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窗雨話·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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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斬枭,發遣有差。

    聖鑒淵深,明見萬裡,一經轉移,铢兩悉稱。

    異哉!厚田親供,本出孫良炳手,予以戊寅至東,厚田持示予。

    予曰:‘誤矣!細繹供意,皆歸罪徐文诰。

    今各盜供認甚堅,而君力與嚴旨抗,禍且不測。

    君隻以‘同奉司委,并未會銜畫行’十字為護身符,其案情之是非,置勿辯可也。

    ’厚田是之,予随為改拟。

    潘麗槎至,複為筆削。

    麗槎去,予又加以改竄。

    厚田乃以此呈星使。

    時胡祖福欲诿罪厚田為承審,而自承率轉,故以同奉司委破其說雲。

    厚田既具親供,赴臬司禀知。

    童閱其供,曰:‘爾欲牽涉撫軍耶?’厚田曰:‘臬劄具在,則司委非捏飾。

    原詳具在,則未會銜畫行可覆核也。

    何牽涉之有?’童弗應,移便坐觀書。

    厚田起曰:‘參員來禀知,禮也。

    大人乃以非禮相加乎?參員去矣。

    ’不顧而出。

    童追送之,拊其肩,慰藉甚至。

    此案盜與事主之槍同時并發,各傷一面,兩不相蒙,亦兩不相知。

    迨積重難返,乃僅以盜傷定案耳。

    不然,事主之槍不能傷及兩面,豈盜犯便能一槍而傷兩面耶?” ◎醮字作盡字解 予過高郵州,有句雲:“短棹搖波煙醮碧,長堤垂柳葉搓黃。

    ”或疑醮字系蘸字之誤。

    按:《爾雅》“水醮曰<廠晷>”,醮,盡也。

    《荀子》“利爵之不醮也”,亦作盡字解。

    予詩中用醮字,本此。

     ◎星隕如雨 《前漢書·五行志》引《春秋·莊公七年》“星隕如雨”,如字作而解。

    劉歆、杜預、範甯均本其說。

    按:劉敞曰:“如雨者,言衆多不可為數也。

    《春秋》記星隕為異耳。

    夜中而雨,何足記乎?”《禦纂》采之,以為其義甚精。

    吳中朱師晦(元英)《左傳拾遺》雲:“以星隕如雨為與雨偕,則辭拙矣。

    謂天方雨而星偕之以隕乎?謂星方隕而雨偕之乎?雨則必雲,星隕于雲,貫雲而後按于地,則何以知其為星也?偕之辭不得設也。

    星隕于先,雨于後,則亦書星隕而已矣。

    偕之辭尤不得設也。

    以偕訓如,其義不類。

    若以如讀為而,是又後儒不得夫偕之義,而遷經以就傳之失也。

    ”此說蓋原本劉氏。

     ◎昌羊 退之《進學解》雲:“訾醫師以昌陽引年,欲進其苓。

    ”東坡曰:“不知退之即以昌陽為昌蒲耶?抑謂其似是而非,不可以引年耶?”按:《淮南子·說林訓》:“昌羊去蚤虱而來今窮。

    ”注:“昌羊,昌蒲也。

    ”韓文引用不誤,後人傳寫或以羊作陽耳。

     ◎自署其字 管異之孝廉(同)題王悔生先生文集,中有雲:“恽氏《大雲山房文集》動于篇中署‘恽子居曰’四字,意甚以為不典。

    恽氏孤學無師,無足怪耳。

    桐城王悔生從海峰遊,于此等宜素講,今其集首《孟獻子論》亦自署‘王悔生曰’,是豈合古人之義法哉?”不知張河間《髑髅賦》起首雲:“張平子将目于九野,觀化乎八方。

    ”西漢文字已如此,不得謂之不典也。

     ◎帳 帳,計簿也。

    《前漢書·武帝紀》:“明堂朝諸侯,受郡國計。

    ”注:“若今之諸州計帳也。

    ”唐時有戶帳,《北史》蘇綽有六條之奏,周文置諸坐右,令百司習誦,其牧、守、令、長,非通六條及計帳者,不得居官。

     ◎好惡倒置 二叔以周公将不利孺子;盜以孔子為僞;馬季常為梁冀奏誣太尉李固;劉歆為王莽定西京郊社之禮;揚子雲獻《美新》文;蔡中郎表薦董卓;荀文若阿附曹操;孔北海論漢高祖過于周武王;路粹奏殺孔北海;殷仲文谄桓玄;田承嗣以安史為聖;永貞八司馬皆茂材異等,乃結黨王叔文;錢氏因私怨誣歐陽公帷薄之醜;曾公亮力薦王安石;孔文仲攻伊川,謗為“五鬼”之魁;東坡目程頤為奸邪;胡安國信遊酢言,謂秦桧似荀文若,賢于張浚;朱晦翁攻蘇氏之學,以為害天理,亂人心;陸放翁為韓胄作《南園記》;張度劾奏高季迪為蘇州府魏觀作上梁文;王陽明比朱晦翁如洪水猛獸;本朝李穆堂力争嚴嵩不應入《奸臣傳》。

