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窗雨話·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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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奸賊,獨奈何使奸賊得竊忠良之号哉?誠折紛而定論,當據事以直書,亦觐揚陟降之善物也。

    本朝家法,炳如日星。

    仰惟我皇祖神宗顯皇帝建元良以系海寓之心,真慈夙注;我皇考光宗貞皇帝體先志而舒雲雨之澤,純孝丕彰。

    迨龍馭之上賓,肆沖人其缵緒,名正言順,猜忖曷庸。

    不意群奸巧于構疑也,疑梃擊,則托護東宮者進矣;疑紅丸,則援不嘗藥者進矣;疑移宮,則造為垂簾者進矣。

    總三案之奸兇,皆一堂之衣缽。

    将使皇祖、皇考抱疑不白,而朕躬亦幾陷于不孝,深用痛心。

    幸正論時聞,業已區分陟斥。

    猶慮遐方耳目,緣簧鼓而漸緻淪胥;來祀汗青,雜狐疑而罔知斷案。

    又以事曆三朝,或多挂漏,特降手谕,俾史臣仿《明倫大典》故事,将前後明旨、章奏編緝成書。

    其總裁、副總裁及纂修等各官,俱朕慎簡,自茲歲丙寅春正月開館纂修,迄今編成,爰定其名為《三朝要典》,以其專為三朝慈孝作也。

    斯編行且頒天下矣,朕複自序其首曰:嗟乎,小人之禍人國甚哉!指宮闱為攘功之地,則翼戴莫出其先;誣君父以不美之名,則定策肯居于後?且事極常而故張之,蹤本杳而故文之,或十餘年,或五六年,幾成蜩螗沸羹之世宙。

    藉非皇祖、皇考默牖朕衷,則真是真非,其何結局之有?當我世宗肅皇帝時,慮統嗣混而不得尊其親,故其書主于定大統;在朕今日慮貞邪淆而将不免于誣其親,故是書主于剖大疑。

    令天下萬世,睹是書而悟曰:前星立矣,藩封遣矣,即有風癫,立付市曹,于國本無恙也,其無容疑者一。

    鼎湖之悼,實慕緣孝,笃疾以慕深,孰得以一月天子,掩其為千秋聖人哉?其無容疑者二。

    茕疚集蓼,此何時也?遺言未往,封号在心,宮自當移,甯俟逼而後移?其無容疑者三。

    雖朕中興之業,不敢望與世宗媲美,或庶幾可免于戾乎?然朕覽斯編,愈惕然于陰陽消長之際也。

    方三案之鳴也,其時邪與正互猗,今心術各揭于青編,斷案亦章于白日,讵非陽長陰消之一會?第邪雖芟而能保無伏莽?正雖顯而能保無遺珠?萬一倚伏貞勝之幾,稍不審而至于誤用,将奚以為先德光繼?自今尚賴爾諸臣,靖乃志以佐澄清,竭股肱而襄祗,庶在天之靈,于茲降格,而斯編亦不徒托諸空言矣。

    是為序。

    天啟六年六月十九日。

    ”卷末則顧、黃、馮三序,而馮序中有雲:“不特可以繼《春秋》之絕筆,而并可以繹《孝經》之微言。

    何者?《春秋》,刑書也,其德為,其道為權,故讀之而亂臣賊子懼。

    《孝經》,生理也,其德為萃,其道為恒,故讀之而忠臣孝子感。

    ”尤為喪心病狂。

    嗚呼!門戶分而宵小遂得乘隙以肆其毒,盈庭聚訟,十餘年不休,口舌未幹,社稷亦已丘墟矣。

    可勝道哉! ◎官常 彭春洲明經(泰來)有絕句四首雲:“靈峰山是小蓬萊,天上将軍避寇來。

    戰艦如雲無用處,龍舟聽令奪标回。

    千尺風鸢上碧虛,放鸢軍賞頂車渠。

    可憐前日蒼黃際,不送圍城一紙書。

    珠江片月出雲西,多少人家掩面啼。

    玉帳寶刀生喜氣,素娥流照餅師妻。

    史書災異不無端,物禍人妖一例看。

    叵奈市兒工狡狯,沿街犬戴進賢冠。

    ”按:道光辛醜,粵東海氛不靖。

    夷兵退後,靖逆将軍住雨帽街鄧家祠,參贊大臣住觀音山蓬萊仙館,日以龍舟、紙鸢為樂,無恥者至有以美女媚之。

    第四首則專刺名器之濫,是時羊頭關内,羊胃騎都,六品功牌一紙,售洋錢六圓。

    明經此作,實詩史也。

    然猶曰一時變異耳,粵西逆寇之興,窮天下兵力,竭天下财賦,仰賴廟谟廣運,将帥成功。

    十餘年間,得以底定東南,雖西北一隅,尚煩天讨,而賊勢窮蹙,不難指日蕩平。

    惟宦途流品混雜,蘭艾同升,以餘耳聞目睹者,如由一布衣費百餘金報捐縣丞,薦牍一次則知縣,藍翎矣;二次則同知、直隸州,花翎矣;三次則知府矣;四次則監司且加至兩司銜頂矣。

