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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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當的衛生設施。

    可是人類的生活,不隻是肉欲一面,肉欲以外,還有靈性。

    娼妓不能廢止的話,實在是毫無根據。

    且據東西的醫生考證起來,這種檢黴法實是沒有效果。

    因為檢黴的人,每多草率不周,檢黴的方法又不完備,并且不行于和娼妓相接的男子,結果仍是傳染流行,不能制止。

    不但流毒同時的社會,而且流毒到後人身上。

    又據醫家說,久于為娼的女子,往往發生變性的征候,這個問題,尤與人種的存亡,有很大的關系。

     第四,為保障法律上的人身自由不可不廢娼 公娼制度,與人身賣買制度全是一樣。

    娼寮中的妓女,大半是由賣買來的。

    從前各國因為廢奴問題起過戰争、革命的都有。

    如今國家反來認許公娼。

    須知認許公娼即是認許人身賣買,也就是認許破壞法律上的人身自由。

    實行民治的國家,絕不許有這種惡制存在。

    因此聯想到買妾買婢的風俗,也算是一種娼妓,也應該和娼妓一齊廢止。

     第五,為保持社會上婦女的地位不可不廢娼 社會上有了娼妓,大失婦女在社會上人格的尊嚴,啟男子輕侮婦女、玩弄婦女的心。

    中國婦女解放的運動,第一應該把這婦女界最大的恥辱革除,不使他再留一點痕迹。

    我很盼望中國主持正義的男子和那自覺的婦女聯合起來,發起一個大運動,不令社會上再有娼妓妾婢這等名辭存在,不令社會上再有為人作娼、作妾、作婢的婦女,不令社會上再有拿人作娼、作妾、作婢的男子。

     我的廢娼的辦法:第一,禁止人身賣買;第二,把現在的娼妓戶口調查清楚,不許再行增添;第三,拿公款建立極大的感化院,專收退出娼寮的妓女,在院經一定的時期教他們點工藝和人生必需的知識,然後為他擇配;第四,實行女子強迫教育,入公立學校概不收費。

    其實這都還是些治标的辦法。

    根本解決的辦法,還是非把這個社會現象背後逼着一部分婦女不去賣淫不能生活的社會組織根本改造不可。

     1919年4月27日 “每周評論”第19号 署名: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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