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集點勘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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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範乃名,非字也。
「北極贈李觀」注題下注:「已見前倦重雲篇,此複出,當删。
」 「此日足可惜,假道盟津。
」注:「即盟津也。
盟當作孟。
」「東西出陳許。
」「東西」當從宋閩本作「東南」。
按:公始至徐,徐帥館之睢上,至秋方辟為從事,詳見與東野書中。
注家自失采,遂誤以為初至即授幕職也。
此詩乃未為從事時作,故喜張之來,有「連延三十日,晨坐達五更」之語。
若已入使院,則方晨入暮歸,安得此閑适耶?合全篇細讀之,舊注之疏益見矣。
「淮之水舒舒」,時送籍返和州,故有淮水、楚山二句。
和隸淮南,又楚地也。
醉贈張秘書:「性情方浩浩」,東坡文:「見客舉杯徐引,則吾胸中為之浩浩焉。
」又題畫詩:「聚蚊金谷是何人?」皆本公詩語。
法言淵骞篇:「貨殖曰蚊。
」此「蚊」字所本。
「阿買不識字。
」注:「或問阿買是退之何人?」按:「或問」下脫「魯直」二字,此必其子侄小字。
句乃韓仲韶注,既引趙說,此注複出,當删。
送靈師:「枭盧叱回旋。
」注:按晉史:「劉毅擲得雉,大喜曰:非不能盧,不事此耳。
」舊注删改本文,殊晦澀不可解。
又誤「晉」作「宋」。
「千尋堕幽泉。
」注:「尋」或作「浔」。
按:「浔」與「尋」同,兩「浔」字并當作「浔」,見說文。
「開、忠二州牧。
」按:開牧未詳,忠牧,蓋謂李吉甫也。
吉甫以貞元中自郎署左官于外,及在忠州,又六年不遷,故曰失職。
是詩作于貞元二十年,而二牧之贈僧詩,則又在前。
觀下「昨者」句可知矣。
「落落王員外。
」注:「戶部」當作「吏部」。
縣齋有懷風雨靈台夜,謂官四門博士也。
漢光武立明堂、辟雍、靈台,号三雍宮。
「誰為傾國媒。
」注:「李延年傳漢武帝歌。
」按:「傳」當作「侍」。
「何能一戰霸。
」注:按:公馬少監志雲:「始餘初冠,應進士貢在京師。
後五六年,吾成進士,去而東遊。
」則貢在京師者,乃未成進士以前事。
至登第後上宰相書,則自稱前鄉貢進士矣。
此注「貢于京師」四字當削。
「何用畢婚嫁。
」注:「後漢向平,字子平。
」按:上「平」字當作「長」。
合江亭,範石湖骖鸾錄曰:「合江亭,今名綠淨閣,取韓詩綠淨不可唾句。
蓋石湖赴桂林時過此,而目睹其懸牓也。
」「邦君實王佐」句,宋本下注:「故相齊映所作。
」「老郎」一聯下注:「宇文郎中炫又增其制。
」「君侯」一聯下:「前刺史元澄無政,廉使楊公中丞奏黜之。
朝廷遂用鄒君。
」此考異所謂篇内三處注文也。
按:此三條,定公自注之文,刊本誤以為出于後人而削之。
題下注亦止采二條,尚遺其一。
宇文炫官終刑部郎,德宗欲複用盧杞,炫時為拾遺,與同官陳京等力争而止,風節偉矣。
陪杜侍禦遊湘西寺題注:「湘西觀察使。
」按:「湘西」當作「湖南」。
「指摘困瑕垢。
」按:公自陽山遇赦,僅量移江陵法曹,蓋本道廉使楊憑,故抑之。
贈張功曹詩所謂「州家申名使家抑,坎轲祗得移荊蠻」是也。
時韋、王之勢方熾,憑之抑公,乃迎合權貴意耳。
詩中椒蘭、绛、灌,自斥韋、王,而指瑕摘垢,蓋謂使家之抑也。
嶽陽樓朝過宜春口注:「按:公是時方自潭抵嶽以趨荊南,不應過袁州之境。
」觀下「夜纜巴陵洲」句,則宜春口蓋在嶽州之南,乃洞庭中小洲渚名也。
注承洪譜之誤。
「擢拜識天仗」,謂禦史之擢也。
唐制:三院禦史有缺,悉由禦史大夫及中丞薦授。
貞元之季,禦史台久不除大夫,皆中丞專其事。
公之入台時,李汶為中丞,蓋由汶薦也。
時同官中名最著者如柳宗元、劉禹錫、李程、張署等,俱汶所薦。
故宗元祭汶文雲:「慎擇寮吏,必薪之楚。
」斯笃論矣。
時公先貶官于外,故不預祭耳。
惜史逸汶傳,而薦公事尤失傳。
當以宗元祭文及新史王播傳參考,自可得之。
「但懼失宜當。
」「當」,謂奏當也。
「奏當」見漢書師古注:「當,謂處其罪。
」時公量移江陵法曹,故雲爾。
言惟恐司刑而不得其平也。
送文暢昔在四門館。
注:按:博士上衍「國子」二字,觀題下注自明。
「少小學城阙」。
按:詩子衿刺學校廢也。
「少小」句,蓋言此僧少嘗為士耳。
注未明悉。
「仆射領北門」,謂河東帥嚴绶也。
注承洪譜之誤。
唐以太原為北門,屢見于史。
田季安時鎮魏博,不當言「北門」。
至宋都大梁,始以魏地為北門。
