笠翁偶集(摘錄聲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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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細不宜粗,一束以帶,則粗者細,而細者倍覺其細矣。
背搭宜着于外,人皆知之,鸾縧宜束于内,人多未谙。
帶藏衣内,則雖有若無,似腰肢本細,非有物縮之使細也。
裙制之精粗,惟視折紋之多寡,折多則行走自如,無纏身礙足之患,折少則往來局促,有拘攣桎梏之形。
折多則湘紋易動,無風亦似飄飖,折少則膠柱難移,有态亦同木強。
故衣服之料,他或可省,裙幅必不可省。
古雲"拖裙八幅湘江水",幅既有八,則折紋之不少可知。
予謂八幅之裙,宜于家常,人前美觀,尚須十幅。
蓋裙幅之增,所費無幾,況增其幅必減其絲。
惟細縠輕绡可以八幅十幅,厚重則為滞物,與幅減而折少者同矣。
即使稍增其值,亦與他費不同,婦人之異于男子,全在下體,男子生而願為之有室,其所以為室者,隻在幾希之間耳,掩藏秘器,愛護家珍,全在羅裙幾幅,可不豐其料而美其制,以贻采葑采菲者诮乎?近日吳門所尚百裥裙,可謂盡美。
予謂此裙,宜配盛服,又不宜于家常,惜物力也。
較舊制稍增,較新制略減,人前十幅,家居八幅,則得豐儉之宜矣。
吳門新式,又有所謂月華裙者,一裥之中,五色俱備,猶皎月之現光華也,予獨怪而不取。
人工物料十倍常裙,暴殄天物,不待言矣,而又不甚美觀。
蓋下體之服,宜淡不宜濃,宜純不宜雜。
予嘗讀舊詩,見"飄飏血色裙拖地","紅裙妒殺石榴花"等句,頗笑前人之笨。
若果如是,則亦豔妝村婦而已矣,烏足動雅人韻士之心哉?惟近制彈墨裙,頗饒别緻,然有未獲我心,嗣當别出新裁,以正同調,思而未制,不敢輕以誤人也。
鞋襪 男子所着之履,俗名為鞋,女子亦名為鞋。
男子飾足之衣,俗名為襪,女子獨易其名,而曰褶。
其實褶即襪也,古雲淩波小襪,其名最雅,不識後人何故易之?襪色尚白,尚淺紅,鞋色亦尚深紅,今複尚青,可謂制之盡美矣。
鞋用高底,使小者愈小,瘦者越瘦,可謂制之盡美而又盡善者矣。
然足之大者,往往以此藏拙,埋沒作者一段初心,是止供醜婦效颦,非為仁人助力。
近有矯其弊者,窄小金蓮,皆用平底,使與僞造者有别。
殊不知此制一設,則人人向高底乞靈,高底之為物也,遂成百世不祧之祀,有之則大者亦小,無之則小者亦大。
嘗有三寸無底之足,與四五寸有底之鞋同立一處,反覺四五寸之小,而三寸之大者,以有底則指尖向下,而秃者疑尖,無底則玉筍朝天,而尖者似秃故也。
吾謂高底不宜盡去,隻在減損其料而已,足之大者,利于厚而不利于薄,薄則本體現矣,利于大而不利于小,小則痛而不能行矣。
我以極薄極小者形之,則似鶴立雞群,不求異而自異,世豈有高底如錢,不扭捏而能行之大腳乎? 古人取義命名,纖毫不爽,如前所雲,以蟠龍名髻,烏雲名發之類是也。
獨于婦人之足,取義命名,皆與實事皆反,何也?足者形之最小者也,蓮者花之最大者也,而名婦人之足者,必曰金蓮,名最小之足者,則曰三寸金蓮。
