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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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志銘 祭文
兵部尚書金文簡公合葬墓志銘
嘉慶庚申正月九日,兵部尚書金公卒于官。
遺疏上聞,皇帝敕谕禮官曰:“兵部尚書金士松在内廷行走有年,襄理部務,勤慎供職。
今聞溘逝,殊為轸惜。
所有應得恤典,著該部察例具奏。
”時昀方掌禮曹,具奏祭葬如例,而以易名之典請,蒙賜谥曰“文簡”,一時推為儒者之榮。
而惜公年僅七十有一,不待跻台輔。
昀謂:公性故恬靜,起家寒素,仕宦四十年,出入禁闼,以恩榮終始,公固可以無憾矣。
皇帝未登大寶以前,于諸臣之賢否真僞無不夙知;親政以來,老臣殂謝者非一,有飾終弗議者矣,有得蒙賜恤而谥典弗具者矣。
聖人之心,鑒空衡平,各因所自為而各予以所應得。
苟非數十年來見其從容之啟沃與夙夜之勤勞,先有深契宸衷者,又豈能遽荷寵光哉! 據昀所知,公以乾隆丙子舉于鄉,庚辰成進士,入詞館,散館高等,授編修,即為國史館總纂,猶以掌院觀文恭公之賞識也。
迨戊子禦試翰林,擢侍讀,己醜充會試同考官,已簡在帝心矣。
俄召入内廷繕寫金經,遂受特達之知。
辛卯,署日講起居注官,充福建正考官,即提督廣東學政。
甲午,遷左庶子,報滿還京,途次遷侍講學士。
乙未正月複命,即入直南書房,實授日講起居注官,轉侍讀學士,充武會試副總裁。
丙申,疊遷少詹事、詹事,充文淵閣直閣事。
戊戌,充四庫全書館總閱官,又充武會試正總裁。
己亥,丁本生母艱歸。
庚子,迎銮紅花埠,即奉命還京,仍直南書房,旋提督順天學政。
公以舊曾寄籍辭,诏勿回避,蓋信公深也。
是秋,當更代學政,仍留任。
辛醜,遷内閣學士。
壬寅,遷禮部侍郎。
癸卯,再留順天學政。
乙巳,公年甫五十有七,特命入千叟宴;又官階二品,而賞赉同一品。
是年,調兵部侍郎。
公忽得末疾,乞解任,不許,仍溫诏存問。
丙午,病痊,調吏部侍郎。
己酉,學政報滿,充經筵講官。
辛亥,充武英殿總裁。
壬子,充浙江正考官。
乙卯,充江西正考官,未出闱,遷都察院左都禦史。
嘉慶丙辰,充會試副總裁,遷禮部尚書,又充玉牒館副總裁。
丁巳,調兵部尚書。
計公通籍至是凡三十九年,殊恩異數多逾常格,以高宗純皇帝之甄别人材、慎惜名器,而獨厚于公如是也。
迨皇帝親政以後,念公年已七旬,免内庭之日直,而上方珍品頒赉如故,并賜紫禁城騎馬。
庚申正月,扈從谒裕陵,公于路嬰疾,特遣醫官診視,蓋兩年之内,恩禮勿替,仍如高宗純皇帝時也。
恭讀禦賜碑文有曰:“學有淵源,才為梁棟。
文章兼乎政事,獻納繼以論思。
”谕祭文有曰:“沖和賦性,醇謹禔躬。
通經術以起家,富文章而報國。
”一字之褒,榮于華衮,是即千秋之定論矣。
公字亭立,号聽濤,世居吳江。
曾祖諱坤元,考職州同,曾祖母張氏、周氏。
祖諱國英,揀選縣丞,祖母吳氏。
父諱瀾,母甯氏;本生父諱潤,縣學生,母吳氏。
三代并以公官左都禦史時恭遇覃恩,诰贈一品。
元配同縣趙氏,封一品夫人,先公二年卒,年六十九。
公撰家傳稱“少同甘苦”。
公薄遊四方,恒以婦功代子職。
姑甯太夫人患風痹,侍疾四載無懈志;事本生姑吳太夫人,亦得其歡心。
相夫課子,具遵禮法;摒擋家政,内外肅然。
而待人溫厚純笃,始終如一,蓋亦賢矣。
子三:長,芝原,乾隆己亥舉人,官内閣中書舍人,協辦侍讀,充文淵閣檢閱;次,逢原,候補州同;次,福原,幼殇。
孫八:長,宗培,一品蔭生;次,宗堉、宗垚、宗墉、宗垿、宗基、宗垲、宗埏。
辛酉十月十七日,芝原将奉公及趙夫人柩合葬服字圩新阡,乞昀為銘。
昀與公交四十餘年,義無可诿,乃括叙大略而系以銘曰: 枚馬蜚聲,鳳哕太清。
不汲汲以多營,不矯矯以立名。
身閱兩朝,均重老成。
嘉乃靖共,殁也哀榮。
青山萬古,識郁郁之佳城。
