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下的經濟組織

關燈
? (一)生産交換機關的社會化 除去一部分的有土農夫,凡大資本的企業:鐵路、礦山、輪船公司、承辦運輸事業、大規模的制造工業、大商店,收歸國有,在人民會議代表人支配之下,照常辦理。

     自國家銀行以下,所有的銀行,均收歸公有,而停止其從前的業務,有限的歸于消滅。

    因為信用機關,在社會主義制度下,久已不必要了。

     中間的中介人、代理人一類的職業均被抑止。

     小工商業及運輸機關,亦漸次收歸國有。

     生産行于大工廠。

    分配集中于大中心。

    市場運輸歸于國營。

    在被抑止的企業裡的雇工轉業于國營的生産事業及分配事業。

     除去有土農夫所有的土地以外,土地亦收歸國有。

    但在新組織之下,他種職業未覓得以前,此項農民仍準續理前業。

     住房由地方會議遵照中央會議的條例執行,将來設專門機關管理之。

     (二)生産的組織 私營的生産機關既經廢止,一切生産事業都歸國營,則小工廠都合并于大規模的工廠,俾收事半功倍的效果。

    從前私營的經濟組織之下,有許多很重要的生産事業,或因利益不多,或因效果難期,而置之不理者,今則國家都一律舉辦,依極經濟的組織與方法,把資本、勞力與天然均成經濟化,利用自然力開發富源,俾利國用。

    有需國際的共營的事業,在社會主義的國家間亦可共同舉辦,但此實有利無害,斷非現在什麼中日合辦、中英合辦的種種事業可比。

    在這種經濟組織之下,無論工農生産事業均漸擴大,生産自然增加。

    此時最經濟的運輸法日漸擴張,既便于材料的供給,又便于成品的分配,于生産事業、分配事業均有利益。

     社會主義的精神,固極主張民族自決。

    倘使經濟情形已能自立,如印度、朝鮮等,自應任其自主。

    而若經濟進化過于低淺,苟非于經濟上助其開發則永不能達于自決的境界,社會主義的國家當然有提攜掖進的義務。

    近來有人大驚小怪的說有主義的侵略,這話大錯,因為社會主義的本質,不能有侵略的意味。

    社會主義的國家間,苟有曠土,不許閉戶自封,依社會主義的民族平和的解決。

     社會主義之所成,就在資本主義的組織下,盡資本主義的強度,亦斷不可能。

    其原因有四:(一)小企業報酬少;(二)
0.059042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