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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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志銘 祭文 兵部尚書金文簡公合葬墓志銘 嘉慶庚申正月九日,兵部尚書金公卒于官。

    遺疏上聞,皇帝敕谕禮官曰:“兵部尚書金士松在内廷行走有年,襄理部務,勤慎供職。

    今聞溘逝,殊為轸惜。

    所有應得恤典,著該部察例具奏。

    ”時昀方掌禮曹,具奏祭葬如例,而以易名之典請,蒙賜谥曰“文簡”,一時推為儒者之榮。

    而惜公年僅七十有一,不待跻台輔。

    昀謂:公性故恬靜,起家寒素,仕宦四十年,出入禁闼,以恩榮終始,公固可以無憾矣。

     皇帝未登大寶以前,于諸臣之賢否真僞無不夙知;親政以來,老臣殂謝者非一,有飾終弗議者矣,有得蒙賜恤而谥典弗具者矣。

    聖人之心,鑒空衡平,各因所自為而各予以所應得。

    苟非數十年來見其從容之啟沃與夙夜之勤勞,先有深契宸衷者,又豈能遽荷寵光哉! 據昀所知,公以乾隆丙子舉于鄉,庚辰成進士,入詞館,散館高等,授編修,即為國史館總纂,猶以掌院觀文恭公之賞識也。

