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窗雨話·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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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師,于荒肆中見有《晚村文集》數十葉,鼠齧蠹蝕,破碎不堪讀,惟答張考夫與魏方公兩書尚完備。
考夫者,楊園先生也,館留良家,故有“虛席以侍伊、洛臨講”語。
其與魏方公書則專論《南雷文案》者。
書雲:“惠示《南雷文案》,雨中無事,卒閱之。
其議論乖角,心術锲薄,觸目皆是,不止如尊意所指摘,僅《旦中》一首也。
《旦中志銘》固極無理,而莫甚于與李杲堂、陳介眉一書。
其意妄拟歐陽《論尹師魯墓志》之作,詞氣甚倨,俨然以古作者自居,教二生以古文之法及為志銘之義。
夫不論法與義,則愚不得而知,若猶是法也、義也,則某竊有詞矣。
凡銘之義,稱美而不稱惡,原與史法不同。
稱人之惡則傷仁,稱惡而以深文巧诋之,尤不仁之甚,然猶曰不沒其實雲爾。
未聞無其實而曲加之,可以不必然而故周内之,而猶曰古志銘之法當然也。
所引昌黎銘法為證,猶可笑。
李虛中、衛之玄、李于〔千〕之方術燒丹,其平生他無足傳,而實以好異死,法固不得而易也。
王适之謾婦翁,所以狀侯高之與适之負奇耳,如《史記》稱高祖賀錢萬,實不持一錢,豈為謗高祖哉?至柳子厚之志銘,則更不然。
子厚之黨叔文輩也,事關國史,其是非既不可移,而為子厚志,則此其一生之大事,又非細故瑣語之可隐而不必存者也。
然至今讀其文,淋漓悲痛,但緻歎于無推挽與排擠下石之人,蓋已深為之湔祓矣。
今謂旦中工揣測人情于容動色理之間,巧發奇中,不必純以其術。
試取此數語思之,其人品心術為君子乎?為小人乎?謂旦中之醫為下品,某不敢知;謂旦中之人品心術為小人,此某之所決不敢信也。
若太沖本意,止歎惜旦中馳騁于醫,而不及從事太沖之道,則亦但稱其因醫行而廢學,亦足以遣詞立說矣,何必深文巧诋之如此。
是昌黎一志而出于厚為君子,太沖一志而入旦中于小人,其居心厚薄何如也?乃欲以犭制獒之牙,拟觸邪之角哉?且昌黎立身爵然,未嘗與子厚同黨,故可以歎惜不諱。
若旦中之醫,則固太沖兄弟欲借其資力以存活,故從臾旦中提囊出行,其本末某所親見具悉。
今太沖書中亦明雲‘弟與晦木标榜而起矣’旦中果有過乎,則太沖者旦中之叔文也,使叔文而歎惜子厚,天下有不疾之者欤?又謂:‘甯波諸醫,肩背相望,旦中第多一番議論緣飾耳。
’太沖嘗遣其子名百家字正誼者(後托貴人為二子百家、百學援閩例,貴人偶誤記,納百家、正誼為二,今改百學名百家以應之,非昔之百家矣),納拜旦中之門學醫矣。
夫以旦中之術庸如此,其緣飾之狡狯又如此,旦中于太沖其歸依相知之厚也又如此,不知太沖當時何以不一救止之,而反标榜之,又使其子師事之,及其死也,乃從而掎摘之。
驅使于生時,而貶駁之身後,則前之标榜既失之僞,今之志銘又失之苛,恐太沖亦難自免此兩重公案也。
即‘身名就剝’句引歐陽銘張堯夫例,亦屬不倫。
歐陽所謂昧滅,歎年位之不竟其施也,太沖所雲,譏其不學太沖之道而抹扌殺之也。
