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目連戲
關燈
小
中
大
在《人民日報》上見到陳山同志的文章,知道《目連救母》在上海演出,在愛好目連戲的一個紹興人看來,這是一件很可喜的事情。不必要地說明一句,這目連戲是民間戲劇的很特别的一種,它有好多的缺點,但也自有其長處。它是一部宗教性的戲,有陰沉的落後的一面,但同時也很明朗,富于诙諧。戲的内容極簡單,隻是救母出地獄。起頭傅母造孽,隻是必要的說明。戲的本身須得七天七夜才能演完,乃是中間許多插曲,作為目連一路所見,描寫出社會上的許多情形,演出滑稽諷刺的場面。還有一層,這是純粹的民間業餘劇,以前并無一定演員,隻是由農人工人臨時湊搭成班,演完就散,一切都是“湊合”,所以服裝也很差,紹興俗語有“目連行頭”一語,形容破舊衣服,即從此出。—總起來說,這劇種是很特别的,值得保存研究,加以整理的。但是這很不容易,如不充分了解它的特質,隻是理想地去下手整理,容易成為夾闆醫治駝背的笑話。
據我個人的看法來說,這是一個勸善的宗教劇,我們要想根本上來改造它,發生什麼積極的作用,那在事實上恐怕是不可能的。我們為的要保存這特别的民間劇,隻好來消極地防止它可能的弊害,例如吃素念佛,齋僧修廟的事。我們應該把救母的事當作一個架子,來挂起那些雜多的插曲,換句話說便是要把傅母造孽下地獄這一節輕描淡寫地對付過去,目的隻是去引出目連來。傅母反宗教的一點不必太去強調它,因為目連始終以為母親當救,末了也終于救了出來,這就已經表示對于傅母的是認了。若本是宗教勸善劇,卻要用力去扭轉過來,變為反宗教(佛教)的戲劇,這一百八十度的轉變怕不是容易的事,而且在現今吃素念佛,齋僧修廟的迷信并不盛行的時代,要如此宣傳,也未免有點近于無的放矢吧。
目連戲的第二特點,我說過那是它的喜劇性。我覺得中國人向來就愛好喜劇。這廣義的喜劇是發現于小說戲曲的大團圓的收場。有些悲劇收場的傑作,如《西廂記》與《紅樓夢》,一定有人要續作,使得它團圓為止。舊時紹興戲不管是什麼班,在日場或夜場完結的時候,不管末了演的是什麼戲,在腳色下場之後,必定出來一生一旦,在台前交拜,後台奏着喜樂,觀衆便預備走散了。這似乎有點庸俗,但我覺得卻很有可取,因為這表示中國人民的明朗的性格,愛好和平快樂。還有狹義的喜劇,滑稽的腳色和诙諧的言動,在戲劇與民間藝術上也相當豐富,這我也以為是很好的。占據目連全劇十分之九地位的插曲,差不多都是一個個劇化的笑話,社會家庭的諷刺畫。這可以說是目連戲的精華部分,也正因為這些使得群衆喜歡看,也沖淡了勸善的宗教劇的空氣,因為據我想,群衆是并不愛聽勸善的說教的。如果整理時強調了傅家的事情,改成一出完全的“救母記”,無論藝術工夫多麼好,反迷信的作用多麼大,總之是“買椟還珠”的作法,目連戲隻是一個軀殼罷了。我還是五十年前在長慶寺前的路亭台上看過最後的一次,隻演了半日一夜,所以插曲省去了不少,大部分也已忘記了,但是有些還約略記得,如“泥水作打牆”,“張蠻打爹”,還如什麼人給地主當傭工,當初說定挑水是十六文一擔,後來不知怎麼一來,變成了一文十六擔了。又如說富家中堂挂着條幅,上寫“太陽出起紅澎澎”一首猥亵的詩,也滿是諷刺的意思;雖然如要整理,這一段自然也隻好删改了。我以為為了保存而整理的工作不可太急進,平常“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教訓不足為法,但在這裡卻似乎是可以合用的。我們要尊重群衆的創意的加工,盡可能保留那些小喜劇的插曲,甯可把主要的情節(即傅家的事情)多多節略,隻要足夠當作架子用就好,卻把插曲多挂上去。現在不可能接連的演好幾天,似乎不妨将保留的多少插曲各個拆開,自由地編插進去,以供一天的演出。我對于戲劇完全是外行,但是知道一點目連戲的性質,覺得保存整理實為必要,而整理的不得法,反要把這劇種毀掉了。西洋的戲劇史和戲劇理論盡管好,用到中國來時,特别是民間特種藝術,卻很要慎重,不能全部拿來應用,須要虛心了解并采納創造以至演出這劇種的地方藝人的意見。切忌憑主觀和教條來從事,弄得不好時,這本來奄奄一息的病人會得死于手術之下的。我不懂一切戲劇,本來不配來談這些問題,隻是以紹興人的資格—這算不得是百家之一,但也總是一種資格—出來替目連戲說兩句話,以供參考。
