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朗歌》——法蘭西第一首愛國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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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詩人加上一句按語道:
在天底下,他們最得查理的喜愛
除去法蘭西人,他們征服了好些王國。
羅朗和奧李維耶經常統率的恐怕就是這些“法蘭西的法蘭西人”,因為就在前一節(二百十七節),查理命令辣擺勒(Rabel)和給勒芒(Guinemant)代理他們的職務,統率第一隊打先鋒。
假如我們膽子大,我們倒想把《羅朗歌》的作者說作生長在巴黎一帶的人:他把光榮和偏心全給了“法蘭西的法蘭西人”。
作者一八三二年,高等師範學校一個叫做毛南(HenriMo-nin)的學生,别出心裁,在巴黎大學提出一首中世紀的長詩做他博士論文的對象。
《羅朗歌》的“唱本”,通常以為失毀了,不料他從王家圖書館搜檢出來一份殘稿。
聽說牛津(Oxford)的包德萊(Bodleian)圖書館藏有一份稿本,當時的教育總長居曹(FrançoisGuizot)就派米曬勒(FrancisqueMichel)去把它抄出來。
一八三七年,米曬勒第一次把牛津稿本公之于世,接着就在威尼司(Ven-ice)、凡爾塞(Versailles)、裡昂、劍橋(Cambridge)各地方,發見了好幾部稿本。
有的文字沾染了不少意大利成分,有的從重母音韻改用全韻,離原來“唱本”的面目遠不如牛津的稿本相近。
這著名的稿子,和一般“說話人”通用的“唱本”一樣小,出自一個昂格勞·腦爾芒底人的謄寫,不知道尊重原作,每每有删簡的章句。
每行十音,用的是重母音韻。
語言屬于腦爾芒底方言,當着高地耶(LéonGautier)願意拿黃金換回來的牛津的稿本,我們遇到一個困難然而有趣的問題:這樣一部傑作,誰是它的原作者?依照牛津的稿本的語言,他不是一個“法蘭西的法蘭西人”,倒應當是一個法蘭西的腦爾芒底人才對。
但是牛津的稿本如若具有極高的文學價值,不一定就是最初的“唱本”。
幸而它在最後臨完,留下一行詩,消磨學者的歲月: CifaltlagestequeTuroldusdeclinet. 誰是杜羅德(Turold)或者戴路德(Théroude)?沒有解答以前,這裡先有兩個字把人難住。
第一個字是“皆司特”(Geste),原來是拉丁“皆司塔”(Gesta)的多數,後來變成羅馬語言的單數陰性,如駁地·德·玉勒維勒所解釋,應複含有三種意義:一是戰士的功績二是叙述功績的史乘或者詩歌三是英雄的家族,漸漸接近cycle一字的使用。
第一個意義可以诠釋Chansondegeste,所謂“功績之歌”,我們參照第二個意義、譯做“演義詩”。
第二字是“代克利乃”(Declinet),一個重要的動詞,具有若幹相近而又相反的意義:一是把它當做“演說”看,或者如高昂所雲,來自宗教的詩歌,當做“歌唱”看二是把它當做“抄寫”看,三是把它當做“完成”(Achever)或者“制作”(Composer)看。
在牛津的稿本裡面,除去最末一行,我們遇見三次“皆司特”,意思全着重在“史乘”方面:一在一百二十七節: 他們殺死的人,我們能夠數的 這寫在官家的表冊和诏令裡面, “皆司特”說,在四千以上。
