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關燈
小
中
大
而區為二十三子目,頗簡而赅。
《姑蘇志》六十卷 明王鏊撰。
是書發端于吳寬、張習、都穆。
鏊與杜啟、祝允明、蔡羽、文徵明等,取寬未成之稿,因其凡例,共相厘訂。
計始終其事者,皆一時耆舊,終有典型,故在明人地志之中,最為近古。
《武功縣志》三卷 明康海撰。
是書削地志繁濫之例,以山川、城郭、古迹、宅墓并入地理,以官署、學校、津梁、市集并入建置,以祠廟、寺觀并入祠祀,而藝文則用《吳郡志》例,散附各條。
故書止七篇,而義例分明,綱目具括。
《朝邑縣志》二卷 明韓邦靖撰。
上卷四篇,曰總志、曰風俗、曰物産、曰田賦;下卷三篇,曰名宦、曰人物、曰雜記。
書止二十餘頁,而上下數千年,包括巨細,叙次點綴,若有餘閑,無局促束縛之迹。
明以來推為絕作,信不虛矣。
《嶺海輿圖》一卷 明姚虞撰。
凡十二圖,首為廣東全圖,次十府十圖,終以南夷圖。
圖各有叙,首述沿革、形勢、利病,次戶口、田賦、稅課,次軍馬。
其總圖則首以職官而分,統以布政、按察二司。
其時巡撫猶為使臣也。
南夷諸國,雖通市不通貢者,亦載。
為海防計也。
蓋古之輿圖,其體不過如此。
《滇略》十卷 明謝肇淛撰。
分為十門,雖大抵本《圖經》舊文,然肇淛本文士,又多見古書,故引據有征,叙述有法,體例特為雅潔。
《吳興備志》三十二卷 明董斯張撰。
分二十六門,皆征引古書,錄其原文。
有所考證,則附著于下。
蓋用張鳴鳳《桂勝》之例。
後朱彜尊《日下舊聞》,亦沿用之。
皆明其信而有征也。
《欽定熱河志》八十卷 乾隆二十一年奉敕撰。
凡二十四門。
熱河為塞北上腴,遼、金、元以來皆陪京重鎮。
至我聖祖仁皇帝建避暑山莊以搜狩朝觐,銮辂歲臨。
我皇上繩繼前徽,勤勞罔懈,亦恒以夏秋行幸,奮武衛而柔藩封。
故是編所載,非但山川、風土、壯觀、奧區,即盛典之頻仍,宸章之繁富,亦自古輿圖所未有也。
《欽定日下舊聞考》一百二十卷 乾隆三十九年奉敕撰。
于朱彜尊原本十三門外,增苑囿、官署二門,而石鼓考并入國子監。
凡原本所引古書,并删繁補漏,所列古迹,并一一勘其所在,證驗有無。
自古紀述都邑,未有如是之征實不誣者也。
《欽定滿洲源流考》二十卷 乾隆四十二年,大學士阿桂等奉敕撰。
凡四門:一曰部族,述肅慎氏以下源流分合;二曰疆域,附以宮室建置及古迹;三曰山川,列白山、黑水諸名勝;四曰國俗,附以官制及文字。
并仰禀睿裁,援引舊文,考驗地理。
據見聞之實證,訂史傳之訛詞。
本本元元,足信今而傳後。
《欽定皇輿西域圖志》五十二卷 乾隆二十一年,大學士劉統勳奉敕撰。
嗣以西域版圖日擴,規制日詳,又随事增修,定為今本。
凡二十門。
冠以天章四卷,次為圖考、列表、晷度、疆域、山川、官制、兵防、屯政、貢賦、錢法、學校、封爵、風俗、音樂、服物、土産、藩屬、雜錄,分四十八卷。
千古未有之武功,與萬世永安之睿算,條分胪載,經緯詳明;目見耳聞,記載典核。
非馬遷、班固,徒傳聞于譯史;法顯、玄奘,多附會于佛書者所可比也。
《皇清職貢圖》九卷 乾隆十六年大學士傅恒等奉敕撰。
以朝鮮諸國為首,其餘諸藩諸蠻,各以省分類次。
會聖武遠揚,平定西域,增入各部落三百餘種,并繪圖系說,厘為八卷。
自乾隆二十八年以後,四裔之奉表入貢,及款塞内附者,又為續圖一卷;并一一征諸實見,非同前代之傳聞。
謹案:《西域圖志》,于例當入邊防;《蒙古源流·職貢圖》,于例當入外紀;然國朝威棱震疊,萬國一家,悉主悉臣,無分中外,西域已置郡縣,《職貢圖》所載亦多郡縣之所屬,未可區分畛域,故皆錄載都會郡縣之中。
《欽定盛京通志》一百二十卷 乾隆四十四年奉敕撰。