使婦人之足果如蓮瓣之為形,則其闊而大也,尚可言乎?極小極窄之蓮瓣,豈止三寸而已乎?此金蓮之義之不可解也。
從來名婦人之鞋者,必曰鳳頭,世人顧名思義,遂以金銀制鳳,綴于鞋尖以實之,試思鳳之為物,止能小于大鵬,方之衆鳥,不幾洋洋乎大觀也哉,以之名鞋,雖曰贊美之詞,實類譏諷之迹。
如曰鳳頭二字,但肖其形,鳳之頭銳而身大,是以得名,然則衆鳥之頭,盡有銳于鳳者,何故不以命名,而獨有取于鳳?且鳳較他鳥,其首獨昂,婦人趾尖妙在低而能伏,使如鳳凰之昂首,其形尚可觀乎?此鳳頭之義之不可解者也。
若是則古人之命名取義,果何所見而雲然?豈終不可解乎?曰有說焉。
婦人裹足之制,非由前古,蓋後來添設之事也。
其命名之初,婦人之足亦如男子之足,使其果如蓮瓣之稍尖,鳳頭之稍銳,亦可謂古之小腳,無其制而能約其小形,較之今人殆有過焉者矣。
吾謂鳳頭、金蓮等字,相傳已久,其名未可遽易,然止可呼其名,萬勿肖其實,如肖其實,則極不美觀,而為前人所誤矣。
不甯惟是,鳳為羽蟲之長,與龍比肩,乃帝王飾衣飾器之物也,以之飾足,無乃大亵名器乎!嘗見婦人繡襪,每作龍鳳之形,皆昧理僭分之大者,不可不為拈破。
近日女子鞋頭,不綴鳳而綴珠,可稱善變。
珠出水底,宜在淩波襪下,且似粟之珠,價不甚昂,綴一粒于鞋尖,滿足俱呈寶色,使登歌舞之氍毹,則為走盤之珠,使作陽台之雲雨,則為掌上之珠。
然作始者見不及此,亦猶衣色之變青,不知其然而然,所謂暗合道妙者也。
予友餘子澹心,向著《鞋襪辨》一篇,考纏足之從來,核婦履之原制,精而且确,足與此說相發明,附載于後: 婦人鞋襪辨 餘懷 古婦人之足,與男子無異。
《周禮》有屦人,掌王及後之服屦,為赤舄、黑舄、赤繶、黃繶、青勾、素屦、葛屦,辨外内命夫命婦之功履、命屦、散履,可見男女之屦,同一形制,非如後世女子之弓彎細纖,以小為貴也。
考之纏足,起于南唐李後主,後主有宮殡窅娘,纖麗善舞,乃命作金蓮高六尺,飾以珍寶,綗帶纓絡,中作品色瑞蓮,令窅娘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着素襪行舞蓮中,回旋有淩雲之态,由是人多效之,此纏足所自始也。
唐以前未開此風,故詞客詩人,歌詠美人好女,容态之殊麗,顔色之夭姣,以至面妝首飾衣褶裙裾之華靡,髯發眉目唇齒腰肢手腕之婀娜秀潔,無不津津乎其言之,而無一語及足之纖小者。
即如《古樂府》之"雙行纏雲新羅繡,白胫足跌如春妍";曹子建雲"踐遠遊之文屦";李太白詩雲。
"一雙金齒屐,兩足白如霜";韓緻光詩雲"六寸膚圓光緻緻";杜牧之詩雲"钿尺裁量減四分"。
《漢雜事秘辛》雲"足長八寸,胫跗豐妍";夫六寸八寸,素白豐妍,可見唐以前婦人之足,無屈上作新月狀者也。
即東晉潘妃,作金蓮花帖地,令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金蓮花,非謂足為金蓮也。
崔豹《古今注》,"東晉有鳳頭重台之履,不專言婦人也。
"宋元豐以前,纏足者尚少,自元至今,将四百年,矯揉造作亦泰甚矣。