    迨戊子禦試翰林,擢侍讀,己醜充會試同考官,已簡在帝心矣。

    俄召入内廷繕寫金經,遂受特達之知。

    辛卯,署日講起居注官,充福建正考官,即提督廣東學政。

    甲午,遷左庶子,報滿還京,途次遷侍講學士。

    乙未正月複命,即入直南書房,實授日講起居注官,轉侍讀學士,充武會試副總裁。

    丙申,疊遷少詹事、詹事,充文淵閣直閣事。

    戊戌,充四庫全書館總閱官,又充武會試正總裁。

    己亥,丁本生母艱歸。

    庚子,迎銮紅花埠,即奉命還京,仍直南書房,旋提督順天學政。

    公以舊曾寄籍辭,诏勿回避,蓋信公深也。

    是秋,當更代學政,仍留任。

    辛醜,遷内閣學士。

    壬寅,遷禮部侍郎。

    癸卯,再留順天學政。

    乙巳,公年甫五十有七,特命入千叟宴;又官階二品,而賞赉同一品。

    是年,調兵部侍郎。

    公忽得末疾,乞解任,不許,仍溫诏存問。

    丙午,病痊,調吏部侍郎。

    己酉,學政報滿,充經筵講官。

    辛亥,充武英殿總裁。

    壬子,充浙江正考官。

    乙卯,充江西正考官,未出闱,遷都察院左都禦史。

    嘉慶丙辰,充會試副總裁,遷禮部尚書,又充玉牒館副總裁。

    丁巳,調兵部尚書。

    計公通籍至是凡三十九年,殊恩異數多逾常格,以高宗純皇帝之甄别人材、慎惜名器,而獨厚于公如是也。

    迨皇帝親政以後,念公年已七旬,免内庭之日直,而上方珍品頒赉如故,并賜紫禁城騎馬。

    庚申正月,扈從谒裕陵,公于路嬰疾,特遣醫官診視,蓋兩年之内,恩禮勿替,仍如高宗純皇帝時也。

    恭讀禦賜碑文有曰:“學有淵源,才為梁棟。

    文章兼乎政事,獻納繼以論思。

    ”谕祭文有曰:“沖和賦性,醇謹禔躬。

    通經術以起家,富文章而報國。

    ”一字之褒,榮于華衮,是即千秋之定論矣。

     公字亭立,号聽濤,世居吳江。

    曾祖諱坤元,考職州同,曾祖母張氏、周氏。

    祖諱國英,揀選縣丞,祖母吳氏。

    父諱瀾,母甯氏;本生父諱潤,縣學生,母吳氏。

    三代并以公官左都禦史時恭遇覃恩,诰贈一品。

    元配同縣趙氏,封一品夫人,先公二年卒,年六十九。

    公撰家傳稱“少同甘苦”。

    公薄遊四方,恒以婦功代子職。

    姑甯太夫人患風痹,侍疾四載無懈志;事本生姑吳太夫人,亦得其歡心。

    相夫課子,具遵禮法;摒擋家政,内外肅然。

    而待人溫厚純笃,始終如一,蓋亦賢矣。

     子三:長,芝原,乾隆己亥舉人,官内閣中書舍人,協辦侍讀,充文淵閣檢閱;次,逢原,候補州同;次,福原,幼殇。

    孫八:長,宗培,一品蔭生;次,宗堉、宗垚、宗墉、宗垿、宗基、宗垲、宗埏。

     辛酉十月十七日,芝原将奉公及趙夫人柩合葬服字圩新阡,乞昀為銘。

    昀與公交四十餘年,義無可诿,乃括叙大略而系以銘曰: 枚馬蜚聲,鳳哕太清。

    不汲汲以多營,不矯矯以立名。

    身閱兩朝,均重老成。

    嘉乃靖共,殁也哀榮。

    青山萬古,識郁郁之佳城。

     兵部尚書劉恪簡公合葬墓志銘 乾隆乙卯八月,兵部尚書劉公卒。

    嘉慶丙辰七月,公子沄将奉公柩暨兩夫人合葬,持《年譜》《家傳》走京師,乞餘銘。

    餘與公初僅相識,嗣公官兵部,餘官禮部,每三五日辄相晤于直廬。

    公性質直,與餘近;不善交遊,不解奢麗,亦與餘近。

    恒相就對語,或并馬出紫禁城,故交公雖日淺,而知公心迹特深。

    公卒年七十三歲,仕宦凡三十八年,惟庚子官湖北按察使;辛醜官安徽布政使,旋調山西;癸卯官廣西巡撫,甫兩月即官直隸,計其來往諸省僅僅三年。

    庚戌改官兵部,訖乙卯予告,亦僅僅五年。

    其餘,則戊寅初授知縣,官曲陽;癸未調宛平;丙戌官順天府南路同知;丁亥調東路;辛卯官永平府知府;壬辰官通永道;戊戌官天津道,旋仍調通永道;辛亥官清河道,旋署按察使并總督,為十一任,皆在直隸。

