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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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區為二十三子目,頗簡而赅。

     《姑蘇志》六十卷 明王鏊撰。

    是書發端于吳寬、張習、都穆。

    鏊與杜啟、祝允明、蔡羽、文徵明等,取寬未成之稿,因其凡例,共相厘訂。

    計始終其事者,皆一時耆舊,終有典型,故在明人地志之中,最為近古。

     《武功縣志》三卷 明康海撰。

    是書削地志繁濫之例,以山川、城郭、古迹、宅墓并入地理,以官署、學校、津梁、市集并入建置,以祠廟、寺觀并入祠祀,而藝文則用《吳郡志》例,散附各條。

    故書止七篇,而義例分明,綱目具括。

     《朝邑縣志》二卷 明韓邦靖撰。

    上卷四篇,曰總志、曰風俗、曰物産、曰田賦;下卷三篇,曰名宦、曰人物、曰雜記。

    書止二十餘頁,而上下數千年,包括巨細,叙次點綴,若有餘閑,無局促束縛之迹。

    明以來推為絕作,信不虛矣。

     《嶺海輿圖》一卷 明姚虞撰。

    凡十二圖,首為廣東全圖,次十府十圖,終以南夷圖。

    圖各有叙,首述沿革、形勢、利病,次戶口、田賦、稅課,次軍馬。

    其總圖則首以職官而分,統以布政、按察二司。

    其時巡撫猶為使臣也。

    南夷諸國,雖通市不通貢者,亦載。

    為海防計也。

    蓋古之輿圖,其體不過如此。

     《滇略》十卷 明謝肇淛撰。

    分為十門,雖大抵本《圖經》舊文,然肇淛本文士,又多見古書,故引據有征,叙述有法,體例特為雅潔。

     《吳興備志》三十二卷 明董斯張撰。

    分二十六門,皆征引古書,錄其原文。

    有所考證,則附著于下。

    蓋用張鳴鳳《桂勝》之例。

    後朱彜尊《日下舊聞》,亦沿用之。

    皆明其信而有征也。

     《欽定熱河志》八十卷 乾隆二十一年奉敕撰。

    凡二十四門。

    熱河為塞北上腴,遼、金、元以來皆陪京重鎮。

    至我聖祖仁皇帝建避暑山莊以搜狩朝觐,銮辂歲臨。

    我皇上繩繼前徽,勤勞罔懈,亦恒以夏秋行幸,奮武衛而柔藩封。

    故是編所載,非但山川、風土、壯觀、奧區,即盛典之頻仍,宸章之繁富,亦自古輿圖所未有也。

     《欽定日下舊聞考》一百二十卷 乾隆三十九年奉敕撰。

    于朱彜尊原本十三門外,增苑囿、官署二門,而石鼓考并入國子監。

    凡原本所引古書,并删繁補漏,所列古迹,并一一勘其所在,證驗有無。

    自古紀述都邑,未有如是之征實不誣者也。

     《欽定滿洲源流考》二十卷 乾隆四十二年,大學士阿桂等奉敕撰。

    凡四門:一曰部族,述肅慎氏以下源流分合;二曰疆域,附以宮室建置及古迹;三曰山川,列白山、黑水諸名勝;四曰國俗,附以官制及文字。

    并仰禀睿裁,援引舊文,考驗地理。

    據見聞之實證,訂史傳之訛詞。

    本本元元,足信今而傳後。

     《欽定皇輿西域圖志》五十二卷 乾隆二十一年,大學士劉統勳奉敕撰。

    嗣以西域版圖日擴,規制日詳,又随事增修,定為今本。

    凡二十門。

    冠以天章四卷,次為圖考、列表、晷度、疆域、山川、官制、兵防、屯政、貢賦、錢法、學校、封爵、風俗、音樂、服物、土産、藩屬、雜錄,分四十八卷。

    千古未有之武功,與萬世永安之睿算,條分胪載,經緯詳明;目見耳聞,記載典核。

    非馬遷、班固,徒傳聞于譯史;法顯、玄奘,多附會于佛書者所可比也。

     《皇清職貢圖》九卷 乾隆十六年大學士傅恒等奉敕撰。

    以朝鮮諸國為首,其餘諸藩諸蠻,各以省分類次。

    會聖武遠揚,平定西域,增入各部落三百餘種,并繪圖系說,厘為八卷。

    自乾隆二十八年以後,四裔之奉表入貢,及款塞内附者,又為續圖一卷;并一一征諸實見,非同前代之傳聞。

     謹案:《西域圖志》,于例當入邊防;《蒙古源流·職貢圖》,于例當入外紀;然國朝威棱震疊,萬國一家,悉主悉臣,無分中外,西域已置郡縣,《職貢圖》所載亦多郡縣之所屬,未可區分畛域,故皆錄載都會郡縣之中。

