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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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次鄭欽悅辨大同古銘論
李吉甫撰
天寶中,有商洛隐者任升之,嘗贻右補阙鄭欽悅書,曰:“升之白。
頃退居商洛,入阙披陳,山林獨住,交親兩絕。
意有所問,别日垂訪。
升之五代祖仕梁為太常。
初仕南陽王帳下,于鐘山懸岸圮圹之中得古銘,不言姓氏。
小篆文雲:‘龜言土,蓍言水,甸服黃鐘啟靈址。
瘗在三上庚,堕遇七中巳,六千三百浃辰交,二九重三四百妃。
’文雖剝落,仍且分明。
大雨之後,才堕而獲。
即梁武大同四年。
數日,遇盂蘭大會,從駕同泰寺。
錄示史官姚并諸學官,詳議數月,無能知者。
筐笥之内,遺文尚在。
足下學乃天生而知,計舍運籌而會,前賢所不及,近古所未聞。
願采其旨要,會其歸趣,著之遺簡,以成先祖之志,深所望焉。
樂安任升之白。
” 數日,欽悅即複書曰:“使至,忽辱簡翰,用浣襟懷。
不遺舊情,俯見推訪。
又示以大同古銘。
前賢未達,仆非遠識,安敢輕言,良增懷愧也。
屬在途路,無所披求,據鞍運思,頗有所得。
發圹者未知誰氏之子,蔔宅者實為絕代之賢,藏往知來,有若指掌,契終論始,不差锱铢,隗炤之預識龔使,無以過也。
不說葬者之歲月,先識圮時之日辰,以圮之日,卻求初兆,事可知矣。
姚史官亦為當世達識,複與諸儒詳之,沉吟月餘,竟不知其指趣,豈止于是哉。
原蔔者之意,隐其事,微其言,當待仆為龔使耳。
不然,何忽見顧訪也?謹稽諸曆術,測以微詞,試一探言,庶會微旨。
當梁武帝大同四年,歲次戊午。
言‘甸服’者,五百也;‘黃鐘’者,十一也。
五百一十一年而圮。
從大同四年,上求五百一十一年,得漢光武帝建武四年戊子歲也。
‘三上庚’,三月上旬之庚也。
其年三月辛巳朔,十日得庚寅,是三月初葬于鐘山也。
‘七中巳’,乃七月戊午朔,十二日得己巳,是初圮堕之日,是日己巳可知矣。
‘浃辰’,十二也。
從建武四年三月至大同四年七月,總六千三百一十二月,每月一交,故雲‘六千三百浃辰交’也。
‘二九’為十八,‘重三’為六。
末言‘四百’,則六為千,十八為萬可知。
從建武四年三月十日庚寅初葬,至大同四年七月十二日己巳初圮,計一十八萬六千四百日,故雲‘二九重三四百圮’也。
其所言者,但說年月日數耳。
據年,則五百一十一,會于甸服黃鐘;言月,則六千三百一十二,會于六千三百浃辰交;論日,則一十八萬六千四百,會于二九重三四百圮。
從三上庚至于七中巳,據曆計之,無所差也。
所言年則月日,但差一數,則不相照會矣。
原蔔者之意,當待仆言之。
吾子之問,契使然也。
從吏已久,藝業荒蕪,古人之意,複難遠測。
足下更詢能者,時報焉。
使還,不代。
鄭欽悅白記。
” 貞元中,李吉甫任尚書屯田員外郎,兼太常博士。
