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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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
一毫不出於君父之心者而言焉。
卽大人君子豈以緻疑於人之臣子。
而亦非所以勸人於古使者之道也。
且寡君之奏。
有未該焉者。
非敢忽易於爲嗣請命之大事。
特以前此光海君諱。
以權署國事而有請。
以往撫全慶軍事而有旨。
蓋已簡在聖聰故也。
況寡君於正妃未有子。
光海君諱與兄臨海君某。
俱爲嬪金氏之出。
而金氏卒在十年以前。
他見存姬妾有子皆幼。
則在君父無母愛子抱之嫌明甚。
光海君諱。
旣以賢明好學。
特爲國人屬望。
而頗見功緖於艱虞之日。
臨海君某素讓於母弟之賢。
而陷賊中回。
重有心恙。
不復關念於世故。
則在兄弟無未前定爭立之疑亦明。
若奏內所稱光海君諱者。
不過於性頗聰敏。
則寡君之爲己子不敢張皇。
固也。
萬一朝議執此數說。
而有所遲難於準請者。
卽小邦君父而失圖。
兄弟而不安。
臣民而心爲之動搖。
方危難之極。
事有大不幸者矣。
伏惟皇上天地父母之慈。
凡爲小邦存亡救亂。
至於勤天下力。
而不以爲難。
顧靳此一恩命。
使其君父兄弟臣民胥及狼狽。
不待寇敵之再逞。
而此足以底於亂亡。
則必在所不忍也。
伏乞大部紓察而亟圖焉。
幷將某等前後呈部情詞。
備達於冕旒之下。
俾遠人免於戴盆無以籲天。
而得有以復於君父。
此則大君子用意之至公。
不當慮其涉於私之也。
某等不勝懇迫兢惶之至。
冒死再拜。
稟提督主事帖 謹稟提督座下。
伏惟大部有司邦禮無忘賓旅。
而輟一郞星。
提四夷館。
蓋不專防。
範其出入。
而尤欲疏導其滯志。
據例如於展謁大廟。
遊觀天壇等處。
亦必隨願給票。
可以槪見其至意之所在。
小邦之人。
自遘禍難以後。
雖到京師。
除詣闕下及造部裏不得已外。
閑漫出入。
則固不願之矣。
今卑職等之來。
齎擎二奏。
一請冊封世子。
一陳倭情。
是於小邦事。
莫有大者。
其冊封一事。
蒙有大部發問之端。
謹已敷對一二。
而惶恐之下。
動有遺情。
不免屢進。
其在兵部之事。
又非易了。
用是請票頻仍。
竊懼執事莅事之始。
或緻怪訝也。
然而遠人受君父之命以來。
事有不得但已者。
在仁人君子之所恕察也。
伏乞加意焉。
卑職等爲此謹稟。
稟儀制司帖亦有三上禮部書。
大略同此帖。
謹稟儀制司座下。
小邦不幸一至於此。
事或勢難。
如倭受羈縻。
非萬全計。
須豫講征勦者。
旣不能如願。
而事惟理順。
如冊封世子之請。
亦蒙有何問之端。
此皆卑職等將事無狀之罪也。
然而再抒鄙抱呈堂。
輒賜許以留意於査覆之際。
不勝感激僥冀之至。
顧復有一說。
願畢於左右。
小邦誠荷我皇上天地父母之爲心。
方封豕長蛇結蟠橫縱於疆域之內。
而一恃聲援以爲威。
一保恩寵以爲重。
乃今小西飛之進京。
將與卑職等相値。
彼得於非理希覬者。
不啻其幸。
而小邦之急於從國人望者。
反若是不幸。
則未敢知於大朝抑揚予奪之理如何。
而彼人聞之。
復何以視小邦哉。
言念及此。
心焉如割。
幷乞幾稟於堂爺。
而有所密贊焉。
爲此謹稟。
再上兵部書 大司馬老爺閤下。
伏蒙閤下仰體聖慈。
俯爲小邦疆場之故。
終始垂念。
其有便否利害所係。
乃至進某等於前。
親賜詢講。