古婦人皆着襪,楊太真死之日,馬嵬媪得錦袎襪一雙,過客一玩百錢。
李太白詩雲,"溪上足如霜,不着鴉頭襪"。
襪一名膝褲,宋高宗聞秦桧死,喜曰:"今後免膝褲中插匕首矣"。
則襪也,膝褲也,乃男女之通稱,原無分别,但古有底,今無底耳。
古有底之襪,不必有底,乃可行地,今無底之襪,非着鞋則寸步不能行矣。
張平子雲"羅襪淩蹑足容與";曹子建雲,"淩波微步,羅襪生塵";李後主詞雲,"刬襪下香階,手提金縷鞋";古今鞋襪之制,其不同如此。
至于高底之制,前古未聞,于今獨絕。
吳下婦人,有以異香為底,圍以精绫者,有鑿花玲珑,囊以香麝,行步霏霏,印香在地者,此則服妖,宋元以來詩人所未及,故表而出之,以告世之賦香奁詠玉台者。
襪色與鞋色相反,襪宜極淺,鞋宜極深,欲其相形而始露也。
今人女子,襪皆尚白,鞋用深紅深青,可謂盡制。
然家家若是,亦忌雷同。
予欲更翻置色,深其襪,而淺其鞋,則腳之小者更露。
蓋鞋之為色,不當與地色相同。
地色者,泥土磚石之色是也。
泥土磚石,其為色也多深,淺者立于其上,則界限分明,不為地色所掩。
如地青而鞋亦青,地綠而鞋亦綠,則無所見其短長矣。
腳之大者,則應反此,宜視地色以為色,則藏拙之法,不獨使高底居功矣。
鄙見若此,請以質之金屋主人,轉詢阿嬌,定其是否。
習技第四 女子無才便是德,言雖近理,卻非無故而雲然。
因聰明子女,失節者多,不若無才之為貴。
蓋前人憤激之詞,與男子因官而得禍,遂以讀書作宦為畏途,遺言戒子孫,使之勿讀書,勿作宦者等也。
此皆見噎廢食之說,究竟書可竟棄,仕可盡廢乎?吾謂才德二字,原不相妨,有才之女,未必人人敗行,貪淫之婦,何嘗曆曆知書?但須為之夫者,既有憐才之心,兼有馭才之術耳。
至于姬妾婢媵,又與正室不同,娶妻如買田莊,非五谷不殖,非桑麻不樹,稍涉遊觀之物,即拔而去之,以其為衣食所出,地力有限,不能旁及其他也。
買姬妾,如治園圃,結子之花亦種,不結子之花亦種,成陰之樹亦栽,不成陰之樹亦栽,以其原為一情而設,所重在耳目,則口腹有時而輕,不能顧名兼顧實也。
使姬妾滿堂,皆是蠢然一物,我欲言而彼默,我思靜而彼喧,所答非所問,所應非所求,是何異于入狐狸之穴,舍宣淫而外,一無事事者乎?故習技之道,不可不與修容、治服并講也。
技藝以翰墨為一,絲竹次之,歌舞又次之,女工則其分内事,不必道也。
然盡有專攻男技,不屑女紅,鄙織纴為賤役,視針絲如仇雠,甚至三寸弓鞋不屑自制,亦倩老妪貧女為捉刀人者,亦何借巧藏拙,而失造物生人之初意哉!予謂婦人職業,畢竟以縫紉為主,縫紉既熟,徐及其他。
予談習技而不及女工者,以描龍刺鳳之事,閨閣中人人皆曉,無俟予為越俎之談。
其不及女工,而仍鄭重其事,不敢竟遺者,慮開後世逐末之門,置紡績蠶缲于不講也。
雖說閑情,無傷大道,是為立言之初意爾。
文藝 學技必先學文,非曰先難後易,正欲先易而後難也。
天下萬事萬物,盡有開門之鎖鑰,鎖鑰維何?文理二字是也。
尋常鎖鑰,一鑰止開一鎖,一鎖止管一門,而文理二字之為鎖鑰,其所管者不止千門萬戶,蓋合天上地下,萬國九州,其大至于無外,其小至于無内,一切當行當學之事,無不握其樞紐,而司其出入者也。