如寇萊公鎮魏,自言「北門鎖鑰,非準不可」是也。
洪說失之。
又唐河東帥府兼統蕃部,觀公作鄭儋墓志可見,故下繼以盛德之句。
答張徹:日月垂十齡。
按:公此詩發端雲「首叙始識面」,
「北極贈李觀」注題下注:「已見前倦重雲篇,此複出,當删。
」 「此日足可惜,假道盟津。
」注:「即盟津也。
盟當作孟。
」「東西出陳許。
」「東西」當從宋閩本作「東南」。
按:公始至徐,徐帥館之睢上,至秋方辟為從事,詳見與東野書中。
注家自失采,遂誤以為初至即授幕職也。
此詩乃未為從事時作,故喜張之來,有「連延三十日,晨坐達五更」之語。
若已入使院,則方晨入暮歸,安得此閑适耶?合全篇細讀之,舊注之疏益見矣。
「淮之水舒舒」,時送籍返和州,故有淮水、楚山二句。
和隸淮南,又楚地也。
醉贈張秘書:「性情方浩浩」,東坡文:「見客舉杯徐引,則吾胸中為之浩浩焉。
」又題畫詩:「聚蚊金谷是何人?」皆本公詩語。
法言淵骞篇:「貨殖曰蚊。
」此「蚊」字所本。
「阿買不識字。
」注:「或問阿買是退之何人?」按:「或問」下脫「魯直」二字,此必其子侄小字。
句乃韓仲韶注,既引趙說,此注複出,當删。
送靈師:「枭盧叱回旋。
」注:按晉史:「劉毅擲得雉,大喜曰:非不能盧,不事此耳。
」舊注删改本文,殊晦澀不可解。
又誤「晉」作「宋」。
「千尋堕幽泉。
」注:「尋」或作「浔」。
按:「浔」與「尋」同,兩「浔」字并當作「浔」,見說文。
「開、忠二州牧。
」按:開牧未詳,忠牧,蓋謂李吉甫也。
吉甫以貞元中自郎署左官于外,及在忠州,又六年不遷,故曰失職。
是詩作于貞元二十年,而二牧之贈僧詩,則又在前。
觀下「昨者」句可知矣。
「落落王員外。
」注:「戶部」當作「吏部」。
縣齋有懷風雨靈台夜,謂官四門博士也。
漢光武立明堂、辟雍、靈台,号三雍宮。
「誰為傾國媒。
」注:「李延年傳漢武帝歌。
」按:「傳」當作「侍」。
「何能一戰霸。
」注:按:公馬少監志雲:「始餘初冠,應進士貢在京師。
後五六年,吾成進士,去而東遊。
」則貢在京師者,乃未成進士以前事。
至登第後上宰相書,則自稱前鄉貢進士矣。
此注「貢于京師」四字當削。
「何用畢婚嫁。
」注:「後漢向平,字子平。
」按:上「平」字當作「長」。
合江亭,範石湖骖鸾錄曰:「合江亭,今名綠淨閣,取韓詩綠淨不可唾句。
蓋石湖赴桂林時過此,而目睹其懸牓也。
」「邦君實王佐」句,宋本下注:「故相齊映所作。
」「老郎」一聯下注:「宇文郎中炫又增其制。
」「君侯」一聯下:「前刺史元澄無政,廉使楊公中丞奏黜之。
朝廷遂用鄒君。
」此考異所謂篇内三處注文也。
按:此三條,定公自注之文,刊本誤以為出于後人而削之。
題下注亦止采二條,尚遺其一。
宇文炫官終刑部郎,德宗欲複用盧杞,炫時為拾遺,與同官陳京等力争而止,風節偉矣。
陪杜侍禦遊湘西寺題注:「湘西觀察使。
」按:「湘西」當作「湖南」。
「指摘困瑕垢。
」按:公自陽山遇赦,僅量移江陵法曹,蓋本道廉使楊憑,故抑之。
贈張功曹詩所謂「州家申名使家抑,坎轲祗得移荊蠻」是也。
時韋、王之勢方熾,憑之抑公,乃迎合權貴意耳。
詩中椒蘭、绛、灌,自斥韋、王,而指瑕摘垢,蓋謂使家之抑也。
嶽陽樓朝過宜春口注:「按:公是時方自潭抵嶽以趨荊南,不應過袁州之境。
」觀下「夜纜巴陵洲」句,則宜春口蓋在嶽州之南,乃洞庭中小洲渚名也。
注承洪譜之誤。
「擢拜識天仗」,謂禦史之擢也。
唐制:三院禦史有缺,悉由禦史大夫及中丞薦授。
貞元之季,禦史台久不除大夫,皆中丞專其事。
公之入台時,李汶為中丞,蓋由汶薦也。
時同官中名最著者如柳宗元、劉禹錫、李程、張署等,俱汶所薦。
故宗元祭汶文雲:「慎擇寮吏,必薪之楚。
」斯笃論矣。
時公先貶官于外,故不預祭耳。
惜史逸汶傳,而薦公事尤失傳。
當以宗元祭文及新史王播傳參考,自可得之。
「但懼失宜當。
」「當」,謂奏當也。
「奏當」見漢書師古注:「當,謂處其罪。
」時公量移江陵法曹,故雲爾。
言惟恐司刑而不得其平也。
送文暢昔在四門館。
注:按:博士上衍「國子」二字,觀題下注自明。
「少小學城阙」。
按:詩子衿刺學校廢也。
「少小」句,蓋言此僧少嘗為士耳。
注未明悉。
「仆射領北門」,謂河東帥嚴绶也。
注承洪譜之誤。
唐以太原為北門,屢見于史。
田季安時鎮魏博,不當言「北門」。
至宋都大梁,始以魏地為北門。
如寇萊公鎮魏,自言「北門鎖鑰,非準不可」是也。
洪說失之。
又唐河東帥府兼統蕃部,觀公作鄭儋墓志可見,故下繼以盛德之句。
答張徹:日月垂十齡。
按:公此詩發端雲「首叙始識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