盛京舊有《通志》三十二卷,叙述多所舛漏,因命補正其書,定為此本。
凡開創之鴻模,征伐之舊迹,一一縷述。
留都掌故,乃燦然明備。
其官名、人名、地名,音譯失真者,并詳為厘訂,尤足證舊志之訛。
《畿輔通志》一百二十卷 國朝直隸總督李衛等監修。
因康熙十一年郭棻原本訂訛補漏,凡分三十一門焉。
謹案:《四庫全書》編次體例,凡官撰之書,由武英殿刊印者,皆冠于國朝著述之前,各省通志,雖撰錄不由詞館,刊刻不由内廷,而皆于雍正七年奉世宗憲皇帝谕旨纂修,書成皆經奏進,刊版藏貯布政司,是亦官書也,故今與官書一例,編于私家著述之前。
又通志雖以總督巡撫董其事,然不與纂錄,視總裁官之領修有别,故今皆不題某“撰”,而題某“監修”,從其實也。
監修每閱數官,惟題經進一人,唐宋以來之舊例也。
謹并發其凡,後均仿此。
《江南通志》二百卷 國朝兩江總督趙宏恩等監修。
司其事者,中允黃之隽也。
較于成龍等舊志,具有條理,惟纂輯刊刻,不出一手。
之隽《堂集》中,嘗記其未校正者數事雲。
《江西通志》一百六十二卷 國朝江西巡撫謝旻等監修。
因康熙二十二年《西江志》舊本加以厘訂。
《西江志》卷帙雖繁,而征引皆有典據,故是書亦具有體裁。
《浙江通志》二百八十卷 國朝浙江總督嵇曾筠等監修。
凡五十四門。
所引諸書,皆具載原文,标其名目。
近事未有記載者,亦具列其案牍,以示有征。
較他志體例特善。
《福建通志》七十八卷 國朝閩浙總督郝玉麟等監修。
黃仲昭《八閩通志》稱為善本,然作于明之中葉,疆域形勢,歲久多更;是書根據舊文,歸于今制,分為三十門,如沿海島澳諸國,關于邊防厄塞,皆詳繪補入,尤足資考證。
《湖廣通志》一百二十卷 國朝湖廣總督邁柱等監修。
是時已分湖南、湖北為二,仍并為一書者,見上江、下江總為《江南通志》同一例也。
其書分目三十一,視康熙甲子舊志為詳。
惟開局武昌,距長沙諸郡稍遠,故湖北詳而湖南略,未為赅備雲。
《河南通志》八十卷 國朝河東總督黃士俊等監修。
《河南通志》創自明嘉靖中,粗具崖略;順治十八年續修,始條理完具。
故康熙中嘗頒為志書之式。
是書依據舊志,增葺新制,亦頗有法度。
《山東通志》三十六卷 國朝山東巡撫嶽浚等監修。
于陸钺、張鳳儀二志,多所補正,門目亦多所分合。
其體例考證,皆較勝于前人。
《山西通志》二百三十卷 國朝山西巡撫覺羅石麟等監修。
康熙壬戌,劉梅嘗因前明山西舊志,為之補續,采撫雖富,舛謬實多。
此編因其舊文,删繁補漏。
司其事者,為宜興儲大文。
大文夙講地理之學,其發凡起例,頗得體要。
《陝西通志》一百卷 國朝陝西總督劉于義等監修。
陝西地志自《三輔黃圖》以下,紀載較多;明代諸府縣志亦多有體例。
故是編叙述考證,皆能有所依據。
《甘肅通志》五十卷 國朝甘肅巡撫許容等監修。
甘肅一省,本以陝西分置,古無專志;新置諸縣,尤舊籍無征故是編較他志為簡略,蓋限于地也。
《四川通志》四十七卷 國朝四川總督黃廷桂等監修。
西蜀自古為名都,記載較為詳備,而異同抵牾,亦緣是以生。
是編雖未能厘剔無遺,視舊志則考正者多矣。
《廣東通志》六十四卷 國朝廣東巡撫郝玉麟等監修。
是書受诏于雍正八年六月,告竣于九年五月。
視他省通志,其成獨速。
故冗蔓舛駁,在所不免。
然嶺南輿記古籍多存,終有所依據,足資考核。
《廣西通志》一百二十八卷 國朝廣西巡撫金鉷等監修。
廣西在昔為蠻荒,至昭代而羁縻之地,鹹入版圖。
其體制與古迥異。
舊記所載,不過山川物産、溪峒風俗而已,故是編大旨以征今為主也。
《雲南通志》三十卷 國朝雲貴總督鄂爾泰等監修。
雲南先有康熙三十年舊志,門目分合多不得當,叙述繁簡亦多不中節。
此編删訂厘正,較為條理分明。
《貴州通志》四十六卷 國朝雲貴總督鄂爾泰等監修。