    餘世居河間,故知公政績亦特詳。

    今志公墓,固無可辭。

     公諱峨,字先資,号宜軒。

    系出山西洪洞,明中葉始徙于單縣,至公十世矣。

    世有隐德,根深實邃,慶流後嗣乃生公,卓然為名臣。

    公溫厚和平,不露圭角;又天性伉直,疏疏落落,似若吏才不足者。

    然起家郡縣,周知小民之疾苦與下吏之艱難。

    官宛平時,盧溝橋尚氏旅店多陰戕過客,沒其财,公委曲發其奸;西山煤礦多藏匿亡命,公偵緝,散其黨。

    官南路同知時,擒白塔巨盜。

    官湖北按察使時,殲川襄劫殺之寇;石首孀婦為兄公謀産誣告,久系自戕,邑令諱飾其事,公據牍摘發,一親鞫即伏辜。

    官兵部尚書時,崇義有以掘冢竊葬,官不受理叩阍者,公奉命往勘,鞫知冢在深山,縣官畏路險未親驗,故吏得舞文,乃躬曆崎岖,核實劾奏,江西父老皆額手稱“希有”。

    未嘗不明察果斷也。

     永平濱海之田,旗民牙錯,疆界不分,互相私墾,緻讦訟無已時。

    公定以旗産據舊冊,民産據舊糧。

    不及原額者,補以閑田;溢于原額者,則召民認墾。

    塵案數百,不一載皆廓清。

    灤河遷徙不常,兩岸之田東圮西漲,牒訴紛然。

    公定以康熙中舊河之樁志,不得以新河隔岸為詞,訟端立息。

    山西私鹽壅官引,商力與民食、官課并绌,乃擇富室以充商,吏緣為奸,破家者衆。

    公為布政使時,請于巡撫,拟歸鹽課于地丁。

    雖格不行,然乾隆壬子繼事者卒如公議。

    北河漕運,歲雇剝船,民以多累不肯應,則改為佥派,弊益滋。

    公奏定章程五條:一輪轉以均勞逸,一定限以免守候,一雇值嚴禁扣克,一裝卸皆用官斛,一截留以速回空;又議造官船一千五百,以蘇物力,至今為永利。

    任縣大陸澤,黃河故道也,數千載積淤成上腴。

    盜耕者衆,讦訟者亦日起。

    公為簡賢能之吏,經理丈量,得良田八百九十餘頃。

    奏請召墾升科,遂為沃野。

    又慮圮漲不恒,或為民累,并奏定官為歲勘,随時增減其糧額。

    未嘗不經濟宏遠也。

     至嚴氣正性,禀于天成。

    官直隸時,兩以伉直忤上官;官湖北按察使時,嘗特劾一巧宦之屬吏,殊落落難合。

    然受聖天子特達之知,倚任無所疑,恩榮錫赉至不可殚數。

    或偶以公事獲譴,亦皆曲諒其無他。

    迨老病乞歸,特加太子少保緻仕。

    揚曆中外,三四十載,以功名始終,豈非以忠誠蒙鑒察,以正直邀器重哉!沒而賜谥,命曰“恪簡”:“恪”,肖其敬慎;“簡”,肖其不苛不濫,知大體也。

    公之生平,聖言定之矣。

    千載以後,豈能易一詞哉! 公元配王夫人早逝,内行無征。

    繼配樊夫人少公一歲,先公六月卒。

    娴于禮法,事姑至孝,處娣姒至和,撫孤甥如己出。

    雖久富貴,而勤儉如寒素。

    膠西張維祺嘗為作《家傳》,叙述頗詳。

    《傳》又稱,公凡七子:幼子濬,公七十歲時,側室許氏所生;其六子則皆夫人出。

    長潤與第四子涪,恒随侍公,次源理家政,次沄官淮安府知府,次淇治經生業,次潆舉人,六子各任其才。

    雖公之教,亦夫人佐成之。

    蓋紀其實雲。

    銘曰: 德政镌碑,繁詞日盛。

    是是非非,蓋棺乃定。

    我銘公阡,可質諸畿輔之百姓。

     都察院左都禦史杏浦李公合葬墓志銘 乾隆辛亥正月,左都禦史李公卒于位。

    越歲正月,元配馬夫人繼卒。

    癸醜五月,孤子之栻等乞窦公東臯相地于黃莊。

    甲寅六月,奉公及夫人柩合窆,而乞劉公石庵書志銘。

    劉公謂必餘撰文乃親書,因以文屬餘。

    餘文何足當石庵書?石庵又何取乎書餘文?正以餘嘗校勘公年譜,當不失實雲爾。

     公諱绶,字佩廷,号杏浦,又别号竹溪,然學者惟稱杏浦先生也。

    先世自山東遷宛平。

    曾祖諱進會,祖諱龍,均未仕。

    父諱孔嘉,官雲南永昌府知府。

    皆以公貴,覃恩贈一品。

     公生而俊邁,有幹略。

    年十七,永昌公以罷官滞滇中,即能奉母牛太夫人歸裡,營大父葬事,豐儉皆中禮。

    治家嚴肅,而門庭雍睦,兄弟互相切劘:兄璧齋、弟梅村,相繼取科第;其餘幼弟、諸侄婚宦,皆借以成就。

    而收恤徐氏孀妹,卒教其子朗元登科入仕,尤士大夫之所稱。

    平生貞不絕俗,不欲峣峣露圭角,而義所當為,未嘗不為:如官奉天府丞時,奏毀前明違礙碑碣。