另一處在一百五十五節: “皆司特”這樣說,在戰場的人這樣說, 好漢伊勒(Gilles),上帝給他顯過靈迹, 從前在朗(Laon)的寺院子記在表冊上。
最後是二百七十一節: 這寫在古代的“皆司特”, 查理命令各地的将官晉京。
也許如某些學者所雲,詩人故意引經據典,以壯聲勢,向聽衆表示自己來源正确。
然而,“皆司特”似乎不見其就是平空捏造:任何人不能夠懷疑最末一行的口吻。
我們沒有方法決定“皆司特”是“史乘”還是“詩歌”的意義,同樣是“代克利乃”,把我們引入歧途,我們可以譯成,“現在完了杜羅德所唱的‘皆司特’”或者“現在完了杜羅德所抄的‘皆司特’”或者“現在完了杜羅德所作的‘皆司特’”。
不過問“皆司特”,杜羅德具有三種可能:他是一個“說話人”他是一個書寫人他是原作者。
把“皆司特”看做“史乘”,杜羅德便和《羅朗歌》的“唱本”沒有直接關系:原作者就成了一個無名氏。
不忍心這樣一部傑作沒有作者,學者大都把“皆司特”看做“詩歌”,認定杜羅德是它的原作者。
依照皆南(Génin),他是本笃宗一個僧人,陪伴勝利者威廉征取英格蘭,後來做了馬穆司駁芮(Malmesbury)寺院的方丈,一〇六九年改做彼得保路(Peter-borough)寺院的方丈,一〇九八年去世。
假如不是他,一定是他父親,威廉一世的家庭教師。
德意志學者塔外尼耶(Tavernier),經過缜密的推考,證明作者不是寺院的僧人,而是教堂的牧師。
他在一〇九七年到一一〇七年之間做巴要(Bayeux)的主教,活到一一三〇年左右去世。
但是,布瓦騷納德(Boissonnade),在他的《羅朗歌再論》(DunouveausurlaChansondeRoland)裡面,指出當時姓杜羅德的人們很多,其中一位叫威廉·杜羅德(Willel-musTuroldus)的,很有可能是原作者他曾經随着遠征軍到西班牙,一一二八年占了一座由回教禮拜堂改修的教堂,教堂就在戰争發生的薩辣高司附近。
他是一個牧師出身的腦爾芒底人,随軍流浪,在西班牙寫成他的“唱本”,自己就是一個“說話人”。
牛津的稿本是十字軍遠征的産物,西班牙遠征的影響尤其大,制作的年月最早不能夠在一一二〇年(宋徽宗宣和二年)以前,至遲不能夠在一一二四年或者一一二五年之後。
在這短短四年之中,他把“唱本”帶回祖國、立刻就風行一時了。
假如“皆司特”的意義是“史乘”,杜羅德便成了“史乘”的作者,和我們所寶貴的牛津的稿本沒有直接的關聯,布瓦騷納德詳确的考證不免就落了空。
說實話,我們不就那樣相信原來“唱本”的作者是腦爾芒底人,把“法蘭西的法蘭西人”說的如此其好,家鄉人反而澹焉置之。
我們願意如拜笛耶,絕對相信有這樣一位作者,同時采取他的态度,原封不動,把牛津的稿本的末一行詩照樣移植在他的翻譯後面。
沒有人可以翻譯這末一行詩,因為一經動筆,就等于有了明确的主張。
我們隻能夠如朗松(GustaveLanson)所雲,“這個‘說話人’實現了他所能夠孕育的東西,這就是他偉大的地方。
” 人物朗松說這句話的時候,不一定就心甘情願:接受拜笛耶的見解,他在文學史的第十一版加上幾句表揚,然而,不勾銷他最初的指摘,僅僅增加我們的迷恍。
實際他和布雷地耶(FerdinandBrunetière)一樣,不過是往細裡解釋聖佩夫(Saint-Beuve)的一句貶詞:“這裡缺的是和它們(材料)配得上的一位作者,一個更好的杜羅德。
”我們沒有資格為《羅朗歌》的作者辯護,但是在批評他和他的作品的時候,我們不應當忘記他是一個“說話人”,他的作品是一個“唱本”。
他固然不是一位但丁或者一位文吉勒,如朗松所雲,他并非沒有他的價值,這也正是他和大詩人不同的地方:他的對象是聽衆,不是讀衆,而聽衆又限于戰士階級。