與《雲南通志》,皆姚州
《姑蘇志》六十卷 明王鏊撰。
是書發端于吳寬、張習、都穆。
鏊與杜啟、祝允明、蔡羽、文徵明等,取寬未成之稿,因其凡例,共相厘訂。
計始終其事者,皆一時耆舊,終有典型,故在明人地志之中,最為近古。
《武功縣志》三卷 明康海撰。
是書削地志繁濫之例,以山川、城郭、古迹、宅墓并入地理,以官署、學校、津梁、市集并入建置,以祠廟、寺觀并入祠祀,而藝文則用《吳郡志》例,散附各條。
故書止七篇,而義例分明,綱目具括。
《朝邑縣志》二卷 明韓邦靖撰。
上卷四篇,曰總志、曰風俗、曰物産、曰田賦;下卷三篇,曰名宦、曰人物、曰雜記。
書止二十餘頁,而上下數千年,包括巨細,叙次點綴,若有餘閑,無局促束縛之迹。
明以來推為絕作,信不虛矣。
《嶺海輿圖》一卷 明姚虞撰。
凡十二圖,首為廣東全圖,次十府十圖,終以南夷圖。
圖各有叙,首述沿革、形勢、利病,次戶口、田賦、稅課,次軍馬。
其總圖則首以職官而分,統以布政、按察二司。
其時巡撫猶為使臣也。
南夷諸國,雖通市不通貢者,亦載。
為海防計也。
蓋古之輿圖,其體不過如此。
《滇略》十卷 明謝肇淛撰。
分為十門,雖大抵本《圖經》舊文,然肇淛本文士,又多見古書,故引據有征,叙述有法,體例特為雅潔。
《吳興備志》三十二卷 明董斯張撰。
分二十六門,皆征引古書,錄其原文。
有所考證,則附著于下。
蓋用張鳴鳳《桂勝》之例。
後朱彜尊《日下舊聞》,亦沿用之。
皆明其信而有征也。
《欽定熱河志》八十卷 乾隆二十一年奉敕撰。
凡二十四門。
熱河為塞北上腴,遼、金、元以來皆陪京重鎮。
至我聖祖仁皇帝建避暑山莊以搜狩朝觐,銮辂歲臨。
我皇上繩繼前徽,勤勞罔懈,亦恒以夏秋行幸,奮武衛而柔藩封。
故是編所載,非但山川、風土、壯觀、奧區,即盛典之頻仍,宸章之繁富,亦自古輿圖所未有也。
《欽定日下舊聞考》一百二十卷 乾隆三十九年奉敕撰。
于朱彜尊原本十三門外,增苑囿、官署二門,而石鼓考并入國子監。
凡原本所引古書,并删繁補漏,所列古迹,并一一勘其所在,證驗有無。
自古紀述都邑,未有如是之征實不誣者也。
《欽定滿洲源流考》二十卷 乾隆四十二年,大學士阿桂等奉敕撰。
凡四門:一曰部族,述肅慎氏以下源流分合;二曰疆域,附以宮室建置及古迹;三曰山川,列白山、黑水諸名勝;四曰國俗,附以官制及文字。
并仰禀睿裁,援引舊文,考驗地理。
據見聞之實證,訂史傳之訛詞。
本本元元,足信今而傳後。
《欽定皇輿西域圖志》五十二卷 乾隆二十一年,大學士劉統勳奉敕撰。
嗣以西域版圖日擴,規制日詳,又随事增修,定為今本。
凡二十門。
冠以天章四卷,次為圖考、列表、晷度、疆域、山川、官制、兵防、屯政、貢賦、錢法、學校、封爵、風俗、音樂、服物、土産、藩屬、雜錄,分四十八卷。
千古未有之武功,與萬世永安之睿算,條分胪載,經緯詳明;目見耳聞,記載典核。
非馬遷、班固,徒傳聞于譯史;法顯、玄奘,多附會于佛書者所可比也。
《皇清職貢圖》九卷 乾隆十六年大學士傅恒等奉敕撰。
以朝鮮諸國為首,其餘諸藩諸蠻,各以省分類次。
會聖武遠揚,平定西域,增入各部落三百餘種,并繪圖系說,厘為八卷。
自乾隆二十八年以後,四裔之奉表入貢,及款塞内附者,又為續圖一卷;并一一征諸實見,非同前代之傳聞。
謹案:《西域圖志》,于例當入邊防;《蒙古源流·職貢圖》,于例當入外紀;然國朝威棱震疊,萬國一家,悉主悉臣,無分中外,西域已置郡縣,《職貢圖》所載亦多郡縣之所屬,未可區分畛域,故皆錄載都會郡縣之中。
《欽定盛京通志》一百二十卷 乾隆四十四年奉敕撰。
盛京舊有《通志》三十二卷,叙述多所舛漏,因命補正其書,定為此本。
凡開創之鴻模,征伐之舊迹,一一縷述。
留都掌故,乃燦然明備。