必欲其毋有後艱。
此大君子盛心也。
某等不勝感激之至。
留兵一事。
小邦自始願必得南兵者。
爲其砲劍諸技。
長於禦倭。
雖以數千之單寡。
未必遽事戰勦。
而小邦收拾零殘之卒。
得以觀習操練。
亦屬便益。
若是北兵則必皆有馬。
小邦尤不克贍其芻豆。
多緻倒損。
彼此不便。
蓋年前已試者也。
今承欲與新兵五千。
而數內二千乃爲北兵。
則某等不能無此慮。
設或南兵見在東北者。
不能足五千之數。
則毋乃寧於減省也乎。
且前留將總兵劉。
雖以不得便宜行事。
未試其才勇。
而善於束下毋擾。
俾小邦孑遺之甿。
免有秋毫侵害。
此小邦所以惜其去而願其代之似也。
伏乞留意焉。
行長等過海之後。
聽零倭往來買賣一節。
某等伏悉台旨。
欲二國之姑務輯寧。
而不妨薪膽之義。
存於晦養之中也。
獨念倭之爲讐賊於小邦。
旣極毒辱。
不忍具言。
而三年于今。
其兵鋒未嘗一日去也。
去而行且圖之。
何所不能。
必於其未去而形其要求。
豈不逞甚。
況小邦被伊蹂躪。
有何資聚可通貨貿於一二十年之內乎。
大抵以天朝之仁威而解二國之紛。
息遠救之兵。
必當自有方便。
而使小邦與於要約之間。
則將有不可勝繼者。
而天朝之完了事。
亦無其期矣。
竊意此在今日斷不可開端也。
至於伊所蓋造房屋。
仍置勿毀之計。
某等初聞之。
未甚動於疑慮。
而推以交市之志。
則未必不欲因之諉爲窩鋪。
依然往來。
亦欲實其疇曩釜山倭界之說也。
此幷爲可憂之端。
而旣承欲令焚燒而去。
卽想淵微之見先及之矣。
伏乞加意焉某等齎寡君二奏而來。
其冊儲一本。
千萬不慮於幸不幸者。
今乃不得準請。
而倭情一本。
所列危懇。
及付某等。
隨而緻詞於下執事者。
倘且不蒙財擇。
則某等無以歸復於君父矣。
情急辭蹙。
言不知裁。
惶恐冒死再拜。
別帖 寡君遣卑職等來。
所願請者。
非獨在兵。
而尤在扻糧。
蓋以大擧征勦。
則必勤中朝之力。
而小小防守。
或容小邦自爲收拾人卒於散亡之餘。
以時操練調用。
而人卒者。
稍亦習知倭之技勇長短。
可以不至驚潰如始遇之甚。
獨所悶者。
公私無食耳。
今値朝議業定準封。
未可調方內之兵。
卑職雖力於請糧。
恐難以蒙恩。
第念或征或封。
無非聖慈爲小邦地。
設倭果得封而去。
或不免零賊之往來。
則所謂小小防守。
容自具兵了當者。
亦何可限量耶。
旣或休養生息。
延以年歲之後。
則固不敢續望恩顧。
而正此賊鋒雖弭。
農業未復時分。
特紆天恩。
撥與若幹米糧。
以資自力。
而漸紓東顧之憂。
則在訏謨之所宜加意也。
但累承台諭。
深以飛輓爲難。
然則雖或以銀代糧。
亦足爲賴。
蓋以孑遺人民。
雖有稍裕之戶。
國自亂初。
從事募括。
固已煩矣。
頃日台誨毋更歛糧聚怨者。
誠是灼見。
今苟得銀。
容可隨便辦糧。
況於鴨綠江。
得與華人開市。
亦有湊合之路矣。
卑職等猥恃典濟之仁。
瀆冒至此。
惶恐竢罪。
申帖 謹稟大司馬老爺台座。
日者。
卑職等謹於堂呈之餘。
冒死具一小帖。
專稟糧事。
卽蒙台諭。
本部主兵不主糧。
當爲移咨總督軍門。
卑職退伏。
喜小邦何幸在大人君子曲濟之內。
三年如一日也。
雖封議方定。
大段兵食。
未易得請。
而此姑足以復于君父。
因又伏念。
今年春間。
卑職崔岦亦嘗充價以來。
蒙大部將此一事。
移咨戶部。
戶部題奉欽準。
卽遼東地方。
撥與糧二萬有餘幷芻若幹。
行文督撫及管糧郞中。
而緣有須用兵力撥與之文。
且令小邦具船接去。
故迄未蒙恩矣。
使果再用大兵。
