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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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蓮池的《放生文》和周安士的《萬善先資》,文字還有可取,其次《好生救劫編》《衛生集》等,自鄭以下更可以不論,裡邊的意思總都是人吃了蝦米再變蝦米去還吃這一套,雖然也好玩,難免是幼稚了。

    我以為菜食是為了不食肉,不食肉是為了不殺生,這是對的,再說為什麼不殺生,那麼這個解釋我想還是說不欲斷大慈悲佛性種子最為得體,别的總說得支離。

    衆生有一人不得度的時候自己決不先得度,這固然是大乘菩薩的弘願,但凡夫到了中年,往往會看輕自己的生命而尊重人家的,并不是怎麼奇特的現象。

    難道肉體漸近老衰,精神也就與宗教接近麼?未必然,這種态度有的從宗教出,有的也會從唯物論出的。

    或者有人疑心唯物論者一定是主張強食弱肉的,卻不知道也可以成為大慈悲宗,好像是《安士全書》信者,所不同的他是本于理性,沒有人吃蝦米那些律例而已。

     吃菜主義之二是宗教的,普通多是根據佛法,即笠翁所謂異端其說者也。

    我覺得這兩類顯有不同之點,其一吃菜隻是吃菜,其二吃菜乃是不食肉,笠翁上文說得蠻好,而下面所說念茲在茲的卻又混到這邊來,不免與佛法發生糾葛了。

    小乘律有殺戒而不戒食肉,蓋殺生而食已在戒中,唯自死鳥殘等肉仍在不禁之列,至大乘律始明定食肉戒,如《梵網經》菩薩戒中所舉,其辭曰: “若佛子故食肉,--一切衆生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斷大慈悲佛性種子,一切衆生見而舍去。

    是故一切菩薩不得食一切衆生肉,食肉得無量罪,--若故食者,犯輕垢罪。

    ”賢首疏雲,“輕垢者,簡前重戒,是以名輕,簡異無犯,故亦名垢。

    又釋,讀污清淨行名垢,禮非重過稱輕。

    ”因為這裡沒有把殺生算在内,所以算是輕戒,但話雖如此,據《目蓮間罪報經》所說,犯突吉羅衆學戒罪,如四天王壽,五百歲堕泥犁中,于人間數九百千歲,此堕等活地獄,人間五十年為天一晝夜,可見還是不得了也。

     “聲音之道,絲不如竹,竹不如肉,為其漸近自然,吾謂飲食之道,賒不如肉,肉不如蔬,亦以其漸近自然也。

    草衣木食,上古之風,人能疏遠肥膩,食蔬蔽而甘之,腹中菜園不使羊來踏破,是猶作衣皇之民,鼓唐虞之腹,與崇尚古玩同一緻也。

    所怪于世者,棄美名不居,而故異端其說,謂佛法如是,是則謬矣。

    吾輯飲撰一卷,後肉食而首蔬菜,一以崇儉,一以複古,至重宰割而惜生命,又其念茲在茲而不忍或忘者矣。

    ”笠翁照例有他的妙語,這裡也是如此,說得很是清脆,雖然照文化史上講來吃肉該在吃菜之先,不過笠翁不及知道,而且他又哪裡會來斤斤地考究這些事情呢。

     “若為己殺,不得唉。

    若肉林中已自腐爛,欲食得食。

    若欲啖肉者,當說此咒:如是,無我無我,無壽命無壽命,失失,燒燒,破破,有為,除殺去。

    此咒三說,乃得啖肉,飯亦不食。

    何以故?若思惟飯不應食,何況當啖肉。

    ”這個吃肉林中腐肉的辦法豈不與陳雞蛋很相像,那麼爛果子黃菜葉也并不一定是無理,實在也隻是比不食菜心更徹底一點罷了。

     二十年十一月十八日,于北平。

     (1931年11月作,選自《看雲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