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文壇的又一風氣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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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短篇小說之不短及其他我們是有短篇小說的光榮的傳統的。
魯迅先生的作品是我們的典範。
我們也有不少卓特的短篇小說的作家,沙汀,張天翼,艾蕪,以及其他的名字可以有一長串。
我們也并不缺少觀摩世界短篇傑作的機會,莫泊桑和契诃夫的作品早就大量介紹過的。
然而看近來的情形,短篇都寫得長了,年青朋友們的作品,五六千字的極難得見,萬餘字的已經算是短的了。
短篇的拉長似乎已經成為一種風氣。
把字數之多寡作為長短篇的标準,象舊時的某一種說法,以超過十萬字者作為長篇,而以五六萬字者為中篇,萬字左右者始稱為短篇:這雖是簡便的辦法,然而我們今天也不一定要嚴格地遵守它。
今天提到我們面前來的一個問題是:除了字數的多寡而外,長短篇小說在寫作方法上究有如何的不同?換一句話說,倘不為貪多而務得,一個作家真心願意寫一個短篇,可是下筆以後,“不能自止”,結果勉強收住,計字數在中短之間,論體制則既似長篇之縮緊,又如短幅之拉長:這原因在哪裡?于是我們又想起了舊時的又一種說法,這是從取材的方法之不同來立論的。
依這一說,長篇是縱的發展,短篇則是橫的考察;長篇小說寫人生之縱剖面,短篇所寫則為人生之橫斷面,譬如橫斷一木,察其年輪,可知木之歲數,短篇小說雖寫人生一角之斷面,而由此片段之現象仍得以窺見前因後果之必然,蓋亦猶此。
我們如果承認了此一說法,則長短篇寫作方法上之不同,自然可以說得了一個解決了。
不過問題也還可以更進一步。
随便舉幾本外國古典作品為例,試加考察。
所謂“歐洲文學之祖”的《伊利亞特》和《奧德賽》,論篇幅其長相等,論作法則其不相同。
《奧德賽》寫十年内的事,但《伊利亞特》故事所占的時間首尾不過數日;這不是宛然一則是縱剖面而又一則是橫斷面麼?我們如果拿《伊利亞特》和近代之典型的短篇小說相較,将可得到怎樣的結論?又如司各特的《薩克遜劫後英雄略》(《艾凡赫》),一部二十多萬字的巨制,然而故事所占時間亦僅數日,且集中于一事,這和近代典型的短篇小說比較起來,又将得怎樣的結論?但我們還可以說,《伊利亞特》是史詩,《薩克遜劫後英雄略》成書之日,所謂“近代的短篇小說”尚未出世,文學各部門各體制的發展有其曆史性,《伊利亞特》倘可視為近代短篇小說之始祖,那麼,《薩克遜劫後英雄略》當亦應是列祖之一罷?近代短篇小說是從它們發展出來的。
我們再舉一個例。
這就是卡達耶夫的《時間呀,前進!》這也是二十餘萬字的巨制,這十足是橫斷面的東西,這不但故事時間僅二十四小時,從種種筆法看來,也不是長篇小說那種從容起伏,一闆三眼的味兒。
這是現代的作品,在有了契诃夫、莫泊桑等等光輝的典範作品以後的所作。
然而《時間呀,前進!》之不能視為短篇,自亦不待多論。
說到這裡,似乎越弄越糊塗了。
長短之分既不在字數之多寡,而又不全在寫法之縱剖或橫斷,然則究當何所取準呢?我想:字數多寡是一個條
魯迅先生的作品是我們的典範。
我們也有不少卓特的短篇小說的作家,沙汀,張天翼,艾蕪,以及其他的名字可以有一長串。
我們也并不缺少觀摩世界短篇傑作的機會,莫泊桑和契诃夫的作品早就大量介紹過的。
然而看近來的情形,短篇都寫得長了,年青朋友們的作品,五六千字的極難得見,萬餘字的已經算是短的了。
短篇的拉長似乎已經成為一種風氣。
把字數之多寡作為長短篇的标準,象舊時的某一種說法,以超過十萬字者作為長篇,而以五六萬字者為中篇,萬字左右者始稱為短篇:這雖是簡便的辦法,然而我們今天也不一定要嚴格地遵守它。
今天提到我們面前來的一個問題是:除了字數的多寡而外,長短篇小說在寫作方法上究有如何的不同?換一句話說,倘不為貪多而務得,一個作家真心願意寫一個短篇,可是下筆以後,“不能自止”,結果勉強收住,計字數在中短之間,論體制則既似長篇之縮緊,又如短幅之拉長:這原因在哪裡?于是我們又想起了舊時的又一種說法,這是從取材的方法之不同來立論的。
依這一說,長篇是縱的發展,短篇則是橫的考察;長篇小說寫人生之縱剖面,短篇所寫則為人生之橫斷面,譬如橫斷一木,察其年輪,可知木之歲數,短篇小說雖寫人生一角之斷面,而由此片段之現象仍得以窺見前因後果之必然,蓋亦猶此。
我們如果承認了此一說法,則長短篇寫作方法上之不同,自然可以說得了一個解決了。
不過問題也還可以更進一步。
随便舉幾本外國古典作品為例,試加考察。
所謂“歐洲文學之祖”的《伊利亞特》和《奧德賽》,論篇幅其長相等,論作法則其不相同。
《奧德賽》寫十年内的事,但《伊利亞特》故事所占的時間首尾不過數日;這不是宛然一則是縱剖面而又一則是橫斷面麼?我們如果拿《伊利亞特》和近代之典型的短篇小說相較,将可得到怎樣的結論?又如司各特的《薩克遜劫後英雄略》(《艾凡赫》),一部二十多萬字的巨制,然而故事所占時間亦僅數日,且集中于一事,這和近代典型的短篇小說比較起來,又将得怎樣的結論?但我們還可以說,《伊利亞特》是史詩,《薩克遜劫後英雄略》成書之日,所謂“近代的短篇小說”尚未出世,文學各部門各體制的發展有其曆史性,《伊利亞特》倘可視為近代短篇小說之始祖,那麼,《薩克遜劫後英雄略》當亦應是列祖之一罷?近代短篇小說是從它們發展出來的。
我們再舉一個例。
這就是卡達耶夫的《時間呀,前進!》這也是二十餘萬字的巨制,這十足是橫斷面的東西,這不但故事時間僅二十四小時,從種種筆法看來,也不是長篇小說那種從容起伏,一闆三眼的味兒。
這是現代的作品,在有了契诃夫、莫泊桑等等光輝的典範作品以後的所作。
然而《時間呀,前進!》之不能視為短篇,自亦不待多論。
說到這裡,似乎越弄越糊塗了。
長短之分既不在字數之多寡,而又不全在寫法之縱剖或橫斷,然則究當何所取準呢?我想:字數多寡是一個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