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十九日複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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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十六日,前鄉貢進士韓愈[1],謹再拜言相公閣下[2]:

    向上書及所著文後,待命凡十有九日,不得命。恐懼不敢逃遁,不知所為。乃複敢自納于不測之誅,以求畢其說,而請命于左右。

    愈聞之:蹈水火者之求免于人也,不惟其父兄子弟之慈愛,然後呼而望之也;将有介于其側者,雖其所憎怨,苟不至乎欲其死者,則将大其聲疾呼,而望其仁之也。彼介于其側者,聞其聲而見其事,不惟其父兄子弟之慈愛,然後往而全之也;雖有所憎怨,苟不至乎欲其死者,則将狂奔盡氣,濡手足,焦毛發,救之而不辭也。若是者何哉?其勢誠急,而其情誠可悲也。愈之強學力行有年矣。愚不惟道之險夷[3],行且不息,以蹈于窮餓之水火,其既危且亟矣;大其聲而疾呼矣,閣下其亦聞而見之矣。其将往而全之欤?抑将安而不救欤?有來言于閣下者曰:“有觀溺于水而爇于火者[4],有可救之道而終莫之救也。”閣下且以為仁人乎哉?不然,若愈者,亦君子之所宜動心者也!

    或謂愈:“子言則然矣,宰相則知子矣。如時不可何!”愈竊謂之不知言者。誠其材能不足當吾賢相之舉耳,若所謂時者,固在上位者之為耳,非天之所為也。前五六年時,宰相薦聞,尚有自布衣蒙抽擢者,與今豈異時哉?且今節度、觀察使及防禦、營田諸小使等,尚得自舉判官[5],無間于已仕未仕者;況在宰相,吾君所尊敬者,而曰“不可”乎?

    古之進人者,或取于盜,或舉于管庫。今布衣雖賤,猶足以方于此。情隘辭蹙[6],不知所裁,亦惟少垂憐焉。愈再拜。

    【注釋】

    [1]鄉貢進士:唐代由州縣薦舉出來參加科舉考試而考中進士的人稱鄉貢進士。

    [2]相公:宰相。

    [3]惟:考慮。

    [4]爇:焚燒。

    [5]判官:唐代為節度使、觀察使和防禦使的屬官。

    [6]隘:窘迫。蹙:急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