,曰:“毋徒手,傷乃力也。
”家貧,食不足以贍。
炊将熟,即諓々罪過孝子。
父大怒,逐之,于是母子得以飽食。
孝子數困,匍匐道中。
比歸,父母相與言曰:“有子不居家,在外作賊耳。
”又複杖之,屢瀕于死。
方孝子依依戶外,欲人不敢,俯首竊淚下,鄰裡莫不憐也。
父卒,母獨與其子居,孝子擯不見。
因販鹽市中,時私其弟,問母飲食,緻甘鮮焉。
正德庚午,大饑,母不能自活。
孝子往,涕泣奉迎。
母内自慚,終感孝子誠懇,從之。
孝子得食,先母、弟而已有饑色。
弟尋死,終身怡然。
孝子少饑餓,面黃而體瘠小,族人呼為菜大人。
嘉靖壬辰,孝子钺無疾而卒。
孝子既老且死,終不言其後母事也。
繡,字華伯,孝子之族子,亦販鹽以養母。
已又坐市舍中賣麻,與弟紋、緯友愛無間。
緯以事坐系,華伯力為營救。
緯又不自檢,犯者數四。
華伯所轉賣者,計常終歲無他故,才給蔬食,一經吏卒過門辄耗,終始無愠容。
華伯妻朱氏,每制衣,必三襲,令兄弟均平。
曰:“二叔無室,豈可使君獨被完潔耶?”叔某亡,妻有遺子,撫愛之如己出。
然華伯,人見之以為市人也。
贊曰:二孝子出沒市販之間,生平不識《詩》、《書》,而能以純懿之行,自饬于無人之地,遭罹屯變,無恒産以自潤而不困折,斯亦難矣!華伯夫婦如鼓瑟,汝威卒變頑嚚,考其終,皆有以自達。
由是言之,士之獨行而憂寡和者,視此可愧也! ○歸有光-陶節婦傳 陶節婦方氏,昆山人陶子舸之妻。
歸陶氏期年,而子舸死。
婦悲哀欲自經。
或責以姑在,因俯默久之,遂不複言死,而事姑日謹。
姑亦寡居,同處一室,夜則同衾而寝,姑、婦相憐甚,然欲死其夫,不能一日忘也。
為子舸蔔葬地,名清水灣,術者言其不利。
婦曰:“清水名美,何為不可以葬?”時夫弟之西山買石,議獨為子舸穴。
婦即自買磚穴其旁。
已而姑病,痢六十馀日,晝夜不去側。
時尚秋暑,穢不可,聞,常取中裙、廁窬自浣灑之,家人有顧而吐。
婦曰:“果臭耶?吾日在側,誠不自覺。
”然聞病人溺臭可得生,因自喜。
及姑病日殆,度不可起,先悲哭不食者五日。
姑死,含殓畢。
先是,子舸兄弟三人,仲弟子舫亦前死,尚有少弟。
于是諸婦在喪次,子舫妻言:“姑亡,不知所以為身計。
”婦曰:“吾與若,易處耳。
獨小嬸共叔主祭,持陶氏門戶,歲月遙遙不可知,此可念也。
”因相向悲泣,頃之入室,屑金和水服之,不死。
欲投井,井口隘,不能下。
夜二鼓,呼小婢随行,至舍西,绐婢還,自投水。
水淺,乍沉乍浮,月明中,婢從草間望見之。
既死,家人得其屍,以面沒水,色如生,兩手持茭根,牢甚不可解。
婦年十八嫁子舸,十九喪夫。
事姑九年,而與其姑同日死。
卒葬之清水灣,在縣南千墩浦上。
贊曰:婦以從夫為義,假令節婦遂從子舸死,而世猶将賢之。
獨濡忍以俟其母之終,其誠孝概之于古人,何愧哉!初,婦父玉崗為蕲水令,将之官,時子舸已病,蔔嫁之大吉,遂歸焉。
人特以婦為不幸,卒其所成,為門戶之光,豈非所謂吉祥者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