旦中生平正志好義,才足有為,其大節磊落足傳者頗多,固不得以醫稱之,又豈遂為醫之所掩哉?世有竊陳、王之餘涎,掇雜流之枝語,簧鼓聾,建孔招顔,藉講院為竿牍之階,飾丹黃為翰苑之徑,一時為之哄然。
然而山鬼之技終窮,妖狐之霧必散。
此及所謂‘身名就剝’者耳。
旦中身無違道之行,口無非聖之言,其生也,人親之,其沒也,人惜之。
然則旦中之日雖短,而身名固未嘗剝也。
太沖雖欲以私意剝之,亦烏可得耶?夫德不如曾、史,功不如禹、稷,言不如遷、固,即曰身名就剝,然則太沖之必不如曾、史、禹、稷、遷、固,已萬萬可信也,日空長而名蚤剝,方自悲之不暇,而遑及悲旦中乎!所雲‘是是非非,一以古人為法,言有裁量,毀譽不淆’,古文之道,豈複有出于此。
然拔太沖之茅〔矛〕以刺其盾,其志銘中如降賊後遁者,授職僞府、賊敗慚死者,勸進賊庭、歸而伏誅者,概稱其忠節,而憤其曲殺,以國論之大,名教之重,逆迹之昭然,不難以其私昵也而曲出焉,一故人陰私之未必然者,則必鈎抉而曲入焉,是非毀譽淆乎?否乎?言之裁量謬乎?否乎?當道朱門,枉辭貢谀,纨銅臭,極口推尊,餘至麼{麻骨}嵬瑣,莫不為之滅瘢刮垢,粉飾标題,獨取此貧交死友,奮然伸其無稽之直筆,而且教于人曰此為古文之法、志銘之義當然也,世間不少明眼,有不為之胡盧掩鼻欤?太沖有雲:‘昔之學者,學道者也;今之學者,學罵者也。
’觀《南雷文案》一部,非學罵之巨子乎?罵人之罵而自好罵人,此楚圍之轉受﹃于慶封也。
夫罵焉而當,則曰懲曰戒;罵苟不當,則曰悖曰亂。
今以悖亂之罵,而橫加諸人,曰此古法也,豈惟古文之道亡,将生心害事,其為世道人心之禍,又豈小小者乎?旦中臨絕有句雲:‘明月岡頭人不見,青松樹下影相親。
’此幽清哀怨之音也,太沖改‘不見’為‘共見’,且訓之曰:‘形寄松下,神留明月。
神不可見,即堕鬼趣。
’夫使旦中之神共見于明月岡頭,真活鬼出跳矣。
旦中之句以鬼還鬼,道之正也。
如太沖言,即佛氏大地平沉有物不滅之說耳。
青天白晝,牽率而歸陰界,太沖之雲,無及正堕鬼趣乎?即‘不見’、‘共見’以詩家句眼字法而論,孰佳孰否,老于詩者皆能辨之。
此文義之失,又其小者矣。
飄風自南,青蠅滿棘,本不足與深辨,但念旦中疇昔周旋,今日深知而敢辨者,僅某一人而已。
若複闵默畏罪,是媚生貴而滅亡友也。
故欲直旦中之誣,則不得不破太沖之罔耳。
又念信旦中之審者,莫如賢叔侄兄弟,故敢唠叨及之。
至太沖所以緻憾旦中而必欲巧诋之死後,其說甚長,亦不欲盡發也。
昨吳孟舉兄亦深為歎惜,寄示此書。
後有續集《吾悔集》四卷,則此本猶有未全者。
謹納上,幸視至。
不宣。
”《南雷文》為黃黎洲(宗羲)著。
黎洲列蕺山門下,又為忠端之子,見賞于虞山錢牧齋,僞魯王監國時擢至副都禦史。
海上之變,不能一死塞責,迨塵氛靖後,聖祖如天之德,不複根究僞朝從亡諸人,黎洲乃俨然自居明之遺逸,草間苟活,年逾八旬,忠節兩字我不敢知也。
今所刊《南雷文定》,蓋晚年删定之本,如《高旦中墓志》等篇均削去不複存,或亦自知其短,冀身後之掩覆欤?江藩《漢學師承記》殿黎洲、甯人于八卷之末,而褒貶究未允當。
予之錄留良文,蓋欲後人知黎洲為人,亦不以人廢言之義也。
◎學而時習 “學而時習之”,何晏集解:“王肅曰:‘時者,以時誦習。
誦習以時,學無廢棄,所以悅怿。
’”皇侃疏引《白虎通》,雲:“學,覺也,悟也。