時宗人巽為戶部郎中,于南宮暇日,語及近代儒術之士,謂吉甫曰:“故右補阙集賢殿直學士鄭欽悅,于術數研精,思通玄奧,蓋僧一行所不逮。
以其夭阏,當世名不甚聞。
子知之乎?” 吉甫對曰:“兄何以覈諸。
” 巽曰:“天寶中,商洛隐者任升之自言五代祖仕梁為太常。
大同四年,于鐘山下獲古銘。
其文隐秘,博求時儒,莫曉其旨。
因緘其銘,誡諸子曰:‘我代代子孫,以此銘訪于通人。
倘有知者,吾無所恨。
’至升之,頗耽道博雅。
聞欽悅之名,即告以先祖之意。
欽悅曰:‘子當錄以示我。
我試思之。
’升之書遺其銘。
會欽悅适奉朝使,方授駕于長樂驿。
得銘而繹之,行及滋水,凡二十裡,則釋然悟矣。
故其書曰:‘據鞍運思,頗有所得。
’不亦異乎?” 辛未歲,吉甫轉駕部員外郎,欽悅子克鈞自京兆府司錄授司門員外郎,吉甫數以巽之說質焉。
雖且符其言,然克鈞自雲亡其草。
每想其微言至赜,而不獲見,吉甫甚惜之。
壬申歲,吉甫貶明州長史。
海島之中,有隐者姓張,名玄陽,以明《易經》為州将所重,召置閣下。
因講《周易》蔔筮之事,即以欽悅之書示吉甫。
吉甫喜得其書,抃逾獲寶,即編次之。
仍為著論,曰: 夫一邱之土,無情也。
遇雨而圮,偶然也。
窮象數者,已懸定于十八萬六千四百日之前。
矧于理亂之運,窮達之命,聖賢不逢,君臣偶合。
則姜牙得璜而尚父,仲尼無鳳而旅人,傅說夢達于岩野,子房神授于圮上,亦必定之符也。
然而孔不暇暖其席,墨不俟黔其突,何經營如彼?孟去齊而接淅,賈造湘而投吊,又眷戀如此。
豈大聖大賢,猶惑于性命之理欤?将凂身存教,示人道之不可廢欤?餘不可得而知也。
欽悅尋自右補阙曆殿中侍禦史,為時宰李林甫所惡,斥擯于外,不顯其身。
故餘叙其所聞,系于二篇之後,以著蓍筮之神明,聰哲之懸解,奇偶之有數,贻諸好事,為後學之奇玩焉。
時貞元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趙郡李吉甫記。
柳氏傳 許堯佐撰 天寶中,昌黎韓翊有詩名,性頗落托,羁滞貧甚。
有李生者,與翊友善,家累千金。
負氣愛才。
其幸姬曰柳氏,豔絕一時,喜談谑,善讴詠。
李生居之别第,與翊為宴歌之地。
而館翊于其側。
翊素知名,其所候問,皆當時之彥。
柳氏自門窺之,謂其侍者曰:“韓夫子豈長貧賤者乎!” 遂屬意焉。
李生素重翊,無所吝惜。
後知其意,乃具膳請翊飲,酒酣,李生曰:“柳夫人容色非常,韓秀才文章特異。
欲以柳薦枕于韓君,可乎?” 翊驚栗,避席曰:“蒙君之恩,解衣辍食久之。
豈宜奪所愛乎?” 李堅請之。
柳氏知其意誠,乃再拜,引衣接席。
李坐翊于客位,引滿極歡。
李生又以資三十萬,佐翊之費。
翊仰柳氏之色,柳氏慕翊之才,兩情皆獲,喜可知也。
明年,禮部侍郎楊度擢翊上第,屏居間歲。
柳氏謂翊曰:“榮名及親,昔人所尚。
豈宜以濯浣之賤,稽采蘭之美乎?且用器資物,足以待君之來也。
” 翊于是省家于清池。
歲餘,乏食,鬻妝具以自給。
