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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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看書講到民間邪教的地方,總常有吃菜事魔等字樣。

    吃菜大約就是素食,事魔是什麼事呢?總是服侍什麼魔王之類罷,我們知道希臘諸神到了基督教世界多轉變為魔,那麼魔有些原來也是有身分的,并不一定怎金邪曲,不過随便地事也本可不必,雖然光是吃菜末始不可以,而且說起來我也還有點贊成。

    本來草的莖葉根實隻要無毒都可以吃,又因為有維他命某,不但充饑還可養生,這是普通人所熟知的,至于專門地或有宗旨地吃,那便有點兒不同,仿佛是一種主義,現在我所想要說的就是這種吃菜主義。

     吃菜主義似乎可以分作兩類。

    第一類是道德的。

    這派的人并不是不吃肉,隻是多吃菜,其原因大約是由于崇尚素樸清淡的生活。

    孔子雲,“飯疏食,飲水,曲肮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

    ”可以說是這派的祖師。

    《南齊書》周顒傳雲,“颙清貧寡欲,終日長蔬食。

    文惠太子問颙菜食何味最勝,颙曰,春初早韭,秋未晚菘。

    ”黃山谷題畫菜雲,“不可使士大夫不知此味,不可使天下之民有此色。

    ”——當作文章來看實在不很高明,大有帖括的意味,但如算作這派提倡咬菜根的标語卻是頗得要領的。

    李笠翁在《閑情偶寄》卷五說: 據我看來,吃菜亦複佳,但也以中庸為妙,赤米白鹽綠葵紫寥之外,偶然也不妨少進三淨肉,如要講淨素已不容易,再要徹底便有碰壁的危險。

    《南齊書·孝義傳》紀江泌事,說他“食菜不食心,以其有生意也”,覺得這件事很有風趣,但是離徹底總還遠呢。

    英國柏忒勒(SamueIButler)所著《有何無之鄉遊記》(Erewhon)中第二十六七章叙述一件很妙的故事,前章題曰《動物權》,說古代有哲人主張動物的生存權,人民實行菜食,當初許可吃牛乳雞蛋,後來覺得擠牛乳有損于小牛,雞蛋也是一條可能的生命,所以都禁了,但陳雞蛋還勉強可以使用,隻要經過檢查,證明确已陳年臭壞了,貼上一張“三個月以前所生”的查票,就可發賣。

    次章題曰《植物權》,已是六七百年過後的事了,那時又出了一個哲學家,他用實驗證明植物也同動物一樣地有生命,所以也不能吃,據他的意思,人可以吃的隻有那些自死的植物,例如落在地上将要腐爛的果子,或在深秋變黃了的菜葉。

    他說隻有這些同樣的廢物人們可以吃了于心無愧。

    “即使如此,吃的人還應該把所吃的蘋果或梨的核,杏核,櫻桃核及其他,都種在土裡,不然他就将犯了堕胎之罪。

    至于五谷,據他說那是全然不成,因為每顆谷都有一個靈魂像人一樣,他也自有其同樣地要求安全之權利。

    ”結果是大家不能不承認他的理論,但是又苦幹難以實行,逼得沒法了便索性開了葷,仍舊吃起豬排牛排來了。

    這是諷刺小說的活,我們不必認真,然而天下事卻也有偶然晴合的,如《文殊師利問經》雲: 我讀《日約·利未記》,再看大小乘津,覺得其中所說的話要合理得多,而上邊食肉戒的措辭我尤為喜歡,實在明智通達,古今莫及。

    《入楞伽經》所論雖然詳細,但仍多為粗惡凡人說法,道世在《諸經要集》中酒肉部所述亦複如是,不要說别人了。

    後來講戒殺的大抵偏重因果一端,寫得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