則二萬餘糧。
奚啻於不給。
第雖不再用大兵。
而小邦欲自具兵則無見糧。
留守官軍數年之餉。
亦極艱矣。
此時誠得二萬餘糧。
則損於天下不能萬分之一。
而小邦之拜皇恩萬萬。
特小邦惶恐。
不敢因而更請耳。
今卑職等陳懇。
旣幸不爲台裁所阻。
則伏意未可準前。
移咨戶部。
而備擧卑職等前後詞情。
庶戶部亦通査前事而優處耶。
且雖於總督軍門移咨之際。
幷及前有戶部題行事意。
以爲査處之地。
不勝幸甚。
卑職等懇迫之極。
瀆冒至此。
死罪死罪。
爲此謹稟。
〈亦有上戶部書。
大略同此數帖。
〉 稟帖 謹稟大司馬老爺台座。
卑職等此來。
伏値朝議業定封事。
專用大信。
懷彼小醜。
而必先審後行。
得制馭之宜。
蓋出於帝王之一道。
而無非所爲曲救小邦。
化亡爲存之盛恩。
卑職等雖固昏頑。
寧不感戢哉。
雖其受命於君父。
稟方便於下執事。
所重尤在膺懲之擧。
而至是不敢力請。
則其情可察而亦可哀也。
至於區區過慮。
前旣冒達。
而未蒙省錄。
猶復不容於退默者。
誠以倭之於小邦。
極其毒禍於宗社生靈。
而殘辱。
祖先之墳墓。
難忍具言。
固終古不共戴天之讐賊也。
惟其迄無餘燼可拾以自力討復之義。
又不敢再必天朝以大勤師征。
有不得已於兩端丐恩之奏。
而代彼請封之名歸焉。
則寡君本心。
誠不覺知其至此也。
卑職等所雲寡君聞之。
將謂死亡不足以滅恥者。
於是豈不更甚矣哉。
且忘親釋讐。
春秋之所不容。
而朝廷辭命一出。
將以立敎於天下。
竊伏妄意。
雖前此已宣之言。
無及於改之。
而以後形諸簡書。
則必有以異。
此恐不獨爲寡君之幸也。
卑職等所慮。
又不專在名言而已。
若於要約之際。
或預以小邦之事。
或參以小邦之人。
則以彼視小邦。
僅脫其牙吻。
而復謂小邦將供其溪壑。
則必知其難繼。
而難繼則繼之以亡耳。
天朝積三年費天下力。
救全小邦。
以至今日。
其不忍其難繼以及於亡宜矣。
卑職等雖固昏頑。
旣知封事爲存小邦。
而言之有羞於小邦。
事之有患於小邦者。
則必欲免焉。
豈不涉於猥妄。
而誠亦知下執事體念小邦。
必欲爲之毋有咎悔也。
釜山開市一事。
前蒙台諭。
欲勿聽伊。
而倭使被審有不要市之語。
卽釜山之市。
似應與在其中。
然則小邦已免一患於台賜之下矣。
伏乞加意焉。
妄言之罪。
則卑職等所不敢辭。
不勝懇迫之至。
爲此謹稟。
申帖 大司馬老爺台座。
卑職等將朝廷諭倭詞內有以小邦爲代伊乞封未安一節。
先事仰陳。
而不蒙省錄。
旣又再稟。
而未獲賜答。
伏意今日訏謨之地。
議處東事。
一以解紛息爭。
而扶存覆亡。
一以包容羈縻。
而逆折姦萌。
固惟欲事體之尊在於朝廷。
而不暇恤夫小邦受名言之枉也。
雖小邦也。
旣不能自振以圖討賊復讐。
而徒藉皇靈。
以弭兵禍。
何名言之敢擇。
然在朝廷爲聽於忘親釋怨之國。
而行莫盛之寵典。
其傷事體亦大矣。
今但曰。
汝無故伐人之國則征之。
汝自悔禍心。
戢兵踰年則封之。
如是而已。
竊恐其愈於雲雲。
不啻萬萬也。
此非外服亡國之臣所得與言。
而沈痛迫切之中。
容或愚者一得。
不當廢於聖明之下也。
若寡君有不得已於兩端丐恩之奏。
而不自覺知陷於忘親釋怨之罪。
將死亡不足以滅恥。
此事自大朝視之。
雖若無與。
然體念而曲全之。
亦固足以立敎於天下。
伏惟閤下留意焉。
且今日許倭之款。
非敢不知所以爲小邦者。
而以小邦與於其間。
則難繼之患。
必亡而後已。
天朝所爲積三年費天下力以救全之者。
一朝顧安在哉。
蓋小邦一與其間。