此論之發,不獨為婦人女子,通天下之士農工賈、三教九流、百工技藝,皆當作如是觀。
以許大世界,攝入文理二字之中,可謂約矣。
不知二字之中,又分賓主。
凡學文者非為學文,但欲明此理也。
此理既明,則文字又屬敲門之磚,可以廢而不用矣。
天下技藝無窮,其源頭止出一理,明理之人學技,與不明理之人學技,其難易判若天淵。
然不讀書、不識字,何由明理?故學技必先學文。
然女子所學之文,無事求全責備,識得一字,有一字之用,多多益善,少亦未嘗不善,事事能精,一字自可愈精。
予嘗謂,土木匠工,但有能識字記賬者,其所造之房屋器皿,定與拙匠不同,且有事半工倍之益。
人初不信,後擇數人驗之,果如予言。
粗技若此,精者可知。
甚矣,字之不可不識,理之不可不明也! 婦人讀書習字,所難止在入門,入門之後,其聰明必過于男子。
以男子念紛,而婦人心一故也。
導之入門,貴在情窦未開之際,開則志念稍分,不似從前之專一。
然買姬置妾,多在三五二八之年,娶而不禦,使作蒙童求我者,甯有幾人?如必俟情窦未開,是終身無可授之人矣。
惟在循循善誘,勿阻其機,"撲作教刑"一語,非為女徒而設也。
先令識字,字識而後教之以書,識字不貴多,每日僅可數字,取其筆畫最少,眼前易見者訓之,由易而難,由少而多,日積月累,則一年半載以後,不令讀書而自解尋章覓句矣。
乘其愛看之時,急覓傳奇之有情節、小說之無破綻者,聽其翻閱,則書非師也,不怒不威,而引人登堂入室之明師也。
其故維何?以傳奇小說所載之言,盡是常談俗語,婦人閱之,若逢故物,譬如一句之中,共有十字,此女已識者七,未識者三,順口念去,自然不差,是因已識之七字,可悟未識之三字,則此三字也者,非我教之,傳奇小說教之也。
由此而機鋒相觸,自能曲喻旁通,再得男子善為開導,使之由淺而深,則共枕論文,較之登壇講藝,其為時雨之化,難易奚止十倍哉。
十人之中,拔其一二最聰慧者,日與談詩,使之漸通聲律,但有說話铿锵,無重複聱牙之字者,即作詩能文之料也。
蘇夫人說,"春夜月,勝于秋夜月,秋夜月令人慘凄,春夜月令人和悅"。
此非作詩,随口所說之話也,東坡因其出口合律,許以能詩,傳為佳話。
此即說話铿锵,無重複聱牙,可以作詩之明驗也。
其餘女子,未必人人若是,但能書義稍通,則任學諸般技藝,皆是鎖鑰到手,不憂阻隔之人矣。
婦人讀書習字,無論學成之後,受益無窮,即其初學之時,先有裨于觀者。
隻須案擲書本,手捏柔毫,坐于綠窗翠箔之下,便是一幅畫圖。
班姬續史之容,謝庭詠雪之态,不過如是。
何必睹其題詠,較其工拙,而後有閨秀同房之樂哉?噫!此等畫圖,人間不少,無奈身處其地者,皆作尋常事物觀,殊可惜耳。
欲令女子學詩,必先使之多讀。
多讀而能口不離詩,以之作詩,則其詩意詩情自能随機觸露,而為天籁自鳴矣。
至其聰明之所發,思路之由開,則全在所讀之詩之工拙。
選詩與讀者,務在善迎其機。
然則選者維何?曰在平易尖穎四字。
平易者,使之易明,且易學;尖穎者,婦人之聰明,大約在纖巧一路,讀尖穎之詩,如逢故我,則喜而願學,所謂迎其機也。
所選之詩,莫妙于晚唐及宋人,初中盛三唐,皆所不取,至漢魏晉之詩,皆秘勿與見,見即阻塞機鋒,終身不敢學矣。