兵部尚書劉恪簡公合葬墓志銘 乾隆乙卯八月,兵部尚書劉公卒。
嘉慶丙辰七月,公子沄将奉公柩暨兩夫人合葬,持《年譜》《家傳》走京師,乞餘銘。
餘與公初僅相識,嗣公官兵部,餘官禮部,每三五日辄相晤于直廬。
公性質直,與餘近;不善交遊,不解奢麗,亦與餘近。
恒相就對語,或并馬出紫禁城,故交公雖日淺,而知公心迹特深。
公卒年七十三歲,仕宦凡三十八年,惟庚子官湖北按察使;辛醜官安徽布政使,旋調山西;癸卯官廣西巡撫,甫兩月即官直隸,計其來往諸省僅僅三年。
庚戌改官兵部,訖乙卯予告,亦僅僅五年。
其餘,則戊寅初授知縣,官曲陽;癸未調宛平;丙戌官順天府南路同知;丁亥調東路;辛卯官永平府知府;壬辰官通永道;戊戌官天津道,旋仍調通永道;辛亥官清河道,旋署按察使并總督,為十一任,皆在直隸。
餘世居河間,故知公政績亦特詳。
今志公墓,固無可辭。
公諱峨,字先資,号宜軒。
系出山西洪洞,明中葉始徙于單縣,至公十世矣。
世有隐德,根深實邃,慶流後嗣乃生公,卓然為名臣。
公溫厚和平,不露圭角;又天性伉直,疏疏落落,似若吏才不足者。
然起家郡縣,周知小民之疾苦與下吏之艱難。
官宛平時,盧溝橋尚氏旅店多陰戕過客,沒其财,公委曲發其奸;西山煤礦多藏匿亡命,公偵緝,散其黨。
官南路同知時,擒白塔巨盜。
官湖北按察使時,殲川襄劫殺之寇;石首孀婦為兄公謀産誣告,久系自戕,邑令諱飾其事,公據牍摘發,一親鞫即伏辜。
官兵部尚書時,崇義有以掘冢竊葬,官不受理叩阍者,公奉命往勘,鞫知冢在深山,縣官畏路險未親驗,故吏得舞文,乃躬曆崎岖,核實劾奏,江西父老皆額手稱“希有”。
未嘗不明察果斷也。
永平濱海之田,旗民牙錯,疆界不分,互相私墾,緻讦訟無已時。
公定以旗産據舊冊,民産據舊糧。
不及原額者,補以閑田;溢于原額者,則召民認墾。
塵案數百,不一載皆廓清。
灤河遷徙不常,兩岸之田東圮西漲,牒訴紛然。
公定以康熙中舊河之樁志,不得以新河隔岸為詞,訟端立息。
山西私鹽壅官引,商力與民食、官課并绌,乃擇富室以充商,吏緣為奸,破家者衆。
公為布政使時,請于巡撫,拟歸鹽課于地丁。
雖格不行,然乾隆壬子繼事者卒如公議。
北河漕運,歲雇剝船,民以多累不肯應,則改為佥派,弊益滋。
公奏定章程五條:一輪轉以均勞逸,一定限以免守候,一雇值嚴禁扣克,一裝卸皆用官斛,一截留以速回空;又議造官船一千五百,以蘇物力,至今為永利。
任縣大陸澤,黃河故道也,數千載積淤成上腴。
盜耕者衆,讦訟者亦日起。
公為簡賢能之吏,經理丈量,得良田八百九十餘頃。
奏請召墾升科,遂為沃野。
又慮圮漲不恒,或為民累,并奏定官為歲勘,随時增減其糧額。
未嘗不經濟宏遠也。
至嚴氣正性,禀于天成。
官直隸時,兩以伉直忤上官;官湖北按察使時,嘗特劾一巧宦之屬吏,殊落落難合。
然受聖天子特達之知,倚任無所疑,恩榮錫赉至不可殚數。
或偶以公事獲譴,亦皆曲諒其無他。
迨老病乞歸,特加太子少保緻仕。
揚曆中外,三四十載,以功名始終,豈非以忠誠蒙鑒察,以正直邀器重哉!沒而賜谥,命曰“恪簡”:“恪”,肖其敬慎;“簡”,肖其不苛不濫,知大體也。
公之生平,聖言定之矣。
千載以後,豈能易一詞哉! 公元配王夫人早逝,内行無征。
繼配樊夫人少公一歲,先公六月卒。
娴于禮法,事姑至孝,處娣姒至和,撫孤甥如己出。
雖久富貴,而勤儉如寒素。
膠西張維祺嘗為作《家傳》,叙述頗詳。
《傳》又稱,公凡七子:幼子濬,公七十歲時,側室許氏所生;其六子則皆夫人出。
長潤與第四子涪,恒随侍公,次源理家政,次沄官淮安府知府,次淇治經生業,次潆舉人,六子各任其才。
雖公之教,亦夫人佐成之。
蓋紀其實雲。
銘曰: 德政镌碑,繁詞日盛。
是是非非,蓋棺乃定。
我銘公阡,可質諸畿輔之百姓。
都察院左都禦史杏浦李公合葬墓志銘 乾隆辛亥正月,左都禦史李公卒于位。
越歲正月,元配馬夫人繼卒。
癸醜五月,孤子之栻等乞窦公東臯相地于黃莊。
甲寅六月,奉公及夫人柩合窆,而乞劉公石庵書志銘。
劉公謂必餘撰文乃親書,因以文屬餘。
