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四(文集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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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
【答土撫台開劉河書】
伏惟老公祖台台上籌國計,下轸民生,以水利為東南命脈,慨然經畫,複三江之故道,定萬世之長策,不遺葑菲,俯詢刍荛,教下郡國,士民相賀,以為此夏忠靖、周文襄複見于今日,而東南之民休養生息之道當于是而始。
然而手書之下問者半月于茲矣,生等不敢遽對,則以興大役,動大衆,必詳稽典故,旁咨父老,察其形勢,參之人情,俾其功必成而無悔,其事有利而無患,然後敢以書獻。
生等婁人也,于劉河事為近,辄掇其大略,惟老公祖裁擇焉。
夫劉河者,婁江入海之口也。
《禹貢》曰:“三江既入,震澤底定。
”震澤者太湖,三江者,淞江、婁江、東江也。
必三江入而震澤始可底定,則以東南之水,太湖不足以受之,而用大海以為歸也。
案令甲:三江淤塞,起六郡人夫挑浚。
夫淞江、婁江,其地在蘇、松兩郡,而起六郡人夫者,則以三江所受之水非一郡之水,而三江所救之田亦非一郡之田也。
今劉河塞矣,太倉、嘉定沿河腴産,皆化為石田焦土,不可複耕,則其患在兩邑為尤切。
然兩邑之所資者,獨有灌溉耳,若夫宣洩之不通,其害之遠且大,有百倍于灌溉者,不可不察也。
今即以昆山、常熟之近者觀之,其田潴為巨浸,以彼堤堰圩垾之防非不力也,塘浦泾瀝之流非不疏也,害且彌甚,則以劉河之塞扼之于口也。
且非獨于此也。
前此冬月水涸,今冬月水不涸矣;前此一年旱、一年水,今連年大水矣。
湖泛溪泖泛漲之勢日增,而其民不得已乃争尺寸之地,晝夜與水相持以益其怒。
萬一澤腹太滿,挾五六月之淫潦,沖齧奔潰而去,壞廬舍,殺人民,當有甚于今日者。
則漕賦于何而出?民生于何而救?故劉河之應開,所當大聲疾呼,不待再計而決者也。
雖然,所以開之之道,其難有五,而小者不與焉。
一曰議費。
夫以七十五裡之河,而人工物價又百倍于往年,此其費非可以數計而臆度也。
國家以東南财賦重地,誠慨然發帑金,截部饷,捐數十萬金錢于洪流之中,而為生民建不世之績,此在朝廷之仁恩,公卿大臣之謀畫,非草野之中所可揣摩而想望者也。
其次則責之六郡,譬如一人之身,血脈扞格不通,必其頭目手足聯絡呼應,而疾乃可治。
顧人情各私其己,而又各為其鄉。
今以昆山、常熟之人,督以治河,其田之稍高者曰:“我無所事河也。
”其田之低窪者曰:“我田在水底,尚用力于數十裡外之劉河哉?”數十裡如此,況于嘉、湖之三四百裡者哉?雖然,此其人未睹治河之利也。
使其人睹治河之利,則苟非并心合力,其功何繇而成也?語曰:“愚民可與樂成,難與慮始。
”然則為此者唯有于紛纭異論、怨咨交作之際,直以身當之而有所不顧,如此則費集,費集而事易辦矣。
故曰議費之難也。
一曰度工。
夫地方興一大役,須其工力寬然有馀,俾公私煩費鹹出其中,而事乃可就,非可據尋丈之溝,約其分寸,層累而計者也。
今姑以土方之法算之。
劉河七十五裡,裡一百八十丈,是長一萬三千五百丈也。
河面狹則易塞,海忠介以十五丈為率,今縱不能及,額在十丈不可複減。
土方之法,上下四旁各一丈曰一方,是十三萬五千方也;使其深一丈而又五尺,則此五尺者,舉前數折而計之,又六萬七千五百方也。
雖然,此乃就河身言之也,河之口乃有陰沙。
往者萬曆中,浙西袁了凡先生曾過而歎曰:“猕猴生舌,劉河必沒。
不三十年,此為平陸矣!”其言至今日已大驗。
令河通而沙尚為之梗,則渾潮之入者退必緩弱,淤泥不去,河即旋塞耳。
如欲疏而去之,則必用巨艦纜大海中,木犁鐵齒,栉爬澇掃,随風潮上下,是若有鬼神焉,非全藉人力者也。