被伊要?之事。
何可限量。
而開市一端。
今已先形於言。
夫其於小邦。
極其毒禍殘辱。
而不曾一日回其兇鋒。
遽言互市於財穀源絶。
無可相資之域。
是何其逞至此。
其弄至此耶。
此不過因壘屯爲窩鋪。
依然往來。
狺然呑噬。
使我不得一息自蘇。
而奔命不給。
輒蹂躪不忌曰。
天朝俾我與汝和故毋鬪。
而汝不能與我善故取之。
如是其計也。
以閤下經世之慮。
寧待強辯而明其不可開端耶。
前已承敎。
欲於天使之去。
分付別樣處置。
又敎以審問倭使時。
勿許釜山買賣矣。
伏乞加察焉。
卑職等深切懇迫之至。
爲此謹稟。
稟帖 謹稟大司馬老爺台座。
昨因通官等進部裏。
得蒙台諭東事就完曲折。
兼賜抄示倭書梗槩。
伏知老爺上以體奉聖慈。
下以爲小邦解紛息兵。
出不得已之計者。
旣以周至。
而倭亦果於聽命。
捲回有期也。
第卑職等不啻如傷弓之鳥耳。
區區不能無私憂過慮。
而以老爺務全此事。
終始之盛心。
宜亦欲聞焉者。
蓋三件焉。
一件。
彼國以革面。
覬款其酋得封爲王。
此在天朝羈縻外服之常。
故固爲有據。
至其臣屬竝受都督等職名。
乃與北虜無君長。
而各自效恭順得朝貢者。
一例施之。
得毋儗非其倫。
而廟議必有所謂非遠人所得疑。
獨以小邦切患言之。
彼以臣屬受職名者。
萬一張揭標職。
駕使海舶。
直至敝境曰。
我乃天朝某職。
雖汝國大臣。
不得相抗。
況方面之官乎雲爾。
則小邦邊吏。
將何以待之。
或因而有所侵脅。
難以抵當之憂。
雖不必先事深言。
然亦可推而知也。
伏乞老爺覃思所以逆折此萌者焉。
一件。
今者天使之行。
爲因倭兵在於小邦境內。
而諭退勑封。
次第擧行。
其道路所由。
小邦固不免焉。
獨念小邦人心。
惟知彼爲我深讐。
雖無力以快討復。
而怨痛猶一日也。
彼乃紆縟儀於天朝。
而燭耀以過丘墟之國。
其小邦之人。
頗揆事勢。
仰悉天朝至意者。
未必不忍忿而知感。
其愚夫愚婦觸於耳目。
動於性情而已者。
則誠難以戶置一喙。
使之安忍也。
然審今日不容爲此。
而別議一路。
惟所恐者。
彼其受封之後。
或有謝價之至。
且若諉以因隨天使。
倂由敝境。
則小邦幽明上下苟聞覩者。
寧於滅亡。
而不忍於此。
使人心拂鬱至此。
則天朝亦必不欲也。
況能保其一謝之後。
更無往來。
認爲舊路之患耶。
然則天朝今日之擧。
大費事力。
以全小邦。
而小邦坐受蹂躪。
亦始於此也。
天朝果欲乎哉。
伏乞老爺豫戒伊使。
從他路進入焉。
一件。
今聞東行使價。
隨帶員役軍馬。
千有數百。
支餉之費。
似當浩大。
而顧念小邦餘力。
第如卑職等來時所記者。
王京見貯米豆幷與孑遺農戶秋稅應收而計。
僅足以支經冬及春官工計日之稟。
黃海平安兩道郡邑。
亦各僅具五六千兵一兩日糧。
而京畿一道則又不能矣。
比後聞劉總兵五千兵留王京。
留平壤。
各有旬日之久。
自餘或宿或過之處。
蓋皆推移支散。
今復可想蕩然也。
以此極可憂慮。
而伏承大部題奉欽依給與人馬日支銀子。
又知老爺洞照小邦艱狀。
有此仁施也。
就伏懇乞老爺分付該吏。
將該給人馬日支銀。
幾名匹爲幾兩錢。
通寫一道文字。
與卑職等齎去。
啓知本國。
庶於自力措備之外。
圖所以隨便募貿。
毋至臨時乏匱。
亦且免使人馬得銀。
而小邦未蒙實惠也。
然卑職等猶恐其銀與人馬。
偕到募貿。
不早就緖。
以得罪於使命。
尤恐許多人卒無甚攝。
一有少橫擾。
則千裡蕭然之地。
春夏方農之時。
其傷滋大。
不復能生聚成國矣。
幷乞老爺特留盛念。