餘文何足當石庵書?石庵又何取乎書餘文?正以餘嘗校勘公年譜,當不失實雲爾。
公諱绶,字佩廷,号杏浦,又别号竹溪,然學者惟稱杏浦先生也。
先世自山東遷宛平。
曾祖諱進會,祖諱龍,均未仕。
父諱孔嘉,官雲南永昌府知府。
皆以公貴,覃恩贈一品。
公生而俊邁,有幹略。
年十七,永昌公以罷官滞滇中,即能奉母牛太夫人歸裡,營大父葬事,豐儉皆中禮。
治家嚴肅,而門庭雍睦,兄弟互相切劘:兄璧齋、弟梅村,相繼取科第;其餘幼弟、諸侄婚宦,皆借以成就。
而收恤徐氏孀妹,卒教其子朗元登科入仕,尤士大夫之所稱。
平生貞不絕俗,不欲峣峣露圭角,而義所當為,未嘗不為:如官奉天府丞時,奏毀前明違礙碑碣。
官湖南巡撫時,奏赈荼陵水災,奏增衡、郴諸路驿馬,奏稽察西洋教,皆蒙俞允。
官禦史時,奏吏部胥魁受赇,奏浙江巡撫匿災,并邀褒嘉,尤不愧風憲矣。
性喜讀書,暮年尚手錄《文選》。
作詩不下數千首,皆付子孫藏弆,不欲與才士争名,然文章具有法度。
一典鄉試,兩督學政,兩任奉天府丞,所甄拔皆得人。
其奏定盛京宗學章程,增設副管司察核;并奏修沈陽書院,聚諸生講肄,教士亦具有規程。
即公所學可知矣。
公生于康熙癸巳。
雍正乙卯,中式副榜。
乾隆丙辰,中式舉人。
壬戌,中式明通榜,授萬全縣教谕。
辛未,成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
壬申,授職編修。
乙亥,授湖廣道監察禦史。
庚辰,充河南鄉試副考官。
壬午,提督湖南學政。
乙酉,授奉天府府丞。
辛卯,以保舉教職镌秩。
壬辰,授通政司參議。
癸巳,再授奉天府府丞。
己亥,授通政司副使。
庚子,授大理寺卿。
壬寅,授内閣學士。
癸卯三月,兼文淵閣直閣事。
七月,提督江西學政。
甲辰五月,授江西巡撫,旋調湖南,八月調湖北。
乙巳正月,授兵部侍郎,五月調工部,十一月兼署兵部。
丙午,兼署吏部。
丁未,授左都禦史。
己酉,入直尚書房,賜紫禁城騎馬,凡掌風憲四年。
卒年七十有九,富貴、壽考,公可謂兼之矣。
配馬夫人,茌平縣知縣諱暠之女。
少公三歲,年十七歸公。
紡績佐讀,早同辛苦。
家庭孝友,得夫人之助為多。
至公撫徐氏孤甥,夫人約以婚姻,而自督之誦讀。
訓責之嚴,與諸子無異;稍或懈弛,辄泣涕沾襟,屢陳其母之苦,務使感動而後已。
夫收恤親黨,已稱古誼;不棄貧賤,字以愛女,又加人一等;至策勵谯诃,不避嫌怨,卒使有成,此真士君子之所難矣。
用心如是,宜與公同以恩榮終始也。
公子二人:長,之栻,官郴州知州;次,文杞,官工部司務,即由永城縣丞特旨改京秩侍養者也。
女七人,适徐朗元、宗室書昌、韓燕、韓燮、汪應钤、趙德紹、孫源濤。
孫七人:烜,己酉拔貢生,官深澤縣教谕;炘,監生;耀,附學生;炳、煥、熉、熊并幼。
曾孫二人:甯城、承基。
似續蕃衍,亦足見公及夫人之遺澤焉。
銘曰: 公所自叙,事皆有稽。
我括為志,譬疊矩而重規。
君子書之,庶幾曰:是無愧詞。
都察院左副都禦史岸淮劉公墓志銘 餘曩志李紫绶墓,副都禦史劉公見之,以為适如其人,因以方坳堂墓志見屬。
餘撰成質公,亦以為适如其人。
嘉慶壬戌,公以經理赈務,積勞成疾,卒于官。
其子廷楠體公之志,以墓志屬餘。
餘于公為翰林前後輩,同在書局者十載,同官憲府者再,知公最深。
又感公之能知餘,誼無可謝,因約舉其生平而為志。
曰:公世籍山東清平。
清平風俗質樸,入國朝以來,一百四十餘年無登科者;公獨發憤力學,負笈求師,遂以乾隆庚辰舉于鄉,己醜成進士,其早年之自命已不凡矣。
入翰林後,不喜為雕繪之文,亦不喜為奧僻之學,循循規矩,務持先正之法程,以導引後進,非所謂毅然自立不轉移于風氣者欤? 辛醜,由編修改江西道禦史。
甲辰,轉掌廣西道。
丁未,遷工科給事中。
戊申,轉掌吏科。
平時溫厚和平,不矜言氣節,務露圭棱;亦不以局外空談,泛陳利病,然遇職守所當言,則侃侃然不肯牽就。
如巡視天津漕務時,會有奏挑直隸、山東河道者,已得旨矣。
公以嚴冬興役為病民,拟請俟次年凍解,再相度情形量為疏浚。
同事者難之,公曰:“脫以誤運罹譴,吾獨當其咎,不以累君。