    不特此也,地方官自方面至丞簿,或因挂誤,或經甄别,或犯六法之重,辄以軍營為開複地,彈章朝挂,軍營夕投,此方劾以貪婪,彼旋獎以清直。

    聖明在上,萬不敢稍涉欺朦,第一人之身,或毀或譽,一官之授,或升或降。

    加之捐輸費減,無人不官。

    即以現在一省論之,佐雜得優差、優缺一二年者,便捐升丞、倅矣;州、縣得優差、優缺一二年者,便捐升道、府矣。

    及時自效,豈乏賢能,但铨政既鮮添注之法,長官亦無位置之方,設鑽刺夤緣者虱其間,吏治安得不壞,風氣安得不偷耶?近日參劾章疏中,屢有不準投效各路軍營之請,封疆大吏,力挽頹波,似乎可以稍息。

    至饷糈仍亟,捐例難停。

    愚謂去其泰甚,莫若立止捐納道、府一條。

    查一歲之中,各省分發道、府者多不過三五員,以三五員約計之,即一歲十八省中多亦不過六七十員。

    此六七十員或半捐半保,或簽掣指留,尚不能平地樓台,全傾囊橐。

    現在捐數較從前十分之一二,即以一員五千金計之,統計六七十員,每年亦僅收三十餘萬金。

    江、浙為财賦重區,河之南北,山之左右,以及川、湖、閩、廣民力漸纾,厘金未撤,此數省中每年但須稍為節省,另籌一款,足抵一年所捐道、府銀數。

    況海關、鹽務,頗有赢餘,疆臣、監司受恩優渥,但能裒多益寡,不必居掊克之名,區區數十萬、百萬之費,亦何難料理哉?為政在人,苟能是,豈僅去捐納道、府之弊,即協饷、月饷、京饷,皆可從容挹注也。

    或曰:“子之說似矣,捐例勢不能盡停,獨斤斤争止道、府兩途;不禁延路之鄙歌,而專遏陽阿之高唱,可欤?”餘曰:“惡,是何言也!君子務其遠者、大者。

    道,觀察使也,刑名、錢谷,分布、按之權。

    府,方面也,察吏、安民,具表率之責。

    定例京職非膺京察截取,外吏非由大計卓薦,均不得與用。

    非其人,僚屬輕之,紳民侮之。

    古人譏屍位素餐,矧加以簋不饬耶?停其捐而人之視道、府重,視之重而丞、倅、牧、令必竭其心力,修其政事,期氵存跻其位以為榮。

    人皆可以為堯、舜,講學家空談也。

    人皆可以為道、府,吾斯之未能信矣。

    吳黃蓋為石城長,置兩掾,分主諸曹,教曰:“令長不德,徒以武功得官,不谙吏事。

    ”劉宋時淮西北長吏,悉叙勞人武夫,多無政術。

    嗣臨川王義欣請敕選部任得其人,庶不勞而治。

    以黃蓋之勳迹,尚謙抑未遑,以劉宋之偏隅,尚求材佐治。

    赫赫聖朝,居位者可勿長思遠慮乎?記乾隆三十九年吏部奏已革廣東龍川縣知縣汪承澍捐複原官一折,奉上谕:“汪承澍系汪由敦之子,汪由敦為國家得力大臣,朕每追念惋惜。

    今汪承澍因衙役徐海詐贓斃命,将白役張五一刑求誣服,所犯非但私罪,且以酷被劾,其情尤重。

    朕之惡酷吏,甚于惡貪官,貪官既永不叙用,豈酷吏轉可複令登進乎?且汪承澍今春在盤山接駕,業已查閱原案,使其尚可棄瑕錄用,朕彼時即可加恩,何待彼自行捐複?其案情具在,酷虐顯然,在外在内,俱難令其複行供職,豈能以汪由敦之故,廢公義而曲徇恩施?至汪承澍原拟杖流,論理本不應捐贖,彼時尚因念及伊父汪由敦,又以其母年老,特予矜憐,允從其請。

    朕辦理已未免失之姑息,此時再欲加恩,亦隻可令共捐一職銜,俾得頂戴榮身足矣,豈可複令重列仕途,贻害地方?又何以懲酷暴而肅吏治乎?吏部堂官前此為衍聖公孔昭煥奏請開複一案,辦理即屬錯誤,僅予傳旨申饬,理應稍知儆畏,何得複有此奏?汪由敦系舒赫德業師,今為汪承@@具奏,顯系周旋世誼,其餘衆堂官又從而随同瞻顧,吏部堂官着交都察院嚴加議處。