此予褊見,高明者閱之,勢必啞然一笑。
然予才淺識隘,僅足為女子之師,至高峻詞壇,則生平未到,無怪乎立論之卑也。
女子之善歌者,若通
背搭宜着于外,人皆知之,鸾縧宜束于内,人多未谙。
帶藏衣内,則雖有若無,似腰肢本細,非有物縮之使細也。
裙制之精粗,惟視折紋之多寡,折多則行走自如,無纏身礙足之患,折少則往來局促,有拘攣桎梏之形。
折多則湘紋易動,無風亦似飄飖,折少則膠柱難移,有态亦同木強。
故衣服之料,他或可省,裙幅必不可省。
古雲"拖裙八幅湘江水",幅既有八,則折紋之不少可知。
予謂八幅之裙,宜于家常,人前美觀,尚須十幅。
蓋裙幅之增,所費無幾,況增其幅必減其絲。
惟細縠輕绡可以八幅十幅,厚重則為滞物,與幅減而折少者同矣。
即使稍增其值,亦與他費不同,婦人之異于男子,全在下體,男子生而願為之有室,其所以為室者,隻在幾希之間耳,掩藏秘器,愛護家珍,全在羅裙幾幅,可不豐其料而美其制,以贻采葑采菲者诮乎?近日吳門所尚百裥裙,可謂盡美。
予謂此裙,宜配盛服,又不宜于家常,惜物力也。
較舊制稍增,較新制略減,人前十幅,家居八幅,則得豐儉之宜矣。
吳門新式,又有所謂月華裙者,一裥之中,五色俱備,猶皎月之現光華也,予獨怪而不取。
人工物料十倍常裙,暴殄天物,不待言矣,而又不甚美觀。
蓋下體之服,宜淡不宜濃,宜純不宜雜。
予嘗讀舊詩,見"飄飏血色裙拖地","紅裙妒殺石榴花"等句,頗笑前人之笨。
若果如是,則亦豔妝村婦而已矣,烏足動雅人韻士之心哉?惟近制彈墨裙,頗饒别緻,然有未獲我心,嗣當别出新裁,以正同調,思而未制,不敢輕以誤人也。
鞋襪 男子所着之履,俗名為鞋,女子亦名為鞋。
男子飾足之衣,俗名為襪,女子獨易其名,而曰褶。
其實褶即襪也,古雲淩波小襪,其名最雅,不識後人何故易之?襪色尚白,尚淺紅,鞋色亦尚深紅,今複尚青,可謂制之盡美矣。
鞋用高底,使小者愈小,瘦者越瘦,可謂制之盡美而又盡善者矣。
然足之大者,往往以此藏拙,埋沒作者一段初心,是止供醜婦效颦,非為仁人助力。
近有矯其弊者,窄小金蓮,皆用平底,使與僞造者有别。
殊不知此制一設,則人人向高底乞靈,高底之為物也,遂成百世不祧之祀,有之則大者亦小,無之則小者亦大。
嘗有三寸無底之足,與四五寸有底之鞋同立一處,反覺四五寸之小,而三寸之大者,以有底則指尖向下,而秃者疑尖,無底則玉筍朝天,而尖者似秃故也。
吾謂高底不宜盡去,隻在減損其料而已,足之大者,利于厚而不利于薄,薄則本體現矣,利于大而不利于小,小則痛而不能行矣。
我以極薄極小者形之,則似鶴立雞群,不求異而自異,世豈有高底如錢,不扭捏而能行之大腳乎? 古人取義命名,纖毫不爽,如前所雲,以蟠龍名髻,烏雲名發之類是也。
獨于婦人之足,取義命名,皆與實事皆反,何也?足者形之最小者也,蓮者花之最大者也,而名婦人之足者,必曰金蓮,名最小之足者,則曰三寸金蓮。
使婦人之足果如蓮瓣之為形,則其闊而大也,尚可言乎?極小極窄之蓮瓣,豈止三寸而已乎?此金蓮之義之不可解也。
從來名婦人之鞋者,必曰鳳頭,世人顧名思義,遂以金銀制鳳,綴于鞋尖以實之,試思鳳之為物,止能小于大鵬,方之衆鳥,不幾洋洋乎大觀也哉,以之名鞋,雖曰贊美之詞,實類譏諷之迹。