”奏入,果俞允。
次年凍解,糧艘遄行無所滞,始信公識力堅定,非沾沾喜事者所及也。
又旗丁餘米,例聽其沿途售賣,以資轉運之費;惟通州為卸米地,恐有影射透漏,則售賣有禁。
戊寅,高宗純皇帝體恤貧丁,并準其在通售賣,遂歲歲沿以為例,原未嘗禁其沿途售賣也。
而吏胥假借為奸,反以沿途售賣為違禁,借詞需索,而私鬻實如故,特多出陋規,緻米價日昂。
公奏請申明舊例,弊乃少革。
青縣河工運料之筏,觸山東濮州糧艘,舟破米沉;青縣官吏回護其詞,報總督,總督據以上聞。
高宗純皇帝慮糧艘米本不足,故誣指官筏之觸溺,特遣大臣勘視。
公具奏,縷列情形,援引證佐,明為實筏觸舟,非舟觸筏,旗丁得免罪。
舊制:河岸不得鑿井,防蟻穴之潰也。
其距河遠者,則無禁。
漕署胥役欲漁獵民财,群構巧詞,挾以利害,請稽核私井。
公燭其奸,榜示距河遠近之丈尺。
蠹役之技乃窮,民以不擾。
公之一生,惟此役得經理政事,而半年之内所經理者,俱不苟。
傥竟公之用,所樹立不更可觀欤? 癸醜,遷光祿寺少卿。
嘉慶戊午,遷大理寺少卿。
己未,遷太常寺卿,皆閑曹也。
庚申,遷都察院左副都禦史,始有事之可治。
時方有诏求言,公于是具陳山東征漕浮收之弊,九重嘉納,墨吏始聳然知斂戢。
國之本在民,民之本在農,蠹蝕以朘農者,莫大于官吏之橫斂。
公此一奏,可謂得安民治國之要矣。
辛酉六月,桑幹水漲,頗損壞田廬。
公奉命監赈,不避勞瘁,不畏牧令丞倅之怨,不邀蠹役奸胥之感頌,多所全活。
壬戌三月,特旨加赈,又命公往監。
公時已微疾,猶努力經理,至委頓猶不肯乞假,病革時乃輿歸,越一夕即卒,貧民聞之皆垂涕。
嗚呼!公可謂志在民而不奉己矣。
抑餘又聞之,公舉于鄉,出圖裕齋前輩之門。
裕齋殁後無子,家徒四壁,太夫人尚在堂。
公為措置日用之費,月有常數;旬日一往,存問亦有定期,終太夫人之身。
君子以為有古誼。
餘謂:舉主之名始于漢,座主之名始于唐。
于生平知己,皆尊以在三之列,恒念念不忘報。
故其受朝廷拔擢委任之恩,亦念念不忘報。
其事雖不同,其不負心則一也。
觀公不忘師恩,可知公之必不忘君恩。
倚注方深,而公已景迫桑榆,黃泉赍志。
故所樹立僅如此,餘述其遺事亦僅如此。
然質諸天下後世,不能謂餘之所志,不适如其人也。
殁而有知,諒亦公所心許矣乎? 公諱湄,字正林,岸淮其别号也。
生于雍正壬子閏五月十八日,卒于嘉慶壬戌四月十九日,年七十有一。
元配任淑人,繼配邢淑人,俱先公卒;再繼張孺人。
子一,廷楠,附貢生。
女三,适某某某。
孫一,毓炣,由三品蔭生中式,嘉慶戊午科舉人。
孫女四,适某某某某。
曾孫三,世鴻、世麟、世鳳。
銘曰: 不露其才,而深識者推之;不竟其志,而深識者亦知之。
嗚呼!斯人也,竟止于斯。
前刑部左侍郎松園李公墓志銘 公與餘,同以乾隆甲戌登進士。
是科最号得人:其間老師宿儒,以著述成家者不一;高才博學,以詞章名世者不一;經濟宏通,才猷隽異,以政事著能者不一;品酒鬥茶,留連倡和,以風流相尚者亦不一。
故交遊款洽,來往無夙期,宴會無虛日。
餘少年意氣,亦相随馳騁,顧盼自豪;公獨落落穆穆,清靜自守,于同年無所同異,亦無所親疏,若蕭然于仕途外也。
數十年來,升沉不一,登九卿者僅六人,而公實居其一。
論者謂“窮達有命,不在聲華之相耀也”,是固有然。
然公以恬退樸讷之性,而卒受殊知,得跻通顯者,亦自有由。
公由翰林改刑部時,有翁強污其婦,婦爪傷翁面得免,畏其再逼,遂自盡。
衆謂傷翁不孝,不宜旌;公謂婦此時惟恐不免耳,是無妨于孝,仍宜旌。
錢文敏公從公言,公緣是知名。
由郎中出守廬州時,奸民葉虎倡“順刀會”,為暴于鄉裡,公捕治渠魁,而嚴緝其黨,卒消亂于未萌。
由江西鹽法道擢浙江按察使時,諸商感公革陋規、疏鹽引,瀕行赆以八千金,公力拒不受。
由湖南布政使獲譴再起,為福建汀漳龍道時,力懲海濱剽悍之俗,終公之任無械鬥;修造戰船,嚴禁以舊料抵新料,積弊一清。
官江蘇布政使僅四月,清厘赈務,所全活甚衆。