言用先王之道導人情性,使自覺悟而去非取是,積成君子之德。
時者,凡學有三時,一就人身中為時,二就年中為時,三就日中為時也。
一就身中時者,受學之道擇時為先,長則捍格,幼則昏迷;二就年中者,夫學随時氣,則受業易入;三就日中,前身中、年中二時而所學并日日修習,不暫廢也。
”李季可《松窗百說》雲:“所學者道,而道不可見,散而為事業,在學者時時習而行之,知其為善有益而非難,故悅。
時者,不欲盡拘以漸進之之意。
”按:朱子分先覺、後覺,而解時習如鳥數飛,似不若王氏等論切當也。
◎施全葛誠 宋小校施全刺秦桧不中死,人呼為施将軍。
明吳人葛誠以蕉扇招市人殺稅監參随,人呼為葛将軍。
◎謝表沈痛 明陳俶崇祯十五年拟《蠲賦清獄群臣謝表》,中雲:“民窮則盜起,為民清盜,而驅民于盜者更多;法玩則奸生,用法除奸,而借法行奸者益衆。
”語語沈痛,實能道出衰時弊政,不徒賞其文字之工也。
◎給暹羅檄谕 乾隆四十年秋間,廣東船商陳萬勝帶投暹羅國鄭昭文禀一件,内稱平定打馬部落,人衆投歸,内有滇省趙成章等十九名附商船送回,并情願合擊緬匪,乞賞給磺鐵炮位等語。
時大學士李公(侍堯)總督兩廣,據鄭昭所禀奏聞,并拟檄谕一道,意欲準其合擊緬匪。
奉上谕:“中國當此全盛之時,如果欲征剿緬甸,何必借助于海外小邦。
況撫馭外夷,亦自有道,若借其力翦滅叛蠻,彼必恃功而驕,久且效尤滋甚,更難駕馭。
此乃一定之理,李侍堯等蓋見未及此也。
現令軍機大臣代拟檄稿發去,李侍堯接到後,即照向例繕寫發往。
等因。
欽此!”自來借助外族,必有後患。
我高皇洞悉隐微,力持大體,實非臣下所能企及于萬一者。
附錄檄谕于後: 兩廣總督李為檄谕事:本閣部堂接閱來禀,并開列名單送回滇省兵丁十九名,具見小心恭順。
所請磺鐵铳仔,前經駁饬,今除铳仔一項,關系軍器,定例不準出洋,未便給發外,其需用硫磺鐵鍋,準照上年請買之數,聽爾買回,以示獎勵。
至所稱‘若以緬匪兇頑,罪在不赦,欲加天讨,昭願率兵合擊,但昭統攝初安,軍需缺乏,冒乞恩賜磺鐵铳仔,并懇據情呈奏’等語,所言已悉,但天朝統馭寰宇,中外一家,國富兵強,勢當全盛,前此平定準噶爾回部,西北拓地二萬餘裡,今因兩金川狼狽為奸,負恩抗拒,官兵征剿,現已搗其巢穴,大功指日告成,獻俘行賞,西南諸番部亦可永慶安全。
德威所布,遐迩莫不震攝。
至緬匪頑蠢負,甘棄生成之外,實為覆載所不容,亦屬貫盈所自取。
迩年因伸讨金川,遂将滇兵暫撤。
今策勳在迩,或閱一二年稍息士卒之力,再行厚集兵力,将緬匪一舉蕩平,此時自難預定。
若果欲掃除緬匪,則以百戰百勝之王師,奮勇直前,所向無敵,視攻搗阿瓦,不啻摧枯拉朽,何借爾海外彈丸,聚兵合擊。
或爾欲報故主之仇,糾約青霾、紅沙諸鄰境,悉力陳兵,盡除花肚,亦爾自為之。
設或爾志得伸,據實禀報,本閣部堂覆核無異,自當代為奏聞。
大皇帝勢天下共主,亦必鑒爾忠誠,予之嘉獎。
至于中國之欲平緬匪與否,聖主自有權衡,固非我守土之臣所敢料,亦非爾之所當請問也。
為此詳悉檄谕知之。
須至,檄者。
” ◎鄭司農 鄭玄字康成,桓、靈時遭黨锢十四年,蒙赦,大将軍何進、袁紹等皆辟,不起,征為大司農,以病乞還,故稱鄭司農。
鄭衆字仲師,鄭大夫興之子,亦稱鄭司農。
康成學本馬融,而參取杜子春、鄭大夫、鄭司農之說。