    彼小人無論已,賢哲中亦複蹈此,怪哉!何好惡倒置,若斯之甚? ◎王子懷侍郎 鹹豐丙辰夏,予在圓明園直班,是日為萬壽聖節,禮成,王子懷侍郎邀周芝台相國(時官尚書)。

    車意園侍郎來予直廬小憩。

    予問公:“未飯否?”甫呼庖人,公曰:“勿庸,我代君作主人,可乎?”遂出酒肴相款。

    公健飯,每食必三碗。

    相國戲之曰:“今日尚能三碗耶?”相與大笑。

    予賦詩有句雲:“白頭依壽母,青眼到狂生。

    ”公頗稱賞。

    引疾後,不複出矣。

    今上登極,命恭親王及軍機大臣傳公至,詢病狀,并奉“志慮忠純,直言敢谏”之褒。

    公感激兩朝知遇,再起為吏部侍郎。

    谳獄山西,丁太夫人艱,歸皖江。

    一日予午睡,夢公入,手一紙示予,閱之乃七律一章,醒僅記其一句,雲“報來霜信故遲遲”。

    未幾訃至,公已捐館舍。

    奇哉!予挽公詩記其事,載集中。

     ◎何波 呂東萊有“驚起何波理殘夢”之句,波字多不知何解。

    按:範石湖《吳船錄》載王波渡,波者,尊老之稱。

    祖及外祖皆曰波,又有所謂天波、日波、月波、雷波者,此王波或王老或王翁也。

    宋景文嘗辨之,謂當作皤。

    魯直貶涪州别駕,自号涪皤,或偶從其俗也。

     ◎讀胡文忠遺集 胡文忠公(林翼)勳業彪炳,今讀其遺集,乃知經濟皆從學問中來,非尋章摘句輩紙上空談比。

    擇其議論之卓然可傳者錄之。

    昔謝秘書愛《沈約集》,行立坐卧,靡不諷詠。

    予于公之文章,殆庶幾矣。

     讀《小宛》之五章,疑傳箋釋義蓋未盡也。

    傳曰:“交交,小貌。

    ”應釋為群飛貌。

    箋曰:“竊脂無肉,食粟失其性,不能自活。

    ”亦未盡當也。

    “交交桑扈,率場啄粟。

    ”喻今人之差胥,周圍民居所在啄食之人也。

    交交,喻群黨之義。

    竊脂,喻貪之狀。

    “哀我填寡,宜岸宜獄。

    ”詩人自知孤弱無可訴,而以岸獄為宜,其忠厚悱恻,哀而不怨,亦可傷矣。

    呼長上而冤莫能伸,即蔔之鬼神,亦無善兆。

    詩旨尤為沈痛。

     徒曰儉以養廉,尚未足盡司牧之責。

    必能除一切苛政,胥吏皆設法箝制之,使無舞弊。

    并探風問俗,去其害馬,以安馴良。

    冫民雀角鼠牙之釁,不驚不擾,民得寬然。

    而盡地力,時興之課勤警惰,講信修和,則教養兼施,可以召庥祥而除夭劄。

     昔漢光武于兄齊武王之慘死,枕邊時有涕泣,而平時言笑如常。

    以其時密創大業,另樹鴻基。

    英雄作事,以大志為尚,不可作兒女子涕泣。

    且天下之賊多,而亂亦日甚,涕泣悲傷可以止賊耶? 貴而無位,高而無民,則雖以諸葛公之才,亦必一事無成。

    此古今不易之定局。

     兵事以氣為主,譬之孺子之戲,豬脬縛以繩而鼓以氣,閉其外而實其中,方其氣之盛,滿千錘不破,一針之隙,全脬{艹爾}然。

     兵事以攻城為下策,得一堅城,破數十巨壘,殺賊不多,賊氛仍熾,而士卒傷殘,元氣不複,非用兵之至計。

    又當逼城攻壘之時,如雀之伺蟬,志在于蟬,而不知弋人之又伺其後。

    攻堅不克,志懈力疲,他賊旁援,往往誤事。

     求才如相馬,得千裡馬而人不識,識矣而不能用,方且樂驽骀之便安,而斥骐骥之英俊。

    使韓、彭、英、鄂不遇沛公與秦王,亦奚自展使?韓、彭、英、鄂更易姓名,即日在人前,而人亦不識人才,奚以振拔哉!日坐廳事,門無留賓,專意詢訪,集思廣益,即使縱橫說士射利營私,而明鏡在胸,本無成見,正未可因噎廢食也。

