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學士集巻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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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陶安撰 ○說 張誠之名字說【名有諒】 實理旡妄,渾全于心,誠之純也。

    氣與欲并,理未悉純,雜乎誠也。

    求進于誠,必資于友,冝取友之貴乎諒也。

    夫五典之行,非誠不可,君臣父子,夫婦昆弟,各專其道,兼而明之,在乎友也。

    朋友有信,信即諒也。

    輔仁以求其純,正過以去其雜,善之擇而執之固,誠斯得也。

     諒之與誠,小大若異,非諒莫由以誠也。

    然取友貴乎諒,處已貴乎虛也。

    諒可進于誠,虛可受夫實也。

    予竊恠㈠今之人,一有堕于末學,徇于小智,矜其技能,謂足以出乎(艹寺)倫,既害其誠,複不幸而親狎柔佞,志益猥下。

    及聞忠言,肆然無怍容。

    友雖諒焉,不能用也,誠惡乎進。

    嗚呼,虛已無我者友之,諒為己之益也。

    物欲室其心,自毀其誠者不能虗者也。

    虛以受之,實以踐之,勉焉無弛,不容乎雜,誠之純者,于是而得。

    友諒之益,奚可量也。

     張誠之名友諒,來征予說。

    予雅與之友,故告之如此,蓋以諒自期,将以誠望于君也。

     旁批:㈠恠通怪。

     徐伯仁字說 天地之徳莫大乎生,即其生物之無窮,知其仁之不息矣。

    人之有身,具是生理。

    徳全于心,仁之體也。

    愛周于物,仁之用也。

    人而不仁,得為人乎。

     武林徐伯仁為蕪湖縣典史,請餘衍其字之義,因告之曰:凡為縣者,最親于民。

    百裡之地,朝令而夕可遍。

    典史綱總諸曹,簿書謀議,悉倡其始。

    茍行事适其宜,出言得其當,雖令簿不敢棄理而縱。

    其或苛刻貪暴,殘民舞法,人将擾擾,喪其樂生之心,是何有于仁矣哉。

    彼市井賤氓,雖極昏蔽。

    介然之頃,而恻隠之真,猶勃乎其不可遏。

    矧居官贊理者,得以施其仁乎。

    蓋生理具于吾身,哀矜之念興于内,寛平之政敷于外,随事而愽其愛,使邑之民物阜安,鹹被利澤,以遂所生,而仁之用行矣。

    因其用而求其體,則天地生物之心于是乎可見。

    故善為仁者無它焉,在乎擴而充之爾。

    充之足以保四海,豈止一邑而已哉。

     黃氏三子名字說 番易黃徳輔醫世先業,療治輙驗。

    逹官賢士樂譽其能,濟物之心,藹如也。

    其子三人,确守家學。

    長曰處禮,字以仁複。

    次曰處常,字以仁壽。

    又次曰處善,仁美字之。

     嗟乎,天地溥其大生之徳,賦畀萬物莫非不忍之真。

    人得之,而為仁愛之所施,油然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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