明白他的時代和他的對象,我們就不至于奇怪這裡宣講式的風格,也就知道為什麼大自然不曾盡力為羅朗的死亡渲染。
就是全詩的同一對話或者同一動作的重複的表白,假如這是一個缺陷,我們明白聽衆可能影響“說活人”采取這種需要。
應當拿來和他比較的是荷馬,不是但丁或者文吉勒沒有疑問,他甘拜下風。
但是,不把《羅朗歌》當做詩(當然它是詩)看,把它當做一部創作來看,不必向他索取他給不出來的東西,我們願意換一個方法恭維:他的羅朗讓我們想到高奈葉(Cor-neille),他的喀勒隆讓我們想到莎士比亞,他進行的方式讓我們想到悲劇。
這不是一部命運或者環境的悲劇這裡是一種單純的力量,筆直然而崇高,一部性格的悲劇。
性格在這裡并不複雜,作者也并不像現代作家那樣推敲分析他永遠用那幾個字形容他的性格,他也絕少碰到内心的活動:然而性格存在,卻是鐵一般的現象。
在介紹人物上,作者的手法既不笨拙,又不拖沓:仗着兩個會議,他把雙方的人物輕輕易易推到我們面前。
唯恐聽衆誤會喀勒隆的英勇氣概,他立即說破喀勒隆是一個奸賊。
為了加強羅朗的剛愎自用,他不時借用奧李維耶做反襯:奧李維耶代表智慧、理性、争議、服從和最高的友誼的美德。
我們不因為奧李維耶而減輕對于羅朗的敬重: 羅朗果敢,奧李維耶賢明, 兩個人全是非凡的勇武。
要表示羅朗的為人,不僅由于武藝超群,作者用種種方式加以強調:羅朗是查理的右手,永遠把自己征服的土地獻給查理查理不許他做使臣冒險,不能夠攔阻他做後衛,心一直擱在他身上,所以号角一起,他立即想到他有危險羅朗不僅是奧李維耶的知友,同時就是他的仇敵也承認: 我也不愛十二員虎将,他們那樣愛他。
一切加在一起,隻為說明羅朗的重要:他不僅勇武,而且深得上下愛戴。
然後,到了下部,查理伏在他的屍身痛哭,全軍陪着落淚,歐德一暈而絕:才更顯出羅朗的分量。
喀勒隆以為羅朗有意把他送到死地,所以用報複的話來恐吓羅朗羅朗反而笑的,因為對于他這樣一個武士,沒有比恐吓更好笑的,但是,這
羅朗和奧李維耶經常統率的恐怕就是這些“法蘭西的法蘭西人”,因為就在前一節(二百十七節),查理命令辣擺勒(Rabel)和給勒芒(Guinemant)代理他們的職務,統率第一隊打先鋒。
假如我們膽子大,我們倒想把《羅朗歌》的作者說作生長在巴黎一帶的人:他把光榮和偏心全給了“法蘭西的法蘭西人”。
作者一八三二年,高等師範學校一個叫做毛南(HenriMo-nin)的學生,别出心裁,在巴黎大學提出一首中世紀的長詩做他博士論文的對象。
《羅朗歌》的“唱本”,通常以為失毀了,不料他從王家圖書館搜檢出來一份殘稿。
聽說牛津(Oxford)的包德萊(Bodleian)圖書館藏有一份稿本,當時的教育總長居曹(FrançoisGuizot)就派米曬勒(FrancisqueMichel)去把它抄出來。
一八三七年,米曬勒第一次把牛津稿本公之于世,接着就在威尼司(Ven-ice)、凡爾塞(Versailles)、裡昂、劍橋(Cambridge)各地方,發見了好幾部稿本。
有的文字沾染了不少意大利成分,有的從重母音韻改用全韻,離原來“唱本”的面目遠不如牛津的稿本相近。
這著名的稿子,和一般“說話人”通用的“唱本”一樣小,出自一個昂格勞·腦爾芒底人的謄寫,不知道尊重原作,每每有删簡的章句。
每行十音,用的是重母音韻。
語言屬于腦爾芒底方言,當着高地耶(LéonGautier)願意拿黃金換回來的牛津的稿本,我們遇到一個困難然而有趣的問題:這樣一部傑作,誰是它的原作者?依照牛津的稿本的語言,他不是一個“法蘭西的法蘭西人”,倒應當是一個法蘭西的腦爾芒底人才對。