官湖北巡撫時,會歲歉,舊官不能察屬吏,赈恤未周;奸黠者或強借富民糧,豪猾者又執而生瘗之。
公奏請悉行究治,撫字多方,杌陧者以安。
又廉知十年前,盜糾衆入民舍肆劫掠,而吏匿不報,立置群盜于
遺疏上聞,皇帝敕谕禮官曰:“兵部尚書金士松在内廷行走有年,襄理部務,勤慎供職。
今聞溘逝,殊為轸惜。
所有應得恤典,著該部察例具奏。
”時昀方掌禮曹,具奏祭葬如例,而以易名之典請,蒙賜谥曰“文簡”,一時推為儒者之榮。
而惜公年僅七十有一,不待跻台輔。
昀謂:公性故恬靜,起家寒素,仕宦四十年,出入禁闼,以恩榮終始,公固可以無憾矣。
皇帝未登大寶以前,于諸臣之賢否真僞無不夙知;親政以來,老臣殂謝者非一,有飾終弗議者矣,有得蒙賜恤而谥典弗具者矣。
聖人之心,鑒空衡平,各因所自為而各予以所應得。
苟非數十年來見其從容之啟沃與夙夜之勤勞,先有深契宸衷者,又豈能遽荷寵光哉! 據昀所知,公以乾隆丙子舉于鄉,庚辰成進士,入詞館,散館高等,授編修,即為國史館總纂,猶以掌院觀文恭公之賞識也。
迨戊子禦試翰林,擢侍讀,己醜充會試同考官,已簡在帝心矣。
俄召入内廷繕寫金經,遂受特達之知。
辛卯,署日講起居注官,充福建正考官,即提督廣東學政。
甲午,遷左庶子,報滿還京,途次遷侍講學士。
乙未正月複命,即入直南書房,實授日講起居注官,轉侍讀學士,充武會試副總裁。
丙申,疊遷少詹事、詹事,充文淵閣直閣事。
戊戌,充四庫全書館總閱官,又充武會試正總裁。
己亥,丁本生母艱歸。
庚子,迎銮紅花埠,即奉命還京,仍直南書房,旋提督順天學政。
公以舊曾寄籍辭,诏勿回避,蓋信公深也。
是秋,當更代學政,仍留任。
辛醜,遷内閣學士。
壬寅,遷禮部侍郎。
癸卯,再留順天學政。
乙巳,公年甫五十有七,特命入千叟宴;又官階二品,而賞赉同一品。
是年,調兵部侍郎。
公忽得末疾,乞解任,不許,仍溫诏存問。
丙午,病痊,調吏部侍郎。
己酉,學政報滿,充經筵講官。
辛亥,充武英殿總裁。
壬子,充浙江正考官。
乙卯,充江西正考官,未出闱,遷都察院左都禦史。
嘉慶丙辰,充會試副總裁,遷禮部尚書,又充玉牒館副總裁。
丁巳,調兵部尚書。
計公通籍至是凡三十九年,殊恩異數多逾常格,以高宗純皇帝之甄别人材、慎惜名器,而獨厚于公如是也。
迨皇帝親政以後,念公年已七旬,免内庭之日直,而上方珍品頒赉如故,并賜紫禁城騎馬。
庚申正月,扈從谒裕陵,公于路嬰疾,特遣醫官診視,蓋兩年之内,恩禮勿替,仍如高宗純皇帝時也。
恭讀禦賜碑文有曰:“學有淵源,才為梁棟。
文章兼乎政事,獻納繼以論思。
”谕祭文有曰:“沖和賦性,醇謹禔躬。
通經術以起家,富文章而報國。
”一字之褒,榮于華衮,是即千秋之定論矣。
公字亭立,号聽濤,世居吳江。
曾祖諱坤元,考職州同,曾祖母張氏、周氏。
祖諱國英,揀選縣丞,祖母吳氏。
父諱瀾,母甯氏;本生父諱潤,縣學生,母吳氏。
三代并以公官左都禦史時恭遇覃恩,诰贈一品。
元配同縣趙氏,封一品夫人,先公二年卒,年六十九。
公撰家傳稱“少同甘苦”。
公薄遊四方,恒以婦功代子職。
姑甯太夫人患風痹,侍疾四載無懈志;事本生姑吳太夫人,亦得其歡心。
相夫課子,具遵禮法;摒擋家政,内外肅然。
而待人溫厚純笃,始終如一,蓋亦賢矣。
子三:長,芝原,乾隆己亥舉人,官内閣中書舍人,協辦侍讀,充文淵閣檢閱;次,逢原,候補州同;次,福原,幼殇。
孫八:長,宗培,一品蔭生;次,宗堉、宗垚、宗墉、宗垿、宗基、宗垲、宗埏。
辛酉十月十七日,芝原将奉公及趙夫人柩合葬服字圩新阡,乞昀為銘。
昀與公交四十餘年,義無可诿,乃括叙大略而系以銘曰: 枚馬蜚聲,鳳哕太清。
不汲汲以多營,不矯矯以立名。
身閱兩朝,均重老成。
嘉乃靖共,殁也哀榮。
青山萬古,識郁郁之佳城。
兵部尚書劉恪簡公合葬墓志銘 乾隆乙卯八月,兵部尚書劉公卒。
嘉慶丙辰七月,公子沄将奉公柩暨兩夫人合葬,持《年譜》《家傳》走京師,乞餘銘。
餘與公初僅相識,嗣公官兵部,餘官禮部,每三五日辄相晤于直廬。
公性質直,與餘近;不善交遊,不解奢麗,亦與餘近。
