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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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是呂尚、周晉不顯于前世也。
其令郡國所選,勿拘老幼,儒通經術,吏達文法,到皆試用,有司糾故不以實者。
(《魏志·文帝紀》) ○诏答吳王(黃初三年) 老虜邊窟,越險深入,曠日持久,内迫罷弊,外困智力。
故見身于雞頭,分兵拟西陵,其計不過謂可轉足前迹,以搖動江東。
根未著地,摧折其支,雖未刳備五藏,使身首分離,其所降誅,亦足使虜部衆兇懼。
昔吳漢先燒荊門,後發夷陵,而子陽無所逃其死;來歙始襲略陽,文叔喜之,而知隗嚣無所施其巧。
今讨此虜,正似其事。
将軍勉建方略,務全獨克。
(《吳志·吳王傳》注引《魏書》) ○撫勞西域奉獻诏(黃初三年二月) 西戎即叙,氐、羌來王,《詩》《書》美之。
頃者西域、外夷并款塞内附,其遣使者撫勞之。
(《魏志·文帝紀》) ○毀高陵祭殿诏(黃初三年) 先帝躬履節儉,遺诏省約。
子以述父為孝,臣以繼事為忠。
古不墓祭,皆設于廟。
高陵上殿屋皆毀壞,車馬還廄,衣服藏府,以從先帝儉德之志。
(《晉書·禮志中》,《宋書·禮志三》,又《通典》五十二) ○禁婦人與政诏(黃初三年九月) 夫婦人與政,亂之本也。
自今以後,群臣不得奏事太後,後族之家,不得當輔政之任,又不得橫受茅土之爵。
以此诏傳後世,若有背違,天下共誅之。
(《魏志·文帝紀》) ○制傍枝入嗣大位不得加父母尊号诏 依漢祖之尊,太上皇是也,且禮不以父命辭王父命。
漢氏諸侯之入,皆受天子之命,胤于宗也。
而猶顧其私親,僭拟天号,豈所謂為人後之義哉!後代若諸侯入嗣者,皆不得追加其私考為皇,妣為後也。
敢有佞媚妖惑之人,欲悅時主,缪建非義之事,以亂正統者,此股肱大臣所當禽誅也。
其著乎甲令,書之金策,藏諸宗廟,副乎三府,尚事中書,亦當各藏一通。
(《通典》七十二) ○答中山王獻黃龍頌诏(黃初三年) 昔唐叔歸禾,東平獻頌,斯皆骨肉贊美,以彰懿親。
王研精墳典,耽味道真,文雅煥炳,朕甚嘉之。
王其克慎明德,以終令聞。
(《魏志·中山恭王衮傳》) ○诏責孫權(黃初三年) 權前對浩周自陳,不敢自遠,樂委質長為外臣。
又前後辭旨,頭尾擊地,此鼠子自知不能保爾許地也。
又今與周書,請以十二月遣子,複欲遣孫長緒、張子布随子俱來。
彼二人皆權股肱心腹也,又欲為子于京師求婦,此權無異心之明效也。
(《吳志·大帝傳》注引《魏略》) ○伐吳诏(黃初三年十月) 制诏:昔軒轅不為涿鹿之師,則蚩尤之妖不滅;唐堯不興丹水之陳,則南蠻之難不平;漢武不行呂嘉之罰,則橫浦之表不附;光武不加嚣述之誅,則隴蜀之亂不清,故曰:非威不服,非兵不定。
孫權小醜,憑江悖暴,因有外心,兇頑有性。
故奮武銳,順天行誅。
骁骁龍骧,猛将武步,或修
其令郡國所選,勿拘老幼,儒通經術,吏達文法,到皆試用,有司糾故不以實者。
(《魏志·文帝紀》) ○诏答吳王(黃初三年) 老虜邊窟,越險深入,曠日持久,内迫罷弊,外困智力。
故見身于雞頭,分兵拟西陵,其計不過謂可轉足前迹,以搖動江東。
根未著地,摧折其支,雖未刳備五藏,使身首分離,其所降誅,亦足使虜部衆兇懼。
昔吳漢先燒荊門,後發夷陵,而子陽無所逃其死;來歙始襲略陽,文叔喜之,而知隗嚣無所施其巧。
今讨此虜,正似其事。
将軍勉建方略,務全獨克。
(《吳志·吳王傳》注引《魏書》) ○撫勞西域奉獻诏(黃初三年二月) 西戎即叙,氐、羌來王,《詩》《書》美之。
頃者西域、外夷并款塞内附,其遣使者撫勞之。
(《魏志·文帝紀》) ○毀高陵祭殿诏(黃初三年) 先帝躬履節儉,遺诏省約。
子以述父為孝,臣以繼事為忠。
古不墓祭,皆設于廟。
高陵上殿屋皆毀壞,車馬還廄,衣服藏府,以從先帝儉德之志。
(《晉書·禮志中》,《宋書·禮志三》,又《通典》五十二) ○禁婦人與政诏(黃初三年九月) 夫婦人與政,亂之本也。
自今以後,群臣不得奏事太後,後族之家,不得當輔政之任,又不得橫受茅土之爵。
以此诏傳後世,若有背違,天下共誅之。
(《魏志·文帝紀》) ○制傍枝入嗣大位不得加父母尊号诏 依漢祖之尊,太上皇是也,且禮不以父命辭王父命。
漢氏諸侯之入,皆受天子之命,胤于宗也。
而猶顧其私親,僭拟天号,豈所謂為人後之義哉!後代若諸侯入嗣者,皆不得追加其私考為皇,妣為後也。
敢有佞媚妖惑之人,欲悅時主,缪建非義之事,以亂正統者,此股肱大臣所當禽誅也。
其著乎甲令,書之金策,藏諸宗廟,副乎三府,尚事中書,亦當各藏一通。
(《通典》七十二) ○答中山王獻黃龍頌诏(黃初三年) 昔唐叔歸禾,東平獻頌,斯皆骨肉贊美,以彰懿親。
王研精墳典,耽味道真,文雅煥炳,朕甚嘉之。
王其克慎明德,以終令聞。
(《魏志·中山恭王衮傳》) ○诏責孫權(黃初三年) 權前對浩周自陳,不敢自遠,樂委質長為外臣。
又前後辭旨,頭尾擊地,此鼠子自知不能保爾許地也。
又今與周書,請以十二月遣子,複欲遣孫長緒、張子布随子俱來。
彼二人皆權股肱心腹也,又欲為子于京師求婦,此權無異心之明效也。
(《吳志·大帝傳》注引《魏略》) ○伐吳诏(黃初三年十月) 制诏:昔軒轅不為涿鹿之師,則蚩尤之妖不滅;唐堯不興丹水之陳,則南蠻之難不平;漢武不行呂嘉之罰,則橫浦之表不附;光武不加嚣述之誅,則隴蜀之亂不清,故曰:非威不服,非兵不定。
孫權小醜,憑江悖暴,因有外心,兇頑有性。
故奮武銳,順天行誅。
骁骁龍骧,猛将武步,或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