天寶末,盜覆二京,士女奔駭。
柳氏以豔獨異,且懼不免,乃剪發毀形,寄迹法靈寺。
是時候希逸自平盧節度淄青,素藉翊名,請為書記。
宣皇帝以神武返正,翊乃遣使間行求柳氏,以練囊盛麸金,題之曰:“章台柳,章台柳!昔日青青今在否?縱使長條似舊垂,亦應攀折他人手。
” 柳氏捧金嗚咽,左右凄憫,答之曰:“楊柳枝,芳菲節,所恨年年贈離别。
一葉随風忽報秋,縱使君來豈堪折!” 無何,有蕃将沙吒利者,初立功,竊知柳氏之色,劫以歸第,寵之專房。
及希逸除左仆射,入觐,翊得從行。
至京師,已失柳氏所止,歎想不已。
偶于龍首岡見蒼頭以駿牛駕辎,從兩女奴。
翊偶随之。
自車中問曰:“得非韓員外乎?某乃柳氏也。
” 使女奴竊言失身沙吒利,阻同車者,請诘旦幸相待于道政裡門。
及期而往,以輕素結玉合,實以香膏,自車中授之,曰:“當遂永訣,願置誠念。
” 乃回車,以手揮之,輕袖搖搖,香車辚辚,目斷意迷,失于驚塵。
翊大不勝情。
會淄青諸将合樂酒樓,使人請翊。
翊強應之,然意色皆喪,音韻凄咽。
有虞候許俊者,以材力自負,撫劍言曰:“必有故。
願一效用。
” 翊不得已,具以告之。
俊曰:“請足下數字,當立緻之。
” 乃衣缦胡,佩雙鞬,從一騎,徑造沙吒利之第。
候其出行裡餘,乃被衽執辔,犯關排闼,急趨而呼曰:“将軍中惡,使召夫人!” 仆侍辟易,無敢仰視。
遂升堂,出翊劄示柳氏,挾之跨鞍馬,逸塵斷鞅,倏忽乃至。
引裾而前曰:“幸不辱命。
” 四座驚歎。
柳氏與翊執手涕泣,相與罷酒。
是時沙吒利恩寵殊等,翊俊懼禍,乃詣希逸。
希逸大驚曰:“吾平生所為事,俊乃能爾乎?” 遂獻狀曰:“檢校尚書金部員外郎兼禦史韓翊,久
頃退居商洛,入阙披陳,山林獨住,交親兩絕。
意有所問,别日垂訪。
升之五代祖仕梁為太常。
初仕南陽王帳下,于鐘山懸岸圮圹之中得古銘,不言姓氏。
小篆文雲:‘龜言土,蓍言水,甸服黃鐘啟靈址。
瘗在三上庚,堕遇七中巳,六千三百浃辰交,二九重三四百妃。
’文雖剝落,仍且分明。
大雨之後,才堕而獲。
即梁武大同四年。
數日,遇盂蘭大會,從駕同泰寺。
錄示史官姚并諸學官,詳議數月,無能知者。
筐笥之内,遺文尚在。
足下學乃天生而知,計舍運籌而會,前賢所不及,近古所未聞。
願采其旨要,會其歸趣,著之遺簡,以成先祖之志,深所望焉。
樂安任升之白。
” 數日,欽悅即複書曰:“使至,忽辱簡翰,用浣襟懷。
不遺舊情,俯見推訪。
又示以大同古銘。
前賢未達,仆非遠識,安敢輕言,良增懷愧也。
屬在途路,無所披求,據鞍運思,頗有所得。
發圹者未知誰氏之子,蔔宅者實為絕代之賢,藏往知來,有若指掌,契終論始,不差锱铢,隗炤之預識龔使,無以過也。
不說葬者之歲月,先識圮時之日辰,以圮之日,卻求初兆,事可知矣。
姚史官亦為當世達識,複與諸儒詳之,沉吟月餘,竟不知其指趣,豈止于是哉。
原蔔者之意,隐其事,微其言,當待仆為龔使耳。
不然,何忽見顧訪也?謹稽諸曆術,測以微詞,試一探言,庶會微旨。