但是牛津的稿本如若具有極高的文學價值,不一定就是最初的“唱本”。
幸而它在最後臨完,留下一行詩,消磨學者的歲月: CifaltlagestequeTuroldusdeclinet. 誰是杜羅德(Turold)或者戴路德(Théroude)?沒有解答以前,這裡先有兩個字把人難住。
第一個字是“皆司特”(Geste),原來是拉丁“皆司塔”(Gesta)的多數,後來變成羅馬語言的單數陰性,如駁地·德·玉勒維勒所解釋,應複含有三種意義:一是戰士的功績二是叙述功績的史乘或者詩歌三是英雄的家族,漸漸接近cycle一字的使用。
第一個意義可以诠釋Chansondegeste,所謂“功績之歌”,我們參照第二個意義、譯做“演義詩”。
第二字是“代克利乃”(Declinet),一個重要的動詞,具有若幹相近而又相反的意義:一是把它當做“演說”看,或者如高昂所雲,來自宗教的詩歌,當做“歌唱”看二是把它當做“抄寫”看,三是把它當做“完成”(Achever)或者“制作”(Composer)看。
在牛津的稿本裡面,除去最末一行,我們遇見三次“皆司特”,意思全着重在“史乘”方面:一在一百二十七節: 他們殺死的人,我們能夠數的 這寫在官家的表冊和诏令裡面, “皆司特”說,在四千以上。
另一處在一百五十五節: “皆司特”這樣說,在戰場的人這樣說, 好漢伊勒(Gilles),上帝給他顯過靈迹, 從前在朗(Laon)的寺院子記在表冊上。
最後是二百七十一節: 這寫在古代的“皆司特”, 查理命令各地的将官晉京。
也許如某些學者所雲,詩人故意引經據典,以壯聲勢,向聽衆表示自己來源正确。
然而,“皆司特”似乎不見其就是平空捏造:任何人不能夠懷疑最末一行的口吻。
我們沒有方法決定“皆司特”是“史乘”還是“詩歌”的意義,同樣是“代克利乃”,把我們引入歧途,我們可以譯成,“現在完了杜羅德所唱的‘皆司特’”或者“現在完了杜羅德所抄的‘皆司特’”或者“現在完了杜羅德所作的‘皆司特’”。
不過問“皆司特”,杜羅德具有三種可能:他是一個“說話人”他是一個書寫人他是原作者。
把“皆司特”看做“史乘”,杜羅德便和《羅朗歌》的“唱本”沒有直接關系:原作者就成了一個無名氏。
不忍心這樣一部傑作沒有作者,學者大都把“皆司特”看做“詩歌”,認定杜羅德是它的原作者。
依照皆南(Génin),他是本笃宗一個僧人,陪伴勝利者威廉征取英格蘭,後來做了馬穆司駁芮(Malmesbury)寺院的方丈,一〇六九年改做彼得保路(Peter-borough)寺院的方丈,一〇九八年去世。
假如不是他,一定是他父親,威廉一世的家庭教師。
德意志學者塔外尼耶(Tavernier),經過缜密的推考,證明作者不是寺院的僧人,而是教堂的牧師。
他在一〇九七年到一一〇七年之間做巴要(Bayeux)的主教,活到一一三〇年左右去世。
但是,布瓦騷納德(Boissonnade),在他的《羅朗歌再論》(DunouveausurlaChansondeRoland)裡面,指出當時姓杜羅德的人們很多,其中一位叫威廉·杜羅德(Willel-musTuroldus)的,很有可能是原作者他曾經随着遠征軍到西班牙,一一二八年占了一座由回教禮拜堂改修的教堂,教堂就在戰争發生的薩辣高司附近。
他是一個牧師出身的腦爾芒底人,随軍流浪,在西班牙寫成他的“唱本”,自己就是一個“說話人”。
牛津的稿本是十字軍遠征的産物,西班牙遠征的影響尤其大,制作的年月最早不能夠在一一二〇年(宋徽宗宣和二年)以前,至遲不能夠在一一二四年或者一一二五年之後。