務俾冠蓋之東。
其恕事情嚴戒禁。
一如下執事自莅者焉。
不勝至幸。
卑職等懇迫兢惶之至。
爲此謹稟。
一毫不出於君父之心者而言焉。
卽大人君子豈以緻疑於人之臣子。
而亦非所以勸人於古使者之道也。
且寡君之奏。
有未該焉者。
非敢忽易於爲嗣請命之大事。
特以前此光海君諱。
以權署國事而有請。
以往撫全慶軍事而有旨。
蓋已簡在聖聰故也。
況寡君於正妃未有子。
光海君諱與兄臨海君某。
俱爲嬪金氏之出。
而金氏卒在十年以前。
他見存姬妾有子皆幼。
則在君父無母愛子抱之嫌明甚。
光海君諱。
旣以賢明好學。
特爲國人屬望。
而頗見功緖於艱虞之日。
臨海君某素讓於母弟之賢。
而陷賊中回。
重有心恙。
不復關念於世故。
則在兄弟無未前定爭立之疑亦明。
若奏內所稱光海君諱者。
不過於性頗聰敏。
則寡君之爲己子不敢張皇。
固也。
萬一朝議執此數說。
而有所遲難於準請者。
卽小邦君父而失圖。
兄弟而不安。
臣民而心爲之動搖。
方危難之極。
事有大不幸者矣。
伏惟皇上天地父母之慈。
凡爲小邦存亡救亂。
至於勤天下力。
而不以爲難。
顧靳此一恩命。
使其君父兄弟臣民胥及狼狽。
不待寇敵之再逞。
而此足以底於亂亡。
則必在所不忍也。
伏乞大部紓察而亟圖焉。
幷將某等前後呈部情詞。
備達於冕旒之下。
俾遠人免於戴盆無以籲天。
而得有以復於君父。
此則大君子用意之至公。
不當慮其涉於私之也。
某等不勝懇迫兢惶之至。
冒死再拜。
稟提督主事帖 謹稟提督座下。
伏惟大部有司邦禮無忘賓旅。
而輟一郞星。
提四夷館。
蓋不專防。
範其出入。
而尤欲疏導其滯志。
據例如於展謁大廟。
遊觀天壇等處。
亦必隨願給票。
可以槪見其至意之所在。
小邦之人。
自遘禍難以後。
雖到京師。
除詣闕下及造部裏不得已外。
閑漫出入。
則固不願之矣。
今卑職等之來。
齎擎二奏。
一請冊封世子。
一陳倭情。
是於小邦事。
莫有大者。
其冊封一事。
蒙有大部發問之端。
謹已敷對一二。
而惶恐之下。
動有遺情。
不免屢進。
其在兵部之事。
又非易了。
用是請票頻仍。
竊懼執事莅事之始。
或緻怪訝也。
然而遠人受君父之命以來。
事有不得但已者。
在仁人君子之所恕察也。
伏乞加意焉。
卑職等爲此謹稟。
稟儀制司帖亦有三上禮部書。
大略同此帖。
謹稟儀制司座下。
小邦不幸一至於此。
事或勢難。
如倭受羈縻。
非萬全計。
須豫講征勦者。
旣不能如願。
而事惟理順。
如冊封世子之請。
亦蒙有何問之端。
此皆卑職等將事無狀之罪也。
然而再抒鄙抱呈堂。
輒賜許以留意於査覆之際。
不勝感激僥冀之至。
顧復有一說。
願畢於左右。
小邦誠荷我皇上天地父母之爲心。
方封豕長蛇結蟠橫縱於疆域之內。
而一恃聲援以爲威。
一保恩寵以爲重。
乃今小西飛之進京。
將與卑職等相値。
彼得於非理希覬者。
不啻其幸。
而小邦之急於從國人望者。
反若是不幸。
則未敢知於大朝抑揚予奪之理如何。
而彼人聞之。
復何以視小邦哉。
言念及此。
心焉如割。
幷乞幾稟於堂爺。
而有所密贊焉。
爲此謹稟。
再上兵部書 大司馬老爺閤下。
伏蒙閤下仰體聖慈。
俯爲小邦疆場之故。
終始垂念。
其有便否利害所係。
乃至進某等於前。
親賜詢講。
必欲其毋有後艱。
此大君子盛心也。
某等不勝感激之至。
留兵一事。
小邦自始願必得南兵者。
爲其砲劍諸技。
長於禦倭。
雖以數千之單寡。
未必遽事戰勦。
而小邦收拾零殘之卒。
得以觀習操練。
亦屬便益。