據我個人的看法來說,這是一個勸善的宗教劇,我們要想根本上來改造它,發生什麼積極的作用,那在事實上恐怕是不可能的。我們為的要保存這特别的民間劇,隻好來消極地防止它可能的弊害,例如吃素念佛,齋僧修廟的事。我們應該把救母的事當作一個架子,來挂起那些雜多的插曲,換句話說便是要把傅母造孽下地獄這一節輕描淡寫地對付過去,目的隻是去引出目連來。傅母反宗教的一點不必太去強調它,因為目連始終以為母親當救,末了也終于救了出來,這就已經表示對于傅母的是認了。若本是宗教勸善劇,卻要用力去扭轉過來,變為反宗教(佛教)的戲劇,這一百八十度的轉變怕不是容易的事,而且在現今吃素念佛,齋僧修廟的迷信并不盛行的時代,要如此宣傳,也未免有點近于無的放矢吧。
目連戲的第二特點,我說過那是它的喜劇性。我覺得中國人向來就愛好喜劇。這廣義的喜劇是發現于小說戲曲的大團圓的收場。有些悲劇收場的傑作,如《西廂記》與《紅樓夢》,一定有人要續作,使得它團圓為止。舊時紹興戲不管是什麼班,在日場或夜場完結的時候,不管末了演的是什麼戲,在腳色下場之後,必定出來一生一旦,在台前交拜,後台奏着喜樂,觀衆便預備走散了。這似乎有點庸俗,但我覺得卻很有可取,因為這表示中國人民的明朗的性格,愛好和平快樂。還有狹義的喜劇,滑稽的腳色和诙諧的言動,在戲劇與民間藝術上也相當豐富,這我也以為是很好的。占據目連全劇十分之九地位的插曲,差不多都是一個個劇化的笑話,社會家庭的諷刺畫。這可以說是目連戲的精華部分,也正因為這些使得群衆喜歡看,也沖淡了勸善的宗教劇的空氣,因為據我想,群衆是并不愛聽勸善的說教的。如果整理時強調了傅家的事情,改成一出完全的“救母記”,無論藝術工夫多麼好,反迷信的作用多麼大,總之是“買椟還珠”的作法,目連戲隻是一個軀殼罷了。我還是五十年前在長慶寺前的路亭台上看過最後的一次,隻演了半日一夜,所以插曲省去了不少,大部分也已忘記了,但是有些還約略記得,如“泥水作打牆”,“張蠻打爹”,還如什麼人給地主當傭工,當初說定挑水是十六文一擔,後來不知怎麼一來,變成了一文十六擔了。又如說富家中堂挂着條幅,上寫“太陽出起紅澎澎”一首猥亵的詩,也滿是諷刺的意思;雖然如要整理,這一段自然也隻好删改了。我以為為了保存而整理的工作不可太急進,平常“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教訓不足為法,但在這裡卻似乎是可以合用的。我們要尊重群衆的創意的加工,盡可能保留那些小喜劇的插曲,甯可把主要的情節(即傅家的事情)多多節略,隻要足夠當作架子用就好,卻把插曲多挂上去。現在不可能接連的演好幾天,似乎不妨将保留的多少插曲各個拆開,自由地編插進去,以供一天的演出。我對于戲劇完全是外行,但是知道一點目連戲的性質,覺得保存整理實為必要,而整理的不得法,反要把這劇種毀掉了。西洋的戲劇史和戲劇理論盡管好,用到中國來時,特别是民間特種藝術,卻很要慎重,不能全部拿來應用,須要虛心了解并采納創造以至演出這劇種的地方藝人的意見。切忌憑主觀和教條來從事,弄得不好時,這本來奄奄一息的病人會得死于手術之下的。我不懂一切戲劇,本來不配來談這些問題,隻是以紹興人的資格—這算不得是百家之一,但也總是一種資格—出來替目連戲說兩句話,以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