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新學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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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第一章 總綱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勵新學會 第二條 本會以研究學理促進文化為宗旨 第三條 本會信條如左 勤儉誠勇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 凡有中等學校學力者經本會會員五人以上之介紹再經全體會員同意即認為本會會員 第五條 凡中國人或外國人以學術或經濟贊助本會者經本會全體認可得為本會贊助會[員] 第六條 會員入會時須具入會願書及會費一元并遵守本會一切章程 第七條 會員有享受本會各種設備之權 第八條 會員有調查編輯之義務 第九條 會員有左列行為之一者本會同人當勸其從速悔改 一、與各政黨有接近嫌疑因而妨害本會名譽者 二、違背本會信條者 三、對于會務漠不關心者 四、介紹會員不加審慎因而妨害本會名譽者 第十條 凡會員有左列行為之一者經本會同人調查确實後召集臨時大會宣告除名 一、違背本會宗旨者 二、利用本會名義為個人私利之行動者 三、既入本會後又加入其他黨系因而妨害本會名譽者 四、會員人格上有重大污點因而妨害本會名譽者 五、有嫖賭或其他不道德之行為者 六、犯第九條之禁約關于同一事件已繼續提出警告書二次而無悔改之望者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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