恒相就對語,或并馬出紫禁城,故交公雖日淺,而知公心迹特深。
公卒年七十三歲,仕宦凡三十八年,惟庚子官湖北按察使;辛醜官安徽布政使,旋調山西;癸卯官廣西巡撫,甫兩月即官直隸,計其來往諸省僅僅三年。
庚戌改官兵部,訖乙卯予告,亦僅僅五年。
其餘,則戊寅初授知縣,官曲陽;癸未調宛平;丙戌官順天府南路同知;丁亥調東路;辛卯官永平府知府;壬辰官通永道;戊戌官天津道,旋仍調通永道;辛亥官清河道,旋署按察使并總督,為十一任,皆在直隸。
餘世居河間,故知公政績亦特詳。
今志公墓,固無可辭。
公諱峨,字先資,号宜軒。
系出山西洪洞,明中葉始徙于單縣,至公十世矣。
世有隐德,根深實邃,慶流後嗣乃生公,卓然為名臣。
公溫厚和平,不露圭角;又天性伉直,疏疏落落,似若吏才不足者。
然起家郡縣,周知小民之疾苦與下吏之艱難。
官宛平時,盧溝橋尚氏旅店多陰戕過客,沒其财,公委曲發其奸;西山煤礦多藏匿亡命,公偵緝,散其黨。
官南路同知時,擒白塔巨盜。
官湖北按察使時,殲川襄劫殺之寇;石首孀婦為兄公謀産誣告,久系自戕,邑令諱飾其事,公據牍摘發,一親鞫即伏辜。
官兵部尚書時,崇義有以掘冢竊葬,官不受理叩阍者,公奉命往勘,鞫知冢在深山,縣官畏路險未親驗,故吏得舞文,乃躬曆崎岖,核實劾奏,江西父老皆額手稱“希有”。
未嘗不明察果斷也。
永平濱海之田,旗民牙錯,疆界不分,互相私墾,緻讦訟無已時。
公定以旗産據舊冊,民産據舊糧。
不及原額者,補以閑田;溢于原額者,則召民認墾。
塵案數百,不一載皆廓清。
灤河遷徙不常,兩岸之田東圮西漲,牒訴紛然。
公定以康熙中舊河之樁志,不得以新河隔岸為詞,訟端立息。
山西私鹽壅官引,商力與民食、官課并绌,乃擇富室以充商,吏緣為奸,破家者衆。
公為布政使時,請于巡撫,拟歸鹽課于地丁。
雖格不行,然乾隆壬子繼事者卒如公議。
北河漕運,歲雇剝船,民以多累不肯應,則改為佥派,弊益滋。
公奏定章程五條:一輪轉以均勞逸,一定限以免守候,一雇值嚴禁扣克,一裝卸皆用官斛,一截留以速回空;又議造官船一千五百,以蘇物力,至今為永利。
任縣大陸澤,黃河故道也,數千載積淤成上腴。
盜耕者衆,讦訟者亦日起。
公為簡賢能之吏,經理丈量,得良田八百九十餘頃。
奏請召墾升科,遂為沃野。
又慮圮漲不恒,或為民累,并奏定官為歲勘,随時增減其糧額。
未嘗不經濟宏遠也。
至嚴氣正性,禀于天成。
官直隸時,兩以伉直忤上官;官湖北按察使時,嘗特劾一巧宦之屬吏,殊落落難合。
然受聖天子特達之知,倚任無所疑,恩榮錫赉至不可殚數。
或偶以公事獲譴,亦皆曲諒其無他。
迨老病乞歸,特加太子少保緻仕。
揚曆中外,三四十載,以功名始終,豈非以忠誠蒙鑒察,以正直邀器重哉!沒而賜谥,命曰“恪簡”:“恪”,肖其敬慎;“簡”,肖其不苛不濫,知大體也。
公之生平,聖言定之矣。
千載以後,豈能易一詞哉! 公元配王夫人早逝,内行無征。
繼配樊夫人少公一歲,先公六月卒。
娴于禮法,事姑至孝,處娣姒至和,撫孤甥如己出。
雖久富貴,而勤儉如寒素。
膠西張維祺嘗為作《家傳》,叙述頗詳。
《傳》又稱,公凡七子:幼子濬,公七十歲時,側室許氏所生;其六子則皆夫人出。
長潤與第四子涪,恒随侍公,次源理家政,次沄官淮安府知府,次淇治經生業,次潆舉人,六子各任其才。
雖公之教,亦夫人佐成之。
蓋紀其實雲。
銘曰: 德政镌碑,繁詞日盛。
是是非非,蓋棺乃定。
我銘公阡,可質諸畿輔之百姓。
都察院左都禦史杏浦李公合葬墓志銘 乾隆辛亥正月,左都禦史李公卒于位。
越歲正月,元配馬夫人繼卒。
癸醜五月,孤子之栻等乞窦公東臯相地于黃莊。
甲寅六月,奉公及夫人柩合窆,而乞劉公石庵書志銘。
劉公謂必餘撰文乃親書,因以文屬餘。
餘文何足當石庵書?石庵又何取乎書餘文?正以餘嘗校勘公年譜,當不失實雲爾。
公諱绶,字佩廷,号杏浦,又别号竹溪,然學者惟稱杏浦先生也。
先世自山東遷宛平。
曾祖諱進會,祖諱龍,均未仕。
父諱孔嘉,官雲南永昌府知府。
皆以公貴,覃恩贈一品。
公生而俊邁,有幹略。