     《欽定盛京通志》一百二十卷 乾隆四十四年奉敕撰。

    盛京舊有《通志》三十二卷,叙述多所舛漏,因命補正其書,定為此本。

    凡開創之鴻模,征伐之舊迹,一一縷述。

    留都掌故,乃燦然明備。

    其官名、人名、地名,音譯失真者,并詳為厘訂,尤足證舊志之訛。

     《畿輔通志》一百二十卷 國朝直隸總督李衛等監修。

    因康熙十一年郭棻原本訂訛補漏,凡分三十一門焉。

     謹案:《四庫全書》編次體例,凡官撰之書,由武英殿刊印者,皆冠于國朝著述之前,各省通志,雖撰錄不由詞館,刊刻不由内廷,而皆于雍正七年奉世宗憲皇帝谕旨纂修,書成皆經奏進,刊版藏貯布政司,是亦官書也,故今與官書一例,編于私家著述之前。

    又通志雖以總督巡撫董其事,然不與纂錄,視總裁官之領修有别,故今皆不題某“撰”,而題某“監修”,從其實也。

    監修每閱數官,惟題經進一人,唐宋以來之舊例也。

    謹并發其凡,後均仿此。

     《江南通志》二百卷 國朝兩江總督趙宏恩等監修。

    司其事者,中允黃之隽也。

    較于成龍等舊志,具有條理,惟纂輯刊刻,不出一手。

    之隽《堂集》中,嘗記其未校正者數事雲。

     《江西通志》一百六十二卷 國朝江西巡撫謝旻等監修。

    因康熙二十二年《西江志》舊本加以厘訂。

    《西江志》卷帙雖繁,而征引皆有典據,故是書亦具有體裁。

     《浙江通志》二百八十卷 國朝浙江總督嵇曾筠等監修。

    凡五十四門。

    所引諸書,皆具載原文,标其名目。

    近事未有記載者,亦具列其案牍,以示有征。

    較他志體例特善。

     《福建通志》七十八卷 國朝閩浙總督郝玉麟等監修。

    黃仲昭《八閩通志》稱為善本,然作于明之中葉,疆域形勢,歲久多更;是書根據舊文,歸于今制,分為三十門,如沿海島澳諸國,關于邊防厄塞,皆詳繪補入,尤足資考證。

     《湖廣通志》一百二十卷 國朝湖廣總督邁柱等監修。

    是時已分湖南、湖北為二,仍并為一書者,見上江、下江總為《江南通志》同一例也。

    其書分目三十一,視康熙甲子舊志為詳。

    惟開局武昌,距長沙諸郡稍遠,故湖北詳而湖南略,未為赅備雲。

     《河南通志》八十卷 國朝河東總督黃士俊等監修。

    《河南通志》創自明嘉靖中,粗具崖略;順治十八年續修,始條理完具。

    故康熙中嘗頒為志書之式。

    是書依據舊志,增葺新制,亦頗有法度。

     《山東通志》三十六卷 國朝山東巡撫嶽浚等監修。

    于陸钺、張鳳儀二志,多所補正,門目亦多所分合。

    其體例考證,皆較勝于前人。

     《山西通志》二百三十卷 國朝山西巡撫覺羅石麟等監修。

    康熙壬戌,劉梅嘗因前明山西舊志,為之補續,采撫雖富,舛謬實多。

    此編因其舊文,删繁補漏。

    司其事者,為宜興儲大文。

    大文夙講地理之學,其發凡起例,頗得體要。

     《陝西通志》一百卷 國朝陝西總督劉于義等監修。

    陝西地志自《三輔黃圖》以下,紀載較多;明代諸府縣志亦多有體例。

    故是編叙述考證,皆能有所依據。

     《甘肅通志》五十卷 國朝甘肅巡撫許容等監修。

    甘肅一省,本以陝西分置,古無專志;新置諸縣,尤舊籍無征故是編較他志為簡略,蓋限于地也。

     《四川通志》四十七卷 國朝四川總督黃廷桂等監修。

    西蜀自古為名都,記載較為詳備,而異同抵牾,亦緣是以生。

    是編雖未能厘剔無遺,視舊志則考正者多矣。

     《廣東通志》六十四卷 國朝廣東巡撫郝玉麟等監修。

    是書受诏于雍正八年六月,告竣于九年五月。

    視他省通志,其成獨速。

    故冗蔓舛駁,在所不免。

    然嶺南輿記古籍多存,終有所依據,足資考核。

     《廣西通志》一百二十八卷 國朝廣西巡撫金鉷等監修。

    廣西在昔為蠻荒,至昭代而羁縻之地,鹹入版圖。

    其體制與古迥異。

    舊記所載,不過山川物産、溪峒風俗而已,故是編大旨以征今為主也。

     《雲南通志》三十卷 國朝雲貴總督鄂爾泰等監修。

    雲南先有康熙三十年舊志,門目分合多不得當,叙述繁簡亦多不中節。

    此編删訂厘正,較為條理分明。

     《貴州通志》四十六卷 國朝雲貴總督鄂爾泰等監修。

    與《雲南通志》,皆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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