     自來西域、台灣、達州起事,均因官吏貪污,會匪得以借口。

    川省之惡戴如煌而譽劉青天,近年新甯因貪吏李博平籴勒價二千文一石,次年差役訛詐雷再浩之妻黨,以緻李元發又複倡亂。

    桂平韋正因謬懸登仕郎匾額,疊次訛詐,因而倡亂,僞稱為王。

    前此固羨慕登仕郎而不可得者也,铤而走險,誰為厲階?是會匪極多之地,如得廉吏主持,必不緻釀成事端。

    即無會匪之地,而以貪吏混迹,則平民亦可釀亂。

    明季張、李之亂,豈盡拜會者乎? 富鄭公言:“兇險之徒,讀書應試無路,心常怏怏,因此遂生權謀,密相結煽。

    此輩散在民間,實能嫁禍,要在得人而縻之。

    ”蘇子瞻雲:“窮其黨而去之,不如因其材而用之。

    ”明丘浚亦言:“紛紛擾擾之徒從無定志,所慮者粗知文義識古今者耳,平時宜有以收拾之。

    ”觀諸公所論,實切今日之務。

    蓋駕馭人才,即以消弭隐患。

    先為布置,使得生養,授以羁勒,範我馳驅。

    内蠹不生,外侮自息。

    故用士用民,乃今日之先務(浚師按:鳳台諸生苗沛霖頗有膽識,賊氛起時,請于署壽州知州金光箸,求入團練局。

    光箸不許,複輕侮之。

    沛霖怒歸,乃揭竿嘯聚,卒釀大患)。

     操之太急,是晁錯峭直之弊;委心任運,是胡廣中庸之诮。

     禍積于蕭牆,勢處于危急,而不能不資成案、秉舊例。

    條侯之乞憐于牍背,魏尚之見屈于刀筆吏,古今同慨。

    必至決裂,不可收拾。

     兼弱攻昧,取亂侮亡,言道學者疑之,而英雄賢相之方略,實不外此。

    自強者,天道之所取;自弱者,《洪範》之謂極。

    帝王馭世之微權,必取強桀之人預為駕馭,為我用而不為人用。

     軍旅之事,以一而成,以二三而敗。

    唐代九節度之師潰于相州,其時名将如郭子儀、李光弼亦不能免。

    蓋謀議可資于衆人,而決斷須歸于一将。

     團練之弊,此中過誤不在民,而在吏。

    州縣苟師法子羽、子賤,以得人為先,有兄事、師事之人,則亦未始不可戢奸謀而清内患。

    三代以下,官與士民相隔絕,所與處者役耳。

    事奚由理?今日之事,當進君子之真團,而退小人之僞團。

    團練可張虛聲、杜奸細、追敗賊、絕擄掠。

     大抵用人之法,總須用苦人。

    心思才力,多出于磨練,故遇事能知其艱苦曲折,亦能耐勞。

    膏粱纨绔,皆下材也。

     财用如人身氣血,弱必自保,強或妄為。

    但肢體有疾,如癰疽瘡疖之類,病在一肢一胫,而周身之血脈皆阻。

     軍士傷,尚可完;大将亡,不可贖。

     軍事必有所忍,乃能有所成;地方必有所舍,乃能有所全。

     佐雜必不能不循資格,否則司吏胥高下其手,而撞騙萬端。

    司中于循資序補、挨補之餘,訪拔其聲名之尤美,參劾其貪鄙之太甚者,即可以整饬。

    惟州、縣有民社之寄,斷不可僅守資格,要缺必須遴員差委,例得酌量。

    昔年從政,見天下之督、撫、藩、臬,一差一缺,無一不照例而行,即無一不挾私以徇。

    其瘠苦煩難,人所棄者,則尚有輪補、輪委之人,而肥美滑甘則皆捷足者所得。

    懸一例而預謀于例先更變一說,以圓通于例外,實足以快其私,而不足以杜一切之弊。

    蓋輪補、酌補、輪委、酌委,本有兩端之避,而颠倒之心、上下之手,則仍在督撫藩臬耳。

    昔在黔湘,見藩臬某某,動辄言例,無一事不照例,實則無一事真照例。

    京官有所囑托,或吏有賄求,如鼓答桴,其應如響。

    京信朝至,司牌夕懸。

    苞苴夜行,委劄晨發。

    甚有一出省而獲盜數十名,專意請托,而記功十次、數十次者。

    故曰循例适足以快其私,而某願破格,以一人執咎也。

     禍福有定命,顯晦有定時,去留有定數,避嫌怨者未必得,不避嫌怨者未必失也。

    古人憂讒畏譏,非以求一己之福也。

    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