年十七,永昌公以罷官滞滇中,即能奉母牛太夫人歸裡,營大父葬事,豐儉皆中禮。
治家嚴肅,而門庭雍睦,兄弟互相切劘:兄璧齋、弟梅村,相繼取科第;其餘幼弟、諸侄婚宦,皆借以成就。
而收恤徐氏孀妹,卒教其子朗元登科入仕,尤士大夫之所稱。
平生貞不絕俗,不欲峣峣露圭角,而義所當為,未嘗不為:如官奉天府丞時,奏毀前明違礙碑碣。
官湖南巡撫時,奏赈荼陵水災,奏增衡、郴諸路驿馬,奏稽察西洋教,皆蒙俞允。
官禦史時,奏吏部胥魁受赇,奏浙江巡撫匿災,并邀褒嘉,尤不愧風憲矣。
性喜讀書,暮年尚手錄《文選》。
作詩不下數千首,皆付子孫藏弆,不欲與才士争名,然文章具有法度。
一典鄉試,兩督學政,兩任奉天府丞,所甄拔皆得人。
其奏定盛京宗學章程,增設副管司察核;并奏修沈陽書院,聚諸生講肄,教士亦具有規程。
即公所學可知矣。
公生于康熙癸巳。
雍正乙卯,中式副榜。
乾隆丙辰,中式舉人。
壬戌,中式明通榜,授萬全縣教谕。
辛未,成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
壬申,授職編修。
乙亥,授湖廣道監察禦史。
庚辰,充河南鄉試副考官。
壬午,提督湖南學政。
乙酉,授奉天府府丞。
辛卯,以保舉教職镌秩。
壬辰,授通政司參議。
癸巳,再授奉天府府丞。
己亥,授通政司副使。
庚子,授大理寺卿。
壬寅,授内閣學士。
癸卯三月,兼文淵閣直閣事。
七月,提督江西學政。
甲辰五月,授江西巡撫,旋調湖南,八月調湖北。
乙巳正月,授兵部侍郎,五月調工部,十一月兼署兵部。
丙午,兼署吏部。
丁未,授左都禦史。
己酉,入直尚書房,賜紫禁城騎馬,凡掌風憲四年。
卒年七十有九,富貴、壽考,公可謂兼之矣。
配馬夫人,茌平縣知縣諱暠之女。
少公三歲,年十七歸公。
紡績佐讀,早同辛苦。
家庭孝友,得夫人之助為多。
至公撫徐氏孤甥,夫人約以婚姻,而自督之誦讀。
訓責之嚴,與諸子無異;稍或懈弛,辄泣涕沾襟,屢陳其母之苦,務使感動而後已。
夫收恤親黨,已稱古誼;不棄貧賤,字以愛女,又加人一等;至策勵谯诃,不避嫌怨,卒使有成,此真士君子之所難矣。
用心如是,宜與公同以恩榮終始也。
公子二人:長,之栻,官郴州知州;次,文杞,官工部司務,即由永城縣丞特旨改京秩侍養者也。
女七人,适徐朗元、宗室書昌、韓燕、韓燮、汪應钤、趙德紹、孫源濤。
孫七人:烜,己酉拔貢生,官深澤縣教谕;炘,監生;耀,附學生;炳、煥、熉、熊并幼。
曾孫二人:甯城、承基。
似續蕃衍,亦足見公及夫人之遺澤焉。
銘曰: 公所自叙,事皆有稽。
我括為志,譬疊矩而重規。
君子書之,庶幾曰:是無愧詞。
都察院左副都禦史岸淮劉公墓志銘 餘曩志李紫绶墓,副都禦史劉公見之,以為适如其人,因以方坳堂墓志見屬。
餘撰成質公,亦以為适如其人。
嘉慶壬戌,公以經理赈務,積勞成疾,卒于官。
其子廷楠體公之志,以墓志屬餘。
餘于公為翰林前後輩,同在書局者十載,同官憲府者再,知公最深。
又感公之能知餘,誼無可謝,因約舉其生平而為志。
曰:公世籍山東清平。
清平風俗質樸,入國朝以來,一百四十餘年無登科者;公獨發憤力學,負笈求師,遂以乾隆庚辰舉于鄉,己醜成進士,其早年之自命已不凡矣。
入翰林後,不喜為雕繪之文,亦不喜為奧僻之學,循循規矩,務持先正之法程,以導引後進,非所謂毅然自立不轉移于風氣者欤? 辛醜,由編修改江西道禦史。
甲辰,轉掌廣西道。
丁未,遷工科給事中。
戊申,轉掌吏科。
平時溫厚和平,不矜言氣節,務露圭棱;亦不以局外空談,泛陳利病,然遇職守所當言,則侃侃然不肯牽就。
如巡視天津漕務時,會有奏挑直隸、山東河道者,已得旨矣。
公以嚴冬興役為病民,拟請俟次年凍解,再相度情形量為疏浚。
同事者難之,公曰:“脫以誤運罹譴,吾獨當其咎,不以累君。
”奏入,果俞允。
次年凍解,糧艘遄行無所滞,始信公識力堅定,非沾沾喜事者所及也。
又旗丁餘米,例聽其沿途售賣,以資轉運之費;惟通州為卸米地,恐有影射透漏,則售賣有禁。
戊寅,高宗純皇帝體恤貧丁,并準其在通售賣,遂歲歲沿以為例,原未嘗禁其沿途售賣也。