在這短短四年之中,他把“唱本”帶回祖國、立刻就風行一時了。
假如“皆司特”的意義是“史乘”,杜羅德便成了“史乘”的作者,和我們所寶貴的牛津的稿本沒有直接的關聯,布瓦騷納德詳确的考證不免就落了空。
說實話,我們不就那樣相信原來“唱本”的作者是腦爾芒底人,把“法蘭西的法蘭西人”說的如此其好,家鄉人反而澹焉置之。
我們願意如拜笛耶,絕對相信有這樣一位作者,同時采取他的态度,原封不動,把牛津的稿本的末一行詩照樣移植在他的翻譯後面。
沒有人可以翻譯這末一行詩,因為一經動筆,就等于有了明确的主張。
我們隻能夠如朗松(GustaveLanson)所雲,“這個‘說話人’實現了他所能夠孕育的東西,這就是他偉大的地方。
” 人物朗松說這句話的時候,不一定就心甘情願:接受拜笛耶的見解,他在文學史的第十一版加上幾句表揚,然而,不勾銷他最初的指摘,僅僅增加我們的迷恍。
實際他和布雷地耶(FerdinandBrunetière)一樣,不過是往細裡解釋聖佩夫(Saint-Beuve)的一句貶詞:“這裡缺的是和它們(材料)配得上的一位作者,一個更好的杜羅德。
”我們沒有資格為《羅朗歌》的作者辯護,但是在批評他和他的作品的時候,我們不應當忘記他是一個“說話人”,他的作品是一個“唱本”。
他固然不是一位但丁或者一位文吉勒,如朗松所雲,他并非沒有他的價值,這也正是他和大詩人不同的地方:他的對象是聽衆,不是讀衆,而聽衆又限于戰士階級。
明白他的時代和他的對象,我們就不至于奇怪這裡宣講式的風格,也就知道為什麼大自然不曾盡力為羅朗的死亡渲染。
就是全詩的同一對話或者同一動作的重複的表白,假如這是一個缺陷,我們明白聽衆可能影響“說活人”采取這種需要。
應當拿來和他比較的是荷馬,不是但丁或者文吉勒沒有疑問,他甘拜下風。
但是,不把《羅朗歌》當做詩(當然它是詩)看,把它當做一部創作來看,不必向他索取他給不出來的東西,我們願意換一個方法恭維:他的羅朗讓我們想到高奈葉(Cor-neille),他的喀勒隆讓我們想到莎士比亞,他進行的方式讓我們想到悲劇。
這不是一部命運或者環境的悲劇這裡是一種單純的力量,筆直然而崇高,一部性格的悲劇。
性格在這裡并不複雜,作者也并不像現代作家那樣推敲分析他永遠用那幾個字形容他的性格,他也絕少碰到内心的活動:然而性格存在,卻是鐵一般的現象。
在介紹人物上,作者的手法既不笨拙,又不拖沓:仗着兩個會議,他把雙方的人物輕輕易易推到我們面前。
唯恐聽衆誤會喀勒隆的英勇氣概,他立即說破喀勒隆是一個奸賊。
為了加強羅朗的剛愎自用,他不時借用奧李維耶做反襯:奧李維耶代表智慧、理性、争議、服從和最高的友誼的美德。
我們不因為奧李維耶而減輕對于羅朗的敬重: 羅朗果敢,奧李維耶賢明, 兩個人全是非凡的勇武。
要表示羅朗的為人,不僅由于武藝超群,作者用種種方式加以強調:羅朗是查理的右手,永遠把自己征服的土地獻給查理查理不許他做使臣冒險,不能夠攔阻他做後衛,心一直擱在他身上,所以号角一起,他立即想到他有危險羅朗不僅是奧李維耶的知友,同時就是他的仇敵也承認: 我也不愛十二員虎将,他們那樣愛他。
一切加在一起,隻為說明羅朗的重要:他不僅勇武,而且深得上下愛戴。
然後,到了下部,查理伏在他的屍身痛哭,全軍陪着落淚,歐德一暈而絕:才更顯出羅朗的分量。
喀勒隆以為羅朗有意把他送到死地,所以用報複的話來恐吓羅朗羅朗反而笑的,因為對于他這樣一個武士,沒有比恐吓更好笑的,但是,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