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傭”與“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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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傭”,你初見這兩個字一定感到新奇可喜,以為是哪位精思文人新造出的适應時代的名詞,否則認為流行詞“公仆”的雅識。

    然而兩者皆非,卻系出自将近一世紀前一位進士公而作過江西縣令的自記文中:

    吏而良民父母也,其不良則民賊也。父母吾不能,民賊也則吾不敢,吾其為“民傭”者乎!故自号曰“民傭”。

    自然,向來的文字記述其真确性不免令人生疑,尤其是涉及自我的誇張,矜飾。但這位石瑤臣(名家紹今河北冀縣人)卻無專集行世,也無生前的自傳以供揮發。就是這幾句以“民傭”自命的話他并不為流傳廣布,冀博美稱,這是他的自記,至今并無刊本。也許他實無其他文詞著作以傳不朽?僥幸還是他死後被他的友人發現,于是在一篇寫于他的傳後不重要的文字中特為記出。作者在那時當然具着“為民父母”的觀念,特為證明石先生能做到“特盡子民者所當為”,而引用這位良吏的自記。作石瑤臣傳書後的梅曾亮尚有很精粹的兩句結尾語:“嗟矣!父母之保抱其子者蓋日為傭而不知也!”

    以父母喻地方官的古老成語,于今當然失其意義,而石瑤臣的“民傭”二字則的确富有新解。這比一般話裡的“公仆”還像确切,在百年前的中國官吏中有人能見及此,殊非易易。以“傭”視己,以民為“主”,若非至誠怛恻,存心平恕的,豈肯以此自謂。何況他非為著述,非為文采,隻是随意私記,尤見誠心。

    考石瑤臣的生平,除他的友人梅曾亮氏的一篇石瑤臣傳書後外,其本傳卻無從見到。梅氏極力稱許他做州縣官,惟心乎民,并不為的邀功求名。“自大吏,僚友,缙紳,先生,士,民,卒,隸,無不以君為循吏也。”又獨引江西一年大饑,“饑民集西山者已數萬,齊聲呼赈,……大吏不知所為。或曰急檄石令。石令至,萬衆皆迎伏跪拜曰,願聽處置。是赈也,得緩而無變。”有這段證據供後世讀此文者,可以相信不是怎麼誇大的話。

    當戰國時,孟轲氏已有君臣乃互相對峙的議論:“君之視臣為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由此推及君與民,至少,在人情上也應立于對等,彼此須以誠怛密切而建立其關系。隻憑以勢,以威,以詭詐,以玩弄的方法與手段,如何達到利害一體的地步?

    未必因時世新了,一切的人間關系能以完全更新,能夠更合理化?未必以往的人物,事行,法則,教化,就會毫無可取,不值稱慕?未必今人的欺騙手法不比以往的高明,今人的面具不比以往的更為堅牢?(也許用不到遮蔽的面具了。)

    但望少數官吏的優良愛民,為民作傭,以期更變惡劣的風氣與改革整個的“民主”,自不那末簡易。但比起到處虎狼擇肥而噬的情形總該好些!

    聽他們的“演說”,看他們的“方針”,問他們的“誓言”,哪一個不是十足道地的“公仆”——也就是一世紀前石先生筆下的“民傭”。無奈,反能欺“主”,急私忘“公”,他們有多少不把那一套一套的演說,方針,誓言,當做屠夫口中的大慈大悲咒念?與其行為何必有關,若使他們偶而聞知“民傭”一詞,定會在口頭上溢美贊許,當以古老的“同志”贈予這位石老先生!

    因為,今之官吏,他的本位是“公仆”,他們早已瞧透作仆的技巧,與仆的償來利益了。

    “不從主家那兒撈一筆,摸一手難道真要當一輩子的奴婢,替主人看家盡力?”

    “古舊的陳腐的觀念,于今正該反覆過來:仆應分是主人的全權管家了。”

    “公仆”,甚至“民傭”,在一般從“新”教育“新”訓練中磨習出來的“新”官員,到底有幾個在其“衷心”之中不作是想?

    何況這是千載難再的勝利的“劃”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