若是北兵則必皆有馬。
小邦尤不克贍其芻豆。
多緻倒損。
彼此不便。
蓋年前已試者也。
今承欲與新兵五千。
而數內二千乃爲北兵。
則某等不能無此慮。
設或南兵見在東北者。
不能足五千之數。
則毋乃寧於減省也乎。
且前留將總兵劉。
雖以不得便宜行事。
未試其才勇。
而善於束下毋擾。
俾小邦孑遺之甿。
免有秋毫侵害。
此小邦所以惜其去而願其代之似也。
伏乞留意焉。
行長等過海之後。
聽零倭往來買賣一節。
某等伏悉台旨。
欲二國之姑務輯寧。
而不妨薪膽之義。
存於晦養之中也。
獨念倭之爲讐賊於小邦。
旣極毒辱。
不忍具言。
而三年于今。
其兵鋒未嘗一日去也。
去而行且圖之。
何所不能。
必於其未去而形其要求。
豈不逞甚。
況小邦被伊蹂躪。
有何資聚可通貨貿於一二十年之內乎。
大抵以天朝之仁威而解二國之紛。
息遠救之兵。
必當自有方便。
而使小邦與於要約之間。
則將有不可勝繼者。
而天朝之完了事。
亦無其期矣。
竊意此在今日斷不可開端也。
至於伊所蓋造房屋。
仍置勿毀之計。
某等初聞之。
未甚動於疑慮。
而推以交市之志。
則未必不欲因之諉爲窩鋪。
依然往來。
亦欲實其疇曩釜山倭界之說也。
此幷爲可憂之端。
而旣承欲令焚燒而去。
卽想淵微之見先及之矣。
伏乞加意焉某等齎寡君二奏而來。
其冊儲一本。
千萬不慮於幸不幸者。
今乃不得準請。
而倭情一本。
所列危懇。
及付某等。
隨而緻詞於下執事者。
倘且不蒙財擇。
則某等無以歸復於君父矣。
情急辭蹙。
言不知裁。
惶恐冒死再拜。
別帖 寡君遣卑職等來。
所願請者。
非獨在兵。
而尤在扻糧。
蓋以大擧征勦。
則必勤中朝之力。
而小小防守。
或容小邦自爲收拾人卒於散亡之餘。
以時操練調用。
而人卒者。
稍亦習知倭之技勇長短。
可以不至驚潰如始遇之甚。
獨所悶者。
公私無食耳。
今値朝議業定準封。
未可調方內之兵。
卑職雖力於請糧。
恐難以蒙恩。
第念或征或封。
無非聖慈爲小邦地。
設倭果得封而去。
或不免零賊之往來。
則所謂小小防守。
容自具兵了當者。
亦何可限量耶。
旣或休養生息。
延以年歲之後。
則固不敢續望恩顧。
而正此賊鋒雖弭。
農業未復時分。
特紆天恩。
撥與若幹米糧。
以資自力。
而漸紓東顧之憂。
則在訏謨之所宜加意也。
但累承台諭。
深以飛輓爲難。
然則雖或以銀代糧。
亦足爲賴。
蓋以孑遺人民。
雖有稍裕之戶。
國自亂初。
從事募括。
固已煩矣。
頃日台誨毋更歛糧聚怨者。
誠是灼見。
今苟得銀。
容可隨便辦糧。
況於鴨綠江。
得與華人開市。
亦有湊合之路矣。
卑職等猥恃典濟之仁。
瀆冒至此。
惶恐竢罪。
申帖 謹稟大司馬老爺台座。
日者。
卑職等謹於堂呈之餘。
冒死具一小帖。
專稟糧事。
卽蒙台諭。
本部主兵不主糧。
當爲移咨總督軍門。
卑職退伏。
喜小邦何幸在大人君子曲濟之內。
三年如一日也。
雖封議方定。
大段兵食。
未易得請。
而此姑足以復于君父。
因又伏念。
今年春間。
卑職崔岦亦嘗充價以來。
蒙大部將此一事。
移咨戶部。
戶部題奉欽準。
卽遼東地方。
撥與糧二萬有餘幷芻若幹。
行文督撫及管糧郞中。
而緣有須用兵力撥與之文。
且令小邦具船接去。
故迄未蒙恩矣。
使果再用大兵。
則二萬餘糧。
奚啻於不給。
第雖不再用大兵。
而小邦欲自具兵則無見糧。
留守官軍數年之餉。
亦極艱矣。
此時誠得二萬餘糧。
則損於天下不能萬分之一。
而小邦之拜皇恩萬萬。
特小邦惶恐。
不敢因而更請耳。
今卑職等陳懇。