如曰鳳頭二字,但肖其形,鳳之頭銳而身大,是以得名,然則衆鳥之頭,盡有銳于鳳者,何故不以命名,而獨有取于鳳?且鳳較他鳥,其首獨昂,婦人趾尖妙在低而能伏,使如鳳凰之昂首,其形尚可觀乎?此鳳頭之義之不可解者也。
若是則古人之命名取義,果何所見而雲然?豈終不可解乎?曰有說焉。
婦人裹足之制,非由前古,蓋後來添設之事也。
其命名之初,婦人之足亦如男子之足,使其果如蓮瓣之稍尖,鳳頭之稍銳,亦可謂古之小腳,無其制而能約其小形,較之今人殆有過焉者矣。
吾謂鳳頭、金蓮等字,相傳已久,其名未可遽易,然止可呼其名,萬勿肖其實,如肖其實,則極不美觀,而為前人所誤矣。
不甯惟是,鳳為羽蟲之長,與龍比肩,乃帝王飾衣飾器之物也,以之飾足,無乃大亵名器乎!嘗見婦人繡襪,每作龍鳳之形,皆昧理僭分之大者,不可不為拈破。
近日女子鞋頭,不綴鳳而綴珠,可稱善變。
珠出水底,宜在淩波襪下,且似粟之珠,價不甚昂,綴一粒于鞋尖,滿足俱呈寶色,使登歌舞之氍毹,則為走盤之珠,使作陽台之雲雨,則為掌上之珠。
然作始者見不及此,亦猶衣色之變青,不知其然而然,所謂暗合道妙者也。
予友餘子澹心,向著《鞋襪辨》一篇,考纏足之從來,核婦履之原制,精而且确,足與此說相發明,附載于後: 婦人鞋襪辨 餘懷 古婦人之足,與男子無異。
《周禮》有屦人,掌王及後之服屦,為赤舄、黑舄、赤繶、黃繶、青勾、素屦、葛屦,辨外内命夫命婦之功履、命屦、散履,可見男女之屦,同一形制,非如後世女子之弓彎細纖,以小為貴也。
考之纏足,起于南唐李後主,後主有宮殡窅娘,纖麗善舞,乃命作金蓮高六尺,飾以珍寶,綗帶纓絡,中作品色瑞蓮,令窅娘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着素襪行舞蓮中,回旋有淩雲之态,由是人多效之,此纏足所自始也。
唐以前未開此風,故詞客詩人,歌詠美人好女,容态之殊麗,顔色之夭姣,以至面妝首飾衣褶裙裾之華靡,髯發眉目唇齒腰肢手腕之婀娜秀潔,無不津津乎其言之,而無一語及足之纖小者。
即如《古樂府》之"雙行纏雲新羅繡,白胫足跌如春妍";曹子建雲"踐遠遊之文屦";李太白詩雲。
"一雙金齒屐,兩足白如霜";韓緻光詩雲"六寸膚圓光緻緻";杜牧之詩雲"钿尺裁量減四分"。
《漢雜事秘辛》雲"足長八寸,胫跗豐妍";夫六寸八寸,素白豐妍,可見唐以前婦人之足,無屈上作新月狀者也。
即東晉潘妃,作金蓮花帖地,令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金蓮花,非謂足為金蓮也。
崔豹《古今注》,"東晉有鳳頭重台之履,不專言婦人也。
"宋元豐以前,纏足者尚少,自元至今,将四百年,矯揉造作亦泰甚矣。
古婦人皆着襪,楊太真死之日,馬嵬媪得錦袎襪一雙,過客一玩百錢。
李太白詩雲,"溪上足如霜,不着鴉頭襪"。
襪一名膝褲,宋高宗聞秦桧死,喜曰:"今後免膝褲中插匕首矣"。
則襪也,膝褲也,乃男女之通稱,原無分别,但古有底,今無底耳。
古有底之襪,不必有底,乃可行地,今無底之襪,非着鞋則寸步不能行矣。