    官湖南巡撫時,奏赈荼陵水災,奏增衡、郴諸路驿馬,奏稽察西洋教,皆蒙俞允。

    官禦史時,奏吏部胥魁受赇,奏浙江巡撫匿災,并邀褒嘉,尤不愧風憲矣。

    性喜讀書,暮年尚手錄《文選》。

    作詩不下數千首,皆付子孫藏弆,不欲與才士争名,然文章具有法度。

    一典鄉試,兩督學政,兩任奉天府丞,所甄拔皆得人。

    其奏定盛京宗學章程,增設副管司察核;并奏修沈陽書院,聚諸生講肄,教士亦具有規程。

    即公所學可知矣。

     公生于康熙癸巳。

    雍正乙卯,中式副榜。

    乾隆丙辰,中式舉人。

    壬戌,中式明通榜,授萬全縣教谕。

    辛未,成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

    壬申,授職編修。

    乙亥,授湖廣道監察禦史。

    庚辰,充河南鄉試副考官。

    壬午,提督湖南學政。

    乙酉,授奉天府府丞。

    辛卯,以保舉教職镌秩。

    壬辰,授通政司參議。

    癸巳,再授奉天府府丞。

    己亥,授通政司副使。

    庚子,授大理寺卿。

    壬寅,授内閣學士。

    癸卯三月,兼文淵閣直閣事。

    七月,提督江西學政。

    甲辰五月,授江西巡撫,旋調湖南,八月調湖北。

    乙巳正月,授兵部侍郎,五月調工部,十一月兼署兵部。

    丙午,兼署吏部。

    丁未,授左都禦史。

    己酉,入直尚書房,賜紫禁城騎馬,凡掌風憲四年。

    卒年七十有九,富貴、壽考,公可謂兼之矣。

     配馬夫人,茌平縣知縣諱暠之女。

    少公三歲,年十七歸公。

    紡績佐讀,早同辛苦。

    家庭孝友,得夫人之助為多。

    至公撫徐氏孤甥,夫人約以婚姻,而自督之誦讀。

    訓責之嚴,與諸子無異;稍或懈弛,辄泣涕沾襟,屢陳其母之苦,務使感動而後已。

    夫收恤親黨,已稱古誼;不棄貧賤,字以愛女,又加人一等;至策勵谯诃,不避嫌怨,卒使有成,此真士君子之所難矣。

    用心如是,宜與公同以恩榮終始也。

     公子二人:長,之栻,官郴州知州;次,文杞,官工部司務,即由永城縣丞特旨改京秩侍養者也。

    女七人,适徐朗元、宗室書昌、韓燕、韓燮、汪應钤、趙德紹、孫源濤。

    孫七人:烜,己酉拔貢生,官深澤縣教谕;炘,監生;耀,附學生;炳、煥、熉、熊并幼。

    曾孫二人:甯城、承基。

    似續蕃衍,亦足見公及夫人之遺澤焉。

    銘曰: 公所自叙,事皆有稽。

    我括為志,譬疊矩而重規。

    君子書之,庶幾曰:是無愧詞。

     都察院左副都禦史岸淮劉公墓志銘 餘曩志李紫绶墓,副都禦史劉公見之,以為适如其人,因以方坳堂墓志見屬。

    餘撰成質公,亦以為适如其人。

    嘉慶壬戌,公以經理赈務,積勞成疾,卒于官。

    其子廷楠體公之志,以墓志屬餘。

    餘于公為翰林前後輩,同在書局者十載,同官憲府者再,知公最深。

    又感公之能知餘,誼無可謝,因約舉其生平而為志。

     曰:公世籍山東清平。

    清平風俗質樸,入國朝以來,一百四十餘年無登科者;公獨發憤力學,負笈求師,遂以乾隆庚辰舉于鄉,己醜成進士,其早年之自命已不凡矣。

    入翰林後,不喜為雕繪之文,亦不喜為奧僻之學,循循規矩,務持先正之法程,以導引後進,非所謂毅然自立不轉移于風氣者欤? 辛醜,由編修改江西道禦史。

    甲辰,轉掌廣西道。

    丁未,遷工科給事中。

    戊申,轉掌吏科。

    平時溫厚和平,不矜言氣節,務露圭棱;亦不以局外空談,泛陳利病,然遇職守所當言,則侃侃然不肯牽就。

    如巡視天津漕務時,會有奏挑直隸、山東河道者,已得旨矣。

    公以嚴冬興役為病民,拟請俟次年凍解,再相度情形量為疏浚。

    同事者難之,公曰:“脫以誤運罹譴,吾獨當其咎,不以累君。

    ”奏入,果俞允。

    次年凍解,糧艘遄行無所滞,始信公識力堅定,非沾沾喜事者所及也。

    又旗丁餘米,例聽其沿途售賣,以資轉運之費;惟通州為卸米地,恐有影射透漏,則售賣有禁。

    戊寅,高宗純皇帝體恤貧丁,并準其在通售賣,遂歲歲沿以為例,原未嘗禁其沿途售賣也。

    而吏胥假借為奸,反以沿途售賣為違禁,借詞需索,而私鬻實如故,特多出陋規,緻米價日昂。

    公奏請申明舊例,弊乃少革。