當梁武帝大同四年,歲次戊午。
言‘甸服’者,五百也;‘黃鐘’者,十一也。
五百一十一年而圮。
從大同四年,上求五百一十一年,得漢光武帝建武四年戊子歲也。
‘三上庚’,三月上旬之庚也。
其年三月辛巳朔,十日得庚寅,是三月初葬于鐘山也。
‘七中巳’,乃七月戊午朔,十二日得己巳,是初圮堕之日,是日己巳可知矣。
‘浃辰’,十二也。
從建武四年三月至大同四年七月,總六千三百一十二月,每月一交,故雲‘六千三百浃辰交’也。
‘二九’為十八,‘重三’為六。
末言‘四百’,則六為千,十八為萬可知。
從建武四年三月十日庚寅初葬,至大同四年七月十二日己巳初圮,計一十八萬六千四百日,故雲‘二九重三四百圮’也。
其所言者,但說年月日數耳。
據年,則五百一十一,會于甸服黃鐘;言月,則六千三百一十二,會于六千三百浃辰交;論日,則一十八萬六千四百,會于二九重三四百圮。
從三上庚至于七中巳,據曆計之,無所差也。
所言年則月日,但差一數,則不相照會矣。
原蔔者之意,當待仆言之。
吾子之問,契使然也。
從吏已久,藝業荒蕪,古人之意,複難遠測。
足下更詢能者,時報焉。
使還,不代。
鄭欽悅白記。
” 貞元中,李吉甫任尚書屯田員外郎,兼太常博士。
時宗人巽為戶部郎中,于南宮暇日,語及近代儒術之士,謂吉甫曰:“故右補阙集賢殿直學士鄭欽悅,于術數研精,思通玄奧,蓋僧一行所不逮。
以其夭阏,當世名不甚聞。
子知之乎?” 吉甫對曰:“兄何以覈諸。
” 巽曰:“天寶中,商洛隐者任升之自言五代祖仕梁為太常。
大同四年,于鐘山下獲古銘。
其文隐秘,博求時儒,莫曉其旨。
因緘其銘,誡諸子曰:‘我代代子孫,以此銘訪于通人。
倘有知者,吾無所恨。
’至升之,頗耽道博雅。
聞欽悅之名,即告以先祖之意。
欽悅曰:‘子當錄以示我。
我試思之。
’升之書遺其銘。
會欽悅适奉朝使,方授駕于長樂驿。
得銘而繹之,行及滋水,凡二十裡,則釋然悟矣。
故其書曰:‘據鞍運思,頗有所得。
’不亦異乎?” 辛未歲,吉甫轉駕部員外郎,欽悅子克鈞自京兆府司錄授司門員外郎,吉甫數以巽之說質焉。
雖且符其言,然克鈞自雲亡其草。
每想其微言至赜,而不獲見,吉甫甚惜之。
壬申歲,吉甫貶明州長史。
海島之中,有隐者姓張,名玄陽,以明《易經》為州将所重,召置閣下。
因講《周易》蔔筮之事,即以欽悅之書示吉甫。
吉甫喜得其書,抃逾獲寶,即編次之。
仍為著論,曰: 夫一邱之土,無情也。
遇雨而圮,偶然也。
窮象數者,已懸定于十八萬六千四百日之前。
矧于理亂之運,窮達之命,聖賢不逢,君臣偶合。
則姜牙得璜而尚父,仲尼無鳳而旅人,傅說夢達于岩野,子房神授于圮上,亦必定之符也。
然而孔不暇暖其席,墨不俟黔其突,何經營如彼?孟去齊而接淅,賈造湘而投吊,又眷戀如此。
豈大聖大賢,猶惑于性命之理欤?将凂身存教,示人道之不可廢欤?餘不可得而知也。
欽悅尋自右補阙曆殿中侍禦史,為時宰李林甫所惡,斥擯于外,不顯其身。
故餘叙其所聞,系于二篇之後,以著蓍筮之神明,聰哲之懸解,奇偶之有數,贻諸好事,為後學之奇玩焉。