而吏胥假借為奸,反以沿途售賣為違禁,借詞需索,而私鬻實如故,特多出陋規,緻米價日昂。
公奏請申明舊例,弊乃少革。
青縣河工運料之筏,觸山東濮州糧艘,舟破米沉;青縣官吏回護其詞,報總督,總督據以上聞。
高宗純皇帝慮糧艘米本不足,故誣指官筏之觸溺,特遣大臣勘視。
公具奏,縷列情形,援引證佐,明為實筏觸舟,非舟觸筏,旗丁得免罪。
舊制:河岸不得鑿井,防蟻穴之潰也。
其距河遠者,則無禁。
漕署胥役欲漁獵民财,群構巧詞,挾以利害,請稽核私井。
公燭其奸,榜示距河遠近之丈尺。
蠹役之技乃窮,民以不擾。
公之一生,惟此役得經理政事,而半年之内所經理者,俱不苟。
傥竟公之用,所樹立不更可觀欤? 癸醜,遷光祿寺少卿。
嘉慶戊午,遷大理寺少卿。
己未,遷太常寺卿,皆閑曹也。
庚申,遷都察院左副都禦史,始有事之可治。
時方有诏求言,公于是具陳山東征漕浮收之弊,九重嘉納,墨吏始聳然知斂戢。
國之本在民,民之本在農,蠹蝕以朘農者,莫大于官吏之橫斂。
公此一奏,可謂得安民治國之要矣。
辛酉六月,桑幹水漲,頗損壞田廬。
公奉命監赈,不避勞瘁,不畏牧令丞倅之怨,不邀蠹役奸胥之感頌,多所全活。
壬戌三月,特旨加赈,又命公往監。
公時已微疾,猶努力經理,至委頓猶不肯乞假,病革時乃輿歸,越一夕即卒,貧民聞之皆垂涕。
嗚呼!公可謂志在民而不奉己矣。
抑餘又聞之,公舉于鄉,出圖裕齋前輩之門。
裕齋殁後無子,家徒四壁,太夫人尚在堂。
公為措置日用之費,月有常數;旬日一往,存問亦有定期,終太夫人之身。
君子以為有古誼。
餘謂:舉主之名始于漢,座主之名始于唐。
于生平知己,皆尊以在三之列,恒念念不忘報。
故其受朝廷拔擢委任之恩,亦念念不忘報。
其事雖不同,其不負心則一也。
觀公不忘師恩,可知公之必不忘君恩。
倚注方深,而公已景迫桑榆,黃泉赍志。
故所樹立僅如此,餘述其遺事亦僅如此。
然質諸天下後世,不能謂餘之所志,不适如其人也。
殁而有知,諒亦公所心許矣乎? 公諱湄,字正林,岸淮其别号也。
生于雍正壬子閏五月十八日,卒于嘉慶壬戌四月十九日,年七十有一。
元配任淑人,繼配邢淑人,俱先公卒;再繼張孺人。
子一,廷楠,附貢生。
女三,适某某某。
孫一,毓炣,由三品蔭生中式,嘉慶戊午科舉人。
孫女四,适某某某某。
曾孫三,世鴻、世麟、世鳳。
銘曰: 不露其才,而深識者推之;不竟其志,而深識者亦知之。
嗚呼!斯人也,竟止于斯。
前刑部左侍郎松園李公墓志銘 公與餘,同以乾隆甲戌登進士。
是科最号得人:其間老師宿儒,以著述成家者不一;高才博學,以詞章名世者不一;經濟宏通,才猷隽異,以政事著能者不一;品酒鬥茶,留連倡和,以風流相尚者亦不一。
故交遊款洽,來往無夙期,宴會無虛日。
餘少年意氣,亦相随馳騁,顧盼自豪;公獨落落穆穆,清靜自守,于同年無所同異,亦無所親疏,若蕭然于仕途外也。
數十年來,升沉不一,登九卿者僅六人,而公實居其一。
論者謂“窮達有命,不在聲華之相耀也”,是固有然。
然公以恬退樸讷之性,而卒受殊知,得跻通顯者,亦自有由。
公由翰林改刑部時,有翁強污其婦,婦爪傷翁面得免,畏其再逼,遂自盡。
衆謂傷翁不孝,不宜旌;公謂婦此時惟恐不免耳,是無妨于孝,仍宜旌。
錢文敏公從公言,公緣是知名。
由郎中出守廬州時,奸民葉虎倡“順刀會”,為暴于鄉裡,公捕治渠魁,而嚴緝其黨,卒消亂于未萌。
由江西鹽法道擢浙江按察使時,諸商感公革陋規、疏鹽引,瀕行赆以八千金,公力拒不受。
由湖南布政使獲譴再起,為福建汀漳龍道時,力懲海濱剽悍之俗,終公之任無械鬥;修造戰船,嚴禁以舊料抵新料,積弊一清。
官江蘇布政使僅四月,清厘赈務,所全活甚衆。
官湖北巡撫時,會歲歉,舊官不能察屬吏,赈恤未周;奸黠者或強借富民糧,豪猾者又執而生瘗之。
公奏請悉行究治,撫字多方,杌陧者以安。
又廉知十年前,盜糾衆入民舍肆劫掠,而吏匿不報,立置群盜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