    青縣河工運料之筏,觸山東濮州糧艘,舟破米沉;青縣官吏回護其詞,報總督,總督據以上聞。

    高宗純皇帝慮糧艘米本不足,故誣指官筏之觸溺,特遣大臣勘視。

    公具奏,縷列情形,援引證佐,明為實筏觸舟,非舟觸筏,旗丁得免罪。

    舊制:河岸不得鑿井,防蟻穴之潰也。

    其距河遠者,則無禁。

    漕署胥役欲漁獵民财,群構巧詞,挾以利害,請稽核私井。

    公燭其奸,榜示距河遠近之丈尺。

    蠹役之技乃窮,民以不擾。

    公之一生,惟此役得經理政事,而半年之内所經理者,俱不苟。

    傥竟公之用,所樹立不更可觀欤? 癸醜,遷光祿寺少卿。

    嘉慶戊午,遷大理寺少卿。

    己未,遷太常寺卿,皆閑曹也。

    庚申,遷都察院左副都禦史,始有事之可治。

    時方有诏求言,公于是具陳山東征漕浮收之弊,九重嘉納,墨吏始聳然知斂戢。

    國之本在民,民之本在農,蠹蝕以朘農者,莫大于官吏之橫斂。

    公此一奏,可謂得安民治國之要矣。

    辛酉六月,桑幹水漲,頗損壞田廬。

    公奉命監赈,不避勞瘁,不畏牧令丞倅之怨,不邀蠹役奸胥之感頌,多所全活。

    壬戌三月,特旨加赈,又命公往監。

    公時已微疾,猶努力經理,至委頓猶不肯乞假,病革時乃輿歸,越一夕即卒,貧民聞之皆垂涕。

    嗚呼!公可謂志在民而不奉己矣。

     抑餘又聞之,公舉于鄉,出圖裕齋前輩之門。

    裕齋殁後無子,家徒四壁,太夫人尚在堂。

    公為措置日用之費,月有常數;旬日一往,存問亦有定期,終太夫人之身。

    君子以為有古誼。

    餘謂:舉主之名始于漢,座主之名始于唐。

    于生平知己,皆尊以在三之列,恒念念不忘報。

    故其受朝廷拔擢委任之恩,亦念念不忘報。

    其事雖不同,其不負心則一也。

    觀公不忘師恩,可知公之必不忘君恩。

    倚注方深,而公已景迫桑榆,黃泉赍志。

    故所樹立僅如此,餘述其遺事亦僅如此。

    然質諸天下後世,不能謂餘之所志,不适如其人也。

    殁而有知,諒亦公所心許矣乎? 公諱湄,字正林,岸淮其别号也。

    生于雍正壬子閏五月十八日,卒于嘉慶壬戌四月十九日,年七十有一。

    元配任淑人,繼配邢淑人,俱先公卒;再繼張孺人。

    子一,廷楠,附貢生。

    女三,适某某某。

    孫一,毓炣,由三品蔭生中式,嘉慶戊午科舉人。

    孫女四,适某某某某。

    曾孫三,世鴻、世麟、世鳳。

    銘曰: 不露其才,而深識者推之;不竟其志,而深識者亦知之。

    嗚呼!斯人也,竟止于斯。

     前刑部左侍郎松園李公墓志銘 公與餘,同以乾隆甲戌登進士。

    是科最号得人:其間老師宿儒,以著述成家者不一;高才博學,以詞章名世者不一;經濟宏通,才猷隽異,以政事著能者不一;品酒鬥茶,留連倡和,以風流相尚者亦不一。

    故交遊款洽,來往無夙期,宴會無虛日。

    餘少年意氣,亦相随馳騁,顧盼自豪;公獨落落穆穆,清靜自守,于同年無所同異,亦無所親疏,若蕭然于仕途外也。

    數十年來,升沉不一,登九卿者僅六人,而公實居其一。

    論者謂“窮達有命,不在聲華之相耀也”,是固有然。

    然公以恬退樸讷之性,而卒受殊知,得跻通顯者,亦自有由。

     公由翰林改刑部時,有翁強污其婦,婦爪傷翁面得免,畏其再逼,遂自盡。

    衆謂傷翁不孝,不宜旌;公謂婦此時惟恐不免耳,是無妨于孝,仍宜旌。

    錢文敏公從公言,公緣是知名。

    由郎中出守廬州時,奸民葉虎倡“順刀會”,為暴于鄉裡,公捕治渠魁,而嚴緝其黨,卒消亂于未萌。

    由江西鹽法道擢浙江按察使時,諸商感公革陋規、疏鹽引,瀕行赆以八千金,公力拒不受。

    由湖南布政使獲譴再起,為福建汀漳龍道時,力懲海濱剽悍之俗,終公之任無械鬥;修造戰船,嚴禁以舊料抵新料,積弊一清。

    官江蘇布政使僅四月,清厘赈務,所全活甚衆。

    官湖北巡撫時,會歲歉,舊官不能察屬吏,赈恤未周;奸黠者或強借富民糧,豪猾者又執而生瘗之。

    公奏請悉行究治,撫字多方,杌陧者以安。

    又廉知十年前,盜糾衆入民舍肆劫掠,而吏匿不報,立置群盜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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