旣幸不爲台裁所阻。
則伏意未可準前。
移咨戶部。
而備擧卑職等前後詞情。
庶戶部亦通査前事而優處耶。
且雖於總督軍門移咨之際。
幷及前有戶部題行事意。
以爲査處之地。
不勝幸甚。
卑職等懇迫之極。
瀆冒至此。
死罪死罪。
爲此謹稟。
〈亦有上戶部書。
大略同此數帖。
〉 稟帖 謹稟大司馬老爺台座。
卑職等此來。
伏値朝議業定封事。
專用大信。
懷彼小醜。
而必先審後行。
得制馭之宜。
蓋出於帝王之一道。
而無非所爲曲救小邦。
化亡爲存之盛恩。
卑職等雖固昏頑。
寧不感戢哉。
雖其受命於君父。
稟方便於下執事。
所重尤在膺懲之擧。
而至是不敢力請。
則其情可察而亦可哀也。
至於區區過慮。
前旣冒達。
而未蒙省錄。
猶復不容於退默者。
誠以倭之於小邦。
極其毒禍於宗社生靈。
而殘辱。
祖先之墳墓。
難忍具言。
固終古不共戴天之讐賊也。
惟其迄無餘燼可拾以自力討復之義。
又不敢再必天朝以大勤師征。
有不得已於兩端丐恩之奏。
而代彼請封之名歸焉。
則寡君本心。
誠不覺知其至此也。
卑職等所雲寡君聞之。
將謂死亡不足以滅恥者。
於是豈不更甚矣哉。
且忘親釋讐。
春秋之所不容。
而朝廷辭命一出。
將以立敎於天下。
竊伏妄意。
雖前此已宣之言。
無及於改之。
而以後形諸簡書。
則必有以異。
此恐不獨爲寡君之幸也。
卑職等所慮。
又不專在名言而已。
若於要約之際。
或預以小邦之事。
或參以小邦之人。
則以彼視小邦。
僅脫其牙吻。
而復謂小邦將供其溪壑。
則必知其難繼。
而難繼則繼之以亡耳。
天朝積三年費天下力。
救全小邦。
以至今日。
其不忍其難繼以及於亡宜矣。
卑職等雖固昏頑。
旣知封事爲存小邦。
而言之有羞於小邦。
事之有患於小邦者。
則必欲免焉。
豈不涉於猥妄。
而誠亦知下執事體念小邦。
必欲爲之毋有咎悔也。
釜山開市一事。
前蒙台諭。
欲勿聽伊。
而倭使被審有不要市之語。
卽釜山之市。
似應與在其中。
然則小邦已免一患於台賜之下矣。
伏乞加意焉。
妄言之罪。
則卑職等所不敢辭。
不勝懇迫之至。
爲此謹稟。
申帖 大司馬老爺台座。
卑職等將朝廷諭倭詞內有以小邦爲代伊乞封未安一節。
先事仰陳。
而不蒙省錄。
旣又再稟。
而未獲賜答。
伏意今日訏謨之地。
議處東事。
一以解紛息爭。
而扶存覆亡。
一以包容羈縻。
而逆折姦萌。
固惟欲事體之尊在於朝廷。
而不暇恤夫小邦受名言之枉也。
雖小邦也。
旣不能自振以圖討賊復讐。
而徒藉皇靈。
以弭兵禍。
何名言之敢擇。
然在朝廷爲聽於忘親釋怨之國。
而行莫盛之寵典。
其傷事體亦大矣。
今但曰。
汝無故伐人之國則征之。
汝自悔禍心。
戢兵踰年則封之。
如是而已。
竊恐其愈於雲雲。
不啻萬萬也。
此非外服亡國之臣所得與言。
而沈痛迫切之中。
容或愚者一得。
不當廢於聖明之下也。
若寡君有不得已於兩端丐恩之奏。
而不自覺知陷於忘親釋怨之罪。
將死亡不足以滅恥。
此事自大朝視之。
雖若無與。
然體念而曲全之。
亦固足以立敎於天下。
伏惟閤下留意焉。
且今日許倭之款。
非敢不知所以爲小邦者。
而以小邦與於其間。
則難繼之患。
必亡而後已。
天朝所爲積三年費天下力以救全之者。
一朝顧安在哉。
蓋小邦一與其間。
被伊要?之事。
何可限量。
而開市一端。
今已先形於言。
夫其於小邦。
極其毒禍殘辱。
而不曾一日回其兇鋒。
遽言互市於財穀源絶。
無可相資之域。
是何其逞至此。
其弄至此耶。
此不過因壘屯爲窩鋪。