◎爾雅非周公作 葛洪《西京雜記》曰:“茂陵郭威好讀書,以為《爾雅》周公所著,而《爾雅》有‘張仲孝友’,張仲,宣王時人,非周公所制明矣。
餘嘗以問揚子雲。
子雲曰:‘孔子門徒遊、夏之俦所記,以解釋六藝者也。
’”家君以為《外戚傳》稱史佚教
考夫者,楊園先生也,館留良家,故有“虛席以侍伊、洛臨講”語。
其與魏方公書則專論《南雷文案》者。
書雲:“惠示《南雷文案》,雨中無事,卒閱之。
其議論乖角,心術锲薄,觸目皆是,不止如尊意所指摘,僅《旦中》一首也。
《旦中志銘》固極無理,而莫甚于與李杲堂、陳介眉一書。
其意妄拟歐陽《論尹師魯墓志》之作,詞氣甚倨,俨然以古作者自居,教二生以古文之法及為志銘之義。
夫不論法與義,則愚不得而知,若猶是法也、義也,則某竊有詞矣。
凡銘之義,稱美而不稱惡,原與史法不同。
稱人之惡則傷仁,稱惡而以深文巧诋之,尤不仁之甚,然猶曰不沒其實雲爾。
未聞無其實而曲加之,可以不必然而故周内之,而猶曰古志銘之法當然也。
所引昌黎銘法為證,猶可笑。
李虛中、衛之玄、李于〔千〕之方術燒丹,其平生他無足傳,而實以好異死,法固不得而易也。
王适之謾婦翁,所以狀侯高之與适之負奇耳,如《史記》稱高祖賀錢萬,實不持一錢,豈為謗高祖哉?至柳子厚之志銘,則更不然。
子厚之黨叔文輩也,事關國史,其是非既不可移,而為子厚志,則此其一生之大事,又非細故瑣語之可隐而不必存者也。
然至今讀其文,淋漓悲痛,但緻歎于無推挽與排擠下石之人,蓋已深為之湔祓矣。
今謂旦中工揣測人情于容動色理之間,巧發奇中,不必純以其術。
試取此數語思之,其人品心術為君子乎?為小人乎?謂旦中之醫為下品,某不敢知;謂旦中之人品心術為小人,此某之所決不敢信也。
若太沖本意,止歎惜旦中馳騁于醫,而不及從事太沖之道,則亦但稱其因醫行而廢學,亦足以遣詞立說矣,何必深文巧诋之如此。
是昌黎一志而出于厚為君子,太沖一志而入旦中于小人,其居心厚薄何如也?乃欲以犭制獒之牙,拟觸邪之角哉?且昌黎立身爵然,未嘗與子厚同黨,故可以歎惜不諱。
若旦中之醫,則固太沖兄弟欲借其資力以存活,故從臾旦中提囊出行,其本末某所親見具悉。
今太沖書中亦明雲‘弟與晦木标榜而起矣’旦中果有過乎,則太沖者旦中之叔文也,使叔文而歎惜子厚,天下有不疾之者欤?又謂:‘甯波諸醫,肩背相望,旦中第多一番議論緣飾耳。
’太沖嘗遣其子名百家字正誼者(後托貴人為二子百家、百學援閩例,貴人偶誤記,納百家、正誼為二,今改百學名百家以應之,非昔之百家矣),納拜旦中之門學醫矣。
夫以旦中之術庸如此,其緣飾之狡狯又如此,旦中于太沖其歸依相知之厚也又如此,不知太沖當時何以不一救止之,而反标榜之,又使其子師事之,及其死也,乃從而掎摘之。
驅使于生時,而貶駁之身後,則前之标榜既失之僞,今之志銘又失之苛,恐太沖亦難自免此兩重公案也。
即‘身名就剝’句引歐陽銘張堯夫例,亦屬不倫。
歐陽所謂昧滅,歎年位之不竟其施也,太沖所雲,譏其不學太沖之道而抹扌殺之也。
旦中生平正志好義,才足有為,其大節磊落足傳者頗多,固不得以醫稱之,又豈遂為醫之所掩哉?世有竊陳、王之餘涎,掇雜流之枝語,簧鼓聾,建孔招顔,藉講院為竿牍之階,飾丹黃為翰苑之徑,一時為之哄然。
然而山鬼之技終窮,妖狐之霧必散。
此及所謂‘身名就剝’者耳。
旦中身無違道之行,口無非聖之言,其生也,人親之,其沒也,人惜之。
