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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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看到定一君的“詩話”戲談到佞佛茹素事,使我想起“起信”二字。

    宗教之根本在“信”,無信不立。(借用儒家的成語,不過此“信”字另有他義。)如果理智在疑似之間,左右搖擺,或信或否,絕無把握,這樣人或可作一個宗教的研究者,批評者,不是“信士”。哲學與宗教的分野完全在信與疑二字上。

    懷疑精神對宗教毫無用處。而研究哲理者若輕于所“信”,他永遠是一個思想與學理的跑龍套人,萬不會鑒微察著,獨樹一幟。笛卡爾說。

    “哲學是把談論一切事物的真理的方法交給人間。”

    既講方法,又要談論(考究自然是必需的事),那末,真假,正誤,是非,有無,必須做到一清二白,明爽徹底。不但不許有模糊影響的态度,并且要追本求源,一絲一毫都有着落。這樣,對于“信”字就不能随一時的興之所之了。

    宗教起源不在于知,而是從情緒的慰安上打定基礎,使人生在空靈中仿佛有所依靠。自然,在最古時,簡單的宗教儀式,其由來是知識欠缺;由不知而發生畏怖,希求的情感,寄托于有生物或無生物的本體上,拜禱、乞求。其後,宗教的發展也随着人智日進,在崇高情操上,引動人類的歡、哀,植下空靈的信念,這裡不必細說。

    佛經,與善于“佞佛”者,無不先對“起信”一字切實注意。無論信由何起,總必先有“信”在!否則植根不固,搖惑難安,豈止是不易明解佛理,就是略借“佞佛”的形式以求心理的慰安也做不到。

    “大乘起信論”曾告“佞佛”者流,修此三昧的人能有十種利益:其第二種是,“不為諸魔惡鬼之所恐怖”;第三種是“不為九十五種外道鬼神之所惑亂”;第七種是“遠離憂悔,于生死中勇猛不怯”。如此才能達到無論時空所在有怎樣地眩亂,紛擾,他可有所持守,具足定慧,不因外界鬼魔便橫生恐怖。所以然者,有所“信”故。

    不管所謂“三昧”這類佛理專名有何涵義,是何境界,總之,若連第一步的“起信”都建立不起,其餘的奢望更從何處可以獲得?而且信既不立,真趣全乖,妄念紛乘,遂生暗鬼。颠倒自性,深入迷途,自己的身心無處安頓,或則糊塗到底,或則終了悔悟,彼岸已遙。——這樣的佞佛其歸結不過是自己的毀滅。

    佛教史上有一段令人深省之話:

    “三祖問達摩曰:‘我心未安,乞師與安。’達摩曰:‘将心來,與汝安。’

    對曰:‘覓心了不可得。’曰:‘與汝安心竟!’”

    自己的心都找不到如何能安,安向何處?但還想安心,這便是“靈機”不昧,所以他終成三祖。達摩的回答也是由“起信”二字作頓悟的機鋒。

    當前,我們不患無所知,而知的歧路卻不容錯走一步,不會無所“信”,而“信”的起點應該分個青、紅、皂、白。知有我而不知有人有國家民族,有人間愛的偉大情操;知有享受,而不管這享受是從垃圾糞穢裡得來,或從白骨堆上腥血流中瞅空盜來的;知有短短時間的“薄命”,而不知有終古不滅的曆史輝光與國家的永命;知有蛆蟲、蜣螂,善嗅的獵狗,污臭的腐鼠,而不知有盤空的鷹隼,遍野的哀鴻。……

    “信”,更不須多講,信與知是一條鍊環,“知”既不明,“信”于何有?

    “起信”乃宗教的根本,明于“知”乃哲理的歸極,但兩者俱是人生行為的試金石,——尤其是在疾風勁草般的現在!

    因定一君偶及佞佛,觸我尋思,信筆書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