不則避其漲口,别鑿東北一道入海,勢必穿城堡,犯村落,置鬥門,築堤岸,其事又至重,不敢輕議也。
故曰度工之難也。
一曰派夫。
約略開挑之例,以十五工開一方;分段之例,以十裡分一段。
省計之,例以一月開一程。
就一裡算之,其廣十丈
然而手書之下問者半月于茲矣,生等不敢遽對,則以興大役,動大衆,必詳稽典故,旁咨父老,察其形勢,參之人情,俾其功必成而無悔,其事有利而無患,然後敢以書獻。
生等婁人也,于劉河事為近,辄掇其大略,惟老公祖裁擇焉。
夫劉河者,婁江入海之口也。
《禹貢》曰:“三江既入,震澤底定。
”震澤者太湖,三江者,淞江、婁江、東江也。
必三江入而震澤始可底定,則以東南之水,太湖不足以受之,而用大海以為歸也。
案令甲:三江淤塞,起六郡人夫挑浚。
夫淞江、婁江,其地在蘇、松兩郡,而起六郡人夫者,則以三江所受之水非一郡之水,而三江所救之田亦非一郡之田也。
今劉河塞矣,太倉、嘉定沿河腴産,皆化為石田焦土,不可複耕,則其患在兩邑為尤切。
然兩邑之所資者,獨有灌溉耳,若夫宣洩之不通,其害之遠且大,有百倍于灌溉者,不可不察也。
今即以昆山、常熟之近者觀之,其田潴為巨浸,以彼堤堰圩垾之防非不力也,塘浦泾瀝之流非不疏也,害且彌甚,則以劉河之塞扼之于口也。
且非獨于此也。
前此冬月水涸,今冬月水不涸矣;前此一年旱、一年水,今連年大水矣。
湖泛溪泖泛漲之勢日增,而其民不得已乃争尺寸之地,晝夜與水相持以益其怒。
萬一澤腹太滿,挾五六月之淫潦,沖齧奔潰而去,壞廬舍,殺人民,當有甚于今日者。
則漕賦于何而出?民生于何而救?故劉河之應開,所當大聲疾呼,不待再計而決者也。
雖然,所以開之之道,其難有五,而小者不與焉。
一曰議費。
夫以七十五裡之河,而人工物價又百倍于往年,此其費非可以數計而臆度也。
國家以東南财賦重地,誠慨然發帑金,截部饷,捐數十萬金錢于洪流之中,而為生民建不世之績,此在朝廷之仁恩,公卿大臣之謀畫,非草野之中所可揣摩而想望者也。
其次則責之六郡,譬如一人之身,血脈扞格不通,必其頭目手足聯絡呼應,而疾乃可治。
顧人情各私其己,而又各為其鄉。
今以昆山、常熟之人,督以治河,其田之稍高者曰:“我無所事河也。
”其田之低窪者曰:“我田在水底,尚用力于數十裡外之劉河哉?”數十裡如此,況于嘉、湖之三四百裡者哉?雖然,此其人未睹治河之利也。
使其人睹治河之利,則苟非并心合力,其功何繇而成也?語曰:“愚民可與樂成,難與慮始。
”然則為此者唯有于紛纭異論、怨咨交作之際,直以身當之而有所不顧,如此則費集,費集而事易辦矣。
故曰議費之難也。
一曰度工。
夫地方興一大役,須其工力寬然有馀,俾公私煩費鹹出其中,而事乃可就,非可據尋丈之溝,約其分寸,層累而計者也。
今姑以土方之法算之。
劉河七十五裡,裡一百八十丈,是長一萬三千五百丈也。
河面狹則易塞,海忠介以十五丈為率,今縱不能及,額在十丈不可複減。
土方之法,上下四旁各一丈曰一方,是十三萬五千方也;使其深一丈而又五尺,則此五尺者,舉前數折而計之,又六萬七千五百方也。
雖然,此乃就河身言之也,河之口乃有陰沙。
往者萬曆中,浙西袁了凡先生曾過而歎曰:“猕猴生舌,劉河必沒。
不三十年,此為平陸矣!”其言至今日已大驗。
令河通而沙尚為之梗,則渾潮之入者退必緩弱,淤泥不去,河即旋塞耳。
如欲疏而去之,則必用巨艦纜大海中,木犁鐵齒,栉爬澇掃,随風潮上下,是若有鬼神焉,非全藉人力者也。
不則避其漲口,别鑿東北一道入海,勢必穿城堡,犯村落,置鬥門,築堤岸,其事又至重,不敢輕議也。
故曰度工之難也。
一曰派夫。
約略開挑之例,以十五工開一方;分段之例,以十裡分一段。
省計之,例以一月開一程。
就一裡算之,其廣十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