然則旦中之日雖短,而身名固未嘗剝也。
太沖雖欲以私意剝之,亦烏可得耶?夫德不如曾、史,功不如禹、稷,言不如遷、固,即曰身名就剝,然則太沖之必不如曾、史、禹、稷、遷、固,已萬萬可信也,日空長而名蚤剝,方自悲之不暇,而遑及悲旦中乎!所雲‘是是非非,一以古人為法,言有裁量,毀譽不淆’,古文之道,豈複有出于此。
然拔太沖之茅〔矛〕以刺其盾,其志銘中如降賊後遁者,授職僞府、賊敗慚死者,勸進賊庭、歸而伏誅者,概稱其忠節,而憤其曲殺,以國論之大,名教之重,逆迹之昭然,不難以其私昵也而曲出焉,一故人陰私之未必然者,則必鈎抉而曲入焉,是非毀譽淆乎?否乎?言之裁量謬乎?否乎?當道朱門,枉辭貢谀,纨銅臭,極口推尊,餘至麼{麻骨}嵬瑣,莫不為之滅瘢刮垢,粉飾标題,獨取此貧交死友,奮然伸其無稽之直筆,而且教于人曰此為古文之法、志銘之義當然也,世間不少明眼,有不為之胡盧掩鼻欤?太沖有雲:‘昔之學者,學道者也;今之學者,學罵者也。
’觀《南雷文案》一部,非學罵之巨子乎?罵人之罵而自好罵人,此楚圍之轉受﹃于慶封也。
夫罵焉而當,則曰懲曰戒;罵苟不當,則曰悖曰亂。
今以悖亂之罵,而橫加諸人,曰此古法也,豈惟古文之道亡,将生心害事,其為世道人心之禍,又豈小小者乎?旦中臨絕有句雲:‘明月岡頭人不見,青松樹下影相親。
’此幽清哀怨之音也,太沖改‘不見’為‘共見’,且訓之曰:‘形寄松下,神留明月。
神不可見,即堕鬼趣。
’夫使旦中之神共見于明月岡頭,真活鬼出跳矣。
旦中之句以鬼還鬼,道之正也。
如太沖言,即佛氏大地平沉有物不滅之說耳。
青天白晝,牽率而歸陰界,太沖之雲,無及正堕鬼趣乎?即‘不見’、‘共見’以詩家句眼字法而論,孰佳孰否,老于詩者皆能辨之。
此文義之失,又其小者矣。
飄風自南,青蠅滿棘,本不足與深辨,但念旦中疇昔周旋,今日深知而敢辨者,僅某一人而已。
若複闵默畏罪,是媚生貴而滅亡友也。
故欲直旦中之誣,則不得不破太沖之罔耳。
又念信旦中之審者,莫如賢叔侄兄弟,故敢唠叨及之。
至太沖所以緻憾旦中而必欲巧诋之死後,其說甚長,亦不欲盡發也。
昨吳孟舉兄亦深為歎惜,寄示此書。
後有續集《吾悔集》四卷,則此本猶有未全者。
謹納上,幸視至。
不宣。
”《南雷文》為黃黎洲(宗羲)著。
黎洲列蕺山門下,又為忠端之子,見賞于虞山錢牧齋,僞魯王監國時擢至副都禦史。
海上之變,不能一死塞責,迨塵氛靖後,聖祖如天之德,不複根究僞朝從亡諸人,黎洲乃俨然自居明之遺逸,草間苟活,年逾八旬,忠節兩字我不敢知也。
今所刊《南雷文定》,蓋晚年删定之本,如《高旦中墓志》等篇均削去不複存,或亦自知其短,冀身後之掩覆欤?江藩《漢學師承記》殿黎洲、甯人于八卷之末,而褒貶究未允當。
予之錄留良文,蓋欲後人知黎洲為人,亦不以人廢言之義也。
◎學而時習 “學而時習之”,何晏集解:“王肅曰:‘時者,以時誦習。
誦習以時,學無廢棄,所以悅怿。
’”皇侃疏引《白虎通》,雲:“學,覺也,悟也。
言用先王之道導人情性,使自覺悟而去非取是,積成君子之德。
時者,凡學有三時,一就人身中為時,二就年中為時,三就日中為時也。
一就身中時者,受學之道擇時為先,長則捍格,幼則昏迷;二就年中者,夫學随時氣,則受業易入;三就日中,前身中、年中二時而所學并日日修習,不暫廢也。