    至現在捐複人員,并著吏、兵二部查核,如有私罪,即奏明扣除,勿仔冒濫。

    等因。

    欽此!”嗚呼!一縣令耳,我高宗準理衡情,不憚反覆周詳,諄諄訓戒,所以整饬官常者良非淺鮮。

    有民責者,宜何如愧悚也哉! ◎曆代帝王廟祀 “大唐前修禮令。

    無祭先代帝王之文。

    禮部尚書許敬宗等奏:‘謹按《禮記·祭法》雲:“聖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人,以死勤事,以勞定國,能禦大災,能捍大患則祀之。

    ”其漢高祖祭法無文,但以前代迄今,多行秦、漢故事,始皇無道,所以棄之,漢祖典章,法垂于後。

    自隋以上,亦在初例。

    今請聿遵故實,三年一祭,以仲春之月。

    ’天寶六載正月,制:‘三皇置一廟,五帝置一廟,有司以時祭享。

    ’至七載五月,诏:‘三皇以前帝王,宜于京城内共置一廟,仍與三皇、五帝廟相近,以時緻祭天皇氏、地皇氏、人皇氏、有巢氏、燧人氏,其祭料及樂,請準三皇、五帝廟,以春秋二時享祭。

    曆代帝王肇迹之處,未有祠宇者,所在郡置一廟享祭,仍取當時将相德業可稱者二人配享。

    ’”此杜佑《通典》所載也。

    宋太祖诏修建先代帝王廟,自女娲至石晉高祖共四十人。

    是時吳、蜀未平,故六朝帝廟阙而不載。

    其中如秦始皇,以李斯、蒙恬配,廟在長安;魏武帝,以鐘繇、荀攸、程昱配,廟在相州;朱梁太祖,以劉、敬翔、葛從周、袁象先配,廟在河南府(詳《揮塵前錄》)。

    始皇暴虐無道之主,曹操乃漢賊臣,生前并無僞号稱尊,至朱溫則篡逆大憝,不知當日議禮諸臣,何以将其濫入祀典?明洪武六年建曆代帝王廟于南京,崇祀者三皇、五帝、夏禹、商湯、周文、武、漢高祖、漢世祖、隋高祖、唐高祖、唐太宗、宋太祖、元世祖,凡十九帝。

    已而罷周文王、隋、唐兩高祖之祀。

    嘉靖九年罷南京廟祀,另建曆代帝王廟于北京。

    二十四年又罷元世祖之祀。

    我大清世祖章皇帝定鼎燕京,因明代祀典,順治二年增祀遼太祖、金太祖、金世宗、元太祖、明太祖凡五帝。

    康熙六十一年聖祖谕旨凡帝王在位,除無道、被弑、亡國之主外,盡宜入廟崇祀。

    禮臣議增祀夏、商以來諸帝王一百四十三位。

    乾隆五十年高宗親詣廟祀,先敕大學士、九卿等更議增祀晉元帝以來二十五帝,撤去漢之桓、靈,并蒙禦制詩文,垂示中外。

    仰見瘅彰旌别,協公論于千秋矣。

     ◎夏桂洲 夏桂洲就逮,實緣嚴嵩修怨,代仇鸾草奏,讦夏納曾銑金,交關為利。

    夏抵通州,再疏訟冤,謂嵩靜盲庸違似共工,謙恭下士似王莽,奸巧弄權、父子專政似司馬懿。

    世宗已先入嵩谮,竟棄市。

    貴溪、分宜,蓋鄉人也。

    夏直率,嚴陰險。

    夏為先達,援嚴自代,辄以門客畜之。

    嵩始而謹事,繼而蓄怒,終而傾陷,雖奸邪狠毒,亦夏之有以召之矣。

    嘗閱《钤山堂集》,其與桂洲酬贈唱和之什,盈篇累幅。

    如“殿頭鹄立知元輔,親佐唐堯緻太平”,乃《和桂翁郊壇喜晴奉天殿捧诏》詩也;“商岩先夢說崧嶽,會生申乃祝少師”,《桂翁壽辰》詩也。

    至《贈桂洲作宗伯序》,以馬周之奏疏、蘇轼之文章,皆不足為桂洲道。

    撰《嚴州夏公祠碑》,以宋歐陽觀任綿州推官,為死獄求生,實生文忠公修為宋宗臣,比夏鼎之生桂洲,可謂推崇到極處。

    顧執筆如此,設心如彼,殆小人之所以為小人欤?餘曾讀《保孤記》,知桂洲死後,妾崔氏遺腹生一子,托趙金五護持,中更患難,至十五歲崔氏已卒,乃複歸于桂洲繼妻蘇夫人所。

    而吳學愚(春,桂洲婿)與夏少洲一書,極言保孤始末。

    少洲疑即桂洲從子主事克承,克承先削籍為民。

    遺孤名先承,從其序也。

    《明史》謂夏妾有身,妻忌而嫁之,當時未見《保孤記》耳。

    又記中附載:嘉靖二十六年十二月初五日陝西澄城縣界頭嶺山吼,至二十七日劈裂一半,東西移走三裡,南北移走五裡,分宜乘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