其官名、人名、地名,音譯失真者,并詳為厘訂,尤足證舊志之訛。
《畿輔通志》一百二十卷 國朝直隸總督李衛等監修。
因康熙十一年郭棻原本訂訛補漏,凡分三十一門焉。
謹案:《四庫全書》編次體例,凡官撰之書,由武英殿刊印者,皆冠于國朝著述之前,各省通志,雖撰錄不由詞館,刊刻不由内廷,而皆于雍正七年奉世宗憲皇帝谕旨纂修,書成皆經奏進,刊版藏貯布政司,是亦官書也,故今與官書一例,編于私家著述之前。
又通志雖以總督巡撫董其事,然不與纂錄,視總裁官之領修有别,故今皆不題某“撰”,而題某“監修”,從其實也。
監修每閱數官,惟題經進一人,唐宋以來之舊例也。
謹并發其凡,後均仿此。
《江南通志》二百卷 國朝兩江總督趙宏恩等監修。
司其事者,中允黃之隽也。
較于成龍等舊志,具有條理,惟纂輯刊刻,不出一手。
之隽《堂集》中,嘗記其未校正者數事雲。
《江西通志》一百六十二卷 國朝江西巡撫謝旻等監修。
因康熙二十二年《西江志》舊本加以厘訂。
《西江志》卷帙雖繁,而征引皆有典據,故是書亦具有體裁。
《浙江通志》二百八十卷 國朝浙江總督嵇曾筠等監修。
凡五十四門。
所引諸書,皆具載原文,标其名目。
近事未有記載者,亦具列其案牍,以示有征。
較他志體例特善。
《福建通志》七十八卷 國朝閩浙總督郝玉麟等監修。
黃仲昭《八閩通志》稱為善本,然作于明之中葉,疆域形勢,歲久多更;是書根據舊文,歸于今制,分為三十門,如沿海島澳諸國,關于邊防厄塞,皆詳繪補入,尤足資考證。
《湖廣通志》一百二十卷 國朝湖廣總督邁柱等監修。
是時已分湖南、湖北為二,仍并為一書者,見上江、下江總為《江南通志》同一例也。
其書分目三十一,視康熙甲子舊志為詳。
惟開局武昌,距長沙諸郡稍遠,故湖北詳而湖南略,未為赅備雲。
《河南通志》八十卷 國朝河東總督黃士俊等監修。
《河南通志》創自明嘉靖中,粗具崖略;順治十八年續修,始條理完具。
故康熙中嘗頒為志書之式。
是書依據舊志,增葺新制,亦頗有法度。
《山東通志》三十六卷 國朝山東巡撫嶽浚等監修。
于陸钺、張鳳儀二志,多所補正,門目亦多所分合。
其體例考證,皆較勝于前人。
《山西通志》二百三十卷 國朝山西巡撫覺羅石麟等監修。
康熙壬戌,劉梅嘗因前明山西舊志,為之補續,采撫雖富,舛謬實多。
此編因其舊文,删繁補漏。
司其事者,為宜興儲大文。
大文夙講地理之學,其發凡起例,頗得體要。
《陝西通志》一百卷 國朝陝西總督劉于義等監修。
陝西地志自《三輔黃圖》以下,紀載較多;明代諸府縣志亦多有體例。
故是編叙述考證,皆能有所依據。
《甘肅通志》五十卷 國朝甘肅巡撫許容等監修。
甘肅一省,本以陝西分置,古無專志;新置諸縣,尤舊籍無征故是編較他志為簡略,蓋限于地也。
《四川通志》四十七卷 國朝四川總督黃廷桂等監修。
西蜀自古為名都,記載較為詳備,而異同抵牾,亦緣是以生。
是編雖未能厘剔無遺,視舊志則考正者多矣。
《廣東通志》六十四卷 國朝廣東巡撫郝玉麟等監修。
是書受诏于雍正八年六月,告竣于九年五月。
視他省通志,其成獨速。
故冗蔓舛駁,在所不免。
然嶺南輿記古籍多存,終有所依據,足資考核。
《廣西通志》一百二十八卷 國朝廣西巡撫金鉷等監修。
廣西在昔為蠻荒,至昭代而羁縻之地,鹹入版圖。
其體制與古迥異。
舊記所載,不過山川物産、溪峒風俗而已,故是編大旨以征今為主也。
《雲南通志》三十卷 國朝雲貴總督鄂爾泰等監修。
雲南先有康熙三十年舊志,門目分合多不得當,叙述繁簡亦多不中節。
此編删訂厘正,較為條理分明。
《貴州通志》四十六卷 國朝雲貴總督鄂爾泰等監修。
與《雲南通志》,皆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