”李季可《松窗百說》雲:“所學者道,而道不可見,散而為事業,在學者時時習而行之,知其為善有益而非難,故悅。
時者,不欲盡拘以漸進之之意。
”按:朱子分先覺、後覺,而解時習如鳥數飛,似不若王氏等論切當也。
◎施全葛誠 宋小校施全刺秦桧不中死,人呼為施将軍。
明吳人葛誠以蕉扇招市人殺稅監參随,人呼為葛将軍。
◎謝表沈痛 明陳俶崇祯十五年拟《蠲賦清獄群臣謝表》,中雲:“民窮則盜起,為民清盜,而驅民于盜者更多;法玩則奸生,用法除奸,而借法行奸者益衆。
”語語沈痛,實能道出衰時弊政,不徒賞其文字之工也。
◎給暹羅檄谕 乾隆四十年秋間,廣東船商陳萬勝帶投暹羅國鄭昭文禀一件,内稱平定打馬部落,人衆投歸,内有滇省趙成章等十九名附商船送回,并情願合擊緬匪,乞賞給磺鐵炮位等語。
時大學士李公(侍堯)總督兩廣,據鄭昭所禀奏聞,并拟檄谕一道,意欲準其合擊緬匪。
奉上谕:“中國當此全盛之時,如果欲征剿緬甸,何必借助于海外小邦。
況撫馭外夷,亦自有道,若借其力翦滅叛蠻,彼必恃功而驕,久且效尤滋甚,更難駕馭。
此乃一定之理,李侍堯等蓋見未及此也。
現令軍機大臣代拟檄稿發去,李侍堯接到後,即照向例繕寫發往。
等因。
欽此!”自來借助外族,必有後患。
我高皇洞悉隐微,力持大體,實非臣下所能企及于萬一者。
附錄檄谕于後: 兩廣總督李為檄谕事:本閣部堂接閱來禀,并開列名單送回滇省兵丁十九名,具見小心恭順。
所請磺鐵铳仔,前經駁饬,今除铳仔一項,關系軍器,定例不準出洋,未便給發外,其需用硫磺鐵鍋,準照上年請買之數,聽爾買回,以示獎勵。
至所稱‘若以緬匪兇頑,罪在不赦,欲加天讨,昭願率兵合擊,但昭統攝初安,軍需缺乏,冒乞恩賜磺鐵铳仔,并懇據情呈奏’等語,所言已悉,但天朝統馭寰宇,中外一家,國富兵強,勢當全盛,前此平定準噶爾回部,西北拓地二萬餘裡,今因兩金川狼狽為奸,負恩抗拒,官兵征剿,現已搗其巢穴,大功指日告成,獻俘行賞,西南諸番部亦可永慶安全。
德威所布,遐迩莫不震攝。
至緬匪頑蠢負,甘棄生成之外,實為覆載所不容,亦屬貫盈所自取。
迩年因伸讨金川,遂将滇兵暫撤。
今策勳在迩,或閱一二年稍息士卒之力,再行厚集兵力,将緬匪一舉蕩平,此時自難預定。
若果欲掃除緬匪,則以百戰百勝之王師,奮勇直前,所向無敵,視攻搗阿瓦,不啻摧枯拉朽,何借爾海外彈丸,聚兵合擊。
或爾欲報故主之仇,糾約青霾、紅沙諸鄰境,悉力陳兵,盡除花肚,亦爾自為之。
設或爾志得伸,據實禀報,本閣部堂覆核無異,自當代為奏聞。
大皇帝勢天下共主,亦必鑒爾忠誠,予之嘉獎。
至于中國之欲平緬匪與否,聖主自有權衡,固非我守土之臣所敢料,亦非爾之所當請問也。
為此詳悉檄谕知之。
須至,檄者。
” ◎鄭司農 鄭玄字康成,桓、靈時遭黨锢十四年,蒙赦,大将軍何進、袁紹等皆辟,不起,征為大司農,以病乞還,故稱鄭司農。
鄭衆字仲師,鄭大夫興之子,亦稱鄭司農。
康成學本馬融,而參取杜子春、鄭大夫、鄭司農之說。
◎爾雅非周公作 葛洪《西京雜記》曰:“茂陵郭威好讀書,以為《爾雅》周公所著,而《爾雅》有‘張仲孝友’,張仲,宣王時人,非周公所制明矣。
餘嘗以問揚子雲。
子雲曰:‘孔子門徒遊、夏之俦所記,以解釋六藝者也。
’”家君以為《外戚傳》稱史佚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