時貞元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趙郡李吉甫記。
柳氏傳 許堯佐撰 天寶中,昌黎韓翊有詩名,性頗落托,羁滞貧甚。
有李生者,與翊友善,家累千金。
負氣愛才。
其幸姬曰柳氏,豔絕一時,喜談谑,善讴詠。
李生居之别第,與翊為宴歌之地。
而館翊于其側。
翊素知名,其所候問,皆當時之彥。
柳氏自門窺之,謂其侍者曰:“韓夫子豈長貧賤者乎!” 遂屬意焉。
李生素重翊,無所吝惜。
後知其意,乃具膳請翊飲,酒酣,李生曰:“柳夫人容色非常,韓秀才文章特異。
欲以柳薦枕于韓君,可乎?” 翊驚栗,避席曰:“蒙君之恩,解衣辍食久之。
豈宜奪所愛乎?” 李堅請之。
柳氏知其意誠,乃再拜,引衣接席。
李坐翊于客位,引滿極歡。
李生又以資三十萬,佐翊之費。
翊仰柳氏之色,柳氏慕翊之才,兩情皆獲,喜可知也。
明年,禮部侍郎楊度擢翊上第,屏居間歲。
柳氏謂翊曰:“榮名及親,昔人所尚。
豈宜以濯浣之賤,稽采蘭之美乎?且用器資物,足以待君之來也。
” 翊于是省家于清池。
歲餘,乏食,鬻妝具以自給。
天寶末,盜覆二京,士女奔駭。
柳氏以豔獨異,且懼不免,乃剪發毀形,寄迹法靈寺。
是時候希逸自平盧節度淄青,素藉翊名,請為書記。
宣皇帝以神武返正,翊乃遣使間行求柳氏,以練囊盛麸金,題之曰:“章台柳,章台柳!昔日青青今在否?縱使長條似舊垂,亦應攀折他人手。
” 柳氏捧金嗚咽,左右凄憫,答之曰:“楊柳枝,芳菲節,所恨年年贈離别。
一葉随風忽報秋,縱使君來豈堪折!” 無何,有蕃将沙吒利者,初立功,竊知柳氏之色,劫以歸第,寵之專房。
及希逸除左仆射,入觐,翊得從行。
至京師,已失柳氏所止,歎想不已。
偶于龍首岡見蒼頭以駿牛駕辎,從兩女奴。
翊偶随之。
自車中問曰:“得非韓員外乎?某乃柳氏也。
” 使女奴竊言失身沙吒利,阻同車者,請诘旦幸相待于道政裡門。
及期而往,以輕素結玉合,實以香膏,自車中授之,曰:“當遂永訣,願置誠念。
” 乃回車,以手揮之,輕袖搖搖,香車辚辚,目斷意迷,失于驚塵。
翊大不勝情。
會淄青諸将合樂酒樓,使人請翊。
翊強應之,然意色皆喪,音韻凄咽。
有虞候許俊者,以材力自負,撫劍言曰:“必有故。
願一效用。
” 翊不得已,具以告之。
俊曰:“請足下數字,當立緻之。
” 乃衣缦胡,佩雙鞬,從一騎,徑造沙吒利之第。
候其出行裡餘,乃被衽執辔,犯關排闼,急趨而呼曰:“将軍中惡,使召夫人!” 仆侍辟易,無敢仰視。
遂升堂,出翊劄示柳氏,挾之跨鞍馬,逸塵斷鞅,倏忽乃至。
引裾而前曰:“幸不辱命。
” 四座驚歎。
柳氏與翊執手涕泣,相與罷酒。
是時沙吒利恩寵殊等,翊俊懼禍,乃詣希逸。
希逸大驚曰:“吾平生所為事,俊乃能爾乎?” 遂獻狀曰:“檢校尚書金部員外郎兼禦史韓翊,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