張平子雲"羅襪淩蹑足容與";曹子建雲,"淩波微步,羅襪生塵";李後主詞雲,"刬襪下香階,手提金縷鞋";古今鞋襪之制,其不同如此。
至于高底之制,前古未聞,于今獨絕。
吳下婦人,有以異香為底,圍以精绫者,有鑿花玲珑,囊以香麝,行步霏霏,印香在地者,此則服妖,宋元以來詩人所未及,故表而出之,以告世之賦香奁詠玉台者。
襪色與鞋色相反,襪宜極淺,鞋宜極深,欲其相形而始露也。
今人女子,襪皆尚白,鞋用深紅深青,可謂盡制。
然家家若是,亦忌雷同。
予欲更翻置色,深其襪,而淺其鞋,則腳之小者更露。
蓋鞋之為色,不當與地色相同。
地色者,泥土磚石之色是也。
泥土磚石,其為色也多深,淺者立于其上,則界限分明,不為地色所掩。
如地青而鞋亦青,地綠而鞋亦綠,則無所見其短長矣。
腳之大者,則應反此,宜視地色以為色,則藏拙之法,不獨使高底居功矣。
鄙見若此,請以質之金屋主人,轉詢阿嬌,定其是否。
習技第四 女子無才便是德,言雖近理,卻非無故而雲然。
因聰明子女,失節者多,不若無才之為貴。
蓋前人憤激之詞,與男子因官而得禍,遂以讀書作宦為畏途,遺言戒子孫,使之勿讀書,勿作宦者等也。
此皆見噎廢食之說,究竟書可竟棄,仕可盡廢乎?吾謂才德二字,原不相妨,有才之女,未必人人敗行,貪淫之婦,何嘗曆曆知書?但須為之夫者,既有憐才之心,兼有馭才之術耳。
至于姬妾婢媵,又與正室不同,娶妻如買田莊,非五谷不殖,非桑麻不樹,稍涉遊觀之物,即拔而去之,以其為衣食所出,地力有限,不能旁及其他也。
買姬妾,如治園圃,結子之花亦種,不結子之花亦種,成陰之樹亦栽,不成陰之樹亦栽,以其原為一情而設,所重在耳目,則口腹有時而輕,不能顧名兼顧實也。
使姬妾滿堂,皆是蠢然一物,我欲言而彼默,我思靜而彼喧,所答非所問,所應非所求,是何異于入狐狸之穴,舍宣淫而外,一無事事者乎?故習技之道,不可不與修容、治服并講也。
技藝以翰墨為一,絲竹次之,歌舞又次之,女工則其分内事,不必道也。
然盡有專攻男技,不屑女紅,鄙織纴為賤役,視針絲如仇雠,甚至三寸弓鞋不屑自制,亦倩老妪貧女為捉刀人者,亦何借巧藏拙,而失造物生人之初意哉!予謂婦人職業,畢竟以縫紉為主,縫紉既熟,徐及其他。
予談習技而不及女工者,以描龍刺鳳之事,閨閣中人人皆曉,無俟予為越俎之談。
其不及女工,而仍鄭重其事,不敢竟遺者,慮開後世逐末之門,置紡績蠶缲于不講也。
雖說閑情,無傷大道,是為立言之初意爾。
文藝 學技必先學文,非曰先難後易,正欲先易而後難也。
天下萬事萬物,盡有開門之鎖鑰,鎖鑰維何?文理二字是也。
尋常鎖鑰,一鑰止開一鎖,一鎖止管一門,而文理二字之為鎖鑰,其所管者不止千門萬戶,蓋合天上地下,萬國九州,其大至于無外,其小至于無内,一切當行當學之事,無不握其樞紐,而司其出入者也。
此論之發,不獨為婦人女子,通天下之士農工賈、三教九流、百工技藝,皆當作如是觀。
以許大世界,攝入文理二字之中,可謂約矣。
不知二字之中,又分賓主。
凡學文者非為學文,但欲明此理也。
此理既明,則文字又屬敲門之磚,可以廢而不用矣。
