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美術家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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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住在别處的地主派來收利息的管家罷。

    在故鄉裡,他所喜歡的人物有時也會述說盡的。

     到了說淨盡的時候,如果他還要從事于文藝的時候,就不能不去找新的描寫對象,他也許會永遠不再提起“故鄉”,不再提起媽媽、姐姐了。

    不會作文章和沒有人生經驗的人,他們的世界自然隻是自己家裡的一廳一室那麼狹窄,能夠描寫故鄉的柳絲蟬兒和飛災橫禍的,他們的眼光已是看見了一個稍微大一點的世界了。

    看來,問題還是在怎樣了解故鄉的柳絲、蟬兒等等,不一定是值得費工夫去描寫,爸爸、媽媽、愛人、姐姐的遭遇也不一定是比别人的遭遇更可歎息,更可悲傷。

    無病的呻吟固然不對,有病的呻吟也是一樣地不應當。

    永不呻吟的才是最有勇氣的。

    但這不是指着那些麻木沒有痛苦感覺的喘氣傀儡,因為在他們的頭腦裡找不出一顆活動的細胞,他們也不會咬着牙龈為彌補境遇上的缺陷而戮力地向前工作。

    永不呻吟的當是極能忍耐最善于視察事态的人。

    他們的筆尖所吐的絕不會和嚼飯來哺人一樣惡心,乃如春蠶所吐的錦繡的原料。

    若是如此,那做成這種原料的柳絲、蟬兒、爸爸、媽媽等,就應當讓作者消化在他們的筆尖上頭。

     其次,關于感情的真僞問題。

    我以為一個人對于某事有真經驗,他對于那事當然會有真感情。

    未經過戰場生活的人,你如要他寫炮火是怎樣厲害、死傷是何等痛苦,他憑着想象來寫,雖然不能寫得過真,也許會寫得畢肖。

    這樣描寫雖沒有真經驗,卻不能說完全沒有真感情。

    所謂文藝本是用描寫的手段來引人去理解他們所未經曆過的事物,隻要讀者對作品起了共鳴作用,作者的感情的真僞是不必深究的。

    實在地說,在文藝上隻能論感情的濃淡,不能論感情的真僞,因為僞感情根本就夠不上寫文藝。

    感情發表得不得當也可以說虛僞,所以不必是對于風花雪月,就是對于靈、光、鐵、血,也可以變作虛僞的呐喊。

    人對于人事的感情每不如對于自然的感情濃厚,因為後者是比較固定比較恒久的。

     當他說愛某人某事時,他未必是真愛,他未必敢用發誓來保證他能愛到底。

    可是他一說愛月亮,因為這愛是片面的,永遠是片面的,對方永不會與他有何等空間上、時間上、人事上的沖突,因而他的感情也不容易變化或消失。

    無情的月對着有情的人,月也會變作有情的了。

    所忌的是他并不愛月亮,偏要說月亮是多麼可愛,而沒能把月亮的所以可愛的理由說出來,使讀者可以在最低限度上佩服他。

    撒的謊不圓,就會令人起不快的感想,随着也覺得作者的感情是虛僞的。

    讀書、工作、體驗、思索,隻可以培養作者的感情,卻不一定使他寫成充滿真情的文章,這裡頭還有人格修養的條件。

    從前的文人每多“無行”,所以寫出來的縱然是真,也不能動人。

    至于叙述某生和狐狸精的這樣那樣,善讀文藝的人讀過之後,忘卻的雲自然會把它遮蓋了的。

     其三,關于作風問題。

    作風是作者在文心上所走的路和他的表現方法,文藝的進行順序是從神壇走到人間的飯桌上的。

    最原始的文藝是祭司巫祝們寫給神看或念給神聽;後來是君王所豢養的文士寫來給英雄、統治者,或閑人欣賞;最後才是人寫給人看。

    作風每跟着理想中各等級的讀者轉變方向。

    青年作家的作品所以會落在“風花雪月”的型範裡的緣故,我想是由于他們所用的表現工具——文字與章法——還是給有閑階級所用的那一套,無怪他們要堆砌詞藻,鋪排些在常人飯碗裡和飯桌上用不着的材料。

    他們所寫的隻希望給生活和經驗與他們相同的人們看,而那些人所認識的也隻是些中看不中用的詞藻。

    “到民間去”,“上前線去”,隻要帶一張嘴、一雙手,就夠了,現在還談不到帶“文房四寶”。

    所以要改變作風,須先把話說明白了,把話的内容與含義使人了解才能夠達到目的。

    會說明白話的人自然善于認識現實,而具有開條新路讓人走的可能力量;話說得不明白才會用到堆砌詞藻的方法,使人在五裡霧中看神仙,越模糊越秘密。

    這還是士大夫意識的遺留,是應當摒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