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談情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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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的。

    人類如要完全信任理智,則不特人生趣味剝削無餘,而道德亦必流為下品。

    嚴密說起,純任理智的世界中祇能有法律而不能有道德。

     純任理智的人縱然也說道德,可是他們的道德是問理的道德(Morality According to Principle),而不是問心的道德(Morality According to Heart)。

     問理的道德迫於外力,問心的道德激於衷情,問理而不問心的道德,祇能給人類以束縛,而不能給人類以幸福。

     比方中國人所認為百善之首的「孝」,就可以當作問理的道德,也可以當作問心的道德。

    如果單講理智,父母對於子女不能居功,而子女對於父母便不必言孝。

    這個道理胡適之先生在《答汪長祿書》裡說得很透闢。

    他說: 「『父母於子無恩』的話,從王充、孔融以來,也很久了。

    ……今年我自己生了一個兒子,我才想到這個問題上去。

    我想這個孩子自己並不曾自由主張要生在我家,我們做父母的也不曾得他的同意,就糊裡糊塗的給他一條生命,況且我們也並不曾有意送給他這條生命。

    我們既無意,如何能居功?……我們生一個兒子,就好比替他種了禍根,又替社會種了禍根。

    ……所以我們教他養他,祇是我們減輕罪過的法子。

    ……這可以說是恩典嗎?」 因此,胡先生不贊成把「兒子孝順父母」列為一種「信條」。

    胡先生所以得此結論,是假定孝祇是一種報酬,祇是一種問理的道德。

    把孝當作這樣解釋,我也不贊成把它「列為一種信條」。

    但是我們要知道真孝並不是一種報酬,並不是借債還息。

     孝祇是一種愛,而凡愛都是以心感心,以情動情,決不像做生意買賣,時時抓住算盤子,計算你給我二五,我應該報酬你一十。

     換句話說,孝是情感的,不是理智的。

    世間有許多慈母,不惜犧牲一切,以養護她的嬰兒;世間也有許多嬰兒,無論到了怎樣困窮憂戚的境遇,總可以把頭埋在母親的懷裡,得那不能在別處得到的保護與安慰。

     這就是孝的起源,這也就是一切愛的起源。

    這種孝全是激於至誠的,是我所謂問心的道德。

     孝不是一種報酬,所以不是一種義務,把孝看成一種義務,於是「孝」就由問心的道德降而為問理的道德了。

     許多人「孝順」父母,並不是因為激於情感,祇因為他想凡是兒子,都須得孝順父母,才成體統。

    禮至而情不至,孝的意義本已喪失。

    儒家想因存禮以存情,於是孝變成一種虛文。

     像胡先生所說,「無論怎樣不孝的人,一穿上麻衣,帶上高梁冠,拿著哭喪棒,人家就讚他做『孝子』了」。

    」 近人非孝,也是從理智著眼,把孝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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