天下技藝無窮,其源頭止出一理,明理之人學技,與不明理之人學技,其難易判若天淵。
然不讀書、不識字,何由明理?故學技必先學文。
然女子所學之文,無事求全責備,識得一字,有一字之用,多多益善,少亦未嘗不善,事事能精,一字自可愈精。
予嘗謂,土木匠工,但有能識字記賬者,其所造之房屋器皿,定與拙匠不同,且有事半工倍之益。
人初不信,後擇數人驗之,果如予言。
粗技若此,精者可知。
甚矣,字之不可不識,理之不可不明也! 婦人讀書習字,所難止在入門,入門之後,其聰明必過于男子。
以男子念紛,而婦人心一故也。
導之入門,貴在情窦未開之際,開則志念稍分,不似從前之專一。
然買姬置妾,多在三五二八之年,娶而不禦,使作蒙童求我者,甯有幾人?如必俟情窦未開,是終身無可授之人矣。
惟在循循善誘,勿阻其機,"撲作教刑"一語,非為女徒而設也。
先令識字,字識而後教之以書,識字不貴多,每日僅可數字,取其筆畫最少,眼前易見者訓之,由易而難,由少而多,日積月累,則一年半載以後,不令讀書而自解尋章覓句矣。
乘其愛看之時,急覓傳奇之有情節、小說之無破綻者,聽其翻閱,則書非師也,不怒不威,而引人登堂入室之明師也。
其故維何?以傳奇小說所載之言,盡是常談俗語,婦人閱之,若逢故物,譬如一句之中,共有十字,此女已識者七,未識者三,順口念去,自然不差,是因已識之七字,可悟未識之三字,則此三字也者,非我教之,傳奇小說教之也。
由此而機鋒相觸,自能曲喻旁通,再得男子善為開導,使之由淺而深,則共枕論文,較之登壇講藝,其為時雨之化,難易奚止十倍哉。
十人之中,拔其一二最聰慧者,日與談詩,使之漸通聲律,但有說話铿锵,無重複聱牙之字者,即作詩能文之料也。
蘇夫人說,"春夜月,勝于秋夜月,秋夜月令人慘凄,春夜月令人和悅"。
此非作詩,随口所說之話也,東坡因其出口合律,許以能詩,傳為佳話。
此即說話铿锵,無重複聱牙,可以作詩之明驗也。
其餘女子,未必人人若是,但能書義稍通,則任學諸般技藝,皆是鎖鑰到手,不憂阻隔之人矣。
婦人讀書習字,無論學成之後,受益無窮,即其初學之時,先有裨于觀者。
隻須案擲書本,手捏柔毫,坐于綠窗翠箔之下,便是一幅畫圖。
班姬續史之容,謝庭詠雪之态,不過如是。
何必睹其題詠,較其工拙,而後有閨秀同房之樂哉?噫!此等畫圖,人間不少,無奈身處其地者,皆作尋常事物觀,殊可惜耳。
欲令女子學詩,必先使之多讀。
多讀而能口不離詩,以之作詩,則其詩意詩情自能随機觸露,而為天籁自鳴矣。
至其聰明之所發,思路之由開,則全在所讀之詩之工拙。
選詩與讀者,務在善迎其機。
然則選者維何?曰在平易尖穎四字。
平易者,使之易明,且易學;尖穎者,婦人之聰明,大約在纖巧一路,讀尖穎之詩,如逢故我,則喜而願學,所謂迎其機也。
所選之詩,莫妙于晚唐及宋人,初中盛三唐,皆所不取,至漢魏晉之詩,皆秘勿與見,見即阻塞機鋒,終身不敢學矣。
此予褊見,高明者閱之,勢必啞然一笑。
然予才淺識隘,僅足為女子之師,至高峻詞壇,則生平未到,無怪乎立論之卑也。
女子之善歌者,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