依然往來。
狺然呑噬。
使我不得一息自蘇。
而奔命不給。
輒蹂躪不忌曰。
天朝俾我與汝和故毋鬪。
而汝不能與我善故取之。
如是其計也。
以閤下經世之慮。
寧待強辯而明其不可開端耶。
前已承敎。
欲於天使之去。
分付別樣處置。
又敎以審問倭使時。
勿許釜山買賣矣。
伏乞加察焉。
卑職等深切懇迫之至。
爲此謹稟。
稟帖 謹稟大司馬老爺台座。
昨因通官等進部裏。
得蒙台諭東事就完曲折。
兼賜抄示倭書梗槩。
伏知老爺上以體奉聖慈。
下以爲小邦解紛息兵。
出不得已之計者。
旣以周至。
而倭亦果於聽命。
捲回有期也。
第卑職等不啻如傷弓之鳥耳。
區區不能無私憂過慮。
而以老爺務全此事。
終始之盛心。
宜亦欲聞焉者。
蓋三件焉。
一件。
彼國以革面。
覬款其酋得封爲王。
此在天朝羈縻外服之常。
故固爲有據。
至其臣屬竝受都督等職名。
乃與北虜無君長。
而各自效恭順得朝貢者。
一例施之。
得毋儗非其倫。
而廟議必有所謂非遠人所得疑。
獨以小邦切患言之。
彼以臣屬受職名者。
萬一張揭標職。
駕使海舶。
直至敝境曰。
我乃天朝某職。
雖汝國大臣。
不得相抗。
況方面之官乎雲爾。
則小邦邊吏。
將何以待之。
或因而有所侵脅。
難以抵當之憂。
雖不必先事深言。
然亦可推而知也。
伏乞老爺覃思所以逆折此萌者焉。
一件。
今者天使之行。
爲因倭兵在於小邦境內。
而諭退勑封。
次第擧行。
其道路所由。
小邦固不免焉。
獨念小邦人心。
惟知彼爲我深讐。
雖無力以快討復。
而怨痛猶一日也。
彼乃紆縟儀於天朝。
而燭耀以過丘墟之國。
其小邦之人。
頗揆事勢。
仰悉天朝至意者。
未必不忍忿而知感。
其愚夫愚婦觸於耳目。
動於性情而已者。
則誠難以戶置一喙。
使之安忍也。
然審今日不容爲此。
而別議一路。
惟所恐者。
彼其受封之後。
或有謝價之至。
且若諉以因隨天使。
倂由敝境。
則小邦幽明上下苟聞覩者。
寧於滅亡。
而不忍於此。
使人心拂鬱至此。
則天朝亦必不欲也。
況能保其一謝之後。
更無往來。
認爲舊路之患耶。
然則天朝今日之擧。
大費事力。
以全小邦。
而小邦坐受蹂躪。
亦始於此也。
天朝果欲乎哉。
伏乞老爺豫戒伊使。
從他路進入焉。
一件。
今聞東行使價。
隨帶員役軍馬。
千有數百。
支餉之費。
似當浩大。
而顧念小邦餘力。
第如卑職等來時所記者。
王京見貯米豆幷與孑遺農戶秋稅應收而計。
僅足以支經冬及春官工計日之稟。
黃海平安兩道郡邑。
亦各僅具五六千兵一兩日糧。
而京畿一道則又不能矣。
比後聞劉總兵五千兵留王京。
留平壤。
各有旬日之久。
自餘或宿或過之處。
蓋皆推移支散。
今復可想蕩然也。
以此極可憂慮。
而伏承大部題奉欽依給與人馬日支銀子。
又知老爺洞照小邦艱狀。
有此仁施也。
就伏懇乞老爺分付該吏。
將該給人馬日支銀。
幾名匹爲幾兩錢。
通寫一道文字。
與卑職等齎去。
啓知本國。
庶於自力措備之外。
圖所以隨便募貿。
毋至臨時乏匱。
亦且免使人馬得銀。
而小邦未蒙實惠也。
然卑職等猶恐其銀與人馬。
偕到募貿。
不早就緖。
以得罪於使命。
尤恐許多人卒無甚攝。
一有少橫擾。
則千裡蕭然之地。
春夏方農之時。
其傷滋大。
不復能生聚成國矣。
幷乞老爺特留盛念。
務俾冠蓋之東。
其恕事情嚴戒禁。
一如下執事自莅者焉。
不勝至幸。
卑職